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栖行没理会二人的惊讶,又问周海:“你可知道城内是什么情况?”
周海摇头:“没有,我还没到安顺,就听一些邻里乡亲昨晚安顺出事了,一开始我还不大信,偷偷摸过去,远远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凶神恶煞的大梁士兵在城门口盘查,稍有怀疑,他们就会把人扣下来,见情况不对,我就赶紧跑回来了。”
“这么说,大梁是一夜之间就攻下了安顺?”陆栖行左手敲击着桌面,又问道。
周海挠挠后脑勺:“这个我也不知,但这事肯定就发生在最近。五天前,咱们村里的伍老二进城卖东西,都还平平安安地回来了。”
见从周海嘴里问不出什么来,陆栖行四人谢过周老伯父子,回到了房里。
“妈的,安顺守城的都是吃干饭的,这帮王八羔子!”一关上门,闻方就气得猛捶桌子。
章卫瞥了他一眼:“行了,别拍了,这事有蹊跷!”
闻方抬头,蹙眉盯着他:“什么意思?”
“安顺的陷落有问题。”陆栖行出言总结道,“去年,曹广才带兵大败他们,那一战,大梁死伤无数,还被俘几万人,元气大伤,哪能这么快就反击回来,还在一夜之间,攻下安顺!”
闻方的眼珠子转了转,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们……该不会是怀疑咱们自己人吧?”
陆栖行没有直接回答他的疑问,只说:“是与不是,一探即知,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通知阳顺驻军,让他们早做防范,免得沦得跟安顺一个下场!”
他们才从阳顺过来,阳顺一片和谐安详,显然是还没接到安顺这边变天的消息。万一,他们的猜测是对的,阳顺出了内鬼,要引阳顺驻军中计或是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就太容易了。
一旦,阳顺也跟着陷落,那大燕在南边的防线将彻底崩溃,大梁将能在短短几日内占领大燕的数百里沃土。
第71章
“排队, 排队, 挨个排队,不许说话……”一个穿着锁子甲,手执雁翎刀的士兵边走边扯着嗓子敲打众人。
傅芷璇扯了一下刚盖住手腕的粗布衣裳,学着旁边村妇的样子, 捂住手中的篮子,低垂下头,一副很是害怕的样子。
她一身蓝色布衣, 头上也只用同色系的粗布把头发包了起来, 然后用一根木簪固定住发髻, 无论是打扮还是行为举止与旁边急欲进城的村妇没什么区别。
她的身边陆栖行与她打扮无二。他借的周海的衣服,一件泛白的靛蓝色短褐,因为他比周海高了半个头,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手腕和脚腕都露在了外面,看起来很是怪异, 那士兵未免多看了两眼。
陆栖行察觉到了,腰一屈, 头缩着, 木讷的脸上闪现出害怕惶恐的神色, 倒是跟山中不善言辞的猎人村夫没什么两样。
见状,傅芷璇松了口气,但又唯恐被那士兵看出端倪,轻轻往陆栖行身边缩了缩。
陆栖行趁机拉住她的手, 两人靠在一块儿,傅芷璇身抖如糠,染了姜黄的手指紧紧攥着陆栖行的手臂,一副快被吓晕过去的模样。
“穷鬼!”那士兵嗤笑了一声,提着刀走了。
傅芷璇立即做出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微微站直腰,脱离了陆栖行的怀抱,低头垂眸之间,两人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昨晚他们商量了半夜,最后决定让闻方去阳顺报信,他本是斥候出身,脚程快,心思细腻,又擅于逃跑,这事安排他做再合适不过。
余下三人则按原计划前往安顺,不过与原计划有些出入,由先前的公子夫人带着家丁前去探亲变成了一对山里夫妇进城寻亲。而章卫不与他们一起,他另想办法溜进去,双方约定在城内汇合。
傅芷璇只听了个一知半解,隐约猜到,城里应该还有他们的人,只是不知现如今怎么样了。
胡思乱想之间,很快就轮到了他们前面那人。
他们前面的是一个包着花布头巾,脸上布满了皱纹的老太婆。
即便如此,盘查的人也没有丝毫的松懈。此人乃是一百户,姓万,士兵们都叫他万百户,他逮着老太太盘问不休:“哪里人氏,进城作甚?”
