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治伤

    实在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想了一下,阳白云掏出手机进入系统,切进群聊的界面。

    马上就有人跟她打招呼,丧尸也能貌美如花:【白云妹子来了,今天又有什么好东西啊?】

    阳白云这会儿顾不上理她:【十万火急,谁有效果比较好的伤药,治疗被动物咬伤的严重伤口的,我用两个新鲜的苹果交换。】这个倒不是废料,而是午餐和晚餐搭配的水果,她没吃给留下来的。

    很快阳白云就拿到了一瓶伤药,淡蓝色粘稠液体状的东西,她用手指沾上一点,轻轻地涂抹在了小猫的伤口上,伤药触碰到伤口的时候,小猫的身体抽搐了一下,然后那撕裂的伤口竟然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地愈合起来。

    这效果真是太神奇了!

    等阳白云把小猫身上受伤的地方都涂了个遍,这伤口也就都愈合得差不多了,这猫身上虽然还斑斑驳驳的都是伤疤,但看起来也远没有之前那么可怕了,听着小猫越来越平稳的呼吸,阳白云终于舒了口气,这可总算是救回来了吧?

    拧开一支营养剂,阳白云掰开小猫的小嘴,给它灌了三分之一瓶下去,然后稍微再清理了一下毛发,怕它着凉,倒是不敢给它洗澡的。

    精神高度紧张了一个晚上,阳白云自己也疲惫不堪了,把今天的蔬菜红包发了出去,回答了群友们对她的关心的问候,阳白云随便洗漱一下,便熄灯躺倒了床上,不一会儿,呼吸就变得绵长起来。

    这时,桌面上阳白云临时搭建的猫窝里,一双幽蓝的眼睛睁了开来。

    时谦是真的以为自己今天会死在这里的,死在垃圾堆旁几只恶犬的利齿下。

    想他一世英明,到最后居然落得个如此死法,也可以说是可笑不堪至极了。

    那时候他身上被撕裂了无数伤口,早已疼得麻木,由于失血过多而浑身发冷,正绝望地闭目等死,甚至心里还隐隐有一股希望,这只不过是老天开的一个小小玩笑而已,眼睛一闭,再睁开的时候他还是那个人模人样的时谦。

    外界的声音逐渐变得模糊,他只依稀听到有个女人的声音,然后是一阵凌冽彻骨的寒气袭来,他浑身抖了一下,说不上来这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只是一种源于动物本能的对强者的恐惧,巨大的威压感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一瞬之间,正在围攻他的恶犬全都跑掉了,那股威压之气也很快消失,他落入了一双温暖的手中,绷了好几天的心一下子松了下来,他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就是现在了。

    时谦试着动了动手脚,很失望地发现自己还是一只猫,但同时也十分诧异,身上的伤口似乎都已经好了,一点也感觉不到疼。

    猫的眼睛是有夜视功能的,时谦转头四下察看了一下,很快就发现自己被关在了一间完全没有窗户的黑屋子里,屋子里除了自己之外,还要一个熟睡的女人。

    大概是屋子里实在是太过闷热的缘故,这女人并没有盖被子,睡裙下摆翻了上来,露出雪白的大腿,目光巡视一圈之后,时谦用男人的眼光下了一个结论:“腿还挺长的。”

    不过就是有些胖。

    时谦认为,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身材都管理不好,那一定是个自控能力极差的人,这样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很难取得成功的,所以这个女人居然住在这样一间简陋的令人发指的屋子里,也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时谦的空间记忆力很好,任何地方只要见过一次,下次再去就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能认得出来,就像这间屋子,虽然看起来全然陌生,但却给他一种奇异的熟悉感。

    迈着小短腿在屋子里巡视一圈,时谦终于确定,这里就是两天前他刚刚遭遇人生巨变,活生生地从一个人变成一只猫的时候,用来存放从自己身上脱落下来的衣物和随身物品的地下室。

    那时候这里分明还是一间长久没有人使用过遍布灰尘的储物室,所以他才那么放心地把自己没法带走的东西放了进来,没想到出去一趟,回来以后这间屋子居然有人住了进来。

    更可恨的是,这个女人居然还把他的东西都给扔了。

    为了找回自己存储着许多重要信息的手机,向来有洁癖的时谦不得不纡尊降贵,亲自跳进了垃圾桶,幸好这地下室的垃圾桶因为比较少人使用的关系,清洁工每两三天才来清洁一次,所以东西都还在。

