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自觉的揪着衣角,有些紧张,童童会不会嫌弃他笨?
“你写个字来给我瞧瞧!”木宛童磨了墨,将毛笔递给夏侯召。
夏侯召提着毛笔,久久不敢落笔,墨汁滴答滴答的落在纸上,成了几点凝滞的墨渍。
他不知道该写什么,更不敢写,他无论写什么都不怎么好看。
他抬眸去看了木宛童,眼神里的意思溢于言表,死活是不好意思落笔了。
木宛童拿他没办法,隔着桌子用自己的手握住了夏侯召的手去写,只是这个姿势到底不怎么方便,别扭的很。
夏侯召干脆将人拦在怀里,让她握着自己的手落笔,还算顺利。
木宛童的手小小的,又白白嫩嫩的,夏侯召常年日晒雨淋,自然比不上她白嫩,是健康的小麦色。两个人的手交叠在一起,对比强烈,却说不出的协调,像是天生就该在一起的一般。
夏侯召生的高大,将人圈在怀里,微微低头,灼热的呼吸喷洒在木宛童的颈侧,她的手微微颤抖,连下笔都觉得困难,夏侯召的气息萦绕在她四周,灼热又滚烫,让她身子都酥软了。
毛笔在宣纸上缓缓落下木宛童与夏侯召的名字,并排在一起,带着木宛童的笔锋工整,还有夏侯召的潦草。
“童童……”夏侯召声音低低的,撩的木宛童心神荡漾。
木宛童小声应了他一声。
“童童,你说婚书上,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也是这样并列在一起的?”夏侯召抵着木宛童的发心蹭了蹭,缱绻深情。
木宛童声音颤抖的应了句“也许是罢。”
“那将来回了樊门关,我们就把名字这样写在一起好吗?”夏侯召语气里甚至带了些颤抖,还有轻易不能察觉的卑微和恳求。
婚书是一纸承诺,将一对男女牢牢的绑在一起,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共度一生,他想要这样的一张纸,把他和木宛童绑在一起,谁都离不开谁。
想将自己的姓冠在木宛童的名字前,让所有人都知道木宛童是他的人,也让所有人都不敢对她心生觊觎。
木宛童沉默,浑身都已经瘫软成了一滩水,许久才眼眶红红的点头,语气故作轻松“好啊。”
夏侯召给了她最重的承诺,她也要回应。她想,夏侯召一定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听说樊门关偏北,气候比起邺城严酷,但是四季分明,春有飞絮,夏有繁花,秋有硕果,冬也有清雪。那里酿的酒一定更醇香,民风也一定比起邺城更加淳朴。
龚映雪几次出入宁臣侯府,温氏原本只是对龚映雪有几分好感,如今已是认定她为自己的儿媳了。
龚映雪是个心思极为玲珑的人,说话做事本就滴水不漏,何况她又刻意讨好奉承了温氏,存心想要嫁进宁臣侯府,自然行事更加处处完美,温氏那样一个严苛不好伺候的人都心里喜欢,可见龚映雪是多会做人。
高稔已经二十多了,龚映雪也十八年岁,都是谈婚论嫁的最好时候,温氏最近明显感到身体大不如前,想要早早将龚映雪迎娶进门。
原本龚映雪的婚事应当是龚氏与庞氏主持安排,只是龚氏与庞氏对龚映雪存了不满,甚至是厌恶,龚映雪不敢将自己的终身大事交付给这两个人,便去求了木宛童,让她主持婚事。
木宛童有些犹豫,论起来,她现在还是夏侯召的妾室,身份怎么也不够,她抛头露面似乎不大好。另一方面,她也是为龚映雪考虑,她是罪臣之女,由她来操办婚礼,恐怕龚映雪与宁臣侯府面子上都不好看。
