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腹奴仆飞奔而入,大声道:“主人,大事不好,大事不好了,我们在白雪山庄所有的金币,全部被劫走了。”
顿时,柳无岩身体如同雷击一般,久久没有反应。
那……那是他大部分的钱啊。
这些钱不但要用来养老,还要用来贿赂上官的啊。
多少年了,他做官那么多年,才贪污攒下了这些钱。
容易吗?这……这是挖我的心啊。
紧接着,那个心腹仆从递上来一张纸条道:“他们劫走您的秘密金库,还留下了一张纸条。”
柳无岩城主接过来一看,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大字:打劫金币者,不是沈浪!
柳无岩城主面孔抽搐了一下。
两下,三下!
他猛地吼道:“沈浪,我操你娘……”
然后,城主大人后仰倒下,猛地喷出了一口痰,里面带着血丝。
……
“娘子,你可帮我扶好了啊,千万别让我摔下来。”
沈浪正在进行一件神圣的事情。
他踩在凳子上,用鲜红的毛笔,在田横的名字上画叉。
当然这个凳子就半米高,木兰在下面双手扶着,免得他这个小白脸夫君摔下来。
“我的仇人,又少了一个。”沈浪叹息道:“可是,我连三分力都没有使出啊!”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木兰绝美的脸蛋微微颤了一下。
沈浪望着墙壁上剩余的这些名字。
徐芊芊,徐光允,林默,张晋。
然后,他又用黑色的毛笔将柳无岩的名字也添了上去。
这次试图谋害沈浪,柳无岩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所以不把他添上仇人名单,实在是说不过去啊,迈不过自己的良心。
“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偏闯进来。”
说完后,沈浪觉得这话有点熟悉。
回想之后记起来了,昨夜田横刚说过。
是不是有些不吉利吗?
“呸,呸……”
沈浪啐了两口。
不过,看来反派的口头禅都是一样的啊。
只不过长得帅的反派叫有魅力有内涵,长得丑的反派多说半个字都该死。
木兰已经有些不想扶了,因为她根本跟不上这个夫君的节奏,内心戏太多了。
“娘子,我要跳下来了,你可要接住我啊。”沈浪道:“这么高,万一摔伤了可不得了。”
木兰转身走了。
沈浪真的从半米高的凳子上跳下来,而且还是横着下来的。
木兰真是有心让这个夫君好好摔一跤,但终究敌不过心软,轻轻在他的腰上一拂过。
顿时,沈浪站稳了。
想象中被娘子抱在怀里的一幕没有发生,沈浪有些叹息。
……
父母再住在枫叶村已经不太安全了。
而且关键是,那个地方沈浪已经衣锦还乡过了。
那种乡下地方,装逼一次两次就够了,若经常去衣锦还乡那就没意思了。
所以,沈浪想要劝父母搬家,搬到伯爵府附近来。
弟弟沈建表示非常兴奋,但一贯来对沈浪言听计从的父母却拒绝了。
儿子给人当上门女婿,住在别人家里是应该的,作为父母怎么可以再住过去,那岂不是太不知廉耻了吗?
而且昨夜田横去杀人之事,沈浪没有告诉父母,只是用另外一种理由将父母弟弟带走的。
所以不管沈浪怎么说,父母都不同意。
沈浪总不能说,儿子在外面仇人仿佛越来越多了,为了你们的安全,赶紧住进来吧。
迫不得已,木兰出马了。
她也不嫌弃沈浪家里又脏又破,蹲在沈浪母亲的面前,握住她的手道:“婆婆,夫君孝顺,三天两头都想回来看您,但这里距离伯爵府实在是太远了。夫君一来一回,就是大半天时间。”
“夫君有钱的,您不住在府内,就在伯爵府外面,起一幢新房子。”
“我知道您刺绣和纺织都厉害得很,这方面我很笨,我娘比我还笨,我若是要给夫君缝制衣衫,还是要请教您的呀。”
这几句话说得沈浪心都要融化了。
不过,娘子你可从来没有和我这样温柔说过话啊。
果然,沈浪母亲敌不过木兰的温柔大法,稀里糊涂地就被劝得搬家。
一家三口搬离了枫叶村,在距离伯爵府大约三里地的地方住了下来。
那里属于伯爵府的封地,甚至在庄园范围内,有伯爵府的骑兵巡逻,非常安全。
先住那里的空房子,然后新房子立刻建。
……
搬家之后,沈浪和木兰又在新家陪着父母吃了一顿饭,这才返回到府中。
沈浪心中爱意泛滥。
这个媳妇太可爱,太懂事了。
身份高贵美丽,武功绝顶不说,关键对他父母这般温柔可亲。
所以,他总有些忍不住要和木兰发生些什么。
不过木兰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他立刻清醒过来,全身充满都战斗欲。
“夫君,我有一套蓝色的布裙子,连同内衣都不见了,你可有看到吗?”
