“你站在这等我。”
许澄夜丢下一句话,便放开他转身走了,金泽活动了一下手腕,又用手按了按腰,说真的,那么高的树掉下来,换年轻的时候他还真不放在眼里,但现在年纪也不小了,真是有点招架不住。
而且,许澄夜这是要干什么?想让他去哪?他满心疑问地站在那等着,不多时,许澄夜就回来了,还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车,挺低调的,开得也很稳当,等车子停在他身边,许澄夜就打开车窗,坐在副驾驶上朝他抬抬下巴道:“上车吧,我送你回家。”
金泽:“……”小姐,请等一等,我们俩的剧本是不是拿错了,为什么你好像男人,我才像是女人?可以换我来说这句话吗?
第12章
许澄夜没料到金泽的家会距离她家这么近。
两个小区只有一街之隔,金泽住的小区保安严密,内里奢侈,房子盖得也洋气十足,往里面走走,可能还有城堡式建筑,怎么说呢……就是一种四处都透着“此处人傻钱多速来”的感觉。
把车子停在金泽家门口,恩,富丽堂皇的,门口好几个保安,这个时间还没休息,大约是没瞧见主人回来吧。
许澄夜勾勾嘴角,熄了火下车,拉开副驾驶的门,金泽皱着眉从车上下来,一众保安看见老板衣衫不整的样子赶紧上前关怀,金泽烦躁地把他们轰走,不甚自然地瞥了一眼许澄夜,瞧她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反而让金泽越发不舒服,说不出是为什么。
“你送我过来,你侄女自己在家没事吗?”金泽开始转移话题,好让自己不那么尴尬。
许澄夜平淡道:“没事,家里有佣人的。而且,你把她吓坏了,她很乖地钻被窝睡觉了。”略顿,看金泽得意起来的表情,她加了一句,“她临睡前还要我关紧了窗户,怕摔到地上的老虎再爬上来吃了她。”
几乎是一瞬间,金泽刚刚提起来的得意马上消失得干干净净了,薄唇微启,欲言又止的,许澄夜低头看了看表,先他一步开口说:“时间不早了,你休息吧,我走了。”
语毕,她转身就走,金泽看着她纤细的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远,胸腔里那颗心就不由自主地难受起来,他来不及思索,上前一步拉住了她的手腕,许澄夜身子僵了一下,警觉地抽回手,皱眉望向他,金泽看看自己空落落的手,收回来轻抚了一下鼻尖,掩饰性道:“抱歉,我有点着急了。但今晚的事我还没好好谢谢你,不如……你到我家喝一杯。”
许澄夜今晚对待金泽的态度,一直都还算不错,既不迎合,也不算抗拒,所以金泽很大胆地尝试着更进一步,可惜,这句话收到了坏的反馈。
“是我在生日宴上的反应让金总误会了吗?”许澄夜换了不太友善的表情看着金泽,“金总那么聪明,应该不至于傻到觉得我真的喜欢那份礼物吧。”
她说这话,原是不希望再给金泽什么希望,他们俩做个朋友还行,做情人是真的差距太大,不管是品味和私人生活,甚至是看个电影的选择,恐怕都差几千里。
只是,金泽的反应出乎了许澄夜的预料,在她印象里该不悦的金泽不但不生气,反而还笑了,从口袋里取出深蓝色的丝帕,一边擦拭着手上擦伤的血迹,一边自信而坦然地说:“正是因为知道你并不是因为喜欢我的礼物才那么表现,所以才要你到我家坐一坐。”
许澄夜不解地看着他,金泽非常温柔地替她释疑:“你拿我做挡箭牌,让大家以为你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从而少一些苍蝇来打搅你,接着又收下了我的钻石裙子,我请你跟我喝杯茶,几分钟的时间,总不过分吧?”
