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节
可是这些,林砚维统统都不信。
叶书萱是什么人?她以前是大明星!有那么多人喜欢她,要是她还在,一定会有人认出她来的!
所以,他的希望很大,很大......
这三年来,他也无时无刻都在想,要是找到叶书萱,自己应该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应该是狠狠地质问她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吧!
一想到那样的画面,林砚维的胸口便会被一股叫做疼痛的力量给狠狠击中.....混着不甘,还有愤怒......
毕竟,他们曾经是那样好那样好,她怎么可以那样对他.......
第726章 白月光和朱砂痣
几个小时后。
“林总,”靖柏从前排递来一瓶水,“休息一下吧,马上到家了。”
到家?
林砚维眼前竟是突地浮起沈歆研高烧的模样,这几天忙碌下来,他已经忘记了她生病的事。
而那些佣人居然也没有打电话来报备!
心里窜出一股不爽,让他无法安心休息,等到车子在别墅门口停稳,他已经自己推开车门,大步而入。
“她呢?”林砚维沉沉出声。
丁妈从厨房出来,“少奶奶出差去了。”
出差?为什么不跟他说一声?!他记得以前她出差都会告诉自己的,即便到了后来,也会留一张字条在家里的!
心下不悦,声音更寒,“去哪里出差?什么时候去的?!”
“就您走的那天啊,”丁妈记得日子,“不过少爷放心,少奶奶是烧退了才走的。您别担心。”
担心?担心她?!
丁妈简直越来越会说笑了!
林砚维抬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带,“谁担心她了?莫名其妙!”
他会担心那个跟打不死的小蟑螂一样的强悍女人?!
简直是天方夜谭!
“是是,”丁妈连忙换了话题,“少爷,你想吃什么?”
“随便。”
.................................
南方的城市不比北方,夏天的夜晚海风很大,呜呜泱泱地吹着,跟有人掐它似的。
海边沙滩上到处都布满了出来纳凉的人,沈歆研穿着红色的碎花吊带裙,踩着沙子慢慢朝海浪边缘走。
回到家乡,心情惬意了许多。
身后有熟悉的脚步声传来,男人一把将她整个人扛起来,“沈女王!欢迎回家!”
沈歆研惊呼一声,“赶紧放我下来,小鲜肉!”
人被轻轻地放在了沙滩上,头发被他揉乱,睁开眼睛,就看到了眼前那个带着阳光的大男孩,梁易槐。
她一巴掌招呼过去,“靠,吓死我了!”
梁易槐露出灿烂的笑,脸颊的酒窝能把人溺毙,“这么久不见,让我好好抱抱!”
“当然!”
她灿烂一笑,奔进他怀里。
大大地拥抱,如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
他丝毫不介意被她揉乱身上那昂贵得不得了的手工衬衫。
梁易槐是明星,经常在世界各地巡演,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在结婚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就更少了。
他比她大四岁,季家以前就在沈家的隔壁,两个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记得小时候她刚刚学写字,大大的毛笔握在小小的手中,说不出的好看。可那白皙的小脸却皱成一团,“梁易槐,你不要叫梁易槐了好不好?你的名字笔画好多,太难写了。”
少年不过十岁,眉目之间却已经见到了英挺和坚韧,唯独对她特别纵容,他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只写一个易字。我以后不叫梁易槐了。”
只是稚气的玩笑话,可是,他却当了真。
梁易槐知道她的一切——
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讨厌什么颜色,甚至连每个月的那几天,他比她记得还要牢固。
可就是对他而言最最重要的人,他却把她弄丢了。
不过是三年的光景,他不过是出国进修了三年而已,回来,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
她永远不知道,她婚礼的前一晚,他在她卧室楼下站了一夜。
那时候正值中秋,香洲市的秋雨却很凉,很凉,浇透了他整个身体,可他却固执地不肯走,却也始终没有冲进去。
那一场大雨,从此将他们远远地隔开了......
