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
这世上还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吗。或许没有。
下属越发地诚惶诚恐,因为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这世界上的女子,很少有比她武功更高,人更聪明的。
谁都不知道九公子的情报时从哪里来的,下属只知道,这女人剑上的功夫,说不定不比白云城主,不比西门吹雪差。
否则,九公子也不会选定她来试探白云城主。
但不管她曾经有多强,现在还不是成了九公子手心里的蚂蚱,连腿都给拔了。
下属忽然听九公子又道:“她的伤好了大半?”
他之前已经问过一遍,第二遍问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可是件稀罕事,因为九公子很少将一个问题问上两遍。
他似乎很重视公孙兰。
下属道:“是。”
九公子道:“好。”
他道:“让公孙兰去找叶城主。”
他又道:“我会跟在公孙兰后面。”
宫九当然要跟着,他让公孙兰出去,不就是为了见到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吗?
要是叶孤城使出了他梦寐以求想要见到第二次的剑招,他却不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一抹雪白在黑夜之中飘过。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就算是独孤一鹤被救出来也少不得要骂上一句暴殄天物。
更何况叶孤城与他非亲非故,能够救他一命已是大恩,怎能奢求更多?
朗月留下了信号,让白云城的人来解决,只要她想,便能找出十种八种方法联系人。
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解决的。
江湖道义,送佛送到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朗月心里都如同明镜似的,知道要和谁打好关系,要离谁远一点,眼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独孤一鹤一命,便不介意让他欠下更多的人情。
苏少英虽然心痒痒想跟着叶城主,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而且不管怎么说,独孤一鹤都是养他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如果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简直枉为人。
于公于私他都应该陪着独孤一鹤到那破牢笼被打开,就算再怎么心痒痒想要和叶城主一起走,也不能付诸于实践。
说起来,叶城主与他无亲无故,怎么就想和他亲香?
苏少英:我对叶城主一见如故!
理由很好很强大。
叶孤城可不管苏少英和独孤一鹤想什么,他现在只想冲回自己的小院子里然后在床上躺个天昏地暗。
任何一个受了重伤的人,都应该与他有一样的想法。
叶城主实在是一个非常能忍耐的人,所有能成大事的人,似乎都有与他相似的品质,那就是善于忍耐。
因为善于忍耐,所以便很能吃苦,便能承受绝大多数的痛苦与苦难,而且看上去还云淡风轻,仿佛那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疼痛,也是如此,对叶城主来说,疼痛是可以忍耐的。
他的肋骨断了,虽然看上去是仙人,但实际上还是肉体凡胎,有裂痕的骨头再也禁不住强大的冲击,在天时地利人和等一系列原因的作用下断成两节似乎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情。
好在他骨头断得位置不错,没有插进肺里或者其他什么柔软的器官,如果真那样,绝对不是简单的忍耐就能摆平的事。
叶孤城能忍受疼痛,所以他现在脸色很难看,但见他行动间,却还十分自如,哪怕是一般的习武之人动作也绝对没有他来得敏锐。
一切,似乎都维持原样。
朗月似乎心有所感,一路上都频频打量叶孤城,她越是打量,城主就越不敢露出端倪。
以朗月的脾气,若是知道自己一时失手导致城主骨头断了,定然会羞愧得想要自裁,即使,谁都知道,这只是出于好心的意外。
谁都怪不得。
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身旁婢女的专业素质,就是因为知道对方对自己忠心耿耿,甚至将他视为天地,行动间便要更加小心。
人们所说的尊重与信任,都是相互的,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因为享受着下属全心全意的爱戴,他才更需要成为高不可攀的叶城主。
这是他偶像包袱的来源与动力。
叶孤城的伪装功能之好,连朗悦都无法识破,但对他不太熟悉的九公子一行人那就更不可能了。
敏锐的感官成了摆设,看见在月下狂奔的叶孤城,就好像猫看见了鱼骨头,眼中都绽放出摄人心魄的光芒。
那是猎人看见自己的猎物才会有的眼神。
相当相当地不妙。
宫九的观察力很好,但他与叶孤城之间的距离毕竟有点远,距离一远,很多本应该发生的事情就变得不可能发生,比如说,他无法看出叶孤城的脸色比平时更加苍白。
就连朗月都没有看出,她还道是今天的月光太皎洁,连城主的脸都被映衬得更加白皙。
叶孤城:呵呵。
在心里吐出一口老血。
一切都是偶像包袱的错!
