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如既往带着他漆黑色的墨镜,透过直升机的舷窗,将他那根白色的手杖轻轻朝我俩扬了扬,算是打了个招呼。
    可是一个盲人是怎么确定我俩就在他所招呼的这个位置的呢?
    对此,我从来不会感到疑惑。
    凡是跟狐狸有关的任何一个人,有任何一种让人觉得费解的反常行为,都不需令我产生疑惑。
    可是我实在不喜欢这个人出现在这里。
    尤其在这种时候,在这种地方,在载静离开前对狐狸所说的那样一番话之后,突然见到这个人出现在这里。
    他是殷先生。
    那个险些将狐狸从我身边带走的,富有得弹弹手指就能把我的命买来买去的殷先生。
    “他来做什么。”过了半晌,当我意识到狐狸把我从地上扶起来,准备将我朝那直升机方向带去的时候,我不由得立即问他。
    狐狸朝我笑了笑:“他来接我们回去。”
    “我不明白一个能飞上天走路又带瞬移的妖怪,为什么要让一个开直升机的人‘带我们回去’??”
    “因为这位能飞上天,走路又带瞬移的妖怪,今天刚刚同我们定成了一笔不错的交易。因此作为奖励,我觉得我有必要亲自来迎接二位,去我那边小坐片刻。”
    回答的人不是狐狸。
    沙沙的话音,伴着殷先生那道瘦高的身影,蓦地出现在我身后,在我面前那片空地上拉出长长一道灰色影子:“所以希望他不要浪费太多的时间,以免造成你我双方的损失。”然后他又道。话音落,他朝我耳朵上贴了块冰冷的东西,滴答滴答走动着,让我心脏跟着一瞬间跳动得同这秒针一样快速了起来。
    “狐狸……”直觉让我意识到那绝对不会是笔什么样的好交易。
    但就在我将目光急匆匆转向狐狸的时候,前方林子里细琐一阵脚步声响起,铘自里头走了出来。
    带着一副疲倦又冰冷的神情,径直走到我身边,朝我手心里那把锁麒麟看了一眼。
    “走。”然后淡淡丢下这个字,他转身朝直升机摇曳在地面的绳梯处走了过去。
    第348章 番外巴黎蓝上
    第一次知道可乐这样东西,是二十多年前,我看到一个背着旅行袋的少年坐在裕陵外的台阶上,悠闲晒着太阳,悠闲喝着手中一支红罐子里的东西。
    我看到那罐子里的液体泛着奇特的泡沫,于是问他是在喝的什么。
    他看了看我,用一种有些古怪的表情笑了笑,然后对我说,“可乐。”
    “你觉得这问题很可乐?”
    他大笑,笑得喷了一地的棕色液体:“不是。可乐,大哥,这东西就叫可乐。”
    随后从包里抽出同样一只鲜红的罐子,他递给了我:“尝尝。”
    我接到手里,却不知道怎么开启,于是看着他咕咚咚喝得爽快的样子,再次问他:“为什么叫可乐?因为这东西很可乐么?”
    他差点又笑喷了一地,说,“大概吧,又甜又爽,渴极了的时候喝,当然是很可乐的。如果再加点冰块,那可不得了。”
    “怎么不得了?”
    他咧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乐呵呵从我手里取过那只红罐子,拉开上面的金属环丢到我手里,拍了下我的肩膀:“尝尝呗,尝过不就知道了?”
    我依言尝了一口。
    实话说,尝不出任何味道,我想也许因为我的味觉早在百年的时间里腐朽了。
    ‘身子不腐朽,不代表其它的地方不会腐朽。’我忘记这句话是谁同我说的,现在那人早已腐烂在坟墓里,死于抗战的时候,他说他是一名革命军。
    真可惜,如果他还活着,那么也许那一天我会带上一罐可乐去看看他。虽然感觉不到它的滋味,但那一粒粒细小跳跃的感觉很快随着罐子里的液体在我舌头上扩散开来,跳过喉咙,跳进我胃里……那样一种感觉,我想大概就叫做爽快和可乐。
    那位革命军是个爽快人,所以我想送他一罐子爽快,以此纪念,他是我自墓里睁开眼后,所与之交谈的第一个人。
    但后来我只能独自一人坐在塞纳河边,看着我曾画过的那道夕阳,历经百年时间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地晕染在巴黎的天空下,然后点上一支烟,就着那罐爽快的饮料,一口一口将那些并不爽快的烟雾漫漫吞进嘴里,再慢慢咽进我早已变得麻木的身体里。
    然后在面前支起的画板上涂上一些颜色。
    靛青和蓝,再加一点点几乎细不可见的红。
    朱珠第一次见到时曾问过我,这叫什么颜色,说蓝不像蓝,不像蓝却又是蓝,好看得叫人心痒痒的。
    我告诉她,这叫巴黎蓝。
    她愣了愣。然后在我身边坐下,目光放远,远得好似她面前是一片浩瀚无边的海。
    但她面前只有一道窗,以及窗外那一小片被花草和树挤得有些过分热闹的庭院。
    所以很快她就把目光收了回来,伏在桌上端端正正写了三个字:巴黎蓝。
    “王爷,”写完后她握着笔,问我:“巴黎有什么?”
