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晏竟宁收拾好药膏,顺手扔到手边的茶几上。
人却没走,都没见他去洗手。
司濛立马将睡衣披上,嗖的一下从榻榻米上弹起来,如蒙大赦。
她埋头扣睡衣的扣子,扣得格外麻溜。
有一双大手悄无声息地探过来,解开了门襟处最下端的一颗纽扣。
她扣一颗,他就解一颗,存心就是和她作对的。
司濛:“…………”
司濛气结,板起脸,音色沉冷,略带警告,“晏竟宁!”
“晏太太,我在!”他清淡出声,解扣子的动作却没停。
司濛:“……”
“你到底想干什么?!”司濛真的有些窝火了,索性松开手,不再扣扣子了,冷眼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
他很高,居高临下地站着,高出她大半个头。阴影投下,压迫感强烈无比。
他面容沉静,可嘴角勾起的笑意泄露了他的好心情。
他继续解着扣子,动作一点都不见停下,成功地解完了睡衣所有的纽扣。
衣衫半开,风光旖旎,若隐若现,简直不要太勾人。
他的手伸过去,捧住她脖子,音色低迷,“晏太太,我们的账还没算!”
“什么账?”司濛惊诧极了,她和晏竟宁会有什么账要算?
他整个人靠过来,另一只手绕到身后,直接搂住她腰。逼她贴近他,他冲着她耳蜗说话,气息温热,语调却十分平整,咬字也清晰,“刚在小区外,你亲我了,我还没有亲回来。”
司濛:“…………”
这个不要脸的凑流氓!
他低头亲下去,“我这个人心眼儿比针孔还好,睚眦必报,你最好不要撩我。”
司濛:“…………”
司濛脸一斜,直接避开,眼神慌乱,“你……你还没洗手……”
晏竟宁:“……”
他哑然失笑,动作却没停下来,轻咬着她的耳垂,“我不碰下面。”
司濛:“…………”
雨声淅淅沥沥,敲打着车窗玻璃。这场欲下未下的雨终究还是下了。
雨水一滴一滴地拍打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还有那些寂寞的人他们的心上。
司濛竖起耳朵听了会儿雨声,澜澜雨声,一声盖过一声,像是从她的心底踏过。
几下一听,思绪就有些游离了。
是男人将她拉回了现实,猛烈的冲击,让她忍不住躬起身体,缩起脚指头,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瑟瑟颤抖。
男人漆黑的眸子染上猩红,很像黑夜里见到猎物即将发起猛烈攻势的狼。
有多迫不及待,吻就有多温柔。这个男人总是拥有惊人的掌控力,收放自如。人为刀俎,她为鱼肉,只能躺平任宰。
他一改往日的温柔,渐渐失控,撞击凶猛,每一记都用了十成力道,比任何一次都要来得凶残。为的就是要让她刻骨铭心。
同床共枕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晏竟宁这么失控。他一直都胸有成竹,收放自如。很照顾她的感受,有润物细无声的温柔。这一次如此失控,实属罕见。
“司濛,我还是喜欢你主动撩我,那样我会失控。”他极致地放纵,肆无忌惮,“只有你才能让我失控,唯独只有你。”
吻如雨下。司濛想避开,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开。她像往常一样在纵容他。好像从最开始的时候,她就一直在纵容他,纵容他靠近她,走进她的生活,改变她的习性,甚至纵容他亲密无间的亲热。
以前她总觉得是晏竟宁太厉害,技术好,她无力反抗。今晚她才倏然惊觉,不是她无法抗拒,而是她一直都在纵容他,更是在放纵自己。
承认吧司濛,这个男人一点点化解了你,把你推上了绝路,你无路可退。只能投身他的怀抱。
***
放纵过度的结果就是生物钟都没让晏竟宁准时醒来。
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起床拉开窗帘,阴云密布。
风很大,吹得窗帘左右摇摆。
远山青黛,延绵不绝。一排户型一致的小别墅隐在无数翠绿浓淡间,蓝色的房顶时起彼浮,若隐若现。
昨晚刚下过一场秋雨,空气里浸润着无数水汽,潮潮的。似乎用力拧一把,水就能渗下来。
雨后空气格外清晰。清爽的秋风透过纱窗吹进室内,沁人心脾。
晏竟宁深吸了一口,五脏六腑都舒服了。
广玉兰迎着风口,枝干健硕,枝叶摇摆。
这几株广玉兰种了很多年了,是小区最早开发的时候被种下的。他平时都没怎么注意到它。
自从司濛住进来以后,她时常会站在窗户边看这些树,静静的看着它们,眼神迷惘,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手里端着一杯咖啡,慢慢地喝,慢慢地看,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
司濛没在卧室,家里转了一圈都没见到他人。
奇了怪了,平时死宅的一个人,这会儿跑到哪里去了?
