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她换上拖鞋,发自肺腑地感慨:“你们有钱人真的好浪费啊。”

    金铮脸不红心不跳和她提不正当要求:“那你要不搬过来帮我分担一下人均占地面积。”

    “看我爸……”沈何启又要拿亲爹去压他。

    “看你爸不打断我的狗腿,你已经说过了,我知道啦。”金铮捏她脸,“你要参观一下吗?”

    他下手不轻,沈何启拍下他的手,故意拿乔:“我怕迷路啊。”

    金铮好笑之余拉着她往里走:“我陪着,你怎么会迷路?”

    他的房子其实没什么好逛的,平时不开火,也很少待客,到处空荡荡,就剩一个卧室还像有人住的样子。门开进他房间里面的卫生间,沈何启的眼神把洗手台给扫了一遍,上面除了一瓶洗手液并没有别的东西。她扭头看着金铮似笑非笑:“卸妆水呢?”

    ——我家有卸妆水,什么都有。

    又是图一时口舌之快说过的话。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偏偏她又什么都记得清楚,那些他随口说的话她信手拈来,回忆起来一套一套的。

    金铮碰上卫生间的门带着她离开,淡声道:“记性这么好的啊渣渣。”

    沈何启依然是笑得戏谑,瞟了他一眼任由他带着走,并没有揪着这点不放。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事情她很理解,也不想去为难他什么。何况金铮的过往里,她最该揪的那一笔已经亲手解决,剩下的不过是一些虾兵蟹将。

    再回到客厅没多久,阿标也到了,气喘吁吁提了好几袋食材,恨不得再多长两只手,还有一条鱼装在盛满水的塑料袋里,游来游去。

    本来超市是提供杀鱼服务的,但是又是考虑到沈何启太挑剔,万一被她嫌弃杀完带回来的鱼肉不够新鲜,所以金铮直接让阿标带活鱼回来。

    然后问题来了——

    怎么杀鱼呢?

    在实践之前,金铮觉得这不过是小事一桩不足挂齿,手起刀落而已。阿标好几番确认他都没放在心上,一口咬定要活鱼。直到他在厨房拿着菜刀面对一条活蹦乱跳的生命在水池里游来游去,发现自己是真的做不到当一个屠夫,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有这么多恻隐之心。

    这个时候助理的作用又显出来了,甩手掌柜金铮漠着脸把菜刀递给阿标:“你来。”

    但是平时对金铮言听计从的忠臣阿标也吓得够呛,第一次违抗老板的命令:“老板,我从来没杀过生!而且我晕血,我真的不行!”

    一个大男人连“我真的不行”都说出来了,金铮也信阿标是真的害怕。

    沈何启听到厨房里的动静,背着手过来了,颐指气使地嘲讽他们:“两个怂货,连条鱼都不敢杀。直接把它拍晕了,然后开膛破肚,多简单点事。”

    巾帼英雄。佩服得五体投地的阿标直接把菜刀献上。

    沈何启不自觉后退了一步,看了看菜刀,又看了看鱼,转身走了,嫌弃道:“鱼太腥了。”

    阿标看着她的背影,小声撺掇金铮:“老板,你让老板娘来呀。”

    金铮头也不抬,嗤笑一声:“你听她吹牛,她连活鱼都不敢靠近你没发现?”

    最后阿标带着鱼和菜刀到了楼下,一举成为整个小区最靓丽的那道风景线,旁观的人群围了整整一圈,阿标觉得这辈子的脸都在今天丢尽了,他的脸甚至羞愧到麻木了,求爷爷告奶奶好半天,终于有路过的一个阿姨于心不忍出手相助。

    姜还是老的辣。

    阿标千恩万谢,带着鱼上楼。

    金铮烧完了两道菜,都是极简单的菜品,一盘番茄炒蛋,一盘炒西蓝花。

    卖相都很好,鲜翠欲滴。香味也很勾人食欲,门一开就飘了出去。

    阿标吸吸鼻子,觉得味道应该不错,但是他并没有荣幸尝一尝。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金铮接过处理好了的鱼,甚至都没让阿标进门,就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在收拾厨房和跟沈何启过二人世界中,他还是选择了后者。

