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国际那边有家健身俱乐部快到期了,急于出手,价格几乎是我们一倍。”那边地理位置好,价格也说得过去,但是跟陆胤川这边谈价格,说辞却是手头没那么多钱,“感觉有点儿拿我们做跳板的意思。”
就是拿这边价格跟对面谈,对方看他们还有考虑对象,说不定就松口降价了,毕竟对方想出手的意思更加急切。所以陆胤川觉得,自己这边虽然一直在赔本,但按对方的价格来,也不一定能转手出去,而且一旦消息出去,以后来问价的只能更低。
负责人一瞬间也有些明白了,“啊,那群狗东西,每天惨兮兮的来我这里哭穷,我都快心软了。”
陆胤川短促地笑了声,“不碍事,其实是最近差钱,计较了些。”
负责人一听这个,立马急了,“三哥您缺钱说话啊,我虽然天天说赔本,其实也没那么惨啦!账本你也都看过,偶尔也是盈利的,而且我这里私人还有不少存款,你知道我也没什么花销,都存着呢,三哥你要是缺钱就直说,周转还是周转的开的。”
程慈感慨于对方的干脆和利落,能这样干脆毫不保留地借钱给对方,如果不是人傻,就是对方的人品值得信赖。
当然,程慈更相信是后者。
陆胤川打断他,“没那么急,在攒钱而已。”
“买房吗?”陆胤川盛元的房子是刚退伍的时候买的,在老城区,离酒吧近,方便也便宜,就是太小了点儿,一室一厅,昭南回来都没地方住,以前兄弟俩还能睡一张床,现在昭南越来越大了,没个自己房间,实在说不过去。陆胤川一直寻思着再买所房,只是最近几年房价直线飙升,确实伤筋动骨。
“差不多吧!”陆胤川难得语调轻松地调侃了句,“攒老婆本。”
负责人听说了最近三哥在谈恋爱,一瞬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看来热恋期谁也不能避免地热血上头啊?三哥这么稳重的人都开始“大放厥词”起来了。
心里却还是开心的,为三哥开心,“那祝三哥早日把嫂子娶回家。”
陆胤川说了声谢谢,挂了电话的时候,程慈还是有点儿懵。
陆胤川拢着她的肩膀又去蹭她的下巴,程慈无比单纯地问他,“还是想抽烟?”
烟瘾这么大啊……
陆胤川闷声笑着:“嗯。”
程慈就顺从地任他亲着。
-
程慈是个憋不住事的,话特别多,罗琳没怎么问,她差不多都交代了。
在陆胤川那里,所有的文静和乖巧都是憋出来的,主要是一见他就忍不住端着,好像永远也不能放松,浑身的皮都绷在一块儿。
没出息,太在乎了大概。
小心翼翼,怕这段关系太早夭折,她好不容易等来的缘分,想尽可能和他长久一些。
罗琳坐在沙发上听她描述两个人这晚上大概都做了什么。程慈模糊了亲热情节,告诉她,“就……腻了一会儿,然后他接了个电话,一起吃了外卖,然后就回来了。”
“没聊林夏的事吗?他怎么说的?”
“没有。”没吭声,大概该说的都说过了,没有特别需要交代的。“不过提了一句,他这边状况不是很好,他不会对我隐瞒,但是希望我能多给他一些机会。”
“你呢?怎么想的?”罗琳思考了会儿,觉得其实问题还是挺大的,就这么一天,结合之前程慈说的,大致也能了解一下陆胤川的状况,刨除那张脸和年少的时候的光环,其实没剩什么了,军校生,特种作战部队的士兵,参与了国际联合缉毒工作,本应该是很光荣的一生,却黯然退伍,作为唯一在任务失败中活下来的人,成为了一个不怎么体面的污点,从小一直长大的兄弟牺牲了,他的父母把过错归咎到他身上,至今怨恨着他,父母去世了,没有亲近的亲人,朋友寥寥,开一家酒吧和不怎么盈利的台球厅,有一个还在读书的弟弟,负债累累,这两年才还完欠债,孑然一身……并不是大众意义上,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至少程慈家里这种传统又保守的家庭,会抱着几分抗拒和怀疑。
程慈想了会儿,靠在沙发靠背上看着天花板上繁复的吊灯,突然说:“我妈特别讨厌这种吊灯,从实用角度来看,完全就是麻烦又累赘。但是,喜欢的人会惊叹它的美。每个人看事情的角度和对事物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如果让我冷静去想,其实我有点儿怕。但当时你知道吗?……”她闭着眼,脑海里还有陆胤川说这话时候的表情,落寞的、孤独的、带着几分寂寥和叹息。“我听他说这话,只有心疼,只想抱一抱他。”
罗琳挑了挑眉,最终叹了口气,“程程,不留余地的结果就是,你俩不可能好聚好散,除非你俩走到最后,不然就是彻底伤筋动骨,你想过吗?”
