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的是谁?”

    “没见过,看气质长相,也应该是演员。”

    “确实帅。”

    围观的女生开始关注被副导演带入拍摄场地的沈浩,肖笠听着周围女生的议论,脸色逐渐阴沉。

    不认识的人还好,只要是认识的人,他就受不了这人比他强,比他牛掰,比他受欢迎,而接下来一幕愈发令他难以接受。

    几个大腕瞧见沈浩,竟主动围上去问长问短,连高冷的刘一菲都不例外,看样子沈浩跟这些大腕很熟。

    肖笠呆若木鸡。

    其余围观的学生,大多误以为沈浩是演员,不至于像肖笠这么不淡定,拍摄场地内,孙雷比肖笠更不淡定。

    闯天大的祸,啥事儿没有,太他娘邪乎,就算背景通天的公子哥儿,草菅人命,多半挨枪子。

    孙雷无论如何不信沈浩会比京城那些顶尖大少公子哥牛掰,本想悄悄报警,结果吴导抢先一步。

    并非吴导针对沈浩,是想向市局求证,沈浩所说事情已经过去,是真是假,如果事情真的过去,沈浩真的没事,他便继续不遗余力提携沈浩。

    案件已另行处理。

    市局大佬给吴导的答复。

    这样的答复,加上沈浩能顺利考研,结果如何,不言而明。

    第二百三十六章 前所未有的灾难

    沈浩的事结了,对吴导而言,这是再好不过的情况,当即要求沈浩补拍几场戏,今天已经来不及补拍,便定在下周的周末。

    加拍几场戏,可不是沈浩一个人的事儿,整个剧组得跟着加班、赶工,剧组工作人员无所谓,多拍一天,多拿一天的钱。

    大腕们不同于普通人,档期排的满满的,不是导演想加戏就能加的,何况是为个新人加戏。

    换个分量轻点的导演,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想了也白想。

    好在吴导在圈里举足轻重,演员里,腕儿最大的华仔一向敬业,没什么异议,刘一菲虽是众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但跟享誉好莱坞的吴导合作,也是一次极为难得机会,更不会有意见。

    人们下意识瞧向孙雷,孙雷出了名的霸道、强势,不好相处,不好说话,按照这位腕儿以往行事风格,这种事根本没商量余地。

    “小孙,有什么想法?”吴导笑呵呵问孙雷,孙雷年过四十奔五十的人,九零后眼中的大叔,零零后的父一辈儿,基本与小这个字不沾边,不过相对于吴导,他是晚辈,喊他小孙,不为过。

    “我……”孙雷沉吟着瞥一眼沈浩,心里琢磨,这小子杀那么多人,屁事没有,很邪门,这样的人,不惹为妙,他想罢,勉强笑着说:“我没什么想法,吴导您说了算,我全力配合。”

    孙雷一反常态。

    出乎一些人的预想,也有些人精,在孙雷跟沈浩在国际会展中心发生冲突那次,就感觉出孙雷怂了,对孙雷此刻的表现,不怎么意外。

    接下来,大腕们继续拍戏,沈浩旁观半个多钟头,跟熟人们打过招呼,走出拍摄场地,吸引不少学生凑上来要求合影。

    人群中,肖笠冷眼盯着倍受女生欢迎的沈浩,忍不住咬牙冷哼,寻思着要不要换个宿舍,眼不见心不烦。

    沈浩走远。

    肖笠转回身对一名在保安身后徘徊的剧组工作人员说:“我是沈志泽的舍友,他跟你们剧组的人很熟?”

    剧组这名工作人员听肖笠自称是沈浩舍友,不再无视肖笠,淡淡道:“他是临时演员,不过吴导挺看重他的。”

    肖笠眼眸一亮,乐了,心说:“原来是个临时演员,把自己搞得跟个大腕似的,白白让老子郁闷一番,真尼玛能装逼。”

    至于工作人员后半句话,肖笠置若罔闻,手插裤兜,哼着小曲,挤出人群,往体育馆的方向走去,烈日炎炎,酷热难当,申城的秋老虎,厉害的很,他没耐性等下去,喜欢华仔,不等于他能为华仔受苦受累。

    复旦校本部,占地一千三百多亩,面积不到北大校本部三分之一,但并不小,还没好好感受复旦氛围的沈浩悠哉漫步。

    好歹是内地排入前五的百年名校,没太让沈浩失望,有着大多数重点大学不具备的人文底蕴。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复旦二字取字《卿云歌》中的这一名句。

