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余信两人的是杂志社的客服人员,在宋娇表明来意后,客服人员只在看到余信简历上的“亚洲模特大奖赛冠军”时,赞叹地“wow”了一声,就没有其它特别的表情,就跟看一张白纸一样,冷淡。
    全球那么多国际超模,只是区区亚洲模特冠军,压根入不了他们的眼。尤其是在这欧美模特凭借得天独厚的身高和气质优势而占据大市场的局势下,东方模特根本不值一提,甚至会受人歧视。
    客服人员态度算客气了,可是他眉目中流露出的鄙夷之色,却盖也盖不住。
    宋娇与不少国外人打过交道,知道怎么应付这些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她圆滑地跟客服人员说余信的优势,试图说服客服人员。然而客服人员跟吃了□□似的,脑袋摇得几乎要掉下来,愣是不同意让余信上他们杂志。
    一直沉默的余信忽然插了句话,微笑着用英文道:“不好意思,耽误你们的时间了,我们这就离开。但请原谅我再打扰你们一下,请问我可以见你们的顶尖摄影师约瑟夫吗?”
    客服人员是个女人,她对相貌不错的余信倒没那么尖刻,见余信态度还不错,说话口气也放软了:“很抱歉,我们摄影师不接见外人。”
    “不好意思,”余信笑道,“因为之前在脸书上看到他抓拍我的照片,照片无论色彩、构图还是角度,都完美得无可挑剔,我感到非常惊讶和惊喜,希望能有幸认识这么一位有才华的摄影师。”
    “噢天,你是那位东方模特!”客服人员还没说话,刚巧路过这里的朱蒂便叫了出来,她惊讶地捂着唇,欣喜若狂,“上帝,我没看走眼对吗?你一定是这位模特是吧?”朱蒂指着《国风纪》全球版的外封,询问余信。
    余信尴尬地点点头,礼貌地道:“是的,是我。”
    为了给人更深的印象,今天余信特意做中性装扮,上半身是潮流的透肉网纱红色露脐装,下半身是黑色紧身裤,搭配高帮鞋。涂了粉色唇蜜,上了烟熏眼妆,别了右耳的耳环,再配上长长到肩头的黑发,确实有种雌雄莫辨的风味。
    朱蒂作为顶尖摄影师的助理,对于美的挑剔那是出了名的,但她发觉,她居然挑不出余信一点毛病,仿佛他连一口呼吸都能美得让人忘乎所以。
    太神奇了,这才是最美的东方模特,要是约瑟夫和主编看到,一定会很惊奇。
    “请原谅我打扰你们,”朱蒂在杂志社的地位在客服人员之上,有一定的话语权,“你是想跟我们杂志合作吗?”
    “当然,你们是时尚圈的标杆,只要是模特,我相信一定没有哪一位模特不想跟你们合作。”余信把《雅莱》一个劲地往好处夸,客服人员和朱蒂登时眉头一竖,自得起来。全球一线五大男刊一直都是激烈的竞争关系,没一方能成功挤兑对方独占鳌头,余信这一席话等于把他们端到最高点上俯视其它男刊了,他们自然骄傲和自豪。“不过我知道自己实力还不足,没资格与你们合作,所以我今天来,一是表达想和你们合作的意愿,二是想与约瑟夫见一面,感谢他给我拍出那么生动美丽的照片。”
    “噢,你说的是他发在脸书上的抓拍照?”朱蒂惊喜道。
    “是的,我早听过他的大名,经常关注他的作品,没想到这么巧,自己能有幸成为他作品里的一员。”
    “我敢说,约瑟夫听到一定会很高兴。”朱蒂一拍掌心,“走,我带你去见约瑟夫,他见到你一定很惊喜。”
    余信见到约瑟夫的时候,只是愣了一下,约瑟夫却是激动地抱住他:“天,我看到了什么,我一定是在做梦。”
    “你好。”余信尴尬地讪笑。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约瑟夫跟余信握手,“请原谅我太惊讶了,你的装扮让我着迷。”是的,在看抓拍照和《国风纪》的时候,约瑟夫对余信的理解只有肤浅的“有气质、长相阴柔”,但见到真人,感觉就不一样了。气场、气质以及真性情都清晰显露,还有独特的美丽,那都是直接闯入眼球的近距离视觉冲击,比生冷的硬照更能带来强烈的视觉感受。
    约瑟夫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碰到了,他会迫不及待想将其凝固在相机里。
    知道余信来意后,约瑟夫打开了相机,心急如焚地道:“如果你不介意,请让我帮你拍几张照,我会将它作为你的试镜照,给我们主编看,相信我,如果你表现出色,我一定替你争取机会。怎么样?”