程慈点点头,“我想过啊!所以当时我没有告诉他,我愿意陪他一辈子,哪怕他一身麻烦,我都会和他一起面对。不是怕我做不到,是怕他其实没有那么喜欢我,我这句话会给她太大压力。不是热血上头,琳琳,我二十好几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特别清晰地觉得,自己栽了,不管知道什么,都还是喜欢他。越来越喜欢。
一辈子能有一次明确的奋不顾身的喜欢,她觉得很值得。
是程慈觉得很值得,所以不想管别人怎么说。
罗琳说了句“好吧”,和程慈从光屁股玩到大,做了二十几年小姐妹,互相之间几乎没有不可分享地相处到了现在,也不是很能理解,陆胤川到底有什么魔力,能把她迷成这样,但是不妨碍她支持她,“其实看多了分分合合,也觉得感情就那么回事,可我到现在还是相信爱情的。我最讨厌别人劝我放弃,那我祝你和陆胤川长长久久,不管结果如何,都还有我呢!他不养你,我养你啊!”她模仿着某个电影里这句经典台词的腔调。
程慈把脑袋蹭到她身上,笑得喘不过来气。
“我自己可以养我自己,你喜欢我就够了。”
-
罗琳在这边待了十天就走了,因为实在不想做一个电灯泡,陆胤川这个男人,表面上看太正经了,其实内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闷骚,细节控,特别在意程慈的感受,恰恰程慈是那种敏感细腻的人,所以对他的温柔能百分之二百的体察,然后投桃报李地从别的地方补偿他。两个人感情升温得快得罗琳都觉得不可思议。
照这情形下去,估摸着两个人离同居不远了。
程慈妈妈还旁敲侧击打电话跟她打听,问程慈恋爱谈得怎么样?她说挺好的,把陆胤川上上下下夸了一遍,然后拍着程慈的肩膀说:“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程慈抱拳,“好姐妹!”
罗琳心血来潮想去老酒吧再玩一回,走的前一晚,非拉着程慈过去。
那条街还跟去年一样,到处是廉价的霓虹灯,却意外的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像老旧的电影画面,带着几分落拓和浮华下的寂寥。
酒吧外头绕着的爬藤植物浓密地覆盖了整面架子,霓虹灯管修过,那根坏掉的灯柱已经被替换了,进了门,照旧是那个向下楼梯,走到尽头,看到左侧通道里台子上表演的乐队,今晚意外看见熟人,程慈在一片嘈杂中趴在罗琳耳朵上吼着:“那边唱歌的,是我同事的男朋友。”
小美的男朋友,是个歌手,原先签过经纪公司,出过单曲,后来公司倒闭了,合约也废了,估计现在都没人认得他了,挺有才华的,但是缺那么点机遇。
两个人径直往前走,要了个卡座坐着喝酒,罗琳十八岁成人礼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蹦迪,蹦迪是她人生为数不多的乐事,她把外套脱了下了舞池,程慈不会跳舞,她这么喜静的人,即便在这种昏暗闹腾的场合里,也跳腾不起来。
她一个人在喝酒,罗琳知道她酒量不怎么样,要了杯低度温和点儿的鸡尾酒给她,像果汁,喝起来甜甜的。
然后迎来了今晚第一个搭讪的人。
一个男人,模样不错,是程慈喜欢的类型,高冷的,带点儿疏离的调调。男人推了杯酒给她,“请你喝!”
程慈摇了摇头,“抱歉,不太会喝酒。”眼神里都是戒备。时刻记得哥哥警告她的话,在酒吧里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酒。
男人笑了笑,“怎么,怕我下药?”他有些好笑地拿手蹭了下嘴唇,“小姑娘,不要看太多电视剧。法治社会,大家都是文明人。我是看你一个人呆挺久了,怕你无聊,怎么不下去玩?”