那老太婆佝偻着腰,脸上的笑夸张又谄媚:“军爷,老身的小女儿前日生了个大胖小子,老身来看她。老身老伴儿走得早,就这么一个女儿,不来看看她,老身不放心。”
说完,还拨开篮子,里面除了十几个鸡蛋,别无他物。
“女儿家住哪儿?女婿叫什么?”万百户拿起一个鸡蛋往上一抛,又在老太婆焦急的眼神下,接住,再往上一抛,鸡蛋直直砸在地上,露出小太阳般的蛋黄,他嗤笑一声,下了结论,“确实是鸡蛋,没有问题。”
老太婆的眼都直了,蹲下身,伸出老树皮一样的干枯手指,颤抖抓住那蛋液,但蛋液湿滑,哪抓得起来,老太婆急得哭红了眼:“这可是我攒了小半年的……”
众人见了无不觉得心酸,但又敢怒不敢言,只得纷纷别开了眼。
万百户见了,轻蔑地撇了撇嘴,抬起脚,重重地踩在那碎成一半的蛋壳上,然后漫不经心地磨了两下脚,蛋液瞬间跟褐色的泥土混成一团。
老太婆一怔,抬起红红的眼眶看着他,瑟缩地叫了一声:“军爷!”
“快说,你女婿叫什么,住哪儿!”万百户翻了个白眼,恶狠狠地吼道。
老太婆被他吓得头一摇,连眨了几下眼,双手紧紧攥着篮子,含着脖子说:“东大街,连泊巷,张伟。”
“早说不就完了。”万百户不耐烦地一挥手,“走走走,下一个。”
“多谢军爷!”老太婆如蒙大赦,弓着背,把篮子抱在胸口,用最快的速度往城里走去。
傅芷璇与陆栖行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目露担忧之色。这些梁兵一看就是不是善茬,似乎还以取笑玩弄众人为乐,也不知会想出什么办法折腾他们。
“籍贯,进城做什么?”还是这两个问题。
陆栖行拉了傅芷璇一把,挡在她前面,刻意压低声音,拿出昨晚商量好的说辞:“冯县乌家庄人氏,进城寻亲。”
万百户围着两人转了一周,抬起下巴盯着陆栖行:“亲戚是哪个?住哪儿?”
“三塘巷,舅舅乌文忠。”
三塘巷是安顺最混乱的一片街区,住在哪里的都是城里最穷的人家,全城的乞丐、混混也大多聚集在那儿,又乱又脏又差的代名词。
万百户看了他布满补丁却又干干净净的衣服,挑眉:“看不出来嘛!”
边说,他的目光边往傅芷璇身上打转。虽然傅芷璇刻意用姜黄把皮肤染黄了,但在这一群面黄肌瘦,死气沉沉的妇人中还是有点出挑。更何况这万百户是个没事都要找点事的性子,他伸手掀开傅芷璇手里的篮子,看到里面的两个糠皮野菜饼子,嗤笑出声:“小娘子,知道三塘巷是什么地方吗?地痞流氓、乞丐女支子呆的地方,小心他把你给卖了。”
傅芷璇往陆栖行身后躲了躲,低垂着头,声音发颤:“不会的,我夫君不会的。”
声音粗嘎尖锐得像菜刀滑过磨刀石,万百户听了顿时没兴趣了,正要挥手撵人,忽然一道威严的男声在上方响起。
“可有发现可疑人员?”
一听这声音,傅芷璇浑身一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季文明的声音,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一心想在京城谋职扎根吗?怎么又跑回安顺了?