    没等时谦把手机扒拉出来,搞卫生的清洁工就来了,不但把一大铲刚扫出来的灰尘垃圾兜头盖脸地撒到他身上,还把他连桶带猫一起拉到了大楼后面的巷子里,然后还遇到了那几只差点要了他性命的恶犬。

    对了,手机,时谦立刻着急起来,他现在有家不能归,眼睁睁看着家里和公司的事闹得一团糟,却无能为力,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找到手机,联络上自己在国外的好朋友,然后再来想法子了。

    他实在是有点后悔,当初事情发生,手机还在他手上的时候,怎么就没马上用手机跟别人联系,而是想到了那个把东西都藏起来的馊主意了呢?

    现在回想起来,时谦的噩梦是从他订婚宴的那一天早上开始的,像往常每一个工作日的早晨一样,凌晨五点钟起床,在健身房锻炼一个小时,冲个澡,一边听早间新闻一边享用楼下员工餐厅专门为他送上来的营养早餐,然后换上意大利手工定制的西装和皮鞋,七点准时出门。

    总的来说,时董事长的生活是规律而又克己的。

    站在私人专用电梯里,时谦对着身旁的镜子理了理领带,把手中的宝石□□戒指礼盒放进了西服口袋,这是秘书帮他挑的订婚戒指,蒂芙尼经典款,价值不菲。

    这戒指他只是刚拿回来的时候看了一眼,如今连具体的款式是怎样的也不记得了,不过款式不重要,只要价格配得起他时谦的未婚妻,这就可以了。

    这世上的任何东西,讲究的都是一个门当户对,挑选终身伴侣更是这样,时谦对待相亲这件事就像对待他的工作一样认真,有目标、有计划,按部就班,一丝不苟,最后选中林氏集团的唯一独女林思欣,是他认为现阶段最适合成为时家女主人的人。

    除开事业以外,时谦对自己的人生规划也十分明确,二十七岁结婚,二十九岁生第一个孩子,三十二岁生第二个孩子,孩子的性别和即将接受什么样的教育,统统都在他的计划之内。

    包括这天的订婚宴,也完全符合他人生规划的进程,他喜欢这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直到他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发生,一切都失去了控制……

    就在时谦的双腿迈出电梯的一瞬间,他变成了一只猫,原本穿在身上的衣物兜头盖脸地砸在他的头上,把他砸得晕头转向,好半天才从一团混乱中挣扎出来,看着自己毛茸茸的小短腿和小爪子,时谦惊呆了……

    大概是从小在国外长大的缘故,时谦这人特别注重个人隐私,他的私人电梯,包括车库,所有的监控连接的都是他自己的个人电脑,只要有任何异常情况都会及时把警报信号发送到他自己的手机。

    也就是说,如今发生的这一切,虽然有监控记录,却不会有除他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可以看见。

    时董事长的心理素质还是很强大的,在短暂的紧张恐惧之后,他很快恢复了镇定,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件事情一定不能被人发现,否则会引起公司股价大跌……

    时谦把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这件在身为人的时候做起来十分轻易的事情,对一只小猫来说实在是太艰难了,他费了好大的劲儿,连嘴巴都用上了,才终于将他身上掉下来的所有衣物,包括手机、钥匙和戒指等杂物胡乱包成一团。

    然后用自己的小身体把这团衣物艰难地推到了一间长久没人使用过的储物室。据他所知,这间储物室自从大厦落成一来就没有用过,里面只存放了一些板条箱之类的杂物,灰尘积了快有半寸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人进来的。

    时谦努力用自己的小身子把铁门撑开一条缝,然后手脚并用,把衣服团推了进来,这团衣服在停车场的地上一路滚过来,早就沾满了灰尘,哪里还有半点意大利私人定制的样子,早就跟一团垃圾差不多了。

    不知道是谁在这里堆了一堆废弃的广告宣传画,稍微碰一下就落下一大堆灰尘,熏得他不停地打喷嚏,时谦强忍着在这个垃圾堆里挖了个坑,把自己的财物推进坑里,细心地埋好,直到看不出来一丝异样了,才从上面跳下来,出门的时候,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门虚掩起来,随即撒开脚丫子朝车库出口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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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档新文:《青春一九九七》,九十年代怀旧校园文,那些青春的小美好,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移步作者专栏收藏一下,谢谢!

    “罗嘉乐,有人看见你爸跟一个年轻女人在商场一起买床上用品!”