综合考虑起来,她还是将此事推拒了。
“你娘家不是还有一个哥哥?让他来邺城替你主持婚事倒也使得。”木宛童劝龚映雪细细考虑。
龚映雪泪意盈盈的摇头“宛姑娘,阿雪不与您绕弯子,阿雪来邺城,就是为了傍上府里,好嫁一个高门大户。若是由我哥哥来主持婚礼,恐怕更会让人瞧不起,商户是多么低贱,您是知道的。还望您成全了阿雪。”
“郡王如今没有正室,他又如此爱您,早晚您有与他成婚的一日,哪里算得上堕了阿雪的脸面,阿雪高兴还来不及呢。”
龚映雪晓得,自己若是从平城郡王府出嫁,又有郡王府的人主持婚礼,身份就不一样了,这是告诉所有人,自己身后是平城王府。这次出嫁是平城王府与宁臣侯府的联姻,旁人便不敢轻易欺辱自己了,便是出言不逊,也要掂量掂量夏侯召的分量。
木宛童与夏侯召提起此事,问他如何看待,夏侯召微微皱了眉,他不想木宛童过多的操劳,却要尊重她的想法,遂斟酌了一番才道
“你开心就好,若是觉得麻烦,大可不必理会。”
木宛童在他怀里蹭了蹭,她对龚映雪有些喜欢,虽然这与龚映雪会做人分不开关系,但出嫁是一辈子最大的事儿,她还是想尽可能让龚映雪圆满。
龚映雪本就是个不怎么幸运的人,一个弱女子孤身来了邺城这虎穴狼窝,又没有亲人在身边儿,全靠自己八面玲珑的应对。若是能让其好过些,在能力范围之内,她还是愿意推一把的。
宁臣侯府提亲的媒婆来来回回跑了平城王府三次,提亲了三次,方才将婚事定下来。就算这门婚事早早就通过气了,但女方也要推拒几次,方才显得矜持,也显得男方有诚意,这更是南齐的传统。
因着高稔要娶亲了,府中的姬妾更需仔细安顿,温氏下了大力气,恨不得一日三餐的敲打那些小妖精,本就安分的妾室们,现在更像是兔子一般,几乎不出门,就算出门也贴着墙角灰溜溜的,生怕碰见了逛园子的温氏或是温氏跟前儿的嬷嬷,再挨了一顿敲打。
高满月是高稔的庶长女,也是他现如今唯一的孩子,高满月能顺利出生,算是一桩意外。
当初高稔身边儿妾室有孕之时,正赶上高稔的父亲老侯爷重病垂危,不宜杀虐,见血腥,生怕冲撞着,温氏便没有给妾室灌药堕胎,好在生出来的是个女儿,若是个儿子,估计温氏都不会让其长大。
高满月这个名字还是老侯爷亲自取的,寓意团圆圆满。只是可惜,高满月出生没几个月,老宁臣侯终究是撑不住,一命呜呼了。
但成婚之前弄出个庶长女来实在不好看,所以温氏对高满月向来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
高稔这个人风流多情,疼女孩子,所以对这个女儿倒还是不错,时时都记挂着。眼下他要娶妻了,想着龚映雪那副八面玲珑又温和的样子,也许不会对女儿太差,便嘱咐了高满月要好生与未来的母亲相处。
入了二月,各方就开始操办婚庆事宜,龚映雪的嫁妆都是自己带来的,丝毫不用府中操心,木宛童为了表示亲近,送了一套价值不菲的紫金头面,放在库房里也是落灰,还不如物尽其用。
邺城外的兵好生整治过一番,倒是大有改观,除了那几个败类,上上下下皆是焕然一新,有了几分强兵劲旅的样子。
将士们那日见夏侯召像切菜一样砍了络腮胡子将军的脑袋,果断又凶残,心中难免起了惧意,生怕被揪了错处,自然更加卖力。
夏侯召在练字之余,抽空去瞧了瞧,还算是满意,开始着手与三皇子叔珩商量事宜。