察觉到傅芷璇紧绷的身体,陆栖行缓缓握住了她的手,用力捏了一下,像是安抚,又像是提醒。
傅芷璇冷静下来,低垂着眉眼,做出一副小媳妇的羞涩恐惧模样,紧紧贴着陆栖行,头埋在他的背后,借机挡住了自己的脸。只要不看到正脸,季文明绝认不出她来,现如今也只能拼运气了。
好在今天老天爷似乎都站在她这边,季文明只看了她一眼,见是个肤色暗黄,行事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的村妇,也没多想,收回目光望向万百户。
万百户见了他,态度立即大变,一反刚才那副嚣张的模样,拱手行了一个军礼笑得一脸谄媚:“回季将军,没有。”
季文明点点头,态度倨傲,高高在上:“查仔细了,绝不可放过任何可疑人员,否则拿你是问!”
“下官办事,将军尽可放心!”万百户乖顺地说,顺势又问,“季将军出城可是有要事要办,尽管吩咐下官。”
季文明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一夹马腹,威风凛凛地骑马进城了。
听到几道马蹄声擦肩而过,越去越远,傅芷璇高悬的心总算落地。
这边万百户的心情可就没那么好了,他宛如被人当众打了一巴掌,很是不爽。等季文明几人的身影一不见,他就对着城门吐了一口唾沫星子,不满地嘀咕了一句:“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卖国求荣的狗东西罢了,还在老子面前摆谱!”
离得最近的傅芷璇听闻此言,心里一丝波澜都没起。
从刚才听到季文明说话时,她就隐隐猜到了,万百户的话,不过是证实了她的猜测而已。
被季文明损了面子,万百户心情不好,对进城百姓的态度更恶劣了,他一刀把傅芷璇的篮子掀到了地上。
陆栖行强忍着怒气把转过身,把傅芷璇挡在身后,不悦地看着万百户。
“看什么看?小心把你的狗眼珠子挖出来。”
傅芷璇见了,忙扯了一下陆栖行的衣袖,然后站出来用她又粗又沙哑的声音打圆场:“这位军爷,我家夫君天生眼大,看起来一脸凶相又蛮横,他不是故意的,你大人有……”
一听她这幅嗓音,万百户就厌烦得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滚滚滚,别污染军爷我的耳朵!”
傅芷璇连忙弯腰捡起篮子和糠皮饼子,拉着陆栖行往城门内走去。
进了城,两人终于可以喘口气了,陆栖行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傅芷璇一眼,低声问道:“没事吧?”
“没有,他只是打翻了篮子,没伤到我。”傅芷璇莞尔一笑,赞道,“闻方还真是厉害,能弄出这种药。”简直是完美的护身符,绝大多数男人一听到她这难听的声音,便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陆栖行不以为意:“他是斥候,这点伪装都不会,还不如回家种地。”
要求还真是高,傅芷璇没跟他争这个,如今她有更担心的事:“我刚才碰到了一个熟人。”
陆栖行了然:“季文明!”
听到他肯定的口吻,傅芷璇一脸错愕:“你怎么知道?”
陆栖行侧过头,抛出一个惊雷给她:“因为是我让人把季文明弄到这儿来的。”
他虽没见过季文明,但那士兵叫他“季将军”,傅芷璇又紧张成那样子,在这安顺,除了季文明还会有谁。
傅芷璇先是一惊,不过很快回味过来,陆栖行为何会把季文明弄到这里来,脸红心跳了一阵,又无奈地叹息道:“你恐怕好心办坏事了,季文明的母亲和妹妹也跟他一起来了吗?”