原本以为上天给他们的时间很多很长,可他却连一句表白都还没来得及说。
这,成了他此生最后悔的事。
梁易槐很用力很用力地将她牢牢抱紧,直到沈歆研快喘不过气来了,他才放手。脸上又恢复了刚才那般阳光的笑意,“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
“炸土豆,土米粉,还有醉虾!!!”
“瞧你那点出息!就这点要求?!”,梁易槐揉了揉她的头发,自然地撑住她的肩膀将她整个人扣在自己的臂膀之下,“就不能吃点好的?!”
就算她想吃五洋鳖九天月,他也会给她弄来!
可沈歆研却摇头,“人在他乡,最难将就的是我的胃!想死家乡的小吃了!赶紧带我去吃!”
“行,走吧!”
两个人并肩而行,十指相扣,如小时候一样的亲密无间。
只余下身后沙滩上那两串深深浅浅交织在一起的脚印.......
沈歆研在老家香洲玩了一个星期时间。
年轻的时候,人总是可以为了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抛弃自己的故乡——或许是为了爱情,或许是为了事业。
那时候总觉得故乡随时都在原地等着我们,永远不会改变它的模样。
可等到经年之后,再度回首,没有任何一处能够带来故乡一样的安全感和快乐的时候,却发现故乡已经不复记忆里的模样,就连它的四季,也开始渐渐变得模糊。
故乡,就成为了一个不可言说的疤。
回不去,带不走,连记忆也会变得渐渐模糊。
沈歆研坐上飞机,看着香洲市的夜色朦胧,忍着鼻尖的酸楚,轻轻地在心里对着它说晚安。
晚安,香洲。
她又要回到那个陌生的京都了,就像是没有脚的鸟儿一样,要不停地飞来飞去,直到没有力气再飞的那一天为止......
心里的怅然如潮水用来,在将她的口鼻湮没之前,忽地一阵香气朝鼻尖袭来。
霍然睁眼,就看到了坐到自己旁边,正在扣安全带的梁易槐。
沈歆研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将一盒炸土豆递到她面前,“我答应了去京都工作。以后就做炸土豆给你吃。”
“傻了?”,梁易槐的目光如阳光般和煦,“你不能再拒绝我去京都了,那座城市我也有份!”
她是傻了,彻底傻了。
“我应该.....对你说什么?”,愣了半晌,沈歆研勉强从嗓子里挤出这几个字眼来,冰冷的心渐渐被他暖洋洋的目光给捂得也有些暖洋洋的。
“乖,对我说欢迎,”他笑得爽朗,拿起一块土豆塞进她嘴里,半哄半骗,“我已经正式答应你们公司宣传部的邀约,担任你们的形象代言人。”
沈歆研傻乎乎地含着那块炸土豆,忘了要吞下去。
梁易槐轻轻握住她的手,放在脸颊边暖了暖,“手这么凉?一会儿我给你多要一床毯子过来,抱着你睡。”
他的双臂已经伸过来,将她牢牢固定在自己怀中,“快睡。”
熟悉的气息袭来,她竟然忘了要推开他,抬眸,就被深深卷入了梁易槐那幽深如渊的眸瞳之中。
沈歆研一怔,梁易槐已经俯身轻轻在她唇角上落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她彻底呆住。
“傻丫头,不开心何必强撑?以后,和我在一起不让你再受委屈。”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将她抱得更紧。
对不起,如果我能更早一点知道你过得不好,那么,我会更早一些回来........
刚才还因为那个轻吻有点别扭,可现在,沈歆研心里竟是生出一股快意——
不受委屈.....
真是个很诱人,很诱人的条件......
林砚维,你都可以有你的白月光,那么我也可以有我的朱砂痣......
这样,才公平!
第727章 你老婆和别人同居
林太太‘出差’的这几天,林砚维的时间忽然被占得很满很满。
公司的事,家里的事,都要他去应付。
“砚维,歆研呢?我们上次定下来的那个宣传展位有眉目了,我想和她再敲定一下,”说话的孟从南。
“林砚维,你老婆呢?我想让她帮我调一瓶专用的香水,她答应过我,”说话的是林离念。
叶书萱是什么人?她以前是大明星!有那么多人喜欢她,要是她还在,一定会有人认出她来的!