当然三皇子的脑子里都是豆腐花,也就是满脑子的水和豆腐渣,就算将脑壳敲碎,把水引出来,那剩下的还是糟粕罢了。夏侯召不想拯救三皇子的脑子,也没打算拯救三皇子的脑子,干脆就让其坐着,听他来说话。
每次三皇子语出惊人,异想天开的提出些不切实际的点子时候,夏侯召便噤了声,冷眼看着三皇子叔珩,三皇子自己说得滔滔不绝,却没有人附和,晓得是遭受了冷暴力,便会安静下来。
“说完了?”夏侯召讥讽的斜眼看着三皇子,语气里的轻蔑和不满几乎要溢出来。
“说完了说完了,郡王继续!”三皇子点头哈腰的抹了把脸上的油,笑得谄媚。
成帝这些日子情绪愈发喜怒不定,就连上朝时候,大多数都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御史台有几个大夫拍马屁没拍准,成帝直接命人拖出去砍了,血溅在殿外,淌了一地。
就连太子那样会溜须拍马的人也不敢轻易开口,现在谁都不知道说什么,才能让龙椅上的这位高兴。
自从皇帝神志不清,朝中风起云涌,大臣们各自站队,成帝在朝堂上留下的都是一群只会溜须拍马的小人罢了,哪有什么忠君爱国的,当然是择良木而息。
原本三皇子叔珩追随者最少,却因为夏侯召隐约透出站队三皇子的消息,倒是让不少人反水,站在了三皇子这头。
夏侯召不需要每日都参加朝会,只是初一十五的时候看心情,去大朝会上点个卯便可。没人敢管他,成帝偏心,也不让人管他,他自然就轻松,大朝会从未去过。
二月十五这一日,夏侯召反常道而行,破天荒一副郡王大朝服,站在大殿最前方,不少人侧目而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儿去打王者超神了,爽!(作话不鸡道说什么来凑的字数,要么明晚我宣传一哈专栏里的预收?或者宣传微博?再就是勾引你们收藏一哈作者?)
第四十七章
木宛童晓得夏侯召今早难得打算上朝, 特意起了个大早, 披了衣裳, 又挑亮灯花, 给他梳洗和整理衣裳。
朝服繁复沉重, 一层叠着一层,没有人帮忙,光靠夏侯召一个人, 不知要收拾到什么时候。
以往在广平王府的时候,她见过母妃给要上朝的父王穿过这一身繁琐的朝服。没吃过猪肉, 多少见过猪跑,她记性又好,左右比划了一番, 倒也是有模有样。
木宛童替他将最后一块儿佩玉垂挂在腰间,离远几步去打量,不由得眼前一亮,她父王木咸是邺城有名的美男子,将朝服穿的极为气派, 夏侯召却比之父王更甚。
夏侯召身姿颀长,即便里三层外三层的朝服套在身上也不显得臃肿, 反倒衬得威仪非凡, 比之平日里常服更加贵气和威严,加之他不喜笑,举手投足更是气势迫人。
朝服虽看着好看,却厚重笨拙, 抬手不怎么方便,但没不方便到连筷子和勺子拿起来都困难。
夏侯召故意将勺子吧嗒一声掉回碗里,又捡起来,继续掉回碗里去,最后叹了口气看着木宛童“罢了,我不吃了,这一身实在不太方便。”
木宛童凝眉看着他只吃了半口的糙米蔬菜粥,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
夏侯召早些年饮食不规律,所以伤了脾胃,这些日子她每天按时抓着他吃饭,又不许他喝酒,好歹养好了些,至少胃不会时不时就疼一次。
现在不吃早饭怎么能行?大朝会最快也要两个时辰才能结束,来回一个上午就过去了,一个上午粒米不进,当自己胃是铁的?
