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里挑起一丝情味。

    她打开盖子,抹了一点在手心里,冷冷道:“转过去。”

    徐嘉茂听话地乖乖转过身,全身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细胞都敏感了起来,仔细感受着她柔软的掌腹,轻抚着他背部淤青的地方。

    他皮肤是健康的小麦黄,背部肌肉紧实,身板线条流畅。

    多年不见,不仅仅是她长大了,成熟了,当初那个带她泥地里打滚的小哥哥也已经长大了。

    分辨男孩和男人的区别,其实很简单,看他心里有没有装女人。

    “咱们有多少年没见了。”

    宋茉鼻息间一声冷嗤:“不记得,也不想记得,我早把你忘了。”

    “把我忘了。”徐嘉茂淡淡一笑:“小公主现在是在学雷锋做好事?”

    宋茉用力捏了一下他瘀伤处,徐嘉茂狠狠抽了口气。

    “心够狠的。”

    “比不过你。”宋茉咬牙切齿地说:“比不过你当初一走了之,一句话都不留给我,噢,不,你留了,你让我滚。”

    那年她才多大呢,或许刚刚步入青春期,正是动辄天塌地陷的年岁。

    她去地下台球场找他,他也叫她小公主,让她快些走,这里不是她该来的地方。

    她看着他身边那些男孩和女孩,放浪形骸,落拓不羁。

    徐嘉茂和他们混在一起,她和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天晚上宋茉一个人孤零零走在孤冷的夜里,把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光了。

    自那以后,宋茉决定把这个人从脑海里抹去。

    徐嘉茂手里的一根烟头燃尽了,他抖了抖,然后说:“我没说滚,我说的‘走’。”

    宋茉愤愤说:“有区别吗。”

    “有。”

    宋茉冷哼,却听徐嘉茂继续道:“我徐嘉茂这辈子没怕过谁,谁都揍,谁都敢惹,但有一个人,我不敢招惹。”

    宋茉的手微微一顿,瞬间变得僵硬。与他分离多年,听他说这些不要脸的话,她的心竟然还会有仿若枯木逢春一般的感觉。

    “你为什么要和寇响发生矛盾。”宋茉拆开话题:“别说是嫉妒他的才华。”

    “为什么不能是这个理由。”

    宋茉冷笑:“骄傲如你徐嘉茂,会嫉妒别人?”

    徐嘉茂嘴角扬了扬,这么多年,最了解他的人,还是她。

    “单纯看他不爽,行吗?”

    宋茉试探地问道:“不会是因为杨小吱儿吧,我看你和她走得挺近。”

    “你还挺关心我,连我和谁走得近都知道?”

    宋茉哼了声:“谁关心你了。”

    一阵风刮过,带着盛夏潮湿暖软的气息。

    徐嘉茂突然握住她柔软冰凉的手,按在自己的肩膀上。

    宋茉恍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条红绳,绳子因为年岁久远而被磨损了很多,她的心突然空了那么一下子。

    如果还是那条绳子,正面应该系着一只金灿灿的小狗。

    那是她的生肖,也是她送给他的礼物。

    他并未曾注意到宋茉情绪的变化,只沉声说:“听说有人让你不好过,我回来看看。”

    感觉到她良久的沉默,徐嘉茂回头,见她这般情状,不解地问:“感动了?”

    宋茉反应过来,脸色一阵急红,匆忙甩开他的手:“要你多管闲事!”

    望着她匆匆离开的背影,徐嘉茂“哎”了声——

    “茉小狗,我想你了。”

    “混蛋!”

    第40章 雷雨时节

    六月底, 临近期末考试,整个年级都已经进入了潜心备战状态。

    寇响和时绪几人录了demo,发送给选秀比赛的制作人,很快便得到了回应, 对方先夸了一遍少年们音色不错,自作词曲也相当不容易, 节奏感很好。

    但是,如果全程rap而没有一点唱的部分,恐怕会稍许单调, 也不是那么容易被现在的观众接受,所以制作人给出的建议是,希望能够加入有旋律的流行唱法进去, 因为乐队是男声主唱, 所以如果能加女声进来, 当然更好。

    **

    江岸畔潮浪拍打堤坝,桥洞因为路过车流而轰隆响彻, 狂风呼啸。

    时绪倚在空心石柱边, 耸肩说:“你们别看我, 流行唱法我可没谱, 能唱,但是不一定唱得好。”

    沈星纬提议:“要不就caesar唱流行的部分, 我唱rap的部分。”

    整个乐队, 也就寇响的嗓子能撑得起流行音乐的台面。

    不过寇响一票否决:“我不唱流行。”

    他从来不肯唱流行歌曲, 唯一一次听见他在ktv唱周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 还是为了泡妹子。

    从那以后,真的没听他开口唱过有旋律的歌。

    “我发现你是不是对流行歌抱有偏见啊?”沈星纬手肘戳了戳寇响:“除了rap就不唱别的?”