沈浪后颈猛地竖起。
有险情,有险情,战况即将发生。
沈浪立刻抛弃心中的旖旎,进入战斗状态。
a:选择撒谎,说我没有看到啊。
b:诚实回答,我看到了,是我偷的。
几乎一瞬间,沈浪就做了决定。
男人该撒谎的时候一定要撒谎,但千万不要把谎言指标随意浪费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所以沈浪选……b。
沈浪低头道:“我,我看到了,是我偷的。”
木兰很欣慰,沈浪没有撒谎。
“夫君拿去做什么了呀?”木兰道:“过几天封地的蚕宝宝大吃了,我要穿这套布裙去摘桑叶的。”
沈浪又面临一个选择。
a:我心中太喜欢你了,实在有些忍不住,就拿着你的衣裙做了一些坏事,将你的内衣裙弄脏了,然后怕被你发现,所以烧掉了。
b:我拿去穿了。
人生有时候看上去有选择,但实际上没有选择的。
两个选择,第一个会死得很惨。
第二个会死得更惨。
沈浪决定选择死得很惨的那个,绝对不能说出自己拿去穿的真相,否则会被误会成男同骗婚的。
“娘子……对不起,有天夜里我实在辗转反侧,脑海里面全部都是你的身影,所以就忍不住拿着你的衣裙去做了一些不可告人的丑事,事后非常后悔担心,就……一把火将你的裙子烧掉了。”
说完之后,闭上眼睛暗道:“我死定了。”
真的会死得很惨吧,做一个男人投老婆的内衣做那种事情?还一把火烧了。
丢人啊,羞耻啊!
不过,做男人一定要有骨气。
沈浪猛地睁开眼睛,色厉内荏道:“金木兰,反正丑事我也已经做了,要杀要剐随你的便,我若是皱一下眉头,我就不配做你丈夫。”
“来吧,金木兰你有什么手段折磨我,尽管使出来!”
木兰有些呆了。
夫君,做出这样的丑事之后还这样理直气壮,你是怎么做到的呀?
木兰狠狠白了沈浪一眼。
然后板着脸道:“夫君,你为什么要烧掉衣衫,洗干净就可以了,我以后还要穿的,我们伯爵府最忌浪费。”
接着,她放下一瓶药在沈浪的面前,直接走了。
走出门的时候,她幽幽道:“不过夫君,身体最重要,不要没有节制。”
沈浪抬头一看,竟然是安再世大夫配的六味地黄丸。
补肾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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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柳无岩身体如同雷击一般,久久没有反应。
那……那是他大部分的钱啊。
这些钱不但要用来养老,还要用来贿赂上官的啊。
多少年了,他做官那么多年,才贪污攒下了这些钱。
容易吗?这……这是挖我的心啊。
紧接着,那个心腹仆从递上来一张纸条道:“他们劫走您的秘密金库,还留下了一张纸条。”
柳无岩城主接过来一看,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大字:打劫金币者,不是沈浪!
柳无岩城主面孔抽搐了一下。
两下,三下!
他猛地吼道:“沈浪,我操你娘……”
然后,城主大人后仰倒下,猛地喷出了一口痰,里面带着血丝。
……
“娘子,你可帮我扶好了啊,千万别让我摔下来。”
沈浪正在进行一件神圣的事情。
他踩在凳子上,用鲜红的毛笔,在田横的名字上画叉。
当然这个凳子就半米高,木兰在下面双手扶着,免得他这个小白脸夫君摔下来。
“我的仇人,又少了一个。”沈浪叹息道:“可是,我连三分力都没有使出啊!”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木兰绝美的脸蛋微微颤了一下。
沈浪望着墙壁上剩余的这些名字。
徐芊芊,徐光允,林默,张晋。
然后,他又用黑色的毛笔将柳无岩的名字也添了上去。
这次试图谋害沈浪,柳无岩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所以不把他添上仇人名单,实在是说不过去啊,迈不过自己的良心。
“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偏闯进来。”
说完后,沈浪觉得这话有点熟悉。
回想之后记起来了,昨夜田横刚说过。
是不是有些不吉利吗?
“呸,呸……”
沈浪啐了两口。
不过,看来反派的口头禅都是一样的啊。
只不过长得帅的反派叫有魅力有内涵,长得丑的反派多说半个字都该死。
木兰已经有些不想扶了,因为她根本跟不上这个夫君的节奏,内心戏太多了。
“娘子,我要跳下来了,你可要接住我啊。”沈浪道:“这么高,万一摔伤了可不得了。”
木兰转身走了。
沈浪真的从半米高的凳子上跳下来,而且还是横着下来的。
木兰真是有心让这个夫君好好摔一跤,但终究敌不过心软,轻轻在他的腰上一拂过。
顿时,沈浪站稳了。
想象中被娘子抱在怀里的一幕没有发生,沈浪有些叹息。
……
父母再住在枫叶村已经不太安全了。
而且关键是,那个地方沈浪已经衣锦还乡过了。
那种乡下地方,装逼一次两次就够了,若经常去衣锦还乡那就没意思了。
所以,沈浪想要劝父母搬家,搬到伯爵府附近来。
弟弟沈建表示非常兴奋,但一贯来对沈浪言听计从的父母却拒绝了。
儿子给人当上门女婿,住在别人家里是应该的,作为父母怎么可以再住过去,那岂不是太不知廉耻了吗?