“喝!”木宛童接过他的碗,舀起一勺粥,吹得温了,方才递在他的嘴边,皱着眉头鼓着脸一脸严肃,偏偏看起来极为可爱。
夏侯召脸一红,他穿着这身衣裳就算提剑都不碍事,方才就是故意掉了勺子。
因为他晓得童童才舍不得让他挨饿,只是这粥到了嘴边却不好意思了。
木宛童亲自喂的早饭,夏侯召觉得这朝会都不是那样枯燥无聊了,所以站在朝上时候,面色还算和煦。
“阿召今日来了?”成帝眯着眼,看着下面身姿挺拔的夏侯召,多少有些惊喜。
成帝现在头晕目眩,飘飘欲仙,就连大殿上金光闪闪,镶着黑曜石的地砖看在眼里都是一片模糊,但是却能清清楚楚的瞧见下头站的夏侯召。
夏侯召一身玄色朝服,领口与袖口衣摆都用赤金线绣了沉重端庄的花纹,头戴同色的发冠,用紫金簪穿过,沉着脸,却风华万千,胜过朝上这些寒碜的大臣千千万万倍。
一如当年的王氏,只往那儿一站,就夺去了所有人的目光。
夏侯召看着成帝的眼神混沌又怪异,闪着不怎么好的光芒,心里不喜,甚至有些厌恶,不欲理会,只是整了整袖摆。
童童亲自给他穿的衣服,不能弄乱了。
成帝早就习惯了夏侯召这幅态度,倒没有生气,只是一笑,声音疲惫“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成帝昨夜与方士通宵炼丹,精神不济,面色都是青黑的,显现出一派灰败之色,看得出已经日薄西山,时日无多。
朝上众臣相互打着眼色,抱着玉笏心思百转。
夏侯召来了?他以往可是从来不屑于出席朝会的!
又想起近来的消息,夏侯召站队了三皇子。三皇子是个众所周知的草包,继承了成帝的好大喜功,却远远没有成帝的手腕。
别看成帝现如今昏庸,年轻时候也是手腕了得,不然怎么能弄死了上上下下十几个兄弟登上皇位?
但夏侯召放着正统的太子伯瑜不选,也不选有才智的二皇子仲瑾,偏偏选了一个没什么用处也没什么能耐的三皇子,多半是瞧着三皇子好操控,说不好夏侯召是想捞个摄政王当一当。
所以夏侯召破天荒上朝是开始打算插手朝政了?
不多时候,朝会开始,但成帝精神不济,摆摆手示意李福英。
李福英跟着成帝十几年了,自是清楚其中的意思,便扬了扬手中拂尘,扯着脖子高声喊道“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声音拉的又尖又细,气息异常平稳。
众人俱是一惊,这刚上朝就要退朝,未免太过儿戏!以往小朝会的时候,这般的敷衍潦草也就算了,可现在是大朝会,不说有没有重要之事,最少也要一两个时辰才能显得重视。
但这些大臣们都是顺着成帝心意惯了的,自然不会反驳,况且御史台那几个人血淋淋的尸体还让大臣们记忆犹新。
只有兵部尚书神色犹豫,终究还是上前一步,站定后恭敬的低眉顺眼,高声启奏
“启禀陛下,昨日樊门关来报,北越蠢蠢欲动,似欲挑起战争,多有集结兵力,趁之不备,攻破樊门关之势。”
成帝免不得提起些精神,坐直了身子,保养得当的手紧张的抚在赤金龙椅扶手之上,目光不由得看向夏侯召
“阿召有什么看法?”
樊门关一直都是王野带着夏侯召镇守的,现在王野死了,可不得问夏侯召?