受伤,会让他的状态下滑,所有的气力都用来伪装自己完好无损的表象,这不仅仅是为了叶城主的形象,也是为了威慑。
黑灯瞎火的夜晚,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特别是不速之客已经来了一波,他竟然无法辨认出那是谁的人。
叶孤城得承认,是他大意了,但白云城主绝对不会犯两次相同的错误,他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没有冒险与他动手,这一切都是因为笼罩在叶城主身上强者的光环。
阴错阳差之下受了重伤,但这伤势,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看出来,否则倒霉的绝对不仅仅是他一个人。
叶孤城如此拼命,与他直线距离还挺长的宫九自然看不出,特别是九公子还要保证自身的神秘感,他可不愿意贸贸然接近比猫还要灵敏的城主,被发现,几乎是百分之一百的事。
私心觉得还不到他们见面的时候,特别是九公子被丁独秀抽了一顿爽的。
光是想想当时的疼痛,他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要立起来跳舞。
不是因为疼痛,而是源自心底深处的舒畅。
九公子锐利如鹰隼的眼猛得一阵收缩,其中的神经质几乎超过人类应该有的极限,但在被发现之前,又被他很有理智地收了回去,最后剩下的,只是比毒蛇更加恶毒的,充满了恶意的光芒。
九公子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在场的人中,根本没有人敢于直视他的眼睛。
他忽然出声道:“是时候了。”
是时候了,是什么时候?
下属还在发愣,但一直亦步亦趋跟随其后的公孙兰却如同利箭一般地冲了过去,想来现在在场的人中,确实没有谁比她更加忠心耿耿,曾经对于九公子的痛恨已经化为飞烟。
不,公孙兰似乎也没有那么痛恨九公子,因为她甚至不知道究竟是谁将她抓了回去,那人又要她干什么事。
她忽然成为了武器,成为了一把再趁手不过也再锋利不过的利刃,唯一的职责就是遵守九公子的命令。
如果她有机会能够醒来,会有多么的恨?
九公子一双利眼钉在公孙兰身上,忽然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他问话的对象似乎是身边的下属,但下属却知道,九公子并不是在于自己说话,他只是需要一个对象,而自己则正好是那个人。
九公子的眼睛,才不会看他这种小人物。
果不其然,宫九需要的根本就不是下属的回答,他能够从自问自答中获得很多乐趣,没人知道九公子的乐子在哪里,正如同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九公子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下属读的书不多,也不少,但凡是识两个字的人,多多少少听说过公孙大娘在盛唐时的表现,那几乎是使剑的祖宗,江湖人都知道。
他忽然想到了公孙兰的姓名,九公子从来不会说无缘无故的事情,这时候提到公孙大娘,莫不是……
九公子道:“让一个女人来对付叶城主,就算我自己也觉得勉强了点。”
这句话才说完,谁知道他的下一句话就推翻了自己刚才所言之词。
九公子道:“但如果世界还有哪怕一个女人能够招架住叶城主的剑,都一定是公孙兰。”
并非仅仅是公孙大娘的家族渊源,公孙兰本身也是一个很狠毒,并且剑术卓绝的女人,她将自己隐藏得很好,名字都鲜为人知,这样聪明的女人在江湖上已经不多见了。
但再聪明又怎么样,九公子想要知道的事情,就没有知道不了的。
天底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女人的服饰华丽,但却不影响行动,经过杏林圣手的精心调养,伤已经好了大半,更重要的是,公孙兰现在是没有神志的,来自海外的摄人心魄的秘法,除非完成嘱咐的事情,几乎没有解开的余地。
她的任务,就是试探叶孤城,以自身性命为后盾的试探,若公孙兰还有一丝理智尚存,都做不出如此疯狂的事情。
叶城主似有一秒钟的慌神,因为他明确地感觉到,有什么人来了。
他的感知能力比起全盛时期自然不太行,受了重伤的人,难免有些迟钝,更何况叶城主几乎将所有的气力都用来维持自己正常的表象。
他不能让人看出自己受了重伤,因为白云城主与他的剑,本来就是一种威慑。
但是来的人气势实在很强横,叶城主能感觉到,那是一个高手,但却不是一个普通的高手。
高手大部分都很善于隐藏自己的气息,因为他们的功夫很高,已经臻至化境,与自然融为一体,只要自己想,那么脚步声之轻巧几乎无人能发现。
来的人速度很快,也很大张旗鼓,似乎完全没有掩饰自己足迹的意思,在叶孤城的感知中,无异于婴儿在安静的夜晚呱呱大哭,想不注意到人都很难。
朗月的肌肉紧绷,她也感觉到有人来了,对方的功夫绝对不弱,这让她十分警惕。
但看看叶城主,紧张的申请却不由自主一松,因为叶城主永远都是一副不动声色的淡定模样,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动容。
下属越发地诚惶诚恐,因为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这世界上的女子,很少有比她武功更高,人更聪明的。
谁都不知道九公子的情报时从哪里来的,下属只知道,这女人剑上的功夫,说不定不比白云城主,不比西门吹雪差。
否则,九公子也不会选定她来试探白云城主。
但不管她曾经有多强,现在还不是成了九公子手心里的蚂蚱,连腿都给拔了。
下属忽然听九公子又道:“她的伤好了大半?”