程慈歪着头,“叫谁小姑娘呢?”她拿舌头顶了下腮帮子,旋即反应过来这动作莫名像陆胤川,没忍住笑了起来。
对面搭讪的小哥倒是被她笑愣了,好一会儿才跟着笑起来,“你挺有意思的。”
……
这边没营养地说着口水话互相打发时间,那边小莫趴在吧台上恨不得化身千里眼盯着那边,这嫂子刚进来他就发现了,却没发现三哥,这几天三哥都没往酒吧来,于是打电话问了句,“三哥,嫂子来玩啊!你怎么不过来?”
“她在酒吧?”
“你不知道啊?”
陆胤川的确是不知道,最近在忙台球厅的事,而且程慈是突然被罗琳拉过来的,也没刻意跟他提。他闻言交代了声,“帮我看着点儿。”
“这三哥你放心,在咱们自己地盘上,这要是出了事我去吃屎好了。”
出事倒是出不了什么事,酒吧乱不乱因人而异,嫂子那种正经人,不太能招惹不正经的人。
不过这会儿盯了好一会儿,小莫心里直犯嘀咕,跟嫂子搭讪的也就是个普通年轻人,做他们这一行的,看人都准,大概是个什么样式的人,瞄一眼就知道,这人看着也正派,但是就是因为正派不太好弄,嫂子跟人聊得挺开心,他总不能过去把人轰走了。
盯了好一会儿,只能跟三哥报告:“三哥,我实在不想说有人想撬你墙角,但嫂子这会儿跟人聊得挺开心的,也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我也不好过去插手啊!您老人家要不要来宣示一下主权啊?我寻思你这几天也没往酒吧来了,过来看看?”
陆胤川眯了眯眼,回了句,“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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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三)
陆胤川从进门开始, 就不断有人和他打着招呼。
三哥来了?
最近忙什么呢?
三哥晚上好!
他像个睡醒了巡视自己领地的狮子, 漫不经心地迈着步子,和每一个致意的人颔首示意, 嘴上叼着一根棒棒糖,显得有些滑稽。
这是程慈给他买的,说帮助他戒烟, 他口袋里有好几个, 橘子口味是她爱吃的,草莓口味也是她爱吃的。
他知道自己的烟瘾戒不掉,亲吻只是个动听的借口。偶尔他会一个人躲着抽烟, 然后在程慈面前嚼棒棒糖,这种欺骗谈不上恶意,甚至带点儿善意。程慈知道,也不戳穿。甚至有点儿享受陆胤川那细微的温柔和纵容。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哪怕我明知道我做不到,但我还是愿意试一试。
不过倒没有以前抽烟那么凶了。
有负罪感。
以前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什么而戒烟。抽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点燃一根烟, 让尼古丁顺着喉咙滚动一圈,咽进肺里, 或者从鼻腔里散出来,这一套固定的程序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 就像有些人吃糖有些人吞巧克力一样,只是个消遣的方式。戒烟却是有了理由。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虽然她自己也会抽烟, 夹烟的动作娴熟而老练,而这些,是跟他学的,他就像个拿自己儿女没办法的老父亲,为了以身作则,只好嚼那有点儿可笑的棒棒糖。
不能让“小孩子”学坏。
小莫看见三哥了,忙迎上来,点着下巴示意,“嫂子在那边呢!”
陆胤川目光巡过去,隔着暧昧昏暗的灯光,像第一次在这座酒吧里听见傅子鸣说“刚那妞儿,还在讨论你呢!情债?我看那姑娘都快哭了,念着你的名字跟喜欢了你半辈子似的。”后抬眸的场景。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抬起头,目光巡过去,漫不经心地落在那里,定了片刻,陌生的甚至记不住脸的姑娘,那姑娘柔和地像是四月的春水,漾在浅碧的池子里,看不清形状和面目,又好像有千万种形状和面目。
现在回想,他对她第一印象应该是好的,或者说无属性的。她像世间美好的万事万物,摆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一旦一件事情和自己牵扯上关系,就没办法彻底作为旁观者,“喜欢”这个词有很奇妙的作用。他记得那时看过去的时候,其实看不清程慈,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个轮廓,发顶的绒毛在灯光上打上一层光晕。
这酒吧这里,很少有人能直接地叫出他的名字,哪怕是傅子鸣也会偶尔反应一下,“你叫什么来着?”