而且昨夜田横去杀人之事,沈浪没有告诉父母,只是用另外一种理由将父母弟弟带走的。
所以不管沈浪怎么说,父母都不同意。
沈浪总不能说,儿子在外面仇人仿佛越来越多了,为了你们的安全,赶紧住进来吧。
迫不得已,木兰出马了。
她也不嫌弃沈浪家里又脏又破,蹲在沈浪母亲的面前,握住她的手道:“婆婆,夫君孝顺,三天两头都想回来看您,但这里距离伯爵府实在是太远了。夫君一来一回,就是大半天时间。”
“夫君有钱的,您不住在府内,就在伯爵府外面,起一幢新房子。”
“我知道您刺绣和纺织都厉害得很,这方面我很笨,我娘比我还笨,我若是要给夫君缝制衣衫,还是要请教您的呀。”
这几句话说得沈浪心都要融化了。
不过,娘子你可从来没有和我这样温柔说过话啊。
果然,沈浪母亲敌不过木兰的温柔大法,稀里糊涂地就被劝得搬家。
一家三口搬离了枫叶村,在距离伯爵府大约三里地的地方住了下来。
那里属于伯爵府的封地,甚至在庄园范围内,有伯爵府的骑兵巡逻,非常安全。
先住那里的空房子,然后新房子立刻建。
……
搬家之后,沈浪和木兰又在新家陪着父母吃了一顿饭,这才返回到府中。
沈浪心中爱意泛滥。
这个媳妇太可爱,太懂事了。
身份高贵美丽,武功绝顶不说,关键对他父母这般温柔可亲。
所以,他总有些忍不住要和木兰发生些什么。
不过木兰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他立刻清醒过来,全身充满都战斗欲。
“夫君,我有一套蓝色的布裙子,连同内衣都不见了,你可有看到吗?”
沈浪后颈猛地竖起。
有险情,有险情,战况即将发生。
沈浪立刻抛弃心中的旖旎,进入战斗状态。
a:选择撒谎,说我没有看到啊。
b:诚实回答,我看到了,是我偷的。
几乎一瞬间,沈浪就做了决定。
男人该撒谎的时候一定要撒谎,但千万不要把谎言指标随意浪费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所以沈浪选……b。
沈浪低头道:“我,我看到了,是我偷的。”
木兰很欣慰,沈浪没有撒谎。
“夫君拿去做什么了呀?”木兰道:“过几天封地的蚕宝宝大吃了,我要穿这套布裙去摘桑叶的。”
沈浪又面临一个选择。
a:我心中太喜欢你了,实在有些忍不住,就拿着你的衣裙做了一些坏事,将你的内衣裙弄脏了,然后怕被你发现,所以烧掉了。
b:我拿去穿了。
人生有时候看上去有选择,但实际上没有选择的。
两个选择,第一个会死得很惨。
第二个会死得更惨。
沈浪决定选择死得很惨的那个,绝对不能说出自己拿去穿的真相,否则会被误会成男同骗婚的。
“娘子……对不起,有天夜里我实在辗转反侧,脑海里面全部都是你的身影,所以就忍不住拿着你的衣裙去做了一些不可告人的丑事,事后非常后悔担心,就……一把火将你的裙子烧掉了。”
说完之后,闭上眼睛暗道:“我死定了。”
真的会死得很惨吧,做一个男人投老婆的内衣做那种事情?还一把火烧了。
丢人啊,羞耻啊!
不过,做男人一定要有骨气。
沈浪猛地睁开眼睛,色厉内荏道:“金木兰,反正丑事我也已经做了,要杀要剐随你的便,我若是皱一下眉头,我就不配做你丈夫。”
“来吧,金木兰你有什么手段折磨我,尽管使出来!”
木兰有些呆了。
夫君,做出这样的丑事之后还这样理直气壮,你是怎么做到的呀?
木兰狠狠白了沈浪一眼。
然后板着脸道:“夫君,你为什么要烧掉衣衫,洗干净就可以了,我以后还要穿的,我们伯爵府最忌浪费。”
接着,她放下一瓶药在沈浪的面前,直接走了。
走出门的时候,她幽幽道:“不过夫君,身体最重要,不要没有节制。”
沈浪抬头一看,竟然是安再世大夫配的六味地黄丸。
补肾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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