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吓得小脸煞白,攥着自己的帆布包带:“我……我会努力的!”

    众人食不知味地吃完一顿饭,徐静之就差李添多把任明卿送回老宅。对于任明卿要回家拿东西的要求,徐静之不以为然:“那边什么都有,小黑屋都给你备好了,你赶紧过去吧,晚上回来我要看个三四章。”

    任明卿不知道他只是接了个枪手项目,就导致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步三回头地被李添多带走了。烈火哥心如刀绞地忍住不去回头看他。他觉得自己仿佛不是一个编辑,而是一个人贩子,转手就把作者卖了。

    徐静之人逢喜事精神爽,也没有闲情雅致再跟两位编辑消磨时间,要不是四海纵横,京宇这种小公司他根本懒得看一眼,更别提这些小人物了:“殇殇,接下来想去哪儿玩?”

    叶瞬死死盯着白殇殇,白殇殇怀疑她如果跟徐静之走出半步,就要血溅当场:“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今天先回家休息了……”

    徐静之一脸扫兴,不过也没有强求,毕竟他从来不缺玩伴。

    徐静之离开以后,烈火哥问大家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叶瞬告诉他这里的甜品很好吃,他已经为他买了张团购券请他去享受享受。烈火哥兴高采烈地去了,吃到一半想起来自己早上提议的:“让洗灰在这里吃个甜品自己跟自己玩儿。”他意识到自己被无情地抛弃了,叶瞬和白殇殇背着自己有什么事儿;也通过自己钢管直的脑回路后知后觉地觉察到:刚才自己经历了不止一个修罗场。

    叶瞬和白殇殇相处多年,很有默契,一走到无人的地方就开始争吵——他们甚至还专门挑了个风景秀丽的地方。

    叶瞬:“你跟徐静静是什么时候的事?!”

    白殇殇:“你是在质问我么?我谈恋爱你也要管?!”

    叶瞬:“我是你的编辑我当然要管!你正事儿不做成天不见影,你还写不写了?”

    白殇殇:“公司都快要倒闭了,我还写什么?!你们不是用不着我么?现在作者这么多,随便拉个侍应生都写的比我好,全公司上下都指着他,你还来问我做什么?”

    叶瞬:“就因为这个枪手项目给了他没给你,你就从此以后不干了?知道现在作者这么多,竞争这么激烈,你还不努力?”

    白殇殇:“你不用跟我在这假公济私,什么不努力,我懒了这么多年了你装出一副今天才认识我的模样,呵呵!你有几根肚肠我会不知道?!”

    叶瞬:“哦,你又知道了?”

    白殇殇觉得叶瞬这种时候就特别讨厌。他分明就是那个意思,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的那个意思,但他偏就不说,还厚脸皮地觉得自己应该照顾他的那个意思,比如说现在,他就仿佛一个带了绿帽的老公,理直气壮地欺近她,好像下一秒就会吻她,又好像下一秒就会打他一顿,让她在外面水性杨花。

    白殇殇踩着高跟鞋、拎着小香包、蹑手蹑脚、凶神恶煞地将他推开:“我跟谁谈恋爱关你什么事!”

    叶瞬:“你知道徐静静是个什么人你就敢往上凑?!”

    白殇殇:“他凑的我!”

    叶瞬:“他一年之内好过又甩过的女人可以承包六个月的微博热门!”

    白殇殇:“那我也能涨两个粉呢!你又没那个本事让我上热门!”

    这话一说出口,叶瞬哑口无言,白殇殇也觉得自己也有点过分了,她总是把工作和感情混作一谈。她刚想跟叶瞬道个歉,突然发现他的目光变了,变得冷淡又嫌恶,仿佛在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女人”。

    白殇殇被他的眼神刺伤了,再有什么柔软也板结成了铁石心肠:“我是作者,我想火,这有什么不对么?我年纪大了,想找个有钱老公,这又有什么不对么?我埋头写苦写了这么多年,到头来不温不火,公司也不要我了,跟着你我没前途,所以我自己给自己想办法,我做错了么?”