陆栖行摇头:“我怎会知道?”他只是让章卫把季文明调职回来,哪管他带不带老母和妹子。
不过他也理解傅芷璇的忧虑,遂即安抚道:“他既有此志,带没带亲人都一样。别忘了,他的祖辈宗亲都还在京城。”
这些人都挡不住他向往荣华富贵的心,估计再加一个母亲与妹子也是多余的。
但傅芷璇不这么想:“季文明此人虽是个自私自利,贪图富贵之徒,但对他母亲还是有几分真心的。”
陆栖行颔首:“我明白了,回头就让章卫去查,走吧,有士兵来了,别说话。”
果然,傅芷璇一抬头就瞧见街道拐角处走来一队大约二十人的士兵。这些人都穿着大梁军服,路上稀稀落落的几个行人见了他们,无不低头含胸,匆匆忙忙地往家赶。
这种情况在进入了内城后并无任何的好转,相反,街上训练的士兵更多了,二十人一小队,几乎每走一两百丈就能碰到一队。
而且这些巡逻小队若是见了生人,都会拦住盘问一番,傅芷璇与陆栖行这一路走来,已被人盘问了不下十次。
一开始傅芷璇还很紧张,垂眉敛目,双手抓住篮子,故作害怕地躲在陆栖行后面,到了后来,她都麻木了,除了习惯性的在脸上摆出惊惧害怕之色,心里已波澜不惊。
等到了三塘巷,他们迎来了最后一波士兵的盘问。
“找谁?”
陆栖行照旧拿出先前的说辞:“找小人的舅舅,他叫乌文忠。”
打头的士兵是个识字的,他拿出户籍,翻了翻,很快找到了乌文忠此人,然后指派了一个士兵:“你领他们过去。”
那士兵得令,带着二人往巷子里走去。
傅芷璇见了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待会儿一见真人还不得戳穿啊,她偷偷抓住陆栖行的袖子,扯了一下。
陆栖行反手抓住她的手,侧头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
莫非他早有准备?傅芷璇放下心来,跟在他身后,往巷子里走去。
到了巷子尾部,带路的士兵停了下来,上前对着黑漆漆的破旧木门敲了敲,很快,一个头发花白,拄着拐杖脚步蹒跚的老者走过来打开了门。
“舅舅!”陆栖行木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喜色,先一步出言道。
周海摇头:“没有,我还没到安顺,就听一些邻里乡亲昨晚安顺出事了,一开始我还不大信,偷偷摸过去,远远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凶神恶煞的大梁士兵在城门口盘查,稍有怀疑,他们就会把人扣下来,见情况不对,我就赶紧跑回来了。”
“这么说,大梁是一夜之间就攻下了安顺?”陆栖行左手敲击着桌面,又问道。
周海挠挠后脑勺:“这个我也不知,但这事肯定就发生在最近。五天前,咱们村里的伍老二进城卖东西,都还平平安安地回来了。”
见从周海嘴里问不出什么来,陆栖行四人谢过周老伯父子,回到了房里。
“妈的,安顺守城的都是吃干饭的,这帮王八羔子!”一关上门,闻方就气得猛捶桌子。
章卫瞥了他一眼:“行了,别拍了,这事有蹊跷!”
闻方抬头,蹙眉盯着他:“什么意思?”
“安顺的陷落有问题。”陆栖行出言总结道,“去年,曹广才带兵大败他们,那一战,大梁死伤无数,还被俘几万人,元气大伤,哪能这么快就反击回来,还在一夜之间,攻下安顺!”
闻方的眼珠子转了转,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们……该不会是怀疑咱们自己人吧?”
陆栖行没有直接回答他的疑问,只说:“是与不是,一探即知,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通知阳顺驻军,让他们早做防范,免得沦得跟安顺一个下场!”