    足见当年的创办人志向高远,意在让知识的光芒,普照华夏大地,奈何在文化大变革的激荡岁月中,北大清华各领风骚,浙大又后来居上,复旦的地位始终尴尬。

    实际上,三个月前,沈浩决定重返校园,想过去浙大,天堂杭城,人杰地灵,宛如一幅有着浓郁古风的水墨画,他喜欢,最终却来了复旦。

    申城。

    这样缺乏历史沉淀的大都市,对他没多大吸引力,之所以选择这里,还是不放心一个人,何媛。

    无论当年,是她误解他,还是她不理解她,终归是他深深伤了她,心有歉疚,想去弥补,又不知如何弥补,若看不到她幸福,或不把她推上幸福的人生道路,这份歉疚,一辈子难以消弭。

    “有什么话,咱不能并肩走着说吗?”想着心事的沈浩突然很大声说话,在林荫小道上来往的学生老师以及陪孩子来报名的家长,诧异瞅他,搞不懂他跟谁说话,甚至觉得他在发神经。

    “这么多人在这条路上走来走去,又隔着这么远,你小子还能听出我的脚步声,真他妈变态。”

    沈浩身后十几米远,熙熙攘攘人流中,身材雄壮的赵凌峰现身,笑着走向人间蒸发大半年的沈浩。

    三个月前,申城警方开始调查沈志泽,并通过何媛,把沈志泽这个人和沈浩联系起来时,高层就已经紧盯申城警方动向,并顺藤摸瓜找沈浩。

    申城多起涉及沈浩的大案,被另行处理,便是高层的意思,再者,死的那些人,本就该死。

    后来沈浩突然从申城消失,直至再次以沈志泽这个身份考研,高层才又有了追踪的线索,派赵凌峰前来接头。

    毕竟沈浩对这个国家而言,太重要。

    这次接头,是秘密任务,赵凌峰着便装,戴着大墨镜,哪怕是熟人,不仔细瞅,多半认不出他。

    “大半年了,终于见到你,我这心啊,一下子踏实了,上边派我跟你接头,想了解到底怎么个状况?”赵凌峰边小声说话边环顾周围,警惕着每一个人,神通广大的妹夫,遭遇致命围杀后选择隐匿,八成躲避更大的危机。

    他此行,一路上极为小心,比执行境外a级绝密任务还谨慎,就是不想因为接头出现疏忽,置妹夫于险地。

    “你没冲着我大吼大叫,痛骂我不顾美美感受玩失踪,说明你已经意识到我的境况不妙。”沈浩笑着瞥了眼静待下文的赵凌峰,道:“圣诞夜那次围杀,让我的身体出了问题,无法应付强敌,不得不东躲西藏。”

    “你掌握着那么庞大的力量,手下强者如云,国家也会帮你度过难关。”赵凌峰不懂沈浩为什么要藏要躲。

    归根结底,他不了解沈浩面对的是,怎样的强敌,即使他已是军方情报部门骨干,未来很可能接替老师欧阳震,执掌十一局,涉及沈浩强敌的资料,仍是他触碰不到的绝密情报。

    沈浩道:“我的敌人,你想象不到是什么,再者,我在济世会的地位和权势,是靠自身能耐争取来的,没了这一身能耐,那些对我心怀不满的人,还会俯首称臣吗?下边那些骄兵悍将还会服我吗?我师兄,在济世会经营那么多年,残废没多久就落得个死无全尸,惨痛的例子摆在那,我不得不小心行事,眼下,只能拖,拖到身体痊愈,或者危机爆发。”

    “我多少感觉到一点,你的敌人挺邪乎。”赵凌峰说着话回想起沈浩遭围杀的现场,行凶不成反被杀的两个人,第二天太阳升起后,尸身在他眼前化为飞灰,饶是他见多识广,也被吓一跳。

    正常情况,人类不可能这样,除非是经过化学手段处理。

    赵凌峰忍不住把这困扰他很久的情形向沈浩讲述,想从沈浩这得到点提示,沈浩笑而不语。

    吸血鬼生机断绝后,见阳光化为飞灰,很正常,就像人和动物尸体会腐烂一样,吸血鬼怕阳光的传言,多半由此而来。

    沈浩却不能把这些说出来,转移话题,问赵凌峰“美美,我父母,都还好吧?”