桂姨在厨房洗菜,水声澜澜。
他踩着拖鞋走到厨房,半倚着门框,问:“桂姨,少夫人呢,哪去了?”
听到说话声,桂姨回头,手里拿着一把小白菜,“少夫人一大早就出门了,拿了个行李箱,说是去写生去了。”
晏竟宁:“…………”
呵,这个女人真是长本事了啊!睡了他直接就跑路了。很好,很厉害了!
桂姨眼看着自家少爷脸拉了下来,她疑惑道:“少夫人没跟你说啊?”
“说了。”晏竟宁往卧室走去,哪里敢在桂姨面前承认司濛一言不合就把他晾在家里,人走了连声招呼都没有。
气死了都!
他拔了放在床头柜上充电的手机,屏幕转亮,推送拦有好几条微信通知。
他点开,司濛在微信里给他留了言。
司濛:「我和编辑去水源市写生去了。」
水源市在哪里?西北荒漠,无数戈壁滩,鸟不拉屎的一个地方。只有市区有少量人口聚居,其余地方荒无人烟,寸草不生,是整个西北地区被荒芜的地方,人称“鬼城”。
两个年轻女人跑去那么一个鬼地方写生去了,找死啊!
晏竟宁胸口郁结,气得想把手机给砸了。
他给司濛拨过去,清冷的女声提醒他她手机已经关机了。
这条消息是司濛三个小时前给他发的。横桑去水源市要在云陌转机,这个点她应该在横桑飞往云陌的飞机上。
他倒也还算冷静,定了最近一趟飞云陌的航班。
他要亲自去把那个不听话的女人给抓回来!
☆、第27章 第27阵风
第27阵风
飞机渐渐驶离地面,窗外的云越来越多,近在咫尺。手伸到窗户边,手心摊开,那些云朵似乎都会落在人们的手心里。
几千米的高空,是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如果有天堂的话。
不过司濛觉得,她应该是要下地狱的吧。
汪雪涵拿出手机狂拍了几张照片。窗外的景致太美,完全不需要p图。
拍完外头的天空,她又举起自拍杆,摆各种姿势,美美地自拍。
拍完还不算,脑袋凑过来,“大大,我们合张照吧,等会儿我发条微博。”
编辑发微博是炒热度,也是一种营销。带上画家本人效果自然更好。可惜司濛惧怕镜头,从来不敢自拍。
她冷声拒绝了:“我不喜欢拍照。”
汪雪涵前置摄像头早就调好了,自拍软件的贴纸和滤镜也调试好了,她对着镜头甜甜的笑,就等着和司濛拍照。眼下听司濛这么一说,她脸上的笑容一僵。不过倒也没表现出不高兴,依旧笑呵呵的,“那我自己拍。”
咔嚓咔嚓,声响不断。
她把玩着手机,满意地说:“美颜真好。”
司濛趴在窗边看了会儿云。然后架上一副魔镜,闭目养神。
过了一会儿自拍的声响终于没了,耳朵都清净了。
她的音色依旧寡淡,“飞机上还是少玩手机,安全第一。”
汪雪涵立马听话的关了机,笑嘻嘻地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我这就接受文学的熏陶。”她随手拿了一本小言开始打发时间。
司濛不再说话,陷入黑暗。
周围很安静,大家都在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互不打扰。
去水源市写生一直是司濛想做的事情。她去过两次。一次是七.八年前,那个人只身奔赴这座死亡之城,她得到消息跑去追她,最后还是慢了一步,只等到一具冷冰冰的尸首。最近一次是五年前,那个人的忌日,她复出前夕。
水源市的风光无限好,广袤无垠的荒漠,蔚蓝纯净的天空,覆盖冰雪的山川,自由盘旋的秃鹫。一切的景观都令人叹为观止。她的成名作《鲜花盛开的季节》就诞生于那里,水源市于她而言意义非凡。
不仅如此,那个人死在那里。那座西北小城,荒芜之地,有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在那里陨落,毫无预兆。
从此以后,她的世界轰然崩塌,不复从前。
而这些年,那个人的诅咒也应验了,她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塌糊涂。
这座小城不论是于她还是于百晓生,都不一般。
人却没走,都没见他去洗手。
司濛立马将睡衣披上,嗖的一下从榻榻米上弹起来,如蒙大赦。
她埋头扣睡衣的扣子,扣得格外麻溜。
有一双大手悄无声息地探过来,解开了门襟处最下端的一颗纽扣。
她扣一颗,他就解一颗,存心就是和她作对的。
司濛:“…………”
司濛气结,板起脸,音色沉冷,略带警告,“晏竟宁!”