许澄夜好看的唇瓣慢慢抿在了一起,心里对这位土豪的印象又转变了一些。他不像她想象中那么容易放弃,也不像她想得那么……无趣。
几分钟时间,喝一杯茶的功夫,真的不算过分。
而且,许澄夜也不觉得金泽这样不算高级的人,就真的会低级到在家里对她动手动脚。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许澄夜坐在了金泽家客厅的沙发上。
怎么说呢。
金泽的品味,大概都用在穿衣上了,房子的装修真的是……能怎么奢华就怎么奢华,中不中西不西,n种风格混搭在一起,特别的繁杂,有那么一瞬间,许澄夜以为自己进了ktv。
看见她走进屋子后露出来的迥异眼神,金泽漫不经心地说:“是不是觉得特别土?大多数人都这么认为,设计师也被我搞疯了,但我就是喜欢这样。”他也不顾自己身上的伤口,去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又取出两个高脚杯,一边朝这边走一边说,“你们没穷过,不会懂我的想法,我就是想把那时候羡慕的、喜欢的东西都弄到自己家里,这地方又不给别人住,我自己看着舒服就行了,你说对么?”
落座于沙发,将红酒倒在两个杯子里,金泽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当然了,你是可以提意见的,我会非常慎重地选择是否要改一改,毕竟,这屋子以后你也要住。”
这话说得许澄夜直接就笑了,靠在沙发背上淡淡道:“金总就那么自信能娶到我吗?”
金泽端起高脚杯朝她举了举,抿了一口道:“虽然可能会有点难,但我会努力的,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
许澄夜睨着自己眼前的酒杯,只是说:“我不喝酒,我记得跟你说过。你连我说过什么话都不记得,凭什么认为我会愿意嫁给你。”
金泽好看的脸上有些小伤口,就在侧脸上,但伤口不但不影响他的英俊,反而让他此刻笑起来更有一种雅痞的味道。
她说完话他就站了起来,走到茶几对面坐下,和她是在同一沙发上,当然,他们还保持着一个安全距离。
他端起高脚杯,慢慢送到她手边,缓声说:“你尝尝这是什么再发言比较好。”
许澄夜微微凝眸,迟疑地看着被他修长手指握着的高脚杯,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最终,好奇心战胜了理智,许澄夜还是接过了高脚杯,轻轻抿了一口。
酸酸甜甜。
一点红酒的味道都没有。
她皱皱眉,奇怪地看向金泽,金泽将自己高脚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又倒了一杯说:“是酸梅汤,你难道不渴么?我不喜欢喝茶,又喝不惯那种很贵的红酒,但我这家里放酸梅汤多掉价,我就把红酒倒掉,把酸梅汤装在拉菲的瓶子里——怎么样,是不是很聪明?颜色深一些的话,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这男人,尾巴又开始摇晃了,许澄夜是真不想看他耀武扬威。但细瞧瞧,坐在她身边的男人,似乎跟自己的距离也没那么远。他可以很好的掌控自己的表情,有时候笑起来嚣张跋扈,有时候笑起来跟个孩子一样,傻得让人想要靠近。
金泽,这个人的形象在许澄夜心里一点点丰富了起来。
他学历不高,文化程度一般,大约博大精深的中国字也不见得能全部都认全,对她钟爱的芭蕾舞也并不欣赏和青睐,他最擅长的一件事,莫过于是赚钱和花钱。但他有时候的风趣幽默,还有那份天真的去爬树的,勉强可以称之为唐突的浪漫,会让习惯了循规蹈矩的许澄夜感受到一种刺激和惊喜。
慢慢的,许澄夜笑了笑,她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性感,是从笑容和眼神中流露出来的,第一眼让你觉得很妩媚,第二眼又会觉得很纯真,在某些方面上,她和金泽,真是挺像的。
“我该走了。”她端起高脚杯将酸梅汤一饮而尽,随后便站了起来,“半个月之后我要去港城演出,最近要一直忙着训练,金总就不要来打搅我了。”
金泽看她要走,赶紧也站了起来,追着她来到门口,稍稍提高音量道:“那过了这半个月呢?我可以去打搅你吗?”
许澄夜没有回应,她甚至不曾回头,也不曾稍顿脚步,但这对金泽来说已经足够了。
因为,她至少并没有开口拒绝。
金泽有些兴奋地握了握拳,一丝疼痛把他拉回了现实里,他摊开手看了看,手心大概是被月季花的花径给划伤了,有几条血道子,但是没关系,这可都是幸福的血道子!