所以,他的希望很大,很大......
这三年来,他也无时无刻都在想,要是找到叶书萱,自己应该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应该是狠狠地质问她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吧!
一想到那样的画面,林砚维的胸口便会被一股叫做疼痛的力量给狠狠击中.....混着不甘,还有愤怒......
毕竟,他们曾经是那样好那样好,她怎么可以那样对他.......
第726章 白月光和朱砂痣
几个小时后。
“林总,”靖柏从前排递来一瓶水,“休息一下吧,马上到家了。”
到家?
林砚维眼前竟是突地浮起沈歆研高烧的模样,这几天忙碌下来,他已经忘记了她生病的事。
而那些佣人居然也没有打电话来报备!
心里窜出一股不爽,让他无法安心休息,等到车子在别墅门口停稳,他已经自己推开车门,大步而入。
“她呢?”林砚维沉沉出声。
丁妈从厨房出来,“少奶奶出差去了。”
出差?为什么不跟他说一声?!他记得以前她出差都会告诉自己的,即便到了后来,也会留一张字条在家里的!
心下不悦,声音更寒,“去哪里出差?什么时候去的?!”
“就您走的那天啊,”丁妈记得日子,“不过少爷放心,少奶奶是烧退了才走的。您别担心。”
担心?担心她?!
丁妈简直越来越会说笑了!
林砚维抬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带,“谁担心她了?莫名其妙!”
他会担心那个跟打不死的小蟑螂一样的强悍女人?!
简直是天方夜谭!
“是是,”丁妈连忙换了话题,“少爷,你想吃什么?”
“随便。”
.................................
南方的城市不比北方,夏天的夜晚海风很大,呜呜泱泱地吹着,跟有人掐它似的。
海边沙滩上到处都布满了出来纳凉的人,沈歆研穿着红色的碎花吊带裙,踩着沙子慢慢朝海浪边缘走。
回到家乡,心情惬意了许多。
身后有熟悉的脚步声传来,男人一把将她整个人扛起来,“沈女王!欢迎回家!”
沈歆研惊呼一声,“赶紧放我下来,小鲜肉!”
人被轻轻地放在了沙滩上,头发被他揉乱,睁开眼睛,就看到了眼前那个带着阳光的大男孩,梁易槐。
她一巴掌招呼过去,“靠,吓死我了!”
梁易槐露出灿烂的笑,脸颊的酒窝能把人溺毙,“这么久不见,让我好好抱抱!”
“当然!”
她灿烂一笑,奔进他怀里。
大大地拥抱,如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
他丝毫不介意被她揉乱身上那昂贵得不得了的手工衬衫。
梁易槐是明星,经常在世界各地巡演,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在结婚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就更少了。
他比她大四岁,季家以前就在沈家的隔壁,两个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记得小时候她刚刚学写字,大大的毛笔握在小小的手中,说不出的好看。可那白皙的小脸却皱成一团,“梁易槐,你不要叫梁易槐了好不好?你的名字笔画好多,太难写了。”
少年不过十岁,眉目之间却已经见到了英挺和坚韧,唯独对她特别纵容,他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只写一个易字。我以后不叫梁易槐了。”
只是稚气的玩笑话,可是,他却当了真。
梁易槐知道她的一切——
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讨厌什么颜色,甚至连每个月的那几天,他比她记得还要牢固。
可就是对他而言最最重要的人,他却把她弄丢了。
不过是三年的光景,他不过是出国进修了三年而已,回来,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
她永远不知道,她婚礼的前一晚,他在她卧室楼下站了一夜。
那时候正值中秋,香洲市的秋雨却很凉,很凉,浇透了他整个身体,可他却固执地不肯走,却也始终没有冲进去。
那一场大雨,从此将他们远远地隔开了......