名字就像是一个符号,一旦贴上去符号,就是一个确切的印记,他更喜欢把自己从名字里抽出来,把灵魂从肉壳里抽出来,俯瞰周遭每一分的喜怒哀乐,那些热烈欢腾寂寥和落寞,都和自己无关,和陆胤川无关。他喜欢这种绝对的客观和旁观。
那种把自己封闭的日子里,程慈是透过来的一束不起眼的光。而现在,她是他的太阳。
程慈和男生交换了名字,男生说他叫毛毛,程慈就说她叫贝贝,两个人互相调侃对方:好像狗的名字哦~
毛毛跟程慈说了一个秘密,他喜欢的女孩子在这里驻唱,酒吧每晚都有表演,左侧通道里惯常是乐队在表演,程慈不太懂,刚刚小美的男朋友也在那里唱,他坐在一架电钢面前,身后只有一个抱着吉他的瘦小的女孩儿,他们唱英文歌,边儿上人都在打拍子。看起来应该挺受欢迎。
舞池旁则总有歌手在独唱,唱根本没有人会去仔细听的歌,间或声嘶力竭,间或低吟浅唱,慢歌总要拿到后夜去唱,那个女孩子是唱民谣的,她总是十二点后上台,所有喧嚣过后,给夜幕一个收尾。抚慰无家可归抑或有家不愿归的孤独的人的灵魂。
毛毛是个孤独的人,被同样孤独的女歌手吸引了,所以现在孤独地等候夜深,等他的天使降临,去赴一场只和自己有关的约。
程慈忽然想起自己跟陆胤川,她被怎么样的的陆胤川吸引呢?说不上来了。或许是春天的阳光把他映照得太明媚,或许是他独自一个人漫不经心走过校园街道时候,那高傲又疏离的神情让她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种类的人。
人会被和自己相似的人吸引,也会被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人吸引。
大概陆胤川之于程慈,是后者,程慈自小就是没脾气的软糖块儿一样的女孩子,不知不觉就长成了乖巧的性子,内心深处偶尔冒头的邪恶和想要单独待一会儿的想法时时刻刻告诉她,她不是个乖巧善良与人为善喜欢热闹的小朋友。哦,或许长大后才发现,可以解释为不全是,每个人都是多重属性的。那些隐藏在最深处的一面,是只属于自己的,不能与人分享。
陆胤川更像她期待的自己,亦或者说自己没能成为的自己。
就是拿这边价格跟对面谈,对方看他们还有考虑对象,说不定就松口降价了,毕竟对方想出手的意思更加急切。所以陆胤川觉得,自己这边虽然一直在赔本,但按对方的价格来,也不一定能转手出去,而且一旦消息出去,以后来问价的只能更低。
负责人一瞬间也有些明白了,“啊,那群狗东西,每天惨兮兮的来我这里哭穷,我都快心软了。”
陆胤川短促地笑了声,“不碍事,其实是最近差钱,计较了些。”
负责人一听这个,立马急了,“三哥您缺钱说话啊,我虽然天天说赔本,其实也没那么惨啦!账本你也都看过,偶尔也是盈利的,而且我这里私人还有不少存款,你知道我也没什么花销,都存着呢,三哥你要是缺钱就直说,周转还是周转的开的。”
程慈感慨于对方的干脆和利落,能这样干脆毫不保留地借钱给对方,如果不是人傻,就是对方的人品值得信赖。
当然,程慈更相信是后者。
陆胤川打断他,“没那么急,在攒钱而已。”
“买房吗?”陆胤川盛元的房子是刚退伍的时候买的,在老城区,离酒吧近,方便也便宜,就是太小了点儿,一室一厅,昭南回来都没地方住,以前兄弟俩还能睡一张床,现在昭南越来越大了,没个自己房间,实在说不过去。陆胤川一直寻思着再买所房,只是最近几年房价直线飙升,确实伤筋动骨。
“差不多吧!”陆胤川难得语调轻松地调侃了句,“攒老婆本。”
负责人听说了最近三哥在谈恋爱,一瞬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看来热恋期谁也不能避免地热血上头啊?三哥这么稳重的人都开始“大放厥词”起来了。
心里却还是开心的,为三哥开心,“那祝三哥早日把嫂子娶回家。”
陆胤川说了声谢谢,挂了电话的时候,程慈还是有点儿懵。
陆胤川拢着她的肩膀又去蹭她的下巴,程慈无比单纯地问他,“还是想抽烟?”