他之前已经问过一遍,第二遍问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可是件稀罕事,因为九公子很少将一个问题问上两遍。
他似乎很重视公孙兰。
下属道:“是。”
九公子道:“好。”
他道:“让公孙兰去找叶城主。”
他又道:“我会跟在公孙兰后面。”
宫九当然要跟着,他让公孙兰出去,不就是为了见到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吗?
要是叶孤城使出了他梦寐以求想要见到第二次的剑招,他却不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一抹雪白在黑夜之中飘过。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就算是独孤一鹤被救出来也少不得要骂上一句暴殄天物。
更何况叶孤城与他非亲非故,能够救他一命已是大恩,怎能奢求更多?
朗月留下了信号,让白云城的人来解决,只要她想,便能找出十种八种方法联系人。
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解决的。
江湖道义,送佛送到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朗月心里都如同明镜似的,知道要和谁打好关系,要离谁远一点,眼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独孤一鹤一命,便不介意让他欠下更多的人情。
苏少英虽然心痒痒想跟着叶城主,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而且不管怎么说,独孤一鹤都是养他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如果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简直枉为人。
于公于私他都应该陪着独孤一鹤到那破牢笼被打开,就算再怎么心痒痒想要和叶城主一起走,也不能付诸于实践。
说起来,叶城主与他无亲无故,怎么就想和他亲香?
苏少英:我对叶城主一见如故!
理由很好很强大。
叶孤城可不管苏少英和独孤一鹤想什么,他现在只想冲回自己的小院子里然后在床上躺个天昏地暗。
任何一个受了重伤的人,都应该与他有一样的想法。
叶城主实在是一个非常能忍耐的人,所有能成大事的人,似乎都有与他相似的品质,那就是善于忍耐。
因为善于忍耐,所以便很能吃苦,便能承受绝大多数的痛苦与苦难,而且看上去还云淡风轻,仿佛那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疼痛,也是如此,对叶城主来说,疼痛是可以忍耐的。
他的肋骨断了,虽然看上去是仙人,但实际上还是肉体凡胎,有裂痕的骨头再也禁不住强大的冲击,在天时地利人和等一系列原因的作用下断成两节似乎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情。
好在他骨头断得位置不错,没有插进肺里或者其他什么柔软的器官,如果真那样,绝对不是简单的忍耐就能摆平的事。
叶孤城能忍受疼痛,所以他现在脸色很难看,但见他行动间,却还十分自如,哪怕是一般的习武之人动作也绝对没有他来得敏锐。
一切,似乎都维持原样。
朗月似乎心有所感,一路上都频频打量叶孤城,她越是打量,城主就越不敢露出端倪。
以朗月的脾气,若是知道自己一时失手导致城主骨头断了,定然会羞愧得想要自裁,即使,谁都知道,这只是出于好心的意外。
谁都怪不得。
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身旁婢女的专业素质,就是因为知道对方对自己忠心耿耿,甚至将他视为天地,行动间便要更加小心。
人们所说的尊重与信任,都是相互的,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因为享受着下属全心全意的爱戴,他才更需要成为高不可攀的叶城主。
这是他偶像包袱的来源与动力。
叶孤城的伪装功能之好,连朗悦都无法识破,但对他不太熟悉的九公子一行人那就更不可能了。
敏锐的感官成了摆设,看见在月下狂奔的叶孤城,就好像猫看见了鱼骨头,眼中都绽放出摄人心魄的光芒。
那是猎人看见自己的猎物才会有的眼神。
相当相当地不妙。
宫九的观察力很好,但他与叶孤城之间的距离毕竟有点远,距离一远,很多本应该发生的事情就变得不可能发生,比如说,他无法看出叶孤城的脸色比平时更加苍白。
就连朗月都没有看出,她还道是今天的月光太皎洁,连城主的脸都被映衬得更加白皙。
叶孤城:呵呵。
在心里吐出一口老血。
一切都是偶像包袱的错!