原本以为上天给他们的时间很多很长,可他却连一句表白都还没来得及说。
这,成了他此生最后悔的事。
梁易槐很用力很用力地将她牢牢抱紧,直到沈歆研快喘不过气来了,他才放手。脸上又恢复了刚才那般阳光的笑意,“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
“炸土豆,土米粉,还有醉虾!!!”
“瞧你那点出息!就这点要求?!”,梁易槐揉了揉她的头发,自然地撑住她的肩膀将她整个人扣在自己的臂膀之下,“就不能吃点好的?!”
就算她想吃五洋鳖九天月,他也会给她弄来!
可沈歆研却摇头,“人在他乡,最难将就的是我的胃!想死家乡的小吃了!赶紧带我去吃!”
“行,走吧!”
两个人并肩而行,十指相扣,如小时候一样的亲密无间。
只余下身后沙滩上那两串深深浅浅交织在一起的脚印.......
沈歆研在老家香洲玩了一个星期时间。
年轻的时候,人总是可以为了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抛弃自己的故乡——或许是为了爱情,或许是为了事业。
那时候总觉得故乡随时都在原地等着我们,永远不会改变它的模样。
可等到经年之后,再度回首,没有任何一处能够带来故乡一样的安全感和快乐的时候,却发现故乡已经不复记忆里的模样,就连它的四季,也开始渐渐变得模糊。
故乡,就成为了一个不可言说的疤。
回不去,带不走,连记忆也会变得渐渐模糊。
沈歆研坐上飞机,看着香洲市的夜色朦胧,忍着鼻尖的酸楚,轻轻地在心里对着它说晚安。
晚安,香洲。
她又要回到那个陌生的京都了,就像是没有脚的鸟儿一样,要不停地飞来飞去,直到没有力气再飞的那一天为止......
心里的怅然如潮水用来,在将她的口鼻湮没之前,忽地一阵香气朝鼻尖袭来。
霍然睁眼,就看到了坐到自己旁边,正在扣安全带的梁易槐。
沈歆研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将一盒炸土豆递到她面前,“我答应了去京都工作。以后就做炸土豆给你吃。”
“傻了?”,梁易槐的目光如阳光般和煦,“你不能再拒绝我去京都了,那座城市我也有份!”
她是傻了,彻底傻了。
“我应该.....对你说什么?”,愣了半晌,沈歆研勉强从嗓子里挤出这几个字眼来,冰冷的心渐渐被他暖洋洋的目光给捂得也有些暖洋洋的。
“乖,对我说欢迎,”他笑得爽朗,拿起一块土豆塞进她嘴里,半哄半骗,“我已经正式答应你们公司宣传部的邀约,担任你们的形象代言人。”
沈歆研傻乎乎地含着那块炸土豆,忘了要吞下去。
梁易槐轻轻握住她的手,放在脸颊边暖了暖,“手这么凉?一会儿我给你多要一床毯子过来,抱着你睡。”
他的双臂已经伸过来,将她牢牢固定在自己怀中,“快睡。”
熟悉的气息袭来,她竟然忘了要推开他,抬眸,就被深深卷入了梁易槐那幽深如渊的眸瞳之中。
沈歆研一怔,梁易槐已经俯身轻轻在她唇角上落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她彻底呆住。
“傻丫头,不开心何必强撑?以后,和我在一起不让你再受委屈。”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将她抱得更紧。
对不起,如果我能更早一点知道你过得不好,那么,我会更早一些回来........
刚才还因为那个轻吻有点别扭,可现在,沈歆研心里竟是生出一股快意——
不受委屈.....
真是个很诱人,很诱人的条件......
林砚维,你都可以有你的白月光,那么我也可以有我的朱砂痣......
这样,才公平!
第727章 你老婆和别人同居
林太太‘出差’的这几天,林砚维的时间忽然被占得很满很满。
公司的事,家里的事,都要他去应付。
“砚维,歆研呢?我们上次定下来的那个宣传展位有眉目了,我想和她再敲定一下,”说话的孟从南。
“林砚维,你老婆呢?我想让她帮我调一瓶专用的香水,她答应过我,”说话的是林离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