许家门口。
许藏钧和夫人送完了客人,送算是回到家,准备休息了。
在停好车子,准备进屋之前,许藏钧不由停住了脚步,目光落在了家门口那辆扎眼的豪车上。
许夫人也发觉到了这些,凑过来奇怪地说:“那是谁的车呀?怎么停在我们家门口?难不成有客人?”
许藏钧眉头皱成川字,心里有个不祥的预感,一步步走到那辆车旁边,垂眼看了看车牌号,直接抬起脚往车上踹了一脚。
许澄夜开车回来的时候,正瞧见父亲在做这件事。
她长这么大,头一次看见父亲做这么幼稚孩子气的事,下了车就忍俊不禁道:“爸,你干嘛呢?”
许藏钧无视嗷嗷嗷直报警的豪车,冷笑一声道:“这是谁的车用我跟你说吗?你什么时候跟那小子扯上关系的?赶紧让他把车给我挪走,要不然的话,明天这辆车就姓许了!”
许澄夜歪头瞧了瞧金泽留下的车,淡定说道:“我不知道这是谁的车,刚刚出去买了点东西,现在回来准备睡了。”
许藏钧愣住,疑惑道:“你不知道?真的?”
许夫人奇怪的看看丈夫又看看女儿,然后就瞧见女儿欲言又止地笑了笑,抬脚先回了家,现在天气冷了,晚上也怪凉的,许夫人有些畏寒,赶紧也拉着丈夫回屋,许藏钧最后看了一眼金泽停在门口的车,转转眼珠,突然笑了。
次日。
金泽一大早就鬼鬼祟祟的来拿车。
等他绕过绿化,转眼看见自己的车子时,还不错的心情彻底爆炸了。
只见昂贵的劳斯劳斯上被人涂抹得脏兮兮的,泥土和脏水的痕迹比比皆是,还有人用疑似口红的东西在车子上画了一只癞,金泽心疼地从口袋里取出手帕一点点努力地擦着,但脏地方太多,他一时半会根本搞不定,最后只能暂时放弃了。
“许藏钧……!”
金泽愤怒地低咒一声,扔掉手帕,跨上车飞驰而去。
而许家宅子里,许夫人起了床准备化妆,找了半天,发现自己最喜欢的那支口红不见了,于是回头问丈夫:“你有看见我那支口红吗?52号那支。”
许藏钧拿着杂志,眼观鼻鼻观心道:“没有。”
许夫人暗道奇怪,但也没放在心上,换了一支别的颜色,许藏钧见此,悄悄在杂志后面松了口气,想到金泽拿到车子的情形,得意地笑了起来。
第13章
距离在港城市的演出,只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一直在国外忙碌学习的《胡桃夹子》男一号,终于赶了回来。
胡桃夹子讲述的是女主角玛丽得到了一只胡桃夹子,随后梦见胡桃夹子变成了王子,带着她还有她的玩具们和老鼠兵作战,还游历了果酱山的童话冒险故事。
既然胡桃夹子变成的是王子,那么男一号当然也要有着王子一样的外在条件,为了等待既有这样的条件、又技艺不凡的人回来,舞团前期的训练都是有b角来撑着的。
真正的主角回来的这一天,许多姑娘的芳心都乱了,当他风尘仆仆的走进一号训练室的时候,尽管她们还是表现平平,心里却早已炸开了花。
尤其是苏明娜,她显得尤为高兴,比起遥不可及的金泽,身边的优秀男士似乎是更好的选择。
楚洛一进来,就对上了苏明娜欢喜的眼神,她丝毫不遮掩自己的情绪,收起了放在把杆上的腿,整个人靠在把杆边,手紧紧握着,激动又兴奋,如果不是在场的人太多,说不定她已经飞奔过去扑到楚洛怀里了。
可惜,楚洛只是仓促地看了她一眼,就将视线转开了,落在了现场唯一一个比较陌生的女孩身上。
许澄夜回国时间不长,到舞团的时间就更短,上一次表演《天鹅湖》的男一号是前阵子替代楚洛和他们一起排练胡桃夹子的人,并不是楚洛本人。所以他们的交集,只是在她刚进舞团、他刚好出国训练进修的那几天。
苏明娜眼睁睁地看着楚洛走到了许澄夜身边,俊美得好像王子一样的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尽管他们距离很远,可她也不难测算出他对许澄夜说话时是多么细腻柔和的声音。
“许小姐,好久不见了,在舞团一切还习惯吗?”