    大声地说出心里话给了她勇气,她抱着胸,开始在叶瞬面前踱来踱去,冷静、精明、高傲,不再掩饰内心的欲望:“我不是那种’啊,日子过得差不多就行了,要知足常乐’的人,我想拥有的东西很多,用哪种努力去得到都无所谓,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如果你觉得我道德败坏、水性杨花、出卖身体、下贱无耻,都无所谓——总之,我不要再过现在的生活了。”

    说完,她一转裙角,转身就走,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个柔弱无力的花瓶。

    第54章 有时候真是不知道读者喜欢看什么

    任明卿突然之间从金龙花园被劫持到徐家大宅,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徐家是搞房地产的,把自己的别墅建在一个湖畔小区内,外形低调,面积也没有大得夸张,跟徐老的身份地位并不相符,但对于任明卿这种穷得叮当响的人来说,已经比皇宫还要奢侈了。他进门就被保姆塞到浴室里,用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精油洗了个澡,然后换上了舒适的睡衣,被送进了宽敞明亮的书房。

    “您在赶稿时有任何需求,只需要吩咐管家即可。想吃什么,常妈会做;写累了想休息,影音室、游戏室和健身室我带您去看一下。您的卧室喜欢什么风格?有欧式、日式、中式、美式、北欧可供选择。”

    “我、我都可以。”任明卿不好意思道,“太麻烦你们啦……”他本来还觉得徐静之的要求有点古怪,对未知的深宅大院怀抱着深切的恐惧和抵触,但是到这却发现,徐静之随口一荡背后是体贴入微的准备,这彻底颠覆了他对徐静之的第一印象,让他心怀感恩,还诚惶诚恐地认为自己配不上这礼遇。

    “您是被少爷聘请来的专职作家,我们理所应当为您提供最好、最舒适的工作环境,尽可能保证您的产出。有任何写作上的问题请联系我,不论是素材资料还是理论研究,我们都有庞大的专家团队可以随时为您答疑解惑。工作之余喜欢什么样的休闲方式也可以随时吩咐我,推拿、按摩、高尔夫、短期旅游,都可以为您安排。”

    任明卿全都推说不要了。他有点搞不明白,难道其他作者都是这样写书的么?在他看来,写书只要一台电脑就足够了。

    因为压力的存在与写作环境的改善,任明卿迅速进入了全职作家的节奏,接下去几天里,他的写作速度突飞猛进。他现在再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每天不用去为生计发愁,从睁开眼到躺上床都只要做他最喜欢的事就可以,日更一万不是梦。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有这个手速,虽然劳累,却很欢喜。

    徐静之每天晚上都会回家来追更。第一天他兴致勃勃、跃跃欲试、嗷嗷待哺,他初高中读过的最认真的书终于有了后续,他最喜欢的人物们重新活了过来,这对他来说带有某种神圣的意味。

    任明卿忐忑地站在他身边,从他的面部反应上观察他满意与否,结果发现徐静之看得很潦草,难以集中注意力。不过在花了十分钟看 完他一天的工作进度以后,徐静之却给出了相当不错的评价,说“就是这个味儿”,让他再接再厉,这种阅读过程中的不耐烦和评价之间的两极矛盾,被敏锐的任明卿捕捉到了,他觉得一定是文章哪里出了问题。

    后来几天,徐静之依旧会每天追更,但热情不复,任明卿因此压力倍增。他就像和王子举行了盛大婚礼的灰姑娘,住进了富丽堂皇的皇宫里,但是王子很快就像个结婚七年的老公,对他失去了兴趣。任明卿看得出来,徐静之对《浩荡纪》的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

    任明卿第一次接触读者这种生物,一时间感慨万千。

    曾经他以为,只要有人能愿意花点时间看看他写的东西,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然而作为作者,这种佛系心态很难维持。当有了一个读者,你会想要更多读者;读者说好还不够,他要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你恨不得他割腕发誓;他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也是不够的,他得有所表示。当他花了十分钟看了你一天的劳动成果、最后只给你点了个赞的时候,你会感觉不值,甚至认为他不配当读者,你想把你的文章夺回来:“以后再也不给你看了!呸!”