“若是陛下应允,臣不日启程,赶回樊门关,平定边乱。”众人都瞧着他,夏侯召敛眸,丝毫不显慌乱与意外,只是淡色的薄唇轻启,声线冰冷凉薄的回荡在众人耳边。
成帝神色多了几分肉眼可见的不舍,成帝已经下定决定要废太子,换夏侯召继位,若是夏侯召现在走了,那废太子之事就要从长计议了,可这樊门关非夏侯召不可。
众臣都暗暗打量成帝的神色,见着犹豫,不免心里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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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个字来给我瞧瞧!”木宛童磨了墨,将毛笔递给夏侯召。
夏侯召提着毛笔,久久不敢落笔,墨汁滴答滴答的落在纸上,成了几点凝滞的墨渍。
他不知道该写什么,更不敢写,他无论写什么都不怎么好看。
他抬眸去看了木宛童,眼神里的意思溢于言表,死活是不好意思落笔了。
木宛童拿他没办法,隔着桌子用自己的手握住了夏侯召的手去写,只是这个姿势到底不怎么方便,别扭的很。
夏侯召干脆将人拦在怀里,让她握着自己的手落笔,还算顺利。
木宛童的手小小的,又白白嫩嫩的,夏侯召常年日晒雨淋,自然比不上她白嫩,是健康的小麦色。两个人的手交叠在一起,对比强烈,却说不出的协调,像是天生就该在一起的一般。
夏侯召生的高大,将人圈在怀里,微微低头,灼热的呼吸喷洒在木宛童的颈侧,她的手微微颤抖,连下笔都觉得困难,夏侯召的气息萦绕在她四周,灼热又滚烫,让她身子都酥软了。
毛笔在宣纸上缓缓落下木宛童与夏侯召的名字,并排在一起,带着木宛童的笔锋工整,还有夏侯召的潦草。
“童童……”夏侯召声音低低的,撩的木宛童心神荡漾。
木宛童小声应了他一声。
“童童,你说婚书上,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也是这样并列在一起的?”夏侯召抵着木宛童的发心蹭了蹭,缱绻深情。
木宛童声音颤抖的应了句“也许是罢。”
“那将来回了樊门关,我们就把名字这样写在一起好吗?”夏侯召语气里甚至带了些颤抖,还有轻易不能察觉的卑微和恳求。
婚书是一纸承诺,将一对男女牢牢的绑在一起,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共度一生,他想要这样的一张纸,把他和木宛童绑在一起,谁都离不开谁。
想将自己的姓冠在木宛童的名字前,让所有人都知道木宛童是他的人,也让所有人都不敢对她心生觊觎。
木宛童沉默,浑身都已经瘫软成了一滩水,许久才眼眶红红的点头,语气故作轻松“好啊。”
夏侯召给了她最重的承诺,她也要回应。她想,夏侯召一定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听说樊门关偏北,气候比起邺城严酷,但是四季分明,春有飞絮,夏有繁花,秋有硕果,冬也有清雪。那里酿的酒一定更醇香,民风也一定比起邺城更加淳朴。
龚映雪几次出入宁臣侯府,温氏原本只是对龚映雪有几分好感,如今已是认定她为自己的儿媳了。
龚映雪是个心思极为玲珑的人,说话做事本就滴水不漏,何况她又刻意讨好奉承了温氏,存心想要嫁进宁臣侯府,自然行事更加处处完美,温氏那样一个严苛不好伺候的人都心里喜欢,可见龚映雪是多会做人。
高稔已经二十多了,龚映雪也十八年岁,都是谈婚论嫁的最好时候,温氏最近明显感到身体大不如前,想要早早将龚映雪迎娶进门。