“晏太太,我在!”他清淡出声,解扣子的动作却没停。
司濛:“……”
“你到底想干什么?!”司濛真的有些窝火了,索性松开手,不再扣扣子了,冷眼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
他很高,居高临下地站着,高出她大半个头。阴影投下,压迫感强烈无比。
他面容沉静,可嘴角勾起的笑意泄露了他的好心情。
他继续解着扣子,动作一点都不见停下,成功地解完了睡衣所有的纽扣。
衣衫半开,风光旖旎,若隐若现,简直不要太勾人。
他的手伸过去,捧住她脖子,音色低迷,“晏太太,我们的账还没算!”
“什么账?”司濛惊诧极了,她和晏竟宁会有什么账要算?
他整个人靠过来,另一只手绕到身后,直接搂住她腰。逼她贴近他,他冲着她耳蜗说话,气息温热,语调却十分平整,咬字也清晰,“刚在小区外,你亲我了,我还没有亲回来。”
司濛:“…………”
这个不要脸的凑流氓!
他低头亲下去,“我这个人心眼儿比针孔还好,睚眦必报,你最好不要撩我。”
司濛:“…………”
司濛脸一斜,直接避开,眼神慌乱,“你……你还没洗手……”
晏竟宁:“……”
他哑然失笑,动作却没停下来,轻咬着她的耳垂,“我不碰下面。”
司濛:“…………”
雨声淅淅沥沥,敲打着车窗玻璃。这场欲下未下的雨终究还是下了。
雨水一滴一滴地拍打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还有那些寂寞的人他们的心上。
司濛竖起耳朵听了会儿雨声,澜澜雨声,一声盖过一声,像是从她的心底踏过。
几下一听,思绪就有些游离了。
是男人将她拉回了现实,猛烈的冲击,让她忍不住躬起身体,缩起脚指头,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瑟瑟颤抖。
男人漆黑的眸子染上猩红,很像黑夜里见到猎物即将发起猛烈攻势的狼。
有多迫不及待,吻就有多温柔。这个男人总是拥有惊人的掌控力,收放自如。人为刀俎,她为鱼肉,只能躺平任宰。
他一改往日的温柔,渐渐失控,撞击凶猛,每一记都用了十成力道,比任何一次都要来得凶残。为的就是要让她刻骨铭心。
同床共枕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晏竟宁这么失控。他一直都胸有成竹,收放自如。很照顾她的感受,有润物细无声的温柔。这一次如此失控,实属罕见。
“司濛,我还是喜欢你主动撩我,那样我会失控。”他极致地放纵,肆无忌惮,“只有你才能让我失控,唯独只有你。”
吻如雨下。司濛想避开,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开。她像往常一样在纵容他。好像从最开始的时候,她就一直在纵容他,纵容他靠近她,走进她的生活,改变她的习性,甚至纵容他亲密无间的亲热。
以前她总觉得是晏竟宁太厉害,技术好,她无力反抗。今晚她才倏然惊觉,不是她无法抗拒,而是她一直都在纵容他,更是在放纵自己。
承认吧司濛,这个男人一点点化解了你,把你推上了绝路,你无路可退。只能投身他的怀抱。
***
放纵过度的结果就是生物钟都没让晏竟宁准时醒来。
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起床拉开窗帘,阴云密布。
风很大,吹得窗帘左右摇摆。
远山青黛,延绵不绝。一排户型一致的小别墅隐在无数翠绿浓淡间,蓝色的房顶时起彼浮,若隐若现。
昨晚刚下过一场秋雨,空气里浸润着无数水汽,潮潮的。似乎用力拧一把,水就能渗下来。
雨后空气格外清晰。清爽的秋风透过纱窗吹进室内,沁人心脾。
晏竟宁深吸了一口,五脏六腑都舒服了。
广玉兰迎着风口,枝干健硕,枝叶摇摆。
这几株广玉兰种了很多年了,是小区最早开发的时候被种下的。他平时都没怎么注意到它。
自从司濛住进来以后,她时常会站在窗户边看这些树,静静的看着它们,眼神迷惘,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手里端着一杯咖啡,慢慢地喝,慢慢地看,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
司濛没在卧室,家里转了一圈都没见到他人。
奇了怪了,平时死宅的一个人,这会儿跑到哪里去了?