楚洛的眼神直接又热情,带着不加掩饰的兴趣,可惜了,许澄夜跟其他女孩明显不一样,他一回来直接和她打招呼,不理会所有人,可她却并不觉得很荣幸,甚至冷淡得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专心致志地继续训练舞步,几个姿态优美的转圈,便使她离他远了不少。
楚洛看着她,嘴角勾起来,越是难搞定的女孩,越是让他感兴趣,他还想说什么,可惜不待他开口,许澄夜便看都不看他道:“我在这里很好,楚先生还是先去和别人聊一聊吧,我们不熟,我也不想这么多人盯着自己看。”
楚洛莞尔,她这么抗拒和他接触,他也一点都不生气,点点头便走到了其他人堆里,男团员和女团员们挤在一起,询问着他在国外的所见所闻。
苏明娜站在众人后面,神情有些失落,楚洛瞧见,侧着绕开众人来到她身边,笑着说:“怎么了明娜,我回来你不高兴吗?”
苏明娜难堪地笑了笑,心里有许多怨念,比如为什么你一回来不是先给我打电话,而是直接来舞团,比如你回来了为什么不是先来看我,而是跑去看许澄夜?她那么费解,那么难过,可终究是什么也没说,佯装轻松地说了句:“当然高兴了,不如晚上我们大家一起吃顿饭,好好给楚洛接风。”
毕夏就在一边听着,听完之后欢呼道:“好啊!没问题!我早就想好好吃一顿了,这阵子为了演出一直饿肚子减肥,我觉得自己都快成脱水人干了!”
有别的女团员笑道:“毕夏,就算完事聚餐你也不能胡吃海塞,孙老师都说你胖多了,你要是再吃,估计就得从我们江城舞团三朵金花里面剔除了。”
所谓江城舞团三朵金花,自然就是许澄夜、苏明娜还有毕夏。
毕夏满不在乎,嘻嘻哈哈地还在说笑,苏明娜则一直有些失魂落魄,楚洛看了她一会,趁着无人注意,悄悄握了握她的手,苏明娜怔住,抬眼望向他时,他已经转开身去男士换衣间换衣服了。
在芭蕾舞这个圈子里,不管是在学习时,还是正式成为一名舞者,都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那就是你平时总在一起的舞伴,最好是你的爱人。
跳舞,大家常在电视节目里看到,男舞者和女舞者贴得都很近,并且衣着单薄,如果不是非常熟悉彼此身体的人,就如大家所想的那样,是有些难以控制身体反应的。
当然,也有在一起训练时间长了,对彼此的身体早就习惯、失去兴趣,几乎免疫的舞伴的,但苏明娜和楚洛并不属于这种。
别看他们在人前看上去关系那么端正毫无瓜葛,其实内里根本不是那样。
苏明娜进舞团早,楚洛比她还早,她进来的时候楚洛就已经是台柱子了,她能混到今天,一方面是自己水平不错,另一方面就是跟楚洛配合的好,后者也对她诸多帮助。
他们之间这种帮助,早已超越了和其他团员一样的关系。
许澄夜并不关心无关紧要的人有什么关系,她甚至都不参与其他人的对话,所以也没看见楚洛和苏明娜那些小眼神。她一心都扑在训练上,等孙老师到了之后,便认真地开始新的排练。
一周之后,舞团会在训练馆进行一次模拟演出,分别由许澄夜和苏明娜来扮演女主角玛丽,然后从她们之间选择一个到正式演出时出演女一号。许澄夜从不会有“这个角色是我的囊中之物”这样的念头,不论心里多么有把握,她都还是会认真学习和训练,绝对不懈怠。
倒是苏明娜,看着孙老师先安排了许澄夜和楚洛一起跳第二幕,一口白牙几乎都要咬碎了,眼神也不自觉怨毒起来,尤其是在楚洛将手放在许澄夜纤细的腰上时,她觉得一口气含在喉咙里,吐也吐不出来,咽也咽不下去,几乎快要窒息了。
许澄夜丢下一句话,便放开他转身走了,金泽活动了一下手腕,又用手按了按腰,说真的,那么高的树掉下来,换年轻的时候他还真不放在眼里,但现在年纪也不小了,真是有点招架不住。
而且,许澄夜这是要干什么?想让他去哪?他满心疑问地站在那等着,不多时,许澄夜就回来了,还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车,挺低调的,开得也很稳当,等车子停在他身边,许澄夜就打开车窗,坐在副驾驶上朝他抬抬下巴道:“上车吧,我送你回家。”
金泽:“……”小姐,请等一等,我们俩的剧本是不是拿错了,为什么你好像男人,我才像是女人?可以换我来说这句话吗?
