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美女身上是红色的风衣,脸上带着凤凰面具。

    她就坐在楼的边缘,一双被牛仔裤包裹的十分丰满有型的腿,来回地磕打楼墙。

    “这个笨蛋,总给自己惹麻烦。”

    那美女手里攥着一个黑色的手机,用十分无奈地语气说道。

    “是啊是啊,这家伙就是个白痴加三级!”

    一个粉色的化妆盒,停在那美女的肩膀上,操着尖锐地嗓门哭诉道。

    “跟他在一起的日子,简直就像是噩梦一般!主人啊,还是您最好了。”

    “呵呵,可是我怎么觉得,你回来的时候,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的呢?”

    熙伸出手指,在胭脂的身上轻轻弹了一下。

    “嘿嘿,那还不是因为,跟着这家伙,能有仗可以打么!”

    胭脂嘿嘿笑了两声。

    “好了,我们还得跟着他呢。胭脂,走了。”

    熙说着,从楼上直接跳了下来。

    在呼呼的风声中,胭脂更速度的飞了下来,浮现在她的面前。

    然后,胭脂的身体不断膨胀,遇风则长,很快变成了一个桌子大小的巨型化妆盒。

    “走喽!”

    胭脂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接着高速飞了起来,追着秦朝的摩托车,扬长而去。

    “老大,你看我新买这本田,咋样!”

    “不错不错,声音听起来很不错。”一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男人,听着自己小弟的摩托马达声,然后道。

    东川市西郊的郭公山盘山公路上,一群暴走族聚集在这里。

    这些人都是飙车党,而且各个喜欢开摩托车,比开车还危险。

    车子要是撞了,弹出个安全气囊啥的,还能保住个小命。

    但摩托车速度快,这撞了,人都能飞出去个几十米的。

    曾经这群暴走族的老大,就是个摩托车赛车高手。

    当年他飚车达到了一种非人的地步。据说,他开车,不戴眼镜,从来都是眼泪横流的。

    他骑车简直就是个神话,整个北方都没有比他在强悍的对手了。

    后来这厮越来越猖狂,有一次他开摩托,非要和火车比一比。

    暴走族这些人一寻思,老大想和火车飚速,那就整吧。这些人,全都是追求极限的家伙。如果老大真的赢了火车,那也是暴走族的光荣。

    但是火车道旁边的路况,也不适合直接飚速。

    因此,一个聪明的暴走族,就想了个方法。

    他说,火车的速度是多少多少,摩托车的起速是多少多少。

    所以,他们设置了一个方法,就是在让那位老大,在火车来的一瞬间,迅速从车轨上飞驰过去。

    这样,也等于赢了火车了。

    这一傻逼想法,当时竟然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同。

    于是,大家就开始忙活。搭桥的,铺路的。

    最后,轰轰烈烈的,一些人还在实况转播。

    据说,当时市里的一些小报纸的记者都被惊动了,纷纷偷偷聚集在这里。

    因为没有摩托车,没有美女驮着,是不能加入聚会的。

    所以,这些小报记者,是煞费苦心啊。

    一个小报记者,穷艘的,一辈子也买不起一辆雅马哈。

    但他也有招,直接整了辆二手电动车,电瓶都不好使了。

    不过这难不倒他,这厮推着车子,爬上了郭公山盘山路。而且,他背后驮着的,是他年迈的奶奶。

    虽然遭到了一路鄙视,但这厮拿着厚脸皮的态度,阻挡了一切外来鄙视。

    而且,他也如愿以偿地拍到了大新闻,最后靠着这个新闻,一炮而红,成为了那小报社后来的副社长。

    因为当天晚上,当年的暴走族之王,因为下大雨天,路滑,直接从路上滑了出去,然后一头撞在了那火车上面。

    这家伙当时很惨,脑袋都被火车给撞掉了,然后挂在车头上。

    身子和车子飞了出去,摔在一旁爆炸了,成了一具焦尸。

    就算如此,他带着车子,还往前滑行了好几百米,可把所有暴走族都吓傻了。

    那小报记者的老太太,眼神也不太好使,一辈子也没坐过火车,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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