他们才从阳顺过来,阳顺一片和谐安详,显然是还没接到安顺这边变天的消息。万一,他们的猜测是对的,阳顺出了内鬼,要引阳顺驻军中计或是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就太容易了。
一旦,阳顺也跟着陷落,那大燕在南边的防线将彻底崩溃,大梁将能在短短几日内占领大燕的数百里沃土。
第71章
“排队, 排队, 挨个排队,不许说话……”一个穿着锁子甲,手执雁翎刀的士兵边走边扯着嗓子敲打众人。
傅芷璇扯了一下刚盖住手腕的粗布衣裳,学着旁边村妇的样子, 捂住手中的篮子,低垂下头,一副很是害怕的样子。
她一身蓝色布衣, 头上也只用同色系的粗布把头发包了起来, 然后用一根木簪固定住发髻, 无论是打扮还是行为举止与旁边急欲进城的村妇没什么区别。
她的身边陆栖行与她打扮无二。他借的周海的衣服,一件泛白的靛蓝色短褐,因为他比周海高了半个头,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手腕和脚腕都露在了外面,看起来很是怪异, 那士兵未免多看了两眼。
陆栖行察觉到了,腰一屈, 头缩着, 木讷的脸上闪现出害怕惶恐的神色, 倒是跟山中不善言辞的猎人村夫没什么两样。
见状,傅芷璇松了口气,但又唯恐被那士兵看出端倪,轻轻往陆栖行身边缩了缩。
陆栖行趁机拉住她的手, 两人靠在一块儿,傅芷璇身抖如糠,染了姜黄的手指紧紧攥着陆栖行的手臂,一副快被吓晕过去的模样。
“穷鬼!”那士兵嗤笑了一声,提着刀走了。
傅芷璇立即做出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微微站直腰,脱离了陆栖行的怀抱,低头垂眸之间,两人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昨晚他们商量了半夜,最后决定让闻方去阳顺报信,他本是斥候出身,脚程快,心思细腻,又擅于逃跑,这事安排他做再合适不过。
余下三人则按原计划前往安顺,不过与原计划有些出入,由先前的公子夫人带着家丁前去探亲变成了一对山里夫妇进城寻亲。而章卫不与他们一起,他另想办法溜进去,双方约定在城内汇合。
傅芷璇只听了个一知半解,隐约猜到,城里应该还有他们的人,只是不知现如今怎么样了。
胡思乱想之间,很快就轮到了他们前面那人。
他们前面的是一个包着花布头巾,脸上布满了皱纹的老太婆。
即便如此,盘查的人也没有丝毫的松懈。此人乃是一百户,姓万,士兵们都叫他万百户,他逮着老太太盘问不休:“哪里人氏,进城作甚?”
那老太婆佝偻着腰,脸上的笑夸张又谄媚:“军爷,老身的小女儿前日生了个大胖小子,老身来看她。老身老伴儿走得早,就这么一个女儿,不来看看她,老身不放心。”
说完,还拨开篮子,里面除了十几个鸡蛋,别无他物。
“女儿家住哪儿?女婿叫什么?”万百户拿起一个鸡蛋往上一抛,又在老太婆焦急的眼神下,接住,再往上一抛,鸡蛋直直砸在地上,露出小太阳般的蛋黄,他嗤笑一声,下了结论,“确实是鸡蛋,没有问题。”
老太婆的眼都直了,蹲下身,伸出老树皮一样的干枯手指,颤抖抓住那蛋液,但蛋液湿滑,哪抓得起来,老太婆急得哭红了眼:“这可是我攒了小半年的……”
众人见了无不觉得心酸,但又敢怒不敢言,只得纷纷别开了眼。
万百户见了,轻蔑地撇了撇嘴,抬起脚,重重地踩在那碎成一半的蛋壳上,然后漫不经心地磨了两下脚,蛋液瞬间跟褐色的泥土混成一团。
老太婆一怔,抬起红红的眼眶看着他,瑟缩地叫了一声:“军爷!”