    徐静之是一个好读者,他超出了99.999%的读者。不论如何,他每日追更;而且他的喜欢不是空口白话,落实在行动上——他为了作者救了他所在的公司,为作者的每一个字付费,大费周章地将他接到家里提供最舒适的工作环境,他简直是个梦想改造家。

    但是任明卿觉得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抵消的。作者都是贪心的生物,任明卿愿意用一切来交换徐静之为他的小说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哪怕一次也好,要他住回金龙花园狭小得直不起腰的卧室里也没有关系。因为如果没有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他就不是真的为你的文章所感动。对于任明卿来说,征服徐静之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糟糕的是,这不是用赌咒发誓可以解决的事。徐静之的漫不经心让任明卿的信心产生了动摇。是不是他写得不够好?有哪里出了问题?人物不够丰满,还是开篇不应该定在这里?再这样下去,徐静之可能连每天回来看文的兴趣都没有了……自己果然无法与四海纵横相媲美。他只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什么人都救不了。京宇会倒闭,《新绘》会停刊,一口咸和主编先生都会下岗,还有庄先生,庄先生会怎么想他?庄先生会觉得他不自量力,还是为他感到失望?对了,他根本就做不了这件事。他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生来的小说家,庄先生是哄他的,他跟姜勇没有什么两样……

    任明卿穿着舒适的睡衣、睡在欧式四脚床上,四周是装修精致、毫无噪音的房间,他却失眠到天明。第二天他彻底爬不起来了,他很累却睡不着,焦虑写在惨白的脸上。李添多观察他和他观察徐静之的时候一样仔细,他九点没从床上起来,就打了个电话给心理医生。

    “不要担心,人的精神和身体一样容易有点小毛病。这时候看个医生就好。”不知道为什么,任明卿从李添多面瘫的脸上看到了母亲般的慈爱之情。

    徐家的心理医生功夫了得,很快让忧郁焦虑的任明卿打起了精神。心理医生告诉他,操心不会发生的事毫无意义,他应该做的事就是好好睡一觉,努力找出小说中的问题。任明卿午睡过后委托李添多帮他找几本《浩荡纪》,他想看点原作找找感觉。

    他原本是打算去找庄先生的,但是他觉得自己有点过于依赖庄先生了,人家还在出差呢。而且他现在住在徐家,见面也不方便——他可不想坐徐静之的车出门见庄先生,徐静之的车都太夸张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不该他享受的他碰都不会去碰一下。

    李添多按照他的要求帮他找来了书。任明卿在沙发上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头顶有个老人凶神恶煞地看着自己,手里还抓着一本《浩荡纪》。任明卿一咕噜从沙发上爬了起来。他认出这是徐静之的爸爸徐老,这个地方真正的主人。

    徐老比电视上看起来要苍老很多,眼睑上的皱纹好像拉起来的窗帘,层层叠叠数不清有几层,而且他也不像电视上那么和蔼可亲,任明卿从他的眼神看出来,自己大概有什么地方惹怒了这位首富。

    “你是谁,怎么会睡在这个地方?!”

    他的嗓门很大,任明卿被他吼得不敢说话。

    李添多从旁解围:“这位是少爷的朋友。”

    “谁叫他把这种东西带到我家来的?!”徐老把《浩荡纪》往地上一摔,“成天没个正经,看这种东西!”

    任明卿脸上红红的,仿佛被当场刮了一耳光。虽然徐老丢的不是他写的书,但那是他奉若神明的书,他还在为它作续,那跟打他耳光也没有两样了。然而他天性懦弱,不敢为自己、为四海纵横出面澄清,他们才不是“这种东西”。

    正巧这时候徐静之回来了。他吹着口哨、欢欢喜喜地进门,撞见自己的父亲正在责难任明卿,立刻进入了备战状态:“什么这种东西?!凭什么看不起玄幻小说?!”

    徐老见到儿子大吼大叫,反而不出声了,冷冷地瞪着他:“你这两天干什么去了?”

    他在家中还是很有威严的,即使徐静之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反骨,都不敢在父亲的严厉目光下再说些没大没小的话。他磨磨蹭蹭挨在沙发边站定回话:“我在看哪儿块适合投资。”

    徐老哼了一声,表示你可拉倒吧,瞥了眼任明卿:“他是谁?”

