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碰他的东西,他亦不能碰他的心上人。

    君子之约,或许如此。

    脚下的步子不急不缓,等停下时,三爷已经不由自主的走到了花苑,深冬的花苑一片萧条。

    “快快快,石榴往左边一点。”毛不思脖子上绕了一圈白狐狸皮,脸颊被风吹得有些泛红,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眨啊眨的,此刻正垫着脚立在池塘边,指挥着石榴他们,一旁的水盆里早已有一只肥硕的鲤鱼在奋力的扑腾着。

    “夫人前几日不是还嫌弃我送的脖套,怎的今日带上了?”三爷踱到毛不思身边不远处,视线也随着她一起落在捕鱼的几个丫鬟小厮身上。

    那是三天前,他偶然得了一张雪白的小狐狸皮,摸上去软绵绵的,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毛不思,许是被养的太好了,整个人都比之前圆润了一圈,与这张小狐狸皮很是相称,便吩咐下去,把皮料裁了做成了一条围巾,差人给毛不思送了过去。

    谁料小丫头片子不感激不说,还气的很,拎着狐狸皮便冲进了他的书房,“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她说的理直气壮,义愤填膺,仿佛手里拎着的不是狐狸皮,而是一张人皮。

    “因为天太冷了。”毛不思搓搓冻红的手。

    动物保护这种事情,哪怕她说干喉咙,这些百年前的古人也是不明白的,这倒也不能怪他们。试问生在一个吃不饱穿不暖,连生存都困难的时代里,普通人又哪有闲情逸致想着关爱动物,这么看下来,倒是她没正视现下的环境,对三爷要求的苛刻了。

    小狐狸皮被毛不思日夜三炷香的供奉了三天,又念了几遍超度的法咒给它,才把皮料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手指头冻得通红,毛不思有些后悔自己出来的急,没带新棉缝出的手套,眼角不经意地扫过三爷,就见他手中握着自己送给马明义的小手炉。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白银锻造,连她自己都没有。

    “听闻夫人就打造这一只。”三爷转着手中的火炉,炭火中添了香,微微一晃,便有浓郁的香气荡出来。

    “三爷早出晚归,难免风吹,我得了最好的给三爷,也是应当的。”毛不思深觉自己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

    “夫人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见长。”三爷忽然间有些冒火,说出的话难免失了分寸,他看了眼一旁的水盆,鲤鱼张着鳃呼吸困难,如今已是下午,再过不久,便该日落,冬日的太阳,总是比其他时候升的晚些,落的早些。转身时,脚一抬,便‘不小心’碰到水盆,水盆应声翻滚了两圈。

    “我的鱼。”伴随着毛不思的惊叫,鲤鱼在池塘边翻了个滚,扑通一声,又落回了被敲开冰面的池塘中去。

    “是我不小心,夫人莫怪。”说完,三爷抬眼看了下阴沉的天,“天色已晚,勿要在花苑折腾,若是想吃鱼,明天一早差人去盛源酒楼说一声,中午便能吃上,何必费这么些功夫。”

    言罢,头也不回的离去。

    “夫人,鱼还捉不捉啊。”石榴尴尬的站在假山上,手里还握着细长的竹竿,竹竿的另一头,是张用绣线编织的捕鱼网。

    “当然不捉了。”毛不思把双手揣在衣服袖里,半张脸都缩进脖子上的狐狸皮中,只露了一双大眼睛在外面,“没看见三爷跟吃了枪药似的,咱们就别往枪口上撞了。”

    “夫人,我怎么觉得三爷最近脾气越发的不定?”石榴收了东西,递给身后的丫鬟,这才跑到毛不思身边搀着她,等靠近了才低声,“明明晚上还有说有笑的,看您的眼神跟点了火的蜡烛似的,怎么一到白天,就换了副模样。我刚才在假山上看的清楚,三爷那一脚,就是故意踹的。”

    “也许是白天公务繁忙吧。”毛不思随便拿话搪塞石榴,“男人嘛,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开心。”

    “那真是太可惜了,三爷要是知道那条鱼是您准备晚上烤来与他下酒的,保准肠子都悔青了。”石榴又唠叨了几句,见毛不思没理她,才噤了声。

    “他真的是越来越过分了。”毛不思叼着肉脯,絮絮叨叨地跟马明义诉苦,“砍我工资就算了,现在还变本加厉,连鱼都不让我捉了,那可是我养的,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我有处理权!”