    “对。”寇响回答的明明白白:“老子不唱流行歌。”

    他有时候真固执得可怕,就像他那一根筋蒙头往前冲的老父亲一样,不过也正是这股子固执冲劲儿,让他父亲能在九十年代赤手空拳打下一整个商业帝国。

    “别为难caesar了。”时绪说道:“他入圈就为了hip-hop,能一路坚持下去,挺好的。”

    女生总是比男生,更能理解一些东西,合作这么多年,时绪理解寇响,理解他的情怀与梦想。

    他想让全世界懂得嘻哈,理解hip-hop。

    她比他早入圈几年,当初他第一次来废弃工厂跟人battle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个富二代臭小子能做到,直到他只用半年的时间,击败了废弃工厂所有自命不凡的rapper。

    少年时的豪言壮语,从来未曾丢失,他一直走在这条路上,践行着他的梦想。

    后来,有了裴青,有了沈星纬,他也终于不再是孤军奋战。

    梦想就像是冬夜里燃着熊熊火焰的暖炉,总是能够吸引在寒冬黑夜里踽踽独行的人,他们意气相投,聚集在一起,彼此不发一言,却能相互倚靠。

    关于比赛这件事情,几人商量来去没有结果,时绪都想要退赛了,一开始就是她起头要做这件事情,把乐队拉进来,可是现在遇到困难,她却想要退缩。

    很愧疚,觉得对不起大家。

    沈星纬拍了拍时绪的背:“没事儿,反正要高三了,不去参加比赛也没关系。”

    裴青说:“是啊,我妈还不一定同意呢。”

    寇响一根烟燃到了尽头,被他按灭在石柱上,他背着吉他转身离开了。

    “caesar,去哪儿啊?”

    寇响没回头,只扬了扬手,淡淡道:“想办法。”

    **

    房间里,周婶轻手轻脚进了屋,将蛋挞盘放在桌上,没有打扰正在埋头做题的两个孩子。

    少爷这一天天的改变,她全然看在眼里。

    不得不说,这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还真有手腕,能制得住玩世不恭的少爷。

    周婶从小看着寇响长大,什么时候见他这样耐着性子学习过啊。

    寇响的变化,周婶每天都会打电话汇报给赵女士,赵女士心里高兴,又给杨吱提高了薪资。

    蛋挞进屋,一阵甜腻腻的香味扑鼻。

    寇响一边做题,伸手去摸。

    “啪”的一声,周婶打开他的手:“给杨小姐准备的。”

    “偏心。”

    “你不是不吃甜食吗?”周婶知他脾性,从来不吃甜食,所以点心也没有准备他的。

    “想吃了,不行吗?”寇响展眉。

    哟,还真是大变天儿。

    周婶啧啧称奇,大少爷不仅口味变了,就连脾性都变了不少,什么时候,见他这样子畅快地笑过啊。

    寇响六岁的时候,周婶就带着他,夫人和先生有矛盾,她也看在眼里。

    不过他们的矛盾不比寻常夫妻,夫人心性骄傲,先生脾气暴躁。但是他们从不吵架,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聊天气,聊股票,聊聊花园里的草...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周婶年岁大,经历的事情多了,一眼就能看出来,夫人和寇先生之间,绝对是有深层裂痕,无法弥补和修复的。

    他们之间的相处,不像夫妻,没有夫妻的温存与厚爱,反倒更像是半熟不熟的陌生人。早些年,他们分房而卧,现在就各自为家。

    先生在城西另有一栋房产,独居;而夫人,索性就去了苏格兰,与年迈养老的父母居住,管理家庭的海外资产,甚少回国。

    空荡荡的别墅,只留了寇响一个人独居。

    周婶初见寇响的时候,孩子不过六岁有余,一双漆黑的眼眸子却不似旁的小孩那样清澈,他浑身上下一股子阴郁的气质,就如同这栋老式洋楼一样,散发着梅雨天来临时的压抑气息。

    他沉默寡言,从不笑,但也不哭。

    有时候周婶甚至感觉,他就像住在这栋黑漆漆的宅子里的一个鬼魂。

    不像活人。

    周婶心善,打心眼里疼这孩子。

    这孩子啊,看着叛逆,其实心性挺实诚,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他门儿清呢。他有时候,还愿意和周婶说说话,或者帮他做一些家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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