原本龚映雪的婚事应当是龚氏与庞氏主持安排,只是龚氏与庞氏对龚映雪存了不满,甚至是厌恶,龚映雪不敢将自己的终身大事交付给这两个人,便去求了木宛童,让她主持婚事。
木宛童有些犹豫,论起来,她现在还是夏侯召的妾室,身份怎么也不够,她抛头露面似乎不大好。另一方面,她也是为龚映雪考虑,她是罪臣之女,由她来操办婚礼,恐怕龚映雪与宁臣侯府面子上都不好看。
综合考虑起来,她还是将此事推拒了。
“你娘家不是还有一个哥哥?让他来邺城替你主持婚事倒也使得。”木宛童劝龚映雪细细考虑。
龚映雪泪意盈盈的摇头“宛姑娘,阿雪不与您绕弯子,阿雪来邺城,就是为了傍上府里,好嫁一个高门大户。若是由我哥哥来主持婚礼,恐怕更会让人瞧不起,商户是多么低贱,您是知道的。还望您成全了阿雪。”
“郡王如今没有正室,他又如此爱您,早晚您有与他成婚的一日,哪里算得上堕了阿雪的脸面,阿雪高兴还来不及呢。”
龚映雪晓得,自己若是从平城郡王府出嫁,又有郡王府的人主持婚礼,身份就不一样了,这是告诉所有人,自己身后是平城王府。这次出嫁是平城王府与宁臣侯府的联姻,旁人便不敢轻易欺辱自己了,便是出言不逊,也要掂量掂量夏侯召的分量。
木宛童与夏侯召提起此事,问他如何看待,夏侯召微微皱了眉,他不想木宛童过多的操劳,却要尊重她的想法,遂斟酌了一番才道
“你开心就好,若是觉得麻烦,大可不必理会。”
木宛童在他怀里蹭了蹭,她对龚映雪有些喜欢,虽然这与龚映雪会做人分不开关系,但出嫁是一辈子最大的事儿,她还是想尽可能让龚映雪圆满。
龚映雪本就是个不怎么幸运的人,一个弱女子孤身来了邺城这虎穴狼窝,又没有亲人在身边儿,全靠自己八面玲珑的应对。若是能让其好过些,在能力范围之内,她还是愿意推一把的。
宁臣侯府提亲的媒婆来来回回跑了平城王府三次,提亲了三次,方才将婚事定下来。就算这门婚事早早就通过气了,但女方也要推拒几次,方才显得矜持,也显得男方有诚意,这更是南齐的传统。
因着高稔要娶亲了,府中的姬妾更需仔细安顿,温氏下了大力气,恨不得一日三餐的敲打那些小妖精,本就安分的妾室们,现在更像是兔子一般,几乎不出门,就算出门也贴着墙角灰溜溜的,生怕碰见了逛园子的温氏或是温氏跟前儿的嬷嬷,再挨了一顿敲打。
高满月是高稔的庶长女,也是他现如今唯一的孩子,高满月能顺利出生,算是一桩意外。
当初高稔身边儿妾室有孕之时,正赶上高稔的父亲老侯爷重病垂危,不宜杀虐,见血腥,生怕冲撞着,温氏便没有给妾室灌药堕胎,好在生出来的是个女儿,若是个儿子,估计温氏都不会让其长大。
高满月这个名字还是老侯爷亲自取的,寓意团圆圆满。只是可惜,高满月出生没几个月,老宁臣侯终究是撑不住,一命呜呼了。
但成婚之前弄出个庶长女来实在不好看,所以温氏对高满月向来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
高稔这个人风流多情,疼女孩子,所以对这个女儿倒还是不错,时时都记挂着。眼下他要娶妻了,想着龚映雪那副八面玲珑又温和的样子,也许不会对女儿太差,便嘱咐了高满月要好生与未来的母亲相处。
入了二月,各方就开始操办婚庆事宜,龚映雪的嫁妆都是自己带来的,丝毫不用府中操心,木宛童为了表示亲近,送了一套价值不菲的紫金头面,放在库房里也是落灰,还不如物尽其用。
邺城外的兵好生整治过一番,倒是大有改观,除了那几个败类,上上下下皆是焕然一新,有了几分强兵劲旅的样子。
将士们那日见夏侯召像切菜一样砍了络腮胡子将军的脑袋,果断又凶残,心中难免起了惧意,生怕被揪了错处,自然更加卖力。
