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沈何启和金铮约的五点半,但是金铮在楼下等了二十分钟也不见她下来,于是上楼去找她。

    她还在化妆镜前对着脸这里添一笔那里刷一下,是许久未见的艳妆,烈焰红唇,眼尾的红色又颓又亮眼,裙子到达战袍级别的漂亮,头发一看就是去理发店打理的,这段日子以来金铮见惯了素颜淡妆学生装扮的沈何启,乍一看到她这样有些不适应,最重要的是……“你往里面塞了什么?”他指着她起码大了两个罩杯的胸问。

    沈何启不理他,小心勾勒完唇峰,拉起裙角朝他转了个圈:“我好看吗?”

    “七中校花的不二人选。”金铮的眼神还是停留在她造假的部位上,漫不经心地敷衍她一句。

    “和许飞比呢?”

    “嗯?”金铮终于迎视她,“谁?”

    “我们班的许飞啊,最漂亮的那个。她总是说本来你们都快好上了,是舒怡维半路插了一脚。”

    “谁啊?”金铮矢口否认:“不记得。”

    “反正今天我一定要比她漂亮。”沈何启在他肩上发狠拍一掌,“不然你就当她男朋友去好了。”

    “神经啊!”金铮被她这一通不讲道理震撼得目瞪口呆,“跟我有什么关系?”

    *

    聚餐地点选在一家五星级酒店。

    考虑到同学聚会免不了要喝几杯,两人打了的去的,路上金铮接到阿标电话,有关工作室的事情,一直到目的地都没说完。

    下了车沈何启陪着等金铮,阿标那头却没完没了,路边几个蚊子飞来飞去,沈何启穿的裙子不堪其扰,忍无可忍抛下金铮先行一步。

    等电梯的时间她又对着锃光瓦亮的电梯门照起了镜子,照着照着,旁边出现一个熟悉的人影,有些不确定地喊她:“沈何启?”

    沈何启扭头。

    朱佳飞。

    “真的是你,难得你会来。”

    高中时期两个人连上厕所都要陪着一起上,毕业之后头一年还断断续续有点联络,后来因为沈何启的冷淡,两人完全失去通信。唯一一次联系就是三年前朱佳飞突然给她视频。

    曾经再亲密无间,到底已经隔了五六年的时间,彼此只剩疏离和陌生,就像朱佳飞喊的她“沈何启”,而不是“加四”。

    “好久不见。”沈何启客气地一笑。

    接下来就是客套的彼此问候,这漫长的年月经历的所有点点滴滴,她们都只向对方概括成一句:我很好。

    而那期间所有的失意和失败,流血和流泪,凭她们如今的关系,无需提起。

    一路客套着走进包厢,里面大概已有二十来个人,其中不乏生面孔和几个年龄各异的孩童,有一个抱着,还有两个互相追逐打闹。

    是一些结婚生子较早的同学带着配偶和孩子来了。

    他们这群人,曾经在一个教室里齐头并进共处三年,嬉笑玩耍,为同一个目标而战。高考像一只无形的手,将一切搅乱。从此各自拥有截然不同天差地别的人生,有人还在考取更高的学位,有人早已结婚生子安家立业,有人飞黄腾达,有人默默无闻,甚至有人已不在人世——有个同学在两年前因车祸过世。

    沈何启是变化比较大的一个,有人进门大家的目光下意识地看过来,两秒钟以后才有人惊喜地喊出她的名字认出她来。

    “哇小加四长大了怎么变得这么漂亮啊!”

    “真是稀客了。”

    “小加四坐这里来。”

    ……

    招呼声络绎不绝。

    当沈何启真的站在这群熟悉而陌生的老同学中间,纵使再冷情,到底也无法完全无动于衷,忍不住感慨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这六年,恍然如梦。

    而她最关心的对手许飞丰腴不少,作为一个美女的风采和自信依然不减当年。沈何启看了她两次,也不确定到底谁更漂亮,许飞那一堆人盛情邀请沈何启和朱佳飞过去一起坐,那一圈连着的空位只剩一双。

    沈何启回头看看毫无动静的包厢门,不知道金铮什么时候才来,正想说待会还有人,朱佳飞已经拉着她就座。

    此刻包厢门开,沈何启抬头,却不是金铮。

    而是许飞的好友,和大家打了招呼以后目标明确,兴冲冲跑来:“同学们,猜我看见了谁?!”