桂姨在厨房洗菜,水声澜澜。
他踩着拖鞋走到厨房,半倚着门框,问:“桂姨,少夫人呢,哪去了?”
听到说话声,桂姨回头,手里拿着一把小白菜,“少夫人一大早就出门了,拿了个行李箱,说是去写生去了。”
晏竟宁:“…………”
呵,这个女人真是长本事了啊!睡了他直接就跑路了。很好,很厉害了!
桂姨眼看着自家少爷脸拉了下来,她疑惑道:“少夫人没跟你说啊?”
“说了。”晏竟宁往卧室走去,哪里敢在桂姨面前承认司濛一言不合就把他晾在家里,人走了连声招呼都没有。
气死了都!
他拔了放在床头柜上充电的手机,屏幕转亮,推送拦有好几条微信通知。
他点开,司濛在微信里给他留了言。
司濛:「我和编辑去水源市写生去了。」
水源市在哪里?西北荒漠,无数戈壁滩,鸟不拉屎的一个地方。只有市区有少量人口聚居,其余地方荒无人烟,寸草不生,是整个西北地区被荒芜的地方,人称“鬼城”。
两个年轻女人跑去那么一个鬼地方写生去了,找死啊!
晏竟宁胸口郁结,气得想把手机给砸了。
他给司濛拨过去,清冷的女声提醒他她手机已经关机了。
这条消息是司濛三个小时前给他发的。横桑去水源市要在云陌转机,这个点她应该在横桑飞往云陌的飞机上。
他倒也还算冷静,定了最近一趟飞云陌的航班。
他要亲自去把那个不听话的女人给抓回来!
☆、第27章 第27阵风
第27阵风
飞机渐渐驶离地面,窗外的云越来越多,近在咫尺。手伸到窗户边,手心摊开,那些云朵似乎都会落在人们的手心里。
几千米的高空,是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如果有天堂的话。
不过司濛觉得,她应该是要下地狱的吧。
汪雪涵拿出手机狂拍了几张照片。窗外的景致太美,完全不需要p图。
拍完外头的天空,她又举起自拍杆,摆各种姿势,美美地自拍。
拍完还不算,脑袋凑过来,“大大,我们合张照吧,等会儿我发条微博。”
编辑发微博是炒热度,也是一种营销。带上画家本人效果自然更好。可惜司濛惧怕镜头,从来不敢自拍。
她冷声拒绝了:“我不喜欢拍照。”
汪雪涵前置摄像头早就调好了,自拍软件的贴纸和滤镜也调试好了,她对着镜头甜甜的笑,就等着和司濛拍照。眼下听司濛这么一说,她脸上的笑容一僵。不过倒也没表现出不高兴,依旧笑呵呵的,“那我自己拍。”
咔嚓咔嚓,声响不断。
她把玩着手机,满意地说:“美颜真好。”
司濛趴在窗边看了会儿云。然后架上一副魔镜,闭目养神。
过了一会儿自拍的声响终于没了,耳朵都清净了。
她的音色依旧寡淡,“飞机上还是少玩手机,安全第一。”
汪雪涵立马听话的关了机,笑嘻嘻地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我这就接受文学的熏陶。”她随手拿了一本小言开始打发时间。
司濛不再说话,陷入黑暗。
周围很安静,大家都在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互不打扰。
去水源市写生一直是司濛想做的事情。她去过两次。一次是七.八年前,那个人只身奔赴这座死亡之城,她得到消息跑去追她,最后还是慢了一步,只等到一具冷冰冰的尸首。最近一次是五年前,那个人的忌日,她复出前夕。
水源市的风光无限好,广袤无垠的荒漠,蔚蓝纯净的天空,覆盖冰雪的山川,自由盘旋的秃鹫。一切的景观都令人叹为观止。她的成名作《鲜花盛开的季节》就诞生于那里,水源市于她而言意义非凡。
不仅如此,那个人死在那里。那座西北小城,荒芜之地,有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在那里陨落,毫无预兆。
从此以后,她的世界轰然崩塌,不复从前。
而这些年,那个人的诅咒也应验了,她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塌糊涂。
这座小城不论是于她还是于百晓生,都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