    “他们都好,你的人,军方的人,还有749的人,正严密保护着他们。”赵凌峰提及749,眼神冷的吓人。

    “冤家宜解不宜结。”沈浩看出赵凌峰仍在为战友的死而憋屈难受,幽幽道:“有时候,我们得学会释然。”

    “有些事没法释然。”赵凌峰叹口气,想到战友的惨死,情绪有些低落,从裤兜里摸出烟盒,拔一支点燃,慢慢抽着。

    沈浩点头,释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如果你身体状况一直这样,怎么办?”赵凌峰问出一个比较沉重的问题,也是沈浩思考很久的问题。

    “师兄走了,有我,我不行了,会有别人接替我,去化解危机,应对灾难。”沈浩说的很轻松。

    事实上,这牲口深知,世界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的灾难,前所未有,足以导致人类的灭亡。

    血族正在开启一个神奇的矩阵。

    矩阵一旦开启,将联通另一个时空,一个黑暗种族占据半壁天下的时空。

    这是娜莎说的,不会有假。

    沈浩无法确定接替他的人,能得当应对这场灾难,根据娜莎提供的信息,血族营建数千年的地下宫殿,可以抵御各种现代化武器的攻击、包括核弹,破解危机的唯一方法,杀入血族大本营,毁掉矩阵。

    当世之上,谁做得到?

    赵凌峰皱眉道:“但你对于国家来说,是独一无二的,谁也取代不了的,高层那几位老头子,有很多事,指望着你呢。”

    沈浩懂赵凌峰的意思,苦苦一笑,没吱声。

    两人漫无目的走着,最终走入体育馆,馆内,有四个篮球场,却只有一块场地边围满人。

    欢呼叫好声吸引沈浩赵凌峰,两人挤入围观人群最里边,原来是两组人正在打全场,你来我往,争抢激烈。

    一方临时组队,另一方训练有素、配合有方,很快高下立判,临时组队这方被死死压在自己半场,对手一次次突防和灌篮,搞得他们狼狈不堪,还没到中场休息,就有两人觉着丢人现眼,不玩了。

    “沈志泽,你和你朋友会玩吗,会的话,上来玩玩。”球场上得意洋洋的肖笠冲沈浩招手,站在他身边的四人,全是院篮球队主力。

    第二百三十七章 灌篮高手

    对方走了俩人,刚找到点感觉的肖笠倍感扫兴之际瞥见站在场外的沈浩,以及和沈浩说话的赵凌峰,赶忙招手喊人,生怕别人抢在沈浩赵凌峰之前加入这场比赛。

    一个钟头前瞧沈浩不怎么顺眼的肖笠,如此热情,绝非在短短一个钟头内对沈浩产生好感。

    打篮球是这货的拿手活儿,同队四人,又都是经济学院篮球队主力,这货是想在篮球场上狠狠虐沈浩,找回一些自信,让自己内心舒服点。

    初来乍到的赵凌峰一眼瞧出肖笠不怀好意,对笑意深沉的沈浩道:“要么,咱俩陪他们玩玩?”

    沈浩点头。

    一个是中学时代足球场篮球场上的不败王者,另一个是战友眼中的灌篮高手,两人缓缓上场。

    肖笠心中冷笑,自以为是认为好戏即将上演,他的四个同伴,也骄傲扬起头,压根不把沈浩赵凌峰放眼里。

    即便经济学院篮球队没法跟经常杀入cuba八强的校篮球队比,可肖笠和同伴都觉得,收拾临时拼凑的五个人,易如反掌。

    旁观的人,也不看好沈浩赵凌峰这边,虽然两人很man,气场很强,但在众人看来,气场强弱跟篮球打的好坏没多大关系。

    肖笠把篮球扔给沈浩,示意开球,沈浩站到场边,传球给自己这边一个跃跃欲试的男生,这位表现欲比较强的男生带求猛冲,玩单刀突破,反被肖笠抢断,配合默契的几人,迅速反攻。

    沈浩及时挡住肖笠去路。

    肖笠不传球,脸上浮现一抹吃定对手的骄傲笑意,在与沈浩僵持对抗过程中,交叉步带球加背后运球,花里胡哨的一套动作,赢得一片叫好声。

    沈浩似笑非笑,始终挡着肖笠,不做任何多余动作,球技看似高超的肖笠使尽浑身解数,屁用没有。

    “肖笠,传球啊!”

    场上有人对贻误战机的肖笠表达不满。

    肖笠一咬牙,仍未传球,而是强行突破,冲过去最好,冲不过去,至少能撞倒他讨厌的人,横竖不吃亏,犯规与否,无所谓,又不是正式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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