    沈何启心里已经有预感。

    “金铮!金铮啊!”

    金铮的颜值即便在六年后也令人印象深刻,校草是一种能唤起青春回忆共鸣和少女心的神奇物种,所以轻而易举惹来女生们激动的尖叫。

    “他也在这里?!一个人吗有没有女朋友陪着?”

    “他和舒怡维分手没有啊?”

    “早分了分了好几年了。”

    “他现在长什么样,有没有残?”

    ……

    目击者两手各抓一个女生的手腕,难掩激动,一字一句地回答:“没、残。更、帅、了。”

    又是一阵尖叫。

    “我确定过了,没有女人陪着,而且,手上没有戒指!”

    再一阵更高的尖叫。

    沈何启插不上话,听着金铮被老同学们议论,意识有些飘远,生出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这样的金铮,居然、是她的了?

    “他在哪他在哪?!”

    “酒店门口。”

    “快点,趁他还没走!”几个人又是尖叫,一窝蜂站起来打算去一探究竟一睹芳容。

    包厢门在这时轻轻被人从外推开。

    郎绝独艳。

    一秒之内,兴冲冲的女同学们纷纷停住脚步,瞪大了眼睛,惊疑的目光聚拢过去。

    全场的焦点聚集过去,有男生率先打招呼:“金铮?”

    “对。”他说,“我陪我女朋友来。”

    他并未在人群中四处寻找,而是一眼就锁定了目标,朝她笑开。

    第110章

    一屋子人顺着他笑望着的方向望过去,那道视线的尽头……好像是沈何启那个小屁孩啊……

    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两人怎么就好上了?!

    沈何启留给美术班全体成员的印象可谓是根深蒂固。

    高一入学报道那天,一群青春靓丽荷尔蒙爆棚的少男少女中混杂进一个异类,一米五的个头,一脸婴儿肥,长得像个小学生,而且还是跟着班主任进来的。大家的第一反应是班主任把孩子带来班里了。

    事实上是何令珍夫妇俩不放心沈何启,所以找了关系拜托班主任对女儿多多关照。班主任接到领导的嘱咐原本心里还颇有微词,都上高中的人了,不放心啥?见到真人一看……嗯,好像确实有不放心的必要,于是母爱爆棚把人喊去办公室好好了解关爱了一番。

    同学们眼睁睁看着这个小屁孩坐到了第一排正对讲台的位置,班主任义正言辞教育大家要和睦相处,千万不能欺负弱小。再后来,这小屁孩和他们一起军训,一起上课。

    她是他们的同班同学。

    尽管和大家年龄相仿,她仍获得了诸多格外的照顾,在美术班是当仁不让的吉祥物。哪怕校草开学不久就带着哥们来班级门口找她,也没有哪个女生对此有一丝一毫的嫉妒——沈何启太小了,幼稚到让人根本无法将男女之情与她联系在一起。

    她完全不够资格成为威胁,更别谈眼中钉。

    就是这么一颗毫无杀伤力的萝卜丁,长大以后脱胎换骨,还成了金铮的女朋友。

    也许许多女生心里都会有一道学生时代的白月光,他容貌俊美,大部分还兼具家境富裕,或品学兼优或桀骜不驯,一举一动都耀眼极了,是全校女生趋之若鹜的对象。他高高在上,与你全然无关,你偷偷仰望过他,爱慕过他,他却根本不知道你是谁。多年后你未必还喜欢他,但是想起他、说起他,你的心头总能萦绕起那阵怦然心动的少女情怀。

    金铮就是这样一个存在,他在七中就读的时光是一部大型推平式收割芳心的历史,在前后五届男同胞中一骑绝尘独孤求败。

    当年金铮名草有主,七中女生虽芳心碎一地,可败给那样强劲的对手终究是心服口服,毕竟什么锅配什么盖。

    但是沈何启?也是漂亮的,只是还不到毫无争议的水平,当年她小屁孩的形象又太深入人心。以至于不免让人有种王者配青铜的落差感。

    最要命的是,刚才大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着人的面疯狂花痴了一把人家的男朋友。

    气氛微妙并尴尬起来。

    金铮并不知情,只顾穿过人群落座沈何启身旁。

    他朝沈何启身旁的朱佳飞笑了笑,然后将问前台要来的清凉油扣上桌面朝沈何启推了过去,笑问:“和好朋友叙旧呢?”