    沈何启在沙发上睡着了。他做第一个菜的时候她还在厨房探头探脑东摸西摸,只是大概实在对家务活半分提不起兴趣,看到一半就百无聊赖回客厅了。

    晚上黑布隆冬一片寂静她非要耳塞眼罩才能睡,现在灯开得亮如白昼,电视机还在放新闻,又亮又吵地,她倒是倒头睡得太平。

    怪人一个。

    金铮笑着摇摇头,提着鱼又回去厨房,摸出手机搜教程。

    腐国五年,学着做饭也仅仅是为了维持生存,只会一些简单的菜,像这样比较复杂的菜品当然从未尝试过,所幸跟着教程还是顺下来了,他自己尝了尝,觉得唬唬沈何启应该是够了。

    只是,虽然阿标走了,二人世界仍然泡汤了。

    金铮端着这碗今天的重头戏去餐桌,还在考虑是不是要叫醒沈何启,门口传来锁被打开的声音。

    金铮头疼起来,他姐怎么现在来了。

    姐弟俩感情深厚,金锦的指纹也是录入了门锁系统的,但是顾忌着弟弟已经长大说不定会带着女孩子回家,大部分时候金锦并不会直接进门而是自觉敲门等金铮来开门,只有很偶尔才会直接闯进来。

    比如今天。

    金锦进门首先就注意到了玄关处摆着的一双黑色跑鞋,尺码绝不是成年男子能穿的下的。但是木已成舟她都已经进来了,也不可能再出去敲一遍门。

    抬头,就看到她那从小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弟弟,围着围裙,端着一只汤碗,在厨房门口挑眉看她。

    “啧。”她玩味地笑起来,“你怎么都亲自下厨了,什么尊贵客人啊?”

    玄关和客厅隔一道墙,金锦并看不到沈何启。她扬了扬手里提的东西说明来义:“回了趟家,妈妈自己做的雪花酥和牛轧糖,让我带来给你尝尝。”

    金铮“嗯”一声,把碗顺手搁到旁边的柜子上,朝金锦走去,路上顺便脱了围裙,接过东西。

    没了围裙的金铮才是金锦熟悉的小少爷弟弟,方才那一幕实在太接地气,让她一时有些接受无能。她揶揄道:“介意你姐姐进去坐坐吗?”

    金铮在她背上轻推一把让她往里走,语气平稳并没有头一次带女朋友见家长的局促:“搞得好像我说介意我姐姐就真的会走似的。”

    拐过墙,偌大的客厅便毫无阻拦地展开在眼前。

    沙发上侧躺的姑娘亦然。

    尽管今天沈何启的穿着打扮和金锦之前见到的那次截然不同,卸下艳丽妆容和华丽裙装的姑娘,睡颜显得纯良无害甚至年幼娇嫩,不过金锦还是一眼把她给认了出来。

    她奇道:“她这是几岁?”

    怕把沈何启吵醒,金铮的声音压得很低:“和我同年。”

    娃娃脸不是什么稀罕事,就算真的是年纪还小也不是什么问题,金锦也没纠结这个问题,问了重点:“你和老四还能做朋友么?”

    沉默一会,金铮答非所问:“你要不要留下来吃饭?”

    虽然金锦也很想尝尝从未见识过的弟弟的手艺,但是她不是这么不识相要破坏别人二人世界的人,所以很贴心地拒绝了金铮的好意:“不用了,我回家吃。”

    金铮也没挽留,轻轻颔首。

    他的电话在这时响起,是杜明明。

    金铮和杜明明虽然也算从小玩到大,彼此熟识,但是不是会私下过多联系的关系,所以看到是杜明明的电话的瞬间,金铮就有了不祥的预感。

    他的预感没有错,话筒里一片混乱,很多人闹哄哄的,杜明明的声音在嘈杂声中显得焦急:“铮哥,吴勉哥伟业哥还有韬子哥和华子他们打起来了!”

    看他脸色凝重了一些,金锦比了口型问:“怎么了?”

    金铮未回答,问了地址以后很快挂了电话,金铮朝沙发看看,沈何启还在沉睡,只是翻了个身,再往前一寸就该掉下去了,在沙发边上摇摇欲坠。

    他麻烦姐姐:“我有点事,你陪她吃顿饭待会再送她回家?”

