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槐钰闻言便道:“什么疼惜,也不过是想要养大了嫁个高门,眼见李三郎那边攀不上,便只能换个人了。得了那黄老爷的好处,他们又哪里管得了白禾的死活。”
    白术看向谢槐钰,眨眨眼道:“谢槐钰,你虽长在京城伯爵府家,可对这些平民百姓间的婚嫁事情倒还挺了解的。”
    谢槐钰听了勾了勾嘴角,给白术夹了一筷子菜,才淡淡的说道:“非是我对平民百姓间的婚嫁了解,而是这平民间的婚嫁与侯门勋贵间的婚嫁也并无不同。”
    那些侯门勋贵间,为了得些好处,或是与人结盟,一样会把自己锦衣玉食养大的女儿或儿子送与他人。
    他母亲就是唐家为了与贵族联姻贡献出来的棋子。而他的弟弟谢凌,小小年纪,就被要求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却不是为了他好,而是为了以后出去联姻时更拿得出手。
    谢槐钰并不想和白术讨论这些,白术自由的像只鸟儿,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喜欢谁就能去追求。
    也正因为如此,白术才能保持如今这份赤子之心,谢槐钰喜欢看他这个样子,不愿让那些尘俗把他给污染了。
    饭后,谢槐钰从抽屉里拿出一只匣子,放到白术面前说道:“你打开看吧。”
    白术不明所以的打开,才发现里面是两只漂亮的戒指,颜色似金非金,似银非银,顶端还镶有两颗光可鉴人的紫红色石榴石,十分璀璨。
    这便是那日在府城里,谢槐钰买了送与他的石头。
    那戒指加工了好些时日,如今便也做好了,今日才派了小厮去拿回来。
    白术把戒指拿在手中敲了敲,发出铛铛的响声,戒指和一般纯银或纯金的首饰不同,似乎更为坚硬,也更加明亮。
    谢槐钰看了便道:“这戒托特意用了从西面娑罗国流传过来的合金制法,以白银、黄金、黄铜混合制成,质地比纯金、纯银或纯铜都更为坚硬,不易损坏。”
    白术觉得挺高兴的,听这首饰的制法,更像是14K金的成分。
    他平日里经常干活,这样的合金戒指,正适合他戴,谢槐钰想是也考虑到了这点。
    谢槐钰个子很高,手指比白术的也略粗一点。
    白术拿起那只较大的指环,看着谢槐钰道:“谢槐钰,伸手,我想看你戴上。”
    谢槐钰便伸出左手,由白术握着,把那枚指环戴在了无名指上。
    谢槐钰很白,手指又修长,淡黄色的指环配着紫红色宝石,衬得他手更加好看。
    “为什么要带这只手指?”谢槐钰有些奇怪的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说。
    他寻常看人戴戒指,大多是戴在中指和食指。可白术像是认准了,一下就戴在他无名指上。
    “我喜欢你戴这只手指。”白术也没刻意去编什么理由,只说了句自己喜欢。
    不过这便是最好的理由,谢槐钰笑笑,拿起另一只戒指,也给白术戴上,一样是左手无名指的位置。
    白术的皮肤是小麦色的,带着淡黄色的戒指,倒也有另一番味道。
    他把自己略黑的手和谢槐钰的放在一起,只觉得心中有什么落地似的,终于是满足了。嘴唇自然勾起,露出恬淡的笑容。
    黄昏十分,天空被染成瑰丽的胭脂色。霞光从屋外印到白术脸上,是一层柔柔的粉,像纱巾般朦胧的罩在他头上,又轻又柔。
    白术的笑容极甜,和沾了蜜似的,目光又水又润,那是谢槐钰从没有见过的模样,却让他安心极了。
    这一瞬间,谢槐钰有些痴了,只觉得谢家和京城那些纷纷扰扰都不算什么,那些让他痛苦、纠结、奋进的往事和荣华富贵也没什么关系了。
    任时光如何流逝,在这小小的白塘村里,此生若有此人陪伴身旁,简简单单便也足矣。
    作者有话要说:撒糖糖
    ☆、第56章
    时光飞逝,一转眼间,便到了一个月后。
    这段时间,白术一如往常,每日忙于房子修葺之事。陈冬青帮他管事之余,又听白术的建议,找人买下了白术鱼塘旁边的一亩下田。学着白术的法子挖田成塘,养起了稻田鱼。
    每年的七到十月,是梅花鹿发情的季节。因着没有天敌,又每日好吃好喝,白术饲养的好些母鹿都怀上了崽子。
    母鹿怀孕后,性子都变得有些暴躁,且不爱与公鹿呆在一起。
    白术见这些鹿也已经喂熟了,便考虑改为放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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