烟瘾这么大啊……
陆胤川闷声笑着:“嗯。”
程慈就顺从地任他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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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慈是个憋不住事的,话特别多,罗琳没怎么问,她差不多都交代了。
在陆胤川那里,所有的文静和乖巧都是憋出来的,主要是一见他就忍不住端着,好像永远也不能放松,浑身的皮都绷在一块儿。
没出息,太在乎了大概。
小心翼翼,怕这段关系太早夭折,她好不容易等来的缘分,想尽可能和他长久一些。
罗琳坐在沙发上听她描述两个人这晚上大概都做了什么。程慈模糊了亲热情节,告诉她,“就……腻了一会儿,然后他接了个电话,一起吃了外卖,然后就回来了。”
“没聊林夏的事吗?他怎么说的?”
“没有。”没吭声,大概该说的都说过了,没有特别需要交代的。“不过提了一句,他这边状况不是很好,他不会对我隐瞒,但是希望我能多给他一些机会。”
“你呢?怎么想的?”罗琳思考了会儿,觉得其实问题还是挺大的,就这么一天,结合之前程慈说的,大致也能了解一下陆胤川的状况,刨除那张脸和年少的时候的光环,其实没剩什么了,军校生,特种作战部队的士兵,参与了国际联合缉毒工作,本应该是很光荣的一生,却黯然退伍,作为唯一在任务失败中活下来的人,成为了一个不怎么体面的污点,从小一直长大的兄弟牺牲了,他的父母把过错归咎到他身上,至今怨恨着他,父母去世了,没有亲近的亲人,朋友寥寥,开一家酒吧和不怎么盈利的台球厅,有一个还在读书的弟弟,负债累累,这两年才还完欠债,孑然一身……并不是大众意义上,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至少程慈家里这种传统又保守的家庭,会抱着几分抗拒和怀疑。
程慈想了会儿,靠在沙发靠背上看着天花板上繁复的吊灯,突然说:“我妈特别讨厌这种吊灯,从实用角度来看,完全就是麻烦又累赘。但是,喜欢的人会惊叹它的美。每个人看事情的角度和对事物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如果让我冷静去想,其实我有点儿怕。但当时你知道吗?……”她闭着眼,脑海里还有陆胤川说这话时候的表情,落寞的、孤独的、带着几分寂寥和叹息。“我听他说这话,只有心疼,只想抱一抱他。”
罗琳挑了挑眉,最终叹了口气,“程程,不留余地的结果就是,你俩不可能好聚好散,除非你俩走到最后,不然就是彻底伤筋动骨,你想过吗?”
程慈点点头,“我想过啊!所以当时我没有告诉他,我愿意陪他一辈子,哪怕他一身麻烦,我都会和他一起面对。不是怕我做不到,是怕他其实没有那么喜欢我,我这句话会给她太大压力。不是热血上头,琳琳,我二十好几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特别清晰地觉得,自己栽了,不管知道什么,都还是喜欢他。越来越喜欢。
一辈子能有一次明确的奋不顾身的喜欢,她觉得很值得。
是程慈觉得很值得,所以不想管别人怎么说。
罗琳说了句“好吧”,和程慈从光屁股玩到大,做了二十几年小姐妹,互相之间几乎没有不可分享地相处到了现在,也不是很能理解,陆胤川到底有什么魔力,能把她迷成这样,但是不妨碍她支持她,“其实看多了分分合合,也觉得感情就那么回事,可我到现在还是相信爱情的。我最讨厌别人劝我放弃,那我祝你和陆胤川长长久久,不管结果如何,都还有我呢!他不养你,我养你啊!”她模仿着某个电影里这句经典台词的腔调。
程慈把脑袋蹭到她身上,笑得喘不过来气。
“我自己可以养我自己,你喜欢我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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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琳在这边待了十天就走了,因为实在不想做一个电灯泡,陆胤川这个男人,表面上看太正经了,其实内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闷骚,细节控,特别在意程慈的感受,恰恰程慈是那种敏感细腻的人,所以对他的温柔能百分之二百的体察,然后投桃报李地从别的地方补偿他。两个人感情升温得快得罗琳都觉得不可思议。
照这情形下去,估摸着两个人离同居不远了。
程慈妈妈还旁敲侧击打电话跟她打听,问程慈恋爱谈得怎么样?她说挺好的,把陆胤川上上下下夸了一遍,然后拍着程慈的肩膀说:“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程慈抱拳,“好姐妹!”