    说完也不等金锦回答,快步走到沈何启旁边俯下身来抱着她往里挪了挪。

    沈何启被弄醒,睡眼惺忪地睁眼,看到是他放下心来,一歪头又睡了过去。

    金铮目光一瞬间变得温柔。

    金锦抱着臂看着这缱绻的一幕,朝金铮扬扬下巴:“想亲就亲,我不看就是。”

    “神经啊。”金铮回嘴,脸上忍不住因为他姐这话挂上点笑,不过事态紧急,他没有时间和她贫嘴,抽出手朝门口走,一边走一边不放心地嘱咐:“你别欺负她啊。”

    娶了媳妇忘了娘,金锦不满,还来不及说话,他又说:“也小心别让她欺负了去。”

    这两个,一个是娇生惯养的长公主,一个是怼天怼地的小钢/炮,把这两人单独留在这里,他都怕她们两个能把他家都给拆了。

    第77章

    金锦在沈何启对面的沙发坐下,好好端详一把小叔子和弟弟不顾二十几年兄弟情争夺的姑娘。原以为是个妖艳挂的红颜祸水,没想到只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

    这简直是一场从王者掉落到青铜的阶级跨越,连带着她对这场三角恋的认知也变了,从认定是女孩子心思不简单变成了单方面讨伐弟弟不守友道。

    再早一会的时候,金锦和丈夫吴勤约好了晚上一块去看场电影,吴勤平时工作很忙,很少抽得出时间陪老婆约会消遣。

    但是金铮刚才怎么说来着?

    陪吃饭,再送回家?

    金锦抽抽嘴角,不知道金铮是什么时候热衷这种柏拉图式恋爱的,人都带到家里了不留着过夜居然还要送回去。

    虽然难得的约会就此泡汤很可惜,不过金锦还是给吴勤发了个消息放他鸽子:电影不看了,我给阿铮带会女朋友。

    “带会”这个措辞让吴勤有点凌乱,带会孩子还像样点,带会女朋友是什么鬼,他很快回复了:什么啊?

    金锦:反正不去看电影了。我接触一下,看看是何方神圣把你弟我弟都迷得神魂颠倒。

    吴勤也和金铮一样不放心:你别欺负人家小姑娘啊,小心阿铮找你算账。

    接连被弟弟和老公不信任的金锦恼羞成怒:我怕他啊我?

    发完消息,一抬头看到沙发上的姑娘也不知道什么睡醒了,一双眼睛睁得圆滚滚,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大眼瞪小眼看了一会,金锦仗着自己和金铮长得像,率先开口,一开口就吓小姑娘:“一直忘了告诉你了,其实我是女的。”

    沈何启已经不是6岁的时候会扯人家裤子说“让我看看”的小孩了,何况金铮是男是女她亲身验证过了。她就是觉得眼前这女的很眼熟,这个眼熟又分了两种眼熟法,一种是像某人的眼熟,这个她现在一眼就看出来了,像金铮,简直就是女版金铮;另一种是似曾相逢的眼熟,她的大脑快速搜索记忆库,在这个过程中她一直没应声,只是定定地盯着金锦看。

    直到金锦被她盯得发毛了,她终于灵光一现记起自己在哪里见过金锦了,至于金锦的身份在此情此景下也不难猜。她就是不明白睡一觉醒来怎么陪着她的人就成了金铮的姐姐了。

    所以她扯开了嗓门开始喊金铮的名字。

    喊了两声,不堪其扰的金锦制止她:“别叫了,他接了个电话出去了。”

    得知保护伞不在的沈何启终于消停了,又看了金锦一会,面无表情的脸上一秒切换,绽放一个灿烂笑容:“那么,我该叫你什么?”

    “我是阿铮的姐姐,我叫金锦。”金锦自我介绍。

    沈何启点头:“好的金锦。”

    金锦:“……”这丫头是没听到她前半句话吗,不应该跟着着金铮叫她姐姐么?

    “金铮,去干吗了呀?”

    “我不知道,”金锦耸肩,笑得促狭,“我可不负责帮你管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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