    余信当然不会拒绝这种好机会,他给对这发展神速感到吃惊的宋娇递了一个眼色,跟着约瑟夫走进小摄影棚:“感谢你,即便我不能获选,但能让你亲自为我拍照,我也没有遗憾了,我可是你的忠实粉丝。”
    “哦?”约瑟夫让余信站入摄影区,他边调整焦距边道,“没想到你是我的粉丝。”他对此表现相当平淡,这种带着恭维性质的话,他听得有些乏味了,每个跟他合作的人,都说是他粉丝,是真是假谁知道呢。
    “你有很多商业和个人作品,比如获得金奖的《黑天》系列、前年《雅莱》年刊的《我准在时尚圈》组照,还有你个人用于参展的《爱》等等,可说老实话,你的商业作品我都不喜欢,那都太死板了,不自然了,没有挑战性,摆拍出来的效果固然更好,但都比不上抓拍的动态效果以及感官刺激,所以啊,不是我自夸,我最喜欢的作品是《街头散步道》,”余信坐在地上,双手撑在膝上,望着镜头外出神,神情散漫,“就像这样。”
    约瑟夫目瞪口呆,余信列举的都是他最出名的作品,且《街头散步道》就是他抓拍余信的组照,那也正是他最喜欢的作品。
    约瑟夫和余信的脑电波奇迹般地发生碰撞,然后沿着同样的轨迹发展去了。
    是的,约瑟夫与余信的看法神奇地吻合了。他非常不喜欢自己的商业作品,他认为那都是作秀,失去了自然随性的美感,因此他常常背着相机上街抓拍,他认为只有随意抓到的风景才是最真实的感情和神情流露,而且这种抓拍方式,很刺激,他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发现他,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将姿态、神情变成他不喜欢的样子,所以他必须尽快、抓准时机抢拍。
    他快门按得飞快,单反的折损率比工作时用的那台折损率高,他的个人单反修了又修、换了又换,他甘之如饴,只要能拍出满意的作品他,牺牲再多单反又如何?
    《街头散步道》是他抓怕过最经典、最优美的照片,没经过遮光板处理的色彩,自然地形成明暗交错的效果,构图恰到好处地将色彩的鲜明对比强烈反映,这套组照放到脸书上时,有人怀疑是模特摆拍,但这个看法很快就被专业人士否定,因为余信在整张照片中,并不是作为个体而存在的,就是一个融入全景中的景,作为全景的一部分,为全景的美起衬托作用。
    从摄影师的角度说,这套组照拍得很成功,但从另一方面说,不正说明余信发挥了无差别融入背景的特质,磨合了人与景相撞的不协调感,实力不凡吗?
    更重要的一点是,余信具有敏锐的洞察力。
    约瑟夫从惊讶中走出:“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什么作品,不喜欢什么作品?”这些个人喜好是媒体不曾曝光过的,就连他的朋友他都没说过。
    第70章
    “因为我是你的粉丝啊,”余信歪着脑袋笑道,“如果连你的喜好都看不出来,我这个粉丝就不合格了。”
    如果说余信说出他的出名作品时,他对余信是自己粉丝的信任度只有20%,那么听到这句话后,信任度就提高到了200%。对,如果不是真心喜好自己作品的粉丝,怎么可能知道他内心深处隐秘的想法?而且即便是忠粉,没有余信这种洞察力,是绝不可能那么深刻地剖析他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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