第12章
许澄夜没料到金泽的家会距离她家这么近。
两个小区只有一街之隔,金泽住的小区保安严密,内里奢侈,房子盖得也洋气十足,往里面走走,可能还有城堡式建筑,怎么说呢……就是一种四处都透着“此处人傻钱多速来”的感觉。
把车子停在金泽家门口,恩,富丽堂皇的,门口好几个保安,这个时间还没休息,大约是没瞧见主人回来吧。
许澄夜勾勾嘴角,熄了火下车,拉开副驾驶的门,金泽皱着眉从车上下来,一众保安看见老板衣衫不整的样子赶紧上前关怀,金泽烦躁地把他们轰走,不甚自然地瞥了一眼许澄夜,瞧她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反而让金泽越发不舒服,说不出是为什么。
“你送我过来,你侄女自己在家没事吗?”金泽开始转移话题,好让自己不那么尴尬。
许澄夜平淡道:“没事,家里有佣人的。而且,你把她吓坏了,她很乖地钻被窝睡觉了。”略顿,看金泽得意起来的表情,她加了一句,“她临睡前还要我关紧了窗户,怕摔到地上的老虎再爬上来吃了她。”
几乎是一瞬间,金泽刚刚提起来的得意马上消失得干干净净了,薄唇微启,欲言又止的,许澄夜低头看了看表,先他一步开口说:“时间不早了,你休息吧,我走了。”
语毕,她转身就走,金泽看着她纤细的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远,胸腔里那颗心就不由自主地难受起来,他来不及思索,上前一步拉住了她的手腕,许澄夜身子僵了一下,警觉地抽回手,皱眉望向他,金泽看看自己空落落的手,收回来轻抚了一下鼻尖,掩饰性道:“抱歉,我有点着急了。但今晚的事我还没好好谢谢你,不如……你到我家喝一杯。”
许澄夜今晚对待金泽的态度,一直都还算不错,既不迎合,也不算抗拒,所以金泽很大胆地尝试着更进一步,可惜,这句话收到了坏的反馈。
“是我在生日宴上的反应让金总误会了吗?”许澄夜换了不太友善的表情看着金泽,“金总那么聪明,应该不至于傻到觉得我真的喜欢那份礼物吧。”
她说这话,原是不希望再给金泽什么希望,他们俩做个朋友还行,做情人是真的差距太大,不管是品味和私人生活,甚至是看个电影的选择,恐怕都差几千里。
只是,金泽的反应出乎了许澄夜的预料,在她印象里该不悦的金泽不但不生气,反而还笑了,从口袋里取出深蓝色的丝帕,一边擦拭着手上擦伤的血迹,一边自信而坦然地说:“正是因为知道你并不是因为喜欢我的礼物才那么表现,所以才要你到我家坐一坐。”
许澄夜不解地看着他,金泽非常温柔地替她释疑:“你拿我做挡箭牌,让大家以为你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从而少一些苍蝇来打搅你,接着又收下了我的钻石裙子,我请你跟我喝杯茶,几分钟的时间,总不过分吧?”