罗琳心血来潮想去老酒吧再玩一回,走的前一晚,非拉着程慈过去。
那条街还跟去年一样,到处是廉价的霓虹灯,却意外的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像老旧的电影画面,带着几分落拓和浮华下的寂寥。
酒吧外头绕着的爬藤植物浓密地覆盖了整面架子,霓虹灯管修过,那根坏掉的灯柱已经被替换了,进了门,照旧是那个向下楼梯,走到尽头,看到左侧通道里台子上表演的乐队,今晚意外看见熟人,程慈在一片嘈杂中趴在罗琳耳朵上吼着:“那边唱歌的,是我同事的男朋友。”
小美的男朋友,是个歌手,原先签过经纪公司,出过单曲,后来公司倒闭了,合约也废了,估计现在都没人认得他了,挺有才华的,但是缺那么点机遇。
两个人径直往前走,要了个卡座坐着喝酒,罗琳十八岁成人礼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蹦迪,蹦迪是她人生为数不多的乐事,她把外套脱了下了舞池,程慈不会跳舞,她这么喜静的人,即便在这种昏暗闹腾的场合里,也跳腾不起来。
她一个人在喝酒,罗琳知道她酒量不怎么样,要了杯低度温和点儿的鸡尾酒给她,像果汁,喝起来甜甜的。
然后迎来了今晚第一个搭讪的人。
一个男人,模样不错,是程慈喜欢的类型,高冷的,带点儿疏离的调调。男人推了杯酒给她,“请你喝!”
程慈摇了摇头,“抱歉,不太会喝酒。”眼神里都是戒备。时刻记得哥哥警告她的话,在酒吧里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酒。
男人笑了笑,“怎么,怕我下药?”他有些好笑地拿手蹭了下嘴唇,“小姑娘,不要看太多电视剧。法治社会,大家都是文明人。我是看你一个人呆挺久了,怕你无聊,怎么不下去玩?”
程慈歪着头,“叫谁小姑娘呢?”她拿舌头顶了下腮帮子,旋即反应过来这动作莫名像陆胤川,没忍住笑了起来。
对面搭讪的小哥倒是被她笑愣了,好一会儿才跟着笑起来,“你挺有意思的。”
……
这边没营养地说着口水话互相打发时间,那边小莫趴在吧台上恨不得化身千里眼盯着那边,这嫂子刚进来他就发现了,却没发现三哥,这几天三哥都没往酒吧来,于是打电话问了句,“三哥,嫂子来玩啊!你怎么不过来?”
“她在酒吧?”
“你不知道啊?”
陆胤川的确是不知道,最近在忙台球厅的事,而且程慈是突然被罗琳拉过来的,也没刻意跟他提。他闻言交代了声,“帮我看着点儿。”
“这三哥你放心,在咱们自己地盘上,这要是出了事我去吃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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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会儿盯了好一会儿,小莫心里直犯嘀咕,跟嫂子搭讪的也就是个普通年轻人,做他们这一行的,看人都准,大概是个什么样式的人,瞄一眼就知道,这人看着也正派,但是就是因为正派不太好弄,嫂子跟人聊得挺开心,他总不能过去把人轰走了。
盯了好一会儿,只能跟三哥报告:“三哥,我实在不想说有人想撬你墙角,但嫂子这会儿跟人聊得挺开心的,也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我也不好过去插手啊!您老人家要不要来宣示一下主权啊?我寻思你这几天也没往酒吧来了,过来看看?”
陆胤川眯了眯眼,回了句,“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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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三)
陆胤川从进门开始, 就不断有人和他打着招呼。
三哥来了?
最近忙什么呢?
三哥晚上好!