    一天到晚都是风干的腊肉,地窖里存的白菜萝卜,她想吃点新鲜的怎么就这么难,想念家里的大超市,想念一年四季新鲜的瓜果蔬菜,想念巷口菜市场每天活蹦乱跳的大鲤鱼。

    “毛毛,你被欺负的样子真的特别……”马明义伸手去捏毛不思的脸颊,比起刚来时多了二两肉,入手软软的滑滑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她生气的时候眉眼会不自觉的下耷,嘴巴憋成一条缝,看上去就很好欺负的样子,特别的可爱,马明义力道不大,到嘴的词瞬间换了意思,“特别怂。”

    “起开。”毛不思拍开马明义放在她脸上的恶魔之爪,“你不帮着我骂他就算了,还借机损我。”

    “你说他干嘛老针对我啊。”毛不思怎么想怎么郁闷,“又不是我占了他的身子,抢了他的时间。”

    “那没办法。”马明义耸耸肩膀,“谁让你跟我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这是把对我的不满全撒到你身上去了。”

    “这回我真是亲身体验了什么叫做伤及无辜。”毛不思叹口气,继而又拍拍马明义的肩膀,语重心长的提醒道,“你可要记住,我这些苦难都是为了你受的啊!”

    “晓得了。”马明义拿着小锤子敲了半响,才把碟中的老泥敲开,荷叶的香气伴随着肉香一起往鼻孔里钻,他扯开荷叶,拔了根鸡腿递到毛不思嘴边,笑道,“这不,我本人亲自为了那条魂,给你上贡来了。”

    “算了,左右是你的一部分,我就原谅他吧。”借着马明义的手,毛不思扭头咬了一口鸡腿,虽说吃腻了肉,可真饿了的时候,肉还是香的。

    空气中飘着淡淡地丹桂香,地龙烧得滚烫,马明义坐在毛不思床边,他顺了一缕她耳边的秀发,偶尔在她鼻尖一扫,就见她皱了眉头,伸手挠两下,她的睡姿算不上好,总是喜欢半夜三更踢被子,以往他没发现,直到他跟着来到刘府,他只有晚上的时间来观察这个世界,来观察毛不思,他的人生再也没有白天,没有了太阳。

    这些都令他感到不安,比起三爷,他才更像是那个见不得光的部分。

    毛不思总会想尽办法逗他开心,每次得了什么好玩的好吃的,也总是第一时间分给他,她嘴上不说,却不停地用实际行动带给他安慰,即便知道自己有时候帮不到她,还是会不停地唠叨着身边发生的种种事情,就像他们之前一样。

    可偏偏他们之间有一个刘寻。

    他活在阳光下,他是毛不思正儿八经的丈夫。

    有些事情毛不思迟钝看不清,连三爷或许都有些莫名,可是他却懂得。

    刘寻身上有他的一部分,他们是极为相似的,他们喜欢的东西相似,喜欢的食物相似,喜欢的人,自然也有几分相似。

    喜欢的开始是好奇,他对毛不思的好奇来源于他幼年对鬼怪的恐惧对毛不思力量的崇拜,三爷对毛不思好奇来源于他猜不透她的心思。

    喜欢却得不到的表现在于强烈的浮于表面的不削与欺凌,男人对女人有种天然的保护欲,这是动物的本能,只有对待同样的雄性,才会露出尖锐的爪牙,这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而人类间的欺凌便是同样的道理,一旦男人开始若有似无的以不是恶意的态度去欺负女人,便是因为对方可以轻易地抓住他的弱点。

    这两个阶段,他都经历过,也都在事后幡然。

    三爷,正在一步一步的重复着他走过的路。

    他把这一切,都对毛不思洗脑成是三爷对自己不满,三爷身上有他的影子,三爷是他的一部分。

    只要毛不思眼里看到的那张脸是马明义,只要毛不思心里认定那个人就是他的一部分,这就可以了。

    “距离。”毛笔染了重墨,落在纸上,浸透纸背。

    他从不跟三爷交流,这么久以来,无非两句对谈而已。

    “唯求一人心。”这是他的底线,他亮给了三爷。

    “君子一诺。”这是三爷对他的许诺,换取他与他之间的平衡。

    这夜,他没有留在毛不思房中,也没有回东院,而是一个人默默地在寒风中走到亭中,坐到天色渐渐变得灰白,才离去。

    三爷病了,病的很严重。

    这是毛不思第二天张开眼,得到的第一条消息。

    石榴站在她床边,说的口沫横飞,“说是这几日大爷那边局势不稳,城里头两位帅府的少爷又争的厉害,三爷肩上的担子压的太重,昨夜竟然在亭中思虑了一宿,这不,今早就病倒了,老夫人把城里有名的中医西医皆请了个遍。”