    “他敢!”听到这句貌似关心实则幸灾乐祸的八卦,德明中学第一扛把子罗嘉乐同学拍案而起,率领一众小弟直奔她爸公司。

    临到楼下这才想起,不对呀,上个星期跟她爸去商场的那个年轻女人不就是她自己吗?

    为了让学渣女儿能顺利度过高三的关键期,因为忙于事业而疏忽了女儿教育的罗家夫妇决定放下一切,专注陪读,为此专门买下一栋大房子让罗嘉乐和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们住在一起,开启了一段鸡飞狗跳的“同居”生活……

    可是青春怎么能够只有学习和考试呢?这么美好的年纪当然要谈恋爱呀!

    罗嘉乐纠结地对手指:傲娇高冷的学霸男神,温润美好的天才少年,我应该选哪个呀,这样两段爱情,我应该谈哪段才好呢?

    一把鸡毛掸子从天而降:“还在装睡,罗嘉乐你今天再给我迟到看看!要是再被学校请家长,你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快醒醒,卷子还没写完呢,哪来的那么多大张旗鼓地动山摇,青春其实也不过是混乱的一地鸡毛。

    第21章 时谦

    他得去找林思欣,然后想办法在订婚宴开始之前就取消掉,不然的话这回可就是彻底得罪林家了。

    可是他刚才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而且作为一只小短腿,穿过车流密集的大马路,一路惊险重重地到达时翡阁,该发生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而且他还进不去,进不去就算了,还被人给抓了起来,带回了救助站。

    怎样千辛万苦才从救助站里逃脱出来就不说了,反正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时简宿舍大楼,总算想起要把手机取回来的时候,他悲催地发现,那间废弃已久的房子居然住了人。

    对,就是眼前这个女人了,他还记得那天晚上,他焦急地在铁门前徘徊,不知道自己的东西还在不在屋里,大半夜的那个女人突然开门出来,身上裹着一层黑糊糊臭烘烘的粘液,像个鬼一样把他吓个半死。

    然后第二天早上,又是这个女人,叫了大楼的保安来抓他,害得他生死时速一样逃窜了一个上午,差点没累死。

    还有,那天晚上时家的人来找他,他本来想趁机跟着时家的车子回时家大宅的,反正回不了自己的公寓,留在这儿也没什么用,不如回去看看有没有变回来的机会。

    结果又被这女人给搅和了,更让时谦不可忍受的是,他居然没有控制住自己,吃了一块被她咬过一口的糕点!这简直是他二十七年人生中最不可洗刷的耻辱!

    在得知自己的物品已经被这个女人扔到垃圾桶之后,时谦心里对这个女人的厌恶和不满已经到达了顶点,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蠢材,一次又一次地把这个胖女人收进公司,还完全枉顾公司的规章制度,让她住在这里?

    如果他现在能恢复人身,绝对会把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骂个狗血喷头!

    可惜他现在只是一只几乎什么都做不了的小猫,而且这个女人,居然还阴差阳错地成了他的救命恩人,时谦如今的心情可谓是十分复杂,忍不住“喵!”地一声,朝阳白云恶狠狠地龇了一下牙。

    在时谦还不怎么懂事的时候,他母亲就因病去世了,父亲是个工作狂,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那时候欧阳慧静是他父亲的助理,经常过来帮忙照顾他。

    后来欧阳慧静嫁给了他父亲,他也在父亲的安排下到了国外,跟着祖母一起生活,祖母是出身世家的千金小姐,受过高等教育,就连战乱年代,也没有受过什么苦,但是性子比较清冷,不像一般普通人家的祖母一样会对孙辈嘘寒问暖。

    这直接导致时谦从小就养成独立的性格,换句话说,在亲情上比较冷漠,特别是欧阳慧静生了两个儿子之后,回去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跟那个家格格不入,像是一个局外人。

    但这也没什么关系,反正他也早就习惯了在国外生活,而且学业事业发展得都很不错,至于以后父亲的家产要怎么分配,留给谁,对他来说一点所谓也没有。

    后来之所以会回来,也是因为父亲车祸重伤,两个弟弟的能力根本不足以撑起家业,而且还有两个叔叔对父亲一手创建的家业虎视眈眈。

    阳白云无知无觉地睡得正香。

    这个时候,也不知道垃圾车来收了垃圾没有,不行,他得去看看,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去找找看,不然的话,他真的就要被困在这个猫身体里,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阳白云被一阵异常的响动吵醒,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摸着黑来到门边,“啪!”地按亮了电灯,“呀,你在干什么?”看清楚情况之后,她赶紧双手用力抱住了正在发疯一样把自己的脑袋往铁门上撞的小猫。