他像个睡醒了巡视自己领地的狮子, 漫不经心地迈着步子,和每一个致意的人颔首示意, 嘴上叼着一根棒棒糖,显得有些滑稽。
这是程慈给他买的,说帮助他戒烟, 他口袋里有好几个, 橘子口味是她爱吃的,草莓口味也是她爱吃的。
他知道自己的烟瘾戒不掉,亲吻只是个动听的借口。偶尔他会一个人躲着抽烟, 然后在程慈面前嚼棒棒糖,这种欺骗谈不上恶意,甚至带点儿善意。程慈知道,也不戳穿。甚至有点儿享受陆胤川那细微的温柔和纵容。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哪怕我明知道我做不到,但我还是愿意试一试。
不过倒没有以前抽烟那么凶了。
有负罪感。
以前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什么而戒烟。抽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点燃一根烟, 让尼古丁顺着喉咙滚动一圈,咽进肺里, 或者从鼻腔里散出来,这一套固定的程序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 就像有些人吃糖有些人吞巧克力一样,只是个消遣的方式。戒烟却是有了理由。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虽然她自己也会抽烟, 夹烟的动作娴熟而老练,而这些,是跟他学的,他就像个拿自己儿女没办法的老父亲,为了以身作则,只好嚼那有点儿可笑的棒棒糖。
不能让“小孩子”学坏。
小莫看见三哥了,忙迎上来,点着下巴示意,“嫂子在那边呢!”
陆胤川目光巡过去,隔着暧昧昏暗的灯光,像第一次在这座酒吧里听见傅子鸣说“刚那妞儿,还在讨论你呢!情债?我看那姑娘都快哭了,念着你的名字跟喜欢了你半辈子似的。”后抬眸的场景。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抬起头,目光巡过去,漫不经心地落在那里,定了片刻,陌生的甚至记不住脸的姑娘,那姑娘柔和地像是四月的春水,漾在浅碧的池子里,看不清形状和面目,又好像有千万种形状和面目。
现在回想,他对她第一印象应该是好的,或者说无属性的。她像世间美好的万事万物,摆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一旦一件事情和自己牵扯上关系,就没办法彻底作为旁观者,“喜欢”这个词有很奇妙的作用。他记得那时看过去的时候,其实看不清程慈,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个轮廓,发顶的绒毛在灯光上打上一层光晕。
这酒吧这里,很少有人能直接地叫出他的名字,哪怕是傅子鸣也会偶尔反应一下,“你叫什么来着?”
名字就像是一个符号,一旦贴上去符号,就是一个确切的印记,他更喜欢把自己从名字里抽出来,把灵魂从肉壳里抽出来,俯瞰周遭每一分的喜怒哀乐,那些热烈欢腾寂寥和落寞,都和自己无关,和陆胤川无关。他喜欢这种绝对的客观和旁观。
那种把自己封闭的日子里,程慈是透过来的一束不起眼的光。而现在,她是他的太阳。
程慈和男生交换了名字,男生说他叫毛毛,程慈就说她叫贝贝,两个人互相调侃对方:好像狗的名字哦~
毛毛跟程慈说了一个秘密,他喜欢的女孩子在这里驻唱,酒吧每晚都有表演,左侧通道里惯常是乐队在表演,程慈不太懂,刚刚小美的男朋友也在那里唱,他坐在一架电钢面前,身后只有一个抱着吉他的瘦小的女孩儿,他们唱英文歌,边儿上人都在打拍子。看起来应该挺受欢迎。
舞池旁则总有歌手在独唱,唱根本没有人会去仔细听的歌,间或声嘶力竭,间或低吟浅唱,慢歌总要拿到后夜去唱,那个女孩子是唱民谣的,她总是十二点后上台,所有喧嚣过后,给夜幕一个收尾。抚慰无家可归抑或有家不愿归的孤独的人的灵魂。
毛毛是个孤独的人,被同样孤独的女歌手吸引了,所以现在孤独地等候夜深,等他的天使降临,去赴一场只和自己有关的约。
程慈忽然想起自己跟陆胤川,她被怎么样的的陆胤川吸引呢?说不上来了。或许是春天的阳光把他映照得太明媚,或许是他独自一个人漫不经心走过校园街道时候,那高傲又疏离的神情让她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种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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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陆胤川之于程慈,是后者,程慈自小就是没脾气的软糖块儿一样的女孩子,不知不觉就长成了乖巧的性子,内心深处偶尔冒头的邪恶和想要单独待一会儿的想法时时刻刻告诉她,她不是个乖巧善良与人为善喜欢热闹的小朋友。哦,或许长大后才发现,可以解释为不全是,每个人都是多重属性的。那些隐藏在最深处的一面,是只属于自己的,不能与人分享。
陆胤川更像她期待的自己,亦或者说自己没能成为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