受伤,会让他的状态下滑,所有的气力都用来伪装自己完好无损的表象,这不仅仅是为了叶城主的形象,也是为了威慑。
黑灯瞎火的夜晚,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特别是不速之客已经来了一波,他竟然无法辨认出那是谁的人。
叶孤城得承认,是他大意了,但白云城主绝对不会犯两次相同的错误,他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没有冒险与他动手,这一切都是因为笼罩在叶城主身上强者的光环。
阴错阳差之下受了重伤,但这伤势,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看出来,否则倒霉的绝对不仅仅是他一个人。
叶孤城如此拼命,与他直线距离还挺长的宫九自然看不出,特别是九公子还要保证自身的神秘感,他可不愿意贸贸然接近比猫还要灵敏的城主,被发现,几乎是百分之一百的事。
私心觉得还不到他们见面的时候,特别是九公子被丁独秀抽了一顿爽的。
光是想想当时的疼痛,他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要立起来跳舞。
不是因为疼痛,而是源自心底深处的舒畅。
九公子锐利如鹰隼的眼猛得一阵收缩,其中的神经质几乎超过人类应该有的极限,但在被发现之前,又被他很有理智地收了回去,最后剩下的,只是比毒蛇更加恶毒的,充满了恶意的光芒。
九公子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在场的人中,根本没有人敢于直视他的眼睛。
他忽然出声道:“是时候了。”
是时候了,是什么时候?
下属还在发愣,但一直亦步亦趋跟随其后的公孙兰却如同利箭一般地冲了过去,想来现在在场的人中,确实没有谁比她更加忠心耿耿,曾经对于九公子的痛恨已经化为飞烟。
不,公孙兰似乎也没有那么痛恨九公子,因为她甚至不知道究竟是谁将她抓了回去,那人又要她干什么事。
她忽然成为了武器,成为了一把再趁手不过也再锋利不过的利刃,唯一的职责就是遵守九公子的命令。
如果她有机会能够醒来,会有多么的恨?
九公子一双利眼钉在公孙兰身上,忽然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他问话的对象似乎是身边的下属,但下属却知道,九公子并不是在于自己说话,他只是需要一个对象,而自己则正好是那个人。
九公子的眼睛,才不会看他这种小人物。
果不其然,宫九需要的根本就不是下属的回答,他能够从自问自答中获得很多乐趣,没人知道九公子的乐子在哪里,正如同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九公子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下属读的书不多,也不少,但凡是识两个字的人,多多少少听说过公孙大娘在盛唐时的表现,那几乎是使剑的祖宗,江湖人都知道。
他忽然想到了公孙兰的姓名,九公子从来不会说无缘无故的事情,这时候提到公孙大娘,莫不是……
九公子道:“让一个女人来对付叶城主,就算我自己也觉得勉强了点。”
这句话才说完,谁知道他的下一句话就推翻了自己刚才所言之词。
九公子道:“但如果世界还有哪怕一个女人能够招架住叶城主的剑,都一定是公孙兰。”
并非仅仅是公孙大娘的家族渊源,公孙兰本身也是一个很狠毒,并且剑术卓绝的女人,她将自己隐藏得很好,名字都鲜为人知,这样聪明的女人在江湖上已经不多见了。
但再聪明又怎么样,九公子想要知道的事情,就没有知道不了的。
天底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女人的服饰华丽,但却不影响行动,经过杏林圣手的精心调养,伤已经好了大半,更重要的是,公孙兰现在是没有神志的,来自海外的摄人心魄的秘法,除非完成嘱咐的事情,几乎没有解开的余地。
她的任务,就是试探叶孤城,以自身性命为后盾的试探,若公孙兰还有一丝理智尚存,都做不出如此疯狂的事情。
叶城主似有一秒钟的慌神,因为他明确地感觉到,有什么人来了。
他的感知能力比起全盛时期自然不太行,受了重伤的人,难免有些迟钝,更何况叶城主几乎将所有的气力都用来维持自己正常的表象。
他不能让人看出自己受了重伤,因为白云城主与他的剑,本来就是一种威慑。
但是来的人气势实在很强横,叶城主能感觉到,那是一个高手,但却不是一个普通的高手。
高手大部分都很善于隐藏自己的气息,因为他们的功夫很高,已经臻至化境,与自然融为一体,只要自己想,那么脚步声之轻巧几乎无人能发现。
来的人速度很快,也很大张旗鼓,似乎完全没有掩饰自己足迹的意思,在叶孤城的感知中,无异于婴儿在安静的夜晚呱呱大哭,想不注意到人都很难。
朗月的肌肉紧绷,她也感觉到有人来了,对方的功夫绝对不弱,这让她十分警惕。
但看看叶城主,紧张的申请却不由自主一松,因为叶城主永远都是一副不动声色的淡定模样,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