许澄夜好看的唇瓣慢慢抿在了一起,心里对这位土豪的印象又转变了一些。他不像她想象中那么容易放弃,也不像她想得那么……无趣。
几分钟时间,喝一杯茶的功夫,真的不算过分。
而且,许澄夜也不觉得金泽这样不算高级的人,就真的会低级到在家里对她动手动脚。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许澄夜坐在了金泽家客厅的沙发上。
怎么说呢。
金泽的品味,大概都用在穿衣上了,房子的装修真的是……能怎么奢华就怎么奢华,中不中西不西,n种风格混搭在一起,特别的繁杂,有那么一瞬间,许澄夜以为自己进了ktv。
看见她走进屋子后露出来的迥异眼神,金泽漫不经心地说:“是不是觉得特别土?大多数人都这么认为,设计师也被我搞疯了,但我就是喜欢这样。”他也不顾自己身上的伤口,去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又取出两个高脚杯,一边朝这边走一边说,“你们没穷过,不会懂我的想法,我就是想把那时候羡慕的、喜欢的东西都弄到自己家里,这地方又不给别人住,我自己看着舒服就行了,你说对么?”
落座于沙发,将红酒倒在两个杯子里,金泽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当然了,你是可以提意见的,我会非常慎重地选择是否要改一改,毕竟,这屋子以后你也要住。”
这话说得许澄夜直接就笑了,靠在沙发背上淡淡道:“金总就那么自信能娶到我吗?”
金泽端起高脚杯朝她举了举,抿了一口道:“虽然可能会有点难,但我会努力的,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
许澄夜睨着自己眼前的酒杯,只是说:“我不喝酒,我记得跟你说过。你连我说过什么话都不记得,凭什么认为我会愿意嫁给你。”
金泽好看的脸上有些小伤口,就在侧脸上,但伤口不但不影响他的英俊,反而让他此刻笑起来更有一种雅痞的味道。
她说完话他就站了起来,走到茶几对面坐下,和她是在同一沙发上,当然,他们还保持着一个安全距离。
他端起高脚杯,慢慢送到她手边,缓声说:“你尝尝这是什么再发言比较好。”
许澄夜微微凝眸,迟疑地看着被他修长手指握着的高脚杯,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最终,好奇心战胜了理智,许澄夜还是接过了高脚杯,轻轻抿了一口。
酸酸甜甜。
一点红酒的味道都没有。
她皱皱眉,奇怪地看向金泽,金泽将自己高脚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又倒了一杯说:“是酸梅汤,你难道不渴么?我不喜欢喝茶,又喝不惯那种很贵的红酒,但我这家里放酸梅汤多掉价,我就把红酒倒掉,把酸梅汤装在拉菲的瓶子里——怎么样,是不是很聪明?颜色深一些的话,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这男人,尾巴又开始摇晃了,许澄夜是真不想看他耀武扬威。但细瞧瞧,坐在她身边的男人,似乎跟自己的距离也没那么远。他可以很好的掌控自己的表情,有时候笑起来嚣张跋扈,有时候笑起来跟个孩子一样,傻得让人想要靠近。
金泽,这个人的形象在许澄夜心里一点点丰富了起来。
他学历不高,文化程度一般,大约博大精深的中国字也不见得能全部都认全,对她钟爱的芭蕾舞也并不欣赏和青睐,他最擅长的一件事,莫过于是赚钱和花钱。但他有时候的风趣幽默,还有那份天真的去爬树的,勉强可以称之为唐突的浪漫,会让习惯了循规蹈矩的许澄夜感受到一种刺激和惊喜。
慢慢的,许澄夜笑了笑,她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性感,是从笑容和眼神中流露出来的,第一眼让你觉得很妩媚,第二眼又会觉得很纯真,在某些方面上,她和金泽,真是挺像的。
“我该走了。”她端起高脚杯将酸梅汤一饮而尽,随后便站了起来,“半个月之后我要去港城演出,最近要一直忙着训练,金总就不要来打搅我了。”
金泽看她要走,赶紧也站了起来,追着她来到门口,稍稍提高音量道:“那过了这半个月呢?我可以去打搅你吗?”
许澄夜没有回应,她甚至不曾回头,也不曾稍顿脚步,但这对金泽来说已经足够了。
因为,她至少并没有开口拒绝。
金泽有些兴奋地握了握拳,一丝疼痛把他拉回了现实里,他摊开手看了看,手心大概是被月季花的花径给划伤了,有几条血道子,但是没关系,这可都是幸福的血道子!