“快说,你女婿叫什么,住哪儿!”万百户翻了个白眼,恶狠狠地吼道。
老太婆被他吓得头一摇,连眨了几下眼,双手紧紧攥着篮子,含着脖子说:“东大街,连泊巷,张伟。”
“早说不就完了。”万百户不耐烦地一挥手,“走走走,下一个。”
“多谢军爷!”老太婆如蒙大赦,弓着背,把篮子抱在胸口,用最快的速度往城里走去。
傅芷璇与陆栖行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目露担忧之色。这些梁兵一看就是不是善茬,似乎还以取笑玩弄众人为乐,也不知会想出什么办法折腾他们。
“籍贯,进城做什么?”还是这两个问题。
陆栖行拉了傅芷璇一把,挡在她前面,刻意压低声音,拿出昨晚商量好的说辞:“冯县乌家庄人氏,进城寻亲。”
万百户围着两人转了一周,抬起下巴盯着陆栖行:“亲戚是哪个?住哪儿?”
“三塘巷,舅舅乌文忠。”
三塘巷是安顺最混乱的一片街区,住在哪里的都是城里最穷的人家,全城的乞丐、混混也大多聚集在那儿,又乱又脏又差的代名词。
万百户看了他布满补丁却又干干净净的衣服,挑眉:“看不出来嘛!”
边说,他的目光边往傅芷璇身上打转。虽然傅芷璇刻意用姜黄把皮肤染黄了,但在这一群面黄肌瘦,死气沉沉的妇人中还是有点出挑。更何况这万百户是个没事都要找点事的性子,他伸手掀开傅芷璇手里的篮子,看到里面的两个糠皮野菜饼子,嗤笑出声:“小娘子,知道三塘巷是什么地方吗?地痞流氓、乞丐女支子呆的地方,小心他把你给卖了。”
傅芷璇往陆栖行身后躲了躲,低垂着头,声音发颤:“不会的,我夫君不会的。”
声音粗嘎尖锐得像菜刀滑过磨刀石,万百户听了顿时没兴趣了,正要挥手撵人,忽然一道威严的男声在上方响起。
“可有发现可疑人员?”
一听这声音,傅芷璇浑身一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季文明的声音,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一心想在京城谋职扎根吗?怎么又跑回安顺了?
察觉到傅芷璇紧绷的身体,陆栖行缓缓握住了她的手,用力捏了一下,像是安抚,又像是提醒。
傅芷璇冷静下来,低垂着眉眼,做出一副小媳妇的羞涩恐惧模样,紧紧贴着陆栖行,头埋在他的背后,借机挡住了自己的脸。只要不看到正脸,季文明绝认不出她来,现如今也只能拼运气了。
好在今天老天爷似乎都站在她这边,季文明只看了她一眼,见是个肤色暗黄,行事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的村妇,也没多想,收回目光望向万百户。
万百户见了他,态度立即大变,一反刚才那副嚣张的模样,拱手行了一个军礼笑得一脸谄媚:“回季将军,没有。”
季文明点点头,态度倨傲,高高在上:“查仔细了,绝不可放过任何可疑人员,否则拿你是问!”
“下官办事,将军尽可放心!”万百户乖顺地说,顺势又问,“季将军出城可是有要事要办,尽管吩咐下官。”
季文明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一夹马腹,威风凛凛地骑马进城了。
听到几道马蹄声擦肩而过,越去越远,傅芷璇高悬的心总算落地。
这边万百户的心情可就没那么好了,他宛如被人当众打了一巴掌,很是不爽。等季文明几人的身影一不见,他就对着城门吐了一口唾沫星子,不满地嘀咕了一句:“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卖国求荣的狗东西罢了,还在老子面前摆谱!”
离得最近的傅芷璇听闻此言,心里一丝波澜都没起。
从刚才听到季文明说话时,她就隐隐猜到了,万百户的话,不过是证实了她的猜测而已。
被季文明损了面子,万百户心情不好,对进城百姓的态度更恶劣了,他一刀把傅芷璇的篮子掀到了地上。
陆栖行强忍着怒气把转过身,把傅芷璇挡在身后,不悦地看着万百户。
“看什么看?小心把你的狗眼珠子挖出来。”
傅芷璇见了,忙扯了一下陆栖行的衣袖,然后站出来用她又粗又沙哑的声音打圆场:“这位军爷,我家夫君天生眼大,看起来一脸凶相又蛮横,他不是故意的,你大人有……”
一听她这幅嗓音,万百户就厌烦得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滚滚滚,别污染军爷我的耳朵!”