    时谦猛地挣扎起来:“快放开我,我要出去!”当然他自以为的吼声在阳白云听来就是一声声带着惊惧的尖利猫叫。

    阳白云把猫抱得更紧了:“小白乖啊,不要害怕,那些坏狗狗全都跑了,不会再来伤害你了,你别怕啊,姐姐在这儿呢,不会再有人来伤害你了。”她想当然地以为小猫现在的疯狂是被吓坏了。

    时谦的猫头被她用力按着,紧紧地捂在一个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地方,鼻孔都被堵住了无法呼吸,他一着急,尖利的指甲就从小爪子的肉垫里伸了出来,用力地挠了一下。

    阳白云“呀!”地一声,稍稍地松了松手,时谦才终于把小脑袋从她的胸口上钻了出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他又僵住了,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嗅到一个女人身上的味道,居然出乎意料地好闻,不是甜腻腻的香水味或者脂粉味,而是一种很干净的,就像是雨后的草地上那种很清新的感觉。

    阳白云双手叉着小猫的腋下,把它举起来平视着自己的眼睛,皱着鼻子带着一种俏皮的语气说:“你这个小家伙,脾气还真不小啊!小白啊,我知道这些天你受苦了,以后你就住在我这里,乖乖的,不要再乱跑出去被别人欺负了,知道了吗?”

    时谦:小白是谁?谁让你胡乱给别人起名字的?!

    可是他还要出去找手机呢,外面还有一个偌大的时简集团等着他主持大局呢,他才不要当什么小白,住在这样一个憋闷得像鸽子笼一样的地下室。

    他的反抗在阳白云眼中就是不安分地“喵喵”乱叫,不过她还是很善解人意的:“怎么了?是肚子饿了吗?等一下啊,我给你找点吃的。”

    阳白云想起系统任务中说的,完成任务以后奖励一袋高级猫粮,连忙把小白放在桌面上,一只手按着他,一只手拿起手机,果然系统显示任务已经完成,猫粮也已经放进储物空间里了。

    “取出猫粮!”阳白云心中默念。

    时谦瞪大了一双猫眼,直愣愣地看着凭空出现在眼前的一袋猫粮,这女人,是在变魔术吗?不过既然他都可以变成一只猫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阳白云可一点儿也没意识到让一只猫发现自己的秘密有什么不妥,反正它又不懂。

    她拿来一个小碗,倒出半碗猫粮放在时谦面前:“哇,好香的猫粮啊,来,小白快吃。”

    真的好香啊,时谦不争气地发现,他居然流口水了,有没有搞错,他居然会对着一碗畜生吃的东西流口水。

    时谦紧紧闭着嘴巴,高傲地把头转向一边,他才不会吃呢,如果吃了这种东西,连他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的!

    可是真的好想吃,这个臭女人,一直拿着碗直往他的鼻子下边凑:“咦,怎么不吃呢?这是好吃的啊,你看,这是特地做出来给小猫吃的哦!”

    阳白云以为他不懂,还特地指着包装上印着的猫咪图案给他解释,时谦艰难地吸了一下口水,忽然伸出爪子用力一拍,阳白云一下没留意,手里的不锈钢小碗被他拍到了地上,猫粮撒了一地。

    “唉,可真是个坏脾气的家伙!”阳白云叹了一口气,蹲下来把猫粮扫成一堆,双手鞠起来放回到碗里,以前在孤儿院里也有一只野猫,经常来厨房里找东西吃,所以在她的印象中猫猫狗狗都是吃扔在地上的东西的,何况她家地板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掉到地上的猫粮当然不能浪费掉。

    “那好吧,我先放着,等你想吃了的到时候再来吃啊!”阳白云把小碗放到一边,想了想从箱子里找出一个织毛衣用剩的毛线球,“这个给你玩,我明天还要上班,要睡觉了哦,你自己乖乖地玩,知道吗?”

    玩你妹啊玩,时谦气得七窍生烟,把掉地上的猫粮捡起来给他吃就算了,反正他是肯定不会吃的,还想给他玩毛线球,当他真的是一只小猫吗?

    时谦小猫高傲地昂起了头,看也不看一眼那个毛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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