许家门口。
许藏钧和夫人送完了客人,送算是回到家,准备休息了。
在停好车子,准备进屋之前,许藏钧不由停住了脚步,目光落在了家门口那辆扎眼的豪车上。
许夫人也发觉到了这些,凑过来奇怪地说:“那是谁的车呀?怎么停在我们家门口?难不成有客人?”
许藏钧眉头皱成川字,心里有个不祥的预感,一步步走到那辆车旁边,垂眼看了看车牌号,直接抬起脚往车上踹了一脚。
许澄夜开车回来的时候,正瞧见父亲在做这件事。
她长这么大,头一次看见父亲做这么幼稚孩子气的事,下了车就忍俊不禁道:“爸,你干嘛呢?”
许藏钧无视嗷嗷嗷直报警的豪车,冷笑一声道:“这是谁的车用我跟你说吗?你什么时候跟那小子扯上关系的?赶紧让他把车给我挪走,要不然的话,明天这辆车就姓许了!”
许澄夜歪头瞧了瞧金泽留下的车,淡定说道:“我不知道这是谁的车,刚刚出去买了点东西,现在回来准备睡了。”
许藏钧愣住,疑惑道:“你不知道?真的?”
许夫人奇怪的看看丈夫又看看女儿,然后就瞧见女儿欲言又止地笑了笑,抬脚先回了家,现在天气冷了,晚上也怪凉的,许夫人有些畏寒,赶紧也拉着丈夫回屋,许藏钧最后看了一眼金泽停在门口的车,转转眼珠,突然笑了。
次日。
金泽一大早就鬼鬼祟祟的来拿车。
等他绕过绿化,转眼看见自己的车子时,还不错的心情彻底爆炸了。
只见昂贵的劳斯劳斯上被人涂抹得脏兮兮的,泥土和脏水的痕迹比比皆是,还有人用疑似口红的东西在车子上画了一只癞,金泽心疼地从口袋里取出手帕一点点努力地擦着,但脏地方太多,他一时半会根本搞不定,最后只能暂时放弃了。
“许藏钧……!”
金泽愤怒地低咒一声,扔掉手帕,跨上车飞驰而去。
而许家宅子里,许夫人起了床准备化妆,找了半天,发现自己最喜欢的那支口红不见了,于是回头问丈夫:“你有看见我那支口红吗?52号那支。”
许藏钧拿着杂志,眼观鼻鼻观心道:“没有。”
许夫人暗道奇怪,但也没放在心上,换了一支别的颜色,许藏钧见此,悄悄在杂志后面松了口气,想到金泽拿到车子的情形,得意地笑了起来。
第13章
距离在港城市的演出,只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一直在国外忙碌学习的《胡桃夹子》男一号,终于赶了回来。
胡桃夹子讲述的是女主角玛丽得到了一只胡桃夹子,随后梦见胡桃夹子变成了王子,带着她还有她的玩具们和老鼠兵作战,还游历了果酱山的童话冒险故事。
既然胡桃夹子变成的是王子,那么男一号当然也要有着王子一样的外在条件,为了等待既有这样的条件、又技艺不凡的人回来,舞团前期的训练都是有b角来撑着的。
真正的主角回来的这一天,许多姑娘的芳心都乱了,当他风尘仆仆的走进一号训练室的时候,尽管她们还是表现平平,心里却早已炸开了花。
尤其是苏明娜,她显得尤为高兴,比起遥不可及的金泽,身边的优秀男士似乎是更好的选择。
楚洛一进来,就对上了苏明娜欢喜的眼神,她丝毫不遮掩自己的情绪,收起了放在把杆上的腿,整个人靠在把杆边,手紧紧握着,激动又兴奋,如果不是在场的人太多,说不定她已经飞奔过去扑到楚洛怀里了。
可惜,楚洛只是仓促地看了她一眼,就将视线转开了,落在了现场唯一一个比较陌生的女孩身上。
许澄夜回国时间不长,到舞团的时间就更短,上一次表演《天鹅湖》的男一号是前阵子替代楚洛和他们一起排练胡桃夹子的人,并不是楚洛本人。所以他们的交集,只是在她刚进舞团、他刚好出国训练进修的那几天。
苏明娜眼睁睁地看着楚洛走到了许澄夜身边,俊美得好像王子一样的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尽管他们距离很远,可她也不难测算出他对许澄夜说话时是多么细腻柔和的声音。
“许小姐,好久不见了,在舞团一切还习惯吗?”