    “真是……太不幸了。”毛不思哼哧半响,也没想出个妥贴的词来形容当前的这个情况,别人不知道,她和三爷可是明白的紧,昨晚在寒风里冻了一夜的人,可不是刘府的这位三爷,而是只有晚上才出现的那个人。

    毛不思心里有点感动又有点后悔,她只是随口一说罢了,马明义居然还真想着给她报仇了。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可毛不思就觉得马明义这个书生挺好的,都落到这副田地了,还是想着她好。

    “石榴,你一会去问问请来的大夫,看看有什么东西是吃了能消病气的,等晚些时候,咱们炖了去看三爷。”毛不思吸吸鼻子。

    “夫人,您该早去才好,晚了,又要落人口舌了。”石榴有些不赞同。

    “老夫人一早就堵到床边了,哪有我站的地方。”何况,三爷身子病了,不就代表马明义也病了么,仔细算起来,三爷还是害马明义生病的罪魁祸首呢,她凭什么要眼巴巴的去看个元凶,不过,石榴的话倒还真是提醒了她,“待会你跟着我去厨房里熬药,全天候着,省的人家说我这个做夫人的不靠谱。”

    “距离,好一个距离,咳咳咳……”咳嗽声从口中传出,压都压不住,如今正逢边境动乱,城内大帅之争进入白热化,他这个时候病了,不晓得要平白耽误多少事情。平日里不言不语,却在紧要关头,插他一刀,倒是厉害的紧。

    “三爷此话什么意思?”宋阳常年跟在三爷身边,以往都是一点就通,唯独此次,如何也猜不到三爷的想法。

    “跟帅府的两位少爷保持好距离,也知会父亲一声,莫要那二位走的太近。”身上烧得火辣溪亭暮辣的疼,他睁开眼,整个屋顶都在旋转,“大哥的事情一并交给父亲,让他千万别信肖上将的说辞,张领事那边也要小心为好。”

    “三爷。”

    “快去。”

    “是。”

    “我的儿啊,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官场上的那些个事。”老夫人眼中含泪,不停地用手帕抹着眼泪,“你大哥现在身处险境,你又病倒了,为娘心里那叫一个疼呐,跟针扎似的。”

    说着,又垂头流泪。

    “母亲,我无碍,病了也好,省的夹在帅府的五少和九少中间不好做。”三爷阖了眼,等眼前的眩晕轻了些,才再度开口,“她呢?”

    那个她,指的自然是毛不思。

    “一早就去厨房为你熬药去了。”刘老夫人拭干眼泪,手心手背分别谈了下三爷的额头,“这个时候,她倒是个懂事的。”

    懂事。

    她要真懂事就不会连头都不露一下。

    这场病,不过是那人对他的一个警告而已,他在提醒他越界了,他知道他所有的秘密,甚至能左右他的身体。

    “母亲,我想见下夫人。”三爷声音有些低哑。

    “好,我这就让林妈妈去去寻。”老夫人连忙应下,脑子里只想着毛不思的命格,或许多少有些用处,抵个病,消个灾什么的。

    “你找我?”毛不思鼻子上还挂着一抹锅灰,等周围的人都离开了,才抱着药碗踱到三爷床边,只见床上的人神色萎靡,嘴唇翘起了透明的白皮,少了往日的红,越发的苍白,不忍道,“你要不先把药喝了咱们再谈?”

    “他是谁?”三爷撑起身子,努力与毛不思平视,不管是谁,左右不会是他,他就算疯了,也不会拿着自己的身家性命在这个关头开玩笑。

    “什么是谁?”毛不思端着药碗放到他唇边,“您别胡思乱想了,等喝完药发发汗,就好了。”

    “你对着他敢耍小脾气,使小性子。”手腕上她咬的牙印已经不见,可三爷不知为何,总能感觉到莫名的酸疼,“怎么对上我就这么小心翼翼。”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毛不思端着碗。

    “你们不傻,我也不傻,我在明,敌在暗的戏码也演了这么久,该散场了。”三爷就着毛不思的手,把碗中的苦药一饮而尽,“纵然我现在缠绵病榻,可只要我一句话,准保你活不到天黑。”

    这算什么?赤裸裸的威胁?