夏侯召在练字之余,抽空去瞧了瞧,还算是满意,开始着手与三皇子叔珩商量事宜。
当然三皇子的脑子里都是豆腐花,也就是满脑子的水和豆腐渣,就算将脑壳敲碎,把水引出来,那剩下的还是糟粕罢了。夏侯召不想拯救三皇子的脑子,也没打算拯救三皇子的脑子,干脆就让其坐着,听他来说话。
每次三皇子语出惊人,异想天开的提出些不切实际的点子时候,夏侯召便噤了声,冷眼看着三皇子叔珩,三皇子自己说得滔滔不绝,却没有人附和,晓得是遭受了冷暴力,便会安静下来。
“说完了?”夏侯召讥讽的斜眼看着三皇子,语气里的轻蔑和不满几乎要溢出来。
“说完了说完了,郡王继续!”三皇子点头哈腰的抹了把脸上的油,笑得谄媚。
成帝这些日子情绪愈发喜怒不定,就连上朝时候,大多数都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御史台有几个大夫拍马屁没拍准,成帝直接命人拖出去砍了,血溅在殿外,淌了一地。
就连太子那样会溜须拍马的人也不敢轻易开口,现在谁都不知道说什么,才能让龙椅上的这位高兴。
自从皇帝神志不清,朝中风起云涌,大臣们各自站队,成帝在朝堂上留下的都是一群只会溜须拍马的小人罢了,哪有什么忠君爱国的,当然是择良木而息。
原本三皇子叔珩追随者最少,却因为夏侯召隐约透出站队三皇子的消息,倒是让不少人反水,站在了三皇子这头。
夏侯召不需要每日都参加朝会,只是初一十五的时候看心情,去大朝会上点个卯便可。没人敢管他,成帝偏心,也不让人管他,他自然就轻松,大朝会从未去过。
二月十五这一日,夏侯召反常道而行,破天荒一副郡王大朝服,站在大殿最前方,不少人侧目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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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木宛童晓得夏侯召今早难得打算上朝, 特意起了个大早, 披了衣裳, 又挑亮灯花, 给他梳洗和整理衣裳。
朝服繁复沉重, 一层叠着一层,没有人帮忙,光靠夏侯召一个人, 不知要收拾到什么时候。
以往在广平王府的时候,她见过母妃给要上朝的父王穿过这一身繁琐的朝服。没吃过猪肉, 多少见过猪跑,她记性又好,左右比划了一番, 倒也是有模有样。
木宛童替他将最后一块儿佩玉垂挂在腰间,离远几步去打量,不由得眼前一亮,她父王木咸是邺城有名的美男子,将朝服穿的极为气派, 夏侯召却比之父王更甚。
夏侯召身姿颀长,即便里三层外三层的朝服套在身上也不显得臃肿, 反倒衬得威仪非凡, 比之平日里常服更加贵气和威严,加之他不喜笑,举手投足更是气势迫人。
朝服虽看着好看,却厚重笨拙, 抬手不怎么方便,但没不方便到连筷子和勺子拿起来都困难。
夏侯召故意将勺子吧嗒一声掉回碗里,又捡起来,继续掉回碗里去,最后叹了口气看着木宛童“罢了,我不吃了,这一身实在不太方便。”
木宛童凝眉看着他只吃了半口的糙米蔬菜粥,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
夏侯召早些年饮食不规律,所以伤了脾胃,这些日子她每天按时抓着他吃饭,又不许他喝酒,好歹养好了些,至少胃不会时不时就疼一次。
现在不吃早饭怎么能行?大朝会最快也要两个时辰才能结束,来回一个上午就过去了,一个上午粒米不进,当自己胃是铁的?