楚洛的眼神直接又热情,带着不加掩饰的兴趣,可惜了,许澄夜跟其他女孩明显不一样,他一回来直接和她打招呼,不理会所有人,可她却并不觉得很荣幸,甚至冷淡得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专心致志地继续训练舞步,几个姿态优美的转圈,便使她离他远了不少。
楚洛看着她,嘴角勾起来,越是难搞定的女孩,越是让他感兴趣,他还想说什么,可惜不待他开口,许澄夜便看都不看他道:“我在这里很好,楚先生还是先去和别人聊一聊吧,我们不熟,我也不想这么多人盯着自己看。”
楚洛莞尔,她这么抗拒和他接触,他也一点都不生气,点点头便走到了其他人堆里,男团员和女团员们挤在一起,询问着他在国外的所见所闻。
苏明娜站在众人后面,神情有些失落,楚洛瞧见,侧着绕开众人来到她身边,笑着说:“怎么了明娜,我回来你不高兴吗?”
苏明娜难堪地笑了笑,心里有许多怨念,比如为什么你一回来不是先给我打电话,而是直接来舞团,比如你回来了为什么不是先来看我,而是跑去看许澄夜?她那么费解,那么难过,可终究是什么也没说,佯装轻松地说了句:“当然高兴了,不如晚上我们大家一起吃顿饭,好好给楚洛接风。”
毕夏就在一边听着,听完之后欢呼道:“好啊!没问题!我早就想好好吃一顿了,这阵子为了演出一直饿肚子减肥,我觉得自己都快成脱水人干了!”
有别的女团员笑道:“毕夏,就算完事聚餐你也不能胡吃海塞,孙老师都说你胖多了,你要是再吃,估计就得从我们江城舞团三朵金花里面剔除了。”
所谓江城舞团三朵金花,自然就是许澄夜、苏明娜还有毕夏。
毕夏满不在乎,嘻嘻哈哈地还在说笑,苏明娜则一直有些失魂落魄,楚洛看了她一会,趁着无人注意,悄悄握了握她的手,苏明娜怔住,抬眼望向他时,他已经转开身去男士换衣间换衣服了。
在芭蕾舞这个圈子里,不管是在学习时,还是正式成为一名舞者,都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那就是你平时总在一起的舞伴,最好是你的爱人。
跳舞,大家常在电视节目里看到,男舞者和女舞者贴得都很近,并且衣着单薄,如果不是非常熟悉彼此身体的人,就如大家所想的那样,是有些难以控制身体反应的。
当然,也有在一起训练时间长了,对彼此的身体早就习惯、失去兴趣,几乎免疫的舞伴的,但苏明娜和楚洛并不属于这种。
别看他们在人前看上去关系那么端正毫无瓜葛,其实内里根本不是那样。
苏明娜进舞团早,楚洛比她还早,她进来的时候楚洛就已经是台柱子了,她能混到今天,一方面是自己水平不错,另一方面就是跟楚洛配合的好,后者也对她诸多帮助。
他们之间这种帮助,早已超越了和其他团员一样的关系。
许澄夜并不关心无关紧要的人有什么关系,她甚至都不参与其他人的对话,所以也没看见楚洛和苏明娜那些小眼神。她一心都扑在训练上,等孙老师到了之后,便认真地开始新的排练。
一周之后,舞团会在训练馆进行一次模拟演出,分别由许澄夜和苏明娜来扮演女主角玛丽,然后从她们之间选择一个到正式演出时出演女一号。许澄夜从不会有“这个角色是我的囊中之物”这样的念头,不论心里多么有把握,她都还是会认真学习和训练,绝对不懈怠。
倒是苏明娜,看着孙老师先安排了许澄夜和楚洛一起跳第二幕,一口白牙几乎都要咬碎了,眼神也不自觉怨毒起来,尤其是在楚洛将手放在许澄夜纤细的腰上时,她觉得一口气含在喉咙里,吐也吐不出来,咽也咽不下去,几乎快要窒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