    谈不上叙不叙旧,坐一起而已,不过沈何启还是“嗯”了一声,旋开清凉油的盖子,抠了一点膏体去凃小腿上的蚊子包。心里却吃惊他居然认得朱佳飞,并且,是还认得朱佳飞。

    或许那些年,他对她的关注比她自己以为的确实要多上那么一点,她并不是那般毫无存在感。

    原本打算去酒店门口狙击金铮的女生们也推三阻四三三两两回座,此刻都心里有鬼,生怕被别人误会自己要抢男人,没人好意思坐到金铮身旁,愣是硬生生空出两个位置来。

    金铮敏感地察觉到不对劲,拿眼神询问沈何启。

    沈何启抬眼,看向有些局促、生硬扯开话题的大家。艺术班作为学校最特殊的一个群体,最不缺的就是家境优越和很早就学会如何化妆打扮的孩子,在学生时代好看的人和有钱的人最容易抱团形成一个学校范围内的“上流圈子”,而且通常有着那个年纪独有的中二和叛逆,通俗来讲就是不好相处,但是这些人很多都曾在高中时代对她照顾有加,再不济也从来没有给她使过绊子。

    班里最难相处最两面三刀的许飞,高中时代一边自诩和舒怡维是朋友,一边在背后骂人家半路截走了金铮,什么难听的话都骂过。

    敌人的敌人是什么,是队友啊!

    后期随着沈何启发育长开,大家对她的种种优待也随着她的孩童模样一起消失。人是一种很健忘的动物,再加上沈何启又格外冷心冷肝,毕业之后便毫无负担地和高中同学断了联系。

    最后的那场恶战中许飞等人有没有站队塑料姐妹舒怡维,沈何启不得而知。高考前她怕影响心情并没怎么关注人人,高考后因为误会金铮而无心恋战。

    到了多年后的现在,更是对真相毫无求知欲。

    金铮身旁的位置坐过来两个男生,从前在班里就是活宝型的存在,学习不好天天跟老师斗智斗勇,但是关键时刻也最有团队责任感,毕业的时候抱着老师哭的比女生都惨,有了这两位的加入,氛围很快被带动起来,方才的小尴尬被忘了个干净,一时间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全班34个人到场22个,这个出勤率对一场同学会而言已经相当可观。身处旧时同窗中间,第一次参加同学会的沈何启发现这感觉居然还不赖,她对所有敬酒来者不拒,也不断主动和别人碰杯,她有些醉了,觥筹交错间,她觉得自己回到了她人生中最轻松自在的三年,团结有趣的美术班里有吵吵闹闹的同班同学,一起为电脑课被数学课占了怨声载道,为周六下午一个提早放学的通知一起尖叫;学业虽繁重然她游刃有余,她是沈耀荣挂在嘴边的骄傲;生活的压力尚与她无关,她不必为了几千块大洋加班到深夜熬到通宵;等到中午放学,她就可以去咖啡屋买她最喜欢的酸奶慕斯蛋糕,咬一口,满口的奶油铺满味蕾;最喜欢的男孩子就在同一栋教学楼,每天有所期待,快乐更是简单到令人发指——中午看他一眼,她一整个下午都会很高兴。

    现在甚至比那时还要美满。

    金铮是她的了。

    曾经在梦中都不敢靠近的男孩,她可以拥抱他、亲吻他、与他极尽欢愉亲密之事。现在他正与她一起坐在她的过去面前,低垂着漂亮的眉眼,细心地为她避开葱花舀一碗汤。

    哪怕几个小时后等她走出这扇门,她又会冷血地遗忘掉这种感觉,无情无义没有心力去和任何一个老同学保持联系。至少此时此刻在酒精的力量下,她感到自己胸膛发热,快要灼伤,有年轻的力量呼之欲出。

    沈何启记不清自己灌了多少杯酒,思考能力变的缓慢,眼前的人和物开始有重影,她知道自己有些醉了,可她心里欢喜,情绪磅礴到她几乎无力招架,只想在酩酊大醉中发泄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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