“喝!”木宛童接过他的碗,舀起一勺粥,吹得温了,方才递在他的嘴边,皱着眉头鼓着脸一脸严肃,偏偏看起来极为可爱。
夏侯召脸一红,他穿着这身衣裳就算提剑都不碍事,方才就是故意掉了勺子。
因为他晓得童童才舍不得让他挨饿,只是这粥到了嘴边却不好意思了。
木宛童亲自喂的早饭,夏侯召觉得这朝会都不是那样枯燥无聊了,所以站在朝上时候,面色还算和煦。
“阿召今日来了?”成帝眯着眼,看着下面身姿挺拔的夏侯召,多少有些惊喜。
成帝现在头晕目眩,飘飘欲仙,就连大殿上金光闪闪,镶着黑曜石的地砖看在眼里都是一片模糊,但是却能清清楚楚的瞧见下头站的夏侯召。
夏侯召一身玄色朝服,领口与袖口衣摆都用赤金线绣了沉重端庄的花纹,头戴同色的发冠,用紫金簪穿过,沉着脸,却风华万千,胜过朝上这些寒碜的大臣千千万万倍。
一如当年的王氏,只往那儿一站,就夺去了所有人的目光。
夏侯召看着成帝的眼神混沌又怪异,闪着不怎么好的光芒,心里不喜,甚至有些厌恶,不欲理会,只是整了整袖摆。
童童亲自给他穿的衣服,不能弄乱了。
成帝早就习惯了夏侯召这幅态度,倒没有生气,只是一笑,声音疲惫“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成帝昨夜与方士通宵炼丹,精神不济,面色都是青黑的,显现出一派灰败之色,看得出已经日薄西山,时日无多。
朝上众臣相互打着眼色,抱着玉笏心思百转。
夏侯召来了?他以往可是从来不屑于出席朝会的!
又想起近来的消息,夏侯召站队了三皇子。三皇子是个众所周知的草包,继承了成帝的好大喜功,却远远没有成帝的手腕。
别看成帝现如今昏庸,年轻时候也是手腕了得,不然怎么能弄死了上上下下十几个兄弟登上皇位?
但夏侯召放着正统的太子伯瑜不选,也不选有才智的二皇子仲瑾,偏偏选了一个没什么用处也没什么能耐的三皇子,多半是瞧着三皇子好操控,说不好夏侯召是想捞个摄政王当一当。
所以夏侯召破天荒上朝是开始打算插手朝政了?
不多时候,朝会开始,但成帝精神不济,摆摆手示意李福英。
李福英跟着成帝十几年了,自是清楚其中的意思,便扬了扬手中拂尘,扯着脖子高声喊道“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声音拉的又尖又细,气息异常平稳。
众人俱是一惊,这刚上朝就要退朝,未免太过儿戏!以往小朝会的时候,这般的敷衍潦草也就算了,可现在是大朝会,不说有没有重要之事,最少也要一两个时辰才能显得重视。
但这些大臣们都是顺着成帝心意惯了的,自然不会反驳,况且御史台那几个人血淋淋的尸体还让大臣们记忆犹新。
只有兵部尚书神色犹豫,终究还是上前一步,站定后恭敬的低眉顺眼,高声启奏
“启禀陛下,昨日樊门关来报,北越蠢蠢欲动,似欲挑起战争,多有集结兵力,趁之不备,攻破樊门关之势。”
成帝免不得提起些精神,坐直了身子,保养得当的手紧张的抚在赤金龙椅扶手之上,目光不由得看向夏侯召
“阿召有什么看法?”
樊门关一直都是王野带着夏侯召镇守的,现在王野死了,可不得问夏侯召?
“若是陛下应允,臣不日启程,赶回樊门关,平定边乱。”众人都瞧着他,夏侯召敛眸,丝毫不显慌乱与意外,只是淡色的薄唇轻启,声线冰冷凉薄的回荡在众人耳边。
成帝神色多了几分肉眼可见的不舍,成帝已经下定决定要废太子,换夏侯召继位,若是夏侯召现在走了,那废太子之事就要从长计议了,可这樊门关非夏侯召不可。
众臣都暗暗打量成帝的神色,见着犹豫,不免心里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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