傅芷璇连忙弯腰捡起篮子和糠皮饼子,拉着陆栖行往城门内走去。
进了城,两人终于可以喘口气了,陆栖行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傅芷璇一眼,低声问道:“没事吧?”
“没有,他只是打翻了篮子,没伤到我。”傅芷璇莞尔一笑,赞道,“闻方还真是厉害,能弄出这种药。”简直是完美的护身符,绝大多数男人一听到她这难听的声音,便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陆栖行不以为意:“他是斥候,这点伪装都不会,还不如回家种地。”
要求还真是高,傅芷璇没跟他争这个,如今她有更担心的事:“我刚才碰到了一个熟人。”
陆栖行了然:“季文明!”
听到他肯定的口吻,傅芷璇一脸错愕:“你怎么知道?”
陆栖行侧过头,抛出一个惊雷给她:“因为是我让人把季文明弄到这儿来的。”
他虽没见过季文明,但那士兵叫他“季将军”,傅芷璇又紧张成那样子,在这安顺,除了季文明还会有谁。
傅芷璇先是一惊,不过很快回味过来,陆栖行为何会把季文明弄到这里来,脸红心跳了一阵,又无奈地叹息道:“你恐怕好心办坏事了,季文明的母亲和妹妹也跟他一起来了吗?”
陆栖行摇头:“我怎会知道?”他只是让章卫把季文明调职回来,哪管他带不带老母和妹子。
不过他也理解傅芷璇的忧虑,遂即安抚道:“他既有此志,带没带亲人都一样。别忘了,他的祖辈宗亲都还在京城。”
这些人都挡不住他向往荣华富贵的心,估计再加一个母亲与妹子也是多余的。
但傅芷璇不这么想:“季文明此人虽是个自私自利,贪图富贵之徒,但对他母亲还是有几分真心的。”
陆栖行颔首:“我明白了,回头就让章卫去查,走吧,有士兵来了,别说话。”
果然,傅芷璇一抬头就瞧见街道拐角处走来一队大约二十人的士兵。这些人都穿着大梁军服,路上稀稀落落的几个行人见了他们,无不低头含胸,匆匆忙忙地往家赶。
这种情况在进入了内城后并无任何的好转,相反,街上训练的士兵更多了,二十人一小队,几乎每走一两百丈就能碰到一队。
而且这些巡逻小队若是见了生人,都会拦住盘问一番,傅芷璇与陆栖行这一路走来,已被人盘问了不下十次。
一开始傅芷璇还很紧张,垂眉敛目,双手抓住篮子,故作害怕地躲在陆栖行后面,到了后来,她都麻木了,除了习惯性的在脸上摆出惊惧害怕之色,心里已波澜不惊。
等到了三塘巷,他们迎来了最后一波士兵的盘问。
“找谁?”
陆栖行照旧拿出先前的说辞:“找小人的舅舅,他叫乌文忠。”
打头的士兵是个识字的,他拿出户籍,翻了翻,很快找到了乌文忠此人,然后指派了一个士兵:“你领他们过去。”
那士兵得令,带着二人往巷子里走去。
傅芷璇见了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待会儿一见真人还不得戳穿啊,她偷偷抓住陆栖行的袖子,扯了一下。
陆栖行反手抓住她的手,侧头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
莫非他早有准备?傅芷璇放下心来,跟在他身后,往巷子里走去。
到了巷子尾部,带路的士兵停了下来,上前对着黑漆漆的破旧木门敲了敲,很快,一个头发花白,拄着拐杖脚步蹒跚的老者走过来打开了门。
“舅舅!”陆栖行木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喜色,先一步出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