    徐静之并不知道李添多帮他蒙混过,实话实说:“他是我聘请的专职作家,每天给我写书看——诶,你怎么扔别人书啊……”徐静之把地上的《浩荡纪》捡起来,还给任明卿。

    虽然他很多时候欺软怕硬、毫无素质,并且丝毫不以此为耻,但是当看到自己老爸比自己还没素质的时候,徐静之就看不下去了。他要不表现得好一点,他们徐家的颜面就丢光了。

    “专职作家?”徐老冷笑一声,“就养在家里、每天写这些胡说八道的玩意儿骗你这种傻子?”

    徐静之唠唠叨叨跟他讲道理:“我都二十多了,该学的也都学完了,你为什么还要干涉我的兴趣爱好?全中国那么多户人家你去问问,谁家不许看玄幻小说了!看玄幻小说有什么不好啊,看玄幻小说比谈恋爱、开party便宜多了,玄幻小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就是跟我哥较劲你才……”

    徐老猛地脸色一沉,站起来抓住他的胳膊就往外拖。徐静之明白这是触了他的逆鳞,然而覆水难收,索性破釜沉舟地嚷嚷开了:“你这是专制独裁、你这个暴君!就是因为这不许那不许,我哥才受不了!你再这样,我也离家出走了!”

    徐老打开门,行云流水地把他丢了出去,用行动表示你给我滚得越远越好。

    徐静之在外头把车门摔得山响:“我再也不回来啦!”

    收拾完顽劣的少子,他回头,李添多立正站好、微微躬身,紧随着他的大少爷步履沉稳地滚了出去。他继续冷冷地盯着客厅里那个多出来的人。任明卿吓得赶紧收拾收拾打算麻溜地滚,但因为太过紧张把书掉得满地都是。徐老老当益壮,动作比他快多了,他还没收拾完,徐老就冲到他面前,连人带书一起丢出门外。

    “你们这些糊弄人的骗子!”徐老啪地摔上了门。

    第55章 被大boss盯上的小兔崽子

    初秋的夜里说不上冷,但夜露还是让人觉得有点凉。任明卿蹲在徐家门口,把草地里的《浩荡纪》捡回来,抚开封面上的草茎子,一本本摞好。

    他能够理解徐老的心情,有很多父母在网络小说刚出现的时候,都与之势同水火;但他不太理解徐老为什么在当今还抱有如此的心情,毕竟智能手机普及以后,家长们也开始看起了小说,孩子和家长针对闲书展开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最终以这种方式最终落下了帷幕。徐老不是古板的人,他在瞬息万变的商场上笑傲至今,就说明他绝不是一个落伍保守的家长,但是他跟徐静之的交流好像停留在十年前。

    如果他能静下心来看一看《浩荡纪》,就会发现里面没有任何会带坏小孩子的内容。没有色情,也许稍微有点点暴力,但也没有详细的描写。这是关于年轻人如何成长,叛逆他们的父辈,最后与父辈和解的故事。也许他看看还会对他和儿子相处有点好处。

    任明卿叹了口气,询问徐静之现在怎么办。

    徐静之把任明卿带回来的时候,就知道这事儿绝对不会善了,但他实在受够了徐老的专制独裁,他就是为了故意跟老爸叫板才把四海纵横接回家里的。现在事情搞成这样,可以说是在他的预料之中,但他没这个胆量正面面对徐老的怒火,所以全都顺势丢给了任明卿:“你继续呆在那儿!气死他!这老头就得下猛药治治!”