    脖子被一只手环住,三爷病中,力气不算大,毛不思被他拉着缓缓靠前,“我再问你最后一遍,他是谁?”

    “我也不晓得他是谁。”幸好马明义早有准备,老早就教了她一套说辞,仿佛是早就料到他和三爷无法和平共处似的,“那晚你院里在听戏,我因着腹饿,气急的去寻你,结果你一见我就拽住,差点抱了个满怀,这事你院里的下人们皆可作证,结果没多久,我便发觉你有些不对劲,你也知道我是会术法的,套问了他许久,方知道他是一抹无主之魂,醒来时,便已经生在了你的体内。”

    “撒谎。”三爷拇指摩挲着毛不思的后颈,每一下都让她背后起一层鸡皮疙瘩,“他是个谨慎的人,怎会什么都与你说。”

    “我说的是实话,他说我模样可人,性子活泼,像极了他的夫人。”毛不思这话说的十分有底气,她跟马明义好歹有着二十多年的婚约,虽然后来双方家长一拍说散了,但也算曾经的未婚夫妻,“他之所以之前四处搜罗戏子琴娘,也是因为他夫人极爱听戏听曲,这才睹物思人,对,睹物思人。”

    “夫人惯会说谎,早在为夫与夫人初见时便领教过。”手下的肌肤细滑,令人忍不住多摸几下。

    “那你说为什么?”毛不思被他略显亲昵的动作弄得有些不舒服,纵然是马明义的容貌,可到底与他有些不同,毕竟,马明义再生气的时候,也没威胁着要弄死她,连带着对三爷的印象又差了几分,“你不信我,自己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你讨厌我?”三爷是个敏感的人,察言观色是他在官场上练就的看家本领,只不过他一向不怎么用在身边人身上,这会儿等他静下心来,才发觉,那个总是刻意讨好他的小女人,并不如表面上表现出来的一般,她对他,似乎有着本能的排斥。

    这不是废话么?毛不思恨不得当场甩给他两个大白眼,就他做的那些个事,是个人都会讨厌他好么,自己也不是没有向他示好,只可惜,每每都是得两道鄙夷的目光,时间一久,她也就不太愿意热脸贴冷屁股了。

    “往日是我待你疏离了些,可……”后半截话戛然而止,刘寻忽然觉得,哪怕他现在与毛不思说了实话,她也是不会信的,在他与那人之间,那人早在一开始写下‘唯求一人心’的时候,便占了先机,三爷收回落在她脖子后的手,再度靠回了床垫上,“可你认为信得过的人,也会欺骗你。”

    “你说晚上的那位?”毛不思瞬间反应过来。

    “时间一久,你自然明白。”三爷垂着手,眼神直视前方,“他可不是个多善良的人,心机的很。”

    这简直是跟小母鸡科普黄鼠狼有多可怕。马明义是什么人,毛不思能不清楚么,她的人生过了二十五年,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和马明义一起度过的。

    她也不是没讨厌过他的,小时候没什么存在感,再长大些简直就是她的童年噩梦,上学的阴影,她想,要是真按着小学时候的性格下去,等长大了,马明义八成跟现在的三爷一模一样。可就在她被欺压的最黑暗的时候,马明义走了,被一张机票打包送去了大洋彼岸。那日之后,她的世界阳光普照,鸟语花香。

    再后来,他从国外回来,比起小时候多了份稳重,虽然嘴巴依旧毒的很,但总归不再把欺负她当成人生中最大的乐趣,他开始尝试着理解她,尝试着走进她的世界,他在她心中的印象,逐渐从恶霸二世主变的更加立体,更加富有生命。

    他逐渐成了她的朋友,成了她的搭档,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不在厌恶父母的指腹为婚。她是个捉鬼师,看遍了世间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也见多了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同林鸟。马明义或许在别人眼里不善良,在商场上勾心斗角满肚子算计,可是毛不思扪心自问,他对自己算得上仁至义尽,即便是再危险,再绝望的情况下,马明义也未曾舍弃过她。

    这就足够了。她不奢求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世上也不会有十全十美的人。

    “或许吧。”毛不思起身,不想和三爷继续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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