    “可是……”任明卿看看一楼熄灭的灯。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徐老将要就寝,所有人都簇拥着他上楼去了,看来今晚他不被允许进门,他应该回自己家去。

    “可是什么可是,你就住那儿!我可是花了钱的!”徐静之说完,生怕他反悔似得火速挂掉了电话,一踩油门,去找白殇殇了。

    任明卿一脸迷惘地被拿着手机坐在徐家家门口。如果说要走,京宇和徐总都拜托他了,他拿人钱财、忠人之事,不该那么不负责任;但如果要留,徐老也不让自己进去啊……他犹豫再三,半夜就过去了,后来实在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办法,索性挠挠头,拿起纸笔对着露台灯写了起来。

    作为一个优柔寡断、缺乏主动性的人,他习惯性把一切留给时间去决断。如果有什么问题无法解决,那就交给明天;如果明天不行,那就后天。生活的变化总是快过一切冥思苦想,反正闲着就是闲着,不如做点自己该做的——不论如何,《浩荡纪》总归是要自己写的,这才是他该关心的问题。

    而头顶夜露、风餐露宿这种身体上的不适,以及被人粗暴地丢出家门这种伤及自尊的对待,他反倒没有放在心上。他一抓起笔很快就进入了笔下的世界,很快,他就把眼前的烦恼丢在了脑后……

    徐老早上起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苍白瘦弱的年轻人坐在他家门前,靠着墙壁睡着了,即使睡梦中都不肯放开他的纸笔,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故事。

    徐老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不是那个欺软怕硬、狗仗人势、花天酒地、不务正业的孩子,而是他曾经花了好大的精力培养出来的真正的继承人。他的脸与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脸奇异地重叠在了一起,虽然五官轮廓上没有半点相近之处,但他们的神情却如此相似:执着、坚毅、沉迷做梦不可自拔,好像现世的一切折磨都不能动摇他们的心智,他们坐在那里,靠幻象就拥有一整个世界。

    “明明都是小兔崽子……”徐老嘀咕了一句,蹲下身来,推推任明卿。

    任明卿浅眠,在徐老开门时就迷迷糊糊地有点醒转,只是因为太累睁不开眼睛。现在被他一推,当即就惊醒了,眨了眨眼睛翻了个身,见他的脸近在咫尺,吓得乖乖和他一同蹲在地上,老实恭敬。

    “哟,写了一夜呢这是。”徐老叼着烟,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捞起他的笔记本翻看着,“你就是四海纵横?”

    任明卿眼神躲闪:“……是。”

    “骗子。”徐老把本子丢他怀里,“静之不许你走,你就不晓得走?自己没长腿么?还赖上我们徐家了?”

    任明卿涨红了脸唯唯诺诺:“……对不起,我现在就走。”

    “我让你走了么?”徐老瞥他一眼,“花钱雇你写小说,就得把文章给我写漂亮了。”

    任明卿惊异地抬起头来瞅瞅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

    “进去吃饭吧。”徐老一抬下巴。

    任明卿道谢不迭,想要起身却发现腿脚发麻。徐老当了他一把,他不好意思地扶着墙壁溜进了门里。

    “好好写,晚上回来我要检查。”徐老威严地审视着他的背影,眼神有一丝锋利。

    他倒要看看,这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是真的肚里有货,还只是个弄虚作假的小骗子。

    叶瞬和白殇殇自昨天大吵一架后,24小时没有联系。这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从未有过的情况,白殇殇有点心不在焉。但是到了当天中午,叶瞬又照旧给她打电话了,这让她松了口气。她起先忐忑不安,但因为他在电话里表现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所以她也很快觉得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我和企鹅文学联系了一下,他们有兴趣签你。企鹅平台大,流量大,言情这一块儿做的很好,我们去g市跟他们的ceo吃顿饭,聊一聊。”叶瞬懒散坐在京宇的天台上,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飞机时刻表,“我定了今天下午两点的飞机,你准备一下,我待会儿过来接你。”

    “今天?”白殇殇回头看了看卫生间里正在洗漱的徐静之,“今天不行。太仓促了,改天吧。”徐静之跟他家里人吵架,昨天半夜里出来找自己,刚才又说要坐私人飞机去巴厘岛度假散心。

    “我知道太仓促了,可是对面是大公司,我们是乙方,时间由他们定,这个我做不了主。”叶瞬用温柔的声音恬不知耻地撒着谎。“现在是十点,你花一个小时打包行李。就去吃顿饭,见个面,也就两三天的时间,你不用带太多东西。一会儿我来你家楼下接你,好不好?”

    “不行,我这两天要出趟远门。”白殇殇严词拒绝了他,她现在根本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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