    “有巴黎公社,有埃菲尔铁塔,有大革命,有卢浮宫,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塞纳河。
    但那会儿我没有告诉她,因为我想在某一天,在我能带着她亲眼看到那条河的时候,指着那片被暮色映满了每一片波折的河面,对她说,瞧,巴黎蓝。
    可惜,再也没有那样的机会了。
    那名革命军临行前对我说,人生在世,值得去一搏的机会并不多,往往错过就错过了,所以,他不想后悔,即便死了也不后悔。
    但他不知道死的滋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他没有机会在死后看到死去的自己。
    也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错过,因为他死的那天只有十八岁。
    十八岁能经历些什么呢?
    我想起朱珠最后离开的时候,她也只有十八岁。
    于是轻轻将面前的画扯下,用水涂乱上面的颜色,再将那抹巴黎蓝揉进手心,慢慢揉慢慢揉,直到它充满了一团团凌乱的褶皱。
    每次都是这样。
    还差最后一点就画完了。
    可是我无法再继续画下去。
    我无法完成塞纳河上的巴黎蓝,因为我不知道将它完成之后,我能将它交给谁去看。
    “画错了什么?”用力吸进一口烟时,我听见身后有人轻轻问我。
    我笑笑,把那卷画布丢到一边:“颜色用错了,画也就废了。”
    “颜色用错了么?也许重新调整一下还能补。”
    “我不喜欢补。”
    这句话说完,她已从我身后绕到了我边上,在我边上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拾起那团皱得不成样的画布,一点一点小心展开:“你很浪费,静。如你这样的天才总是对自己的劳作习惯性地浪费,浪费到近乎犯罪。”
    “犯罪?”我笑笑。
    递给她一支烟,她却选择了我手里的可乐。于是换了罐新的给她,看她用力将拉环扯开,一仰头咕咚咚喝下一大半去,然后用力点了点头,颇为认真道:“是的,犯罪。”
    她穿着件巴黎蓝色的衣裳,衬得她那张普普通通的脸显得格外有些漂亮,跟两年前几乎判若两人,说话的样子也是。
    我有些奇怪自己为什么会记得这些。
    两年前……
    不知不觉来法国竟已有了两年。
    这两年里我从未和谁交谈过,也从未记住过谁的脸,时间和交流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是一具行尸走肉,亦过着行尸走肉般简单又毫无意义的生活,在巴黎熟悉而陌生的空气里独活着,没有任何羁绊,以此做着遗忘过去的努力。
    直到有一天,我见到了她。
    这个跟我一样来自东方的女孩,穿着一身单薄得可怜的衣裳,带着一脸疲惫和绝望站在我身后,瑟瑟发抖,却又久久凝视着我面前那幅仅仅只打了个轮廓的画。
    那一刻我原本想同以往那样收拾东西离开。
    但不知为什么,没那么做。
    而是继续画着,画了很久,直到她终于踩着脚下咯吱咯吱作响的雪慢慢从我身后走开。
    那之后,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奇怪的巧合,每一次到塞纳河边作画时,我都会在那里碰见她。
    她每次都穿着不同的衣裳,但每次衣裳的颜色都是同一种蓝色。
    巴黎蓝。
    我从没见过这样执著于一种颜色的人,所以不免对她有些好奇,但是从没与她有所交流,我画着我的画,她看着我的画,两年时间就那样一瞬而过,显然,我和她都不是喜欢交流的人。
    直到一个月前,我俩才开始了第一次的交谈。
    那天几乎是即将准备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她才出现的。
    深夜十二点,西方的圣诞夜,天特别冷,她仍穿着单薄到可怜的外套,在雪地里好像一朵蓝色郁金香,插着裤兜晃晃悠悠走到了我面前。
    她说:“早啊。”
    一口流利的京片子。
    于是我道:“早什么?”
    她笑笑:“12月25日0点01分,这还不算早,什么样才算早?”
    我不由也笑了笑。
    “你叫什么?”然后她坐到我身边问我。
    “爱新觉罗载静。”
    “你姓爱新觉罗?那你老祖宗是溥仪么?”说完她噗的一声笑了,交给我一个用报纸包装着的盒子:“圣诞快乐,爱新觉罗。”
    “圣诞快乐,你可以叫我载静。”边说边把包装拆开,打开里头的盒子,我怔了怔。
    里头是一副肖像画,画着我的肖像。
    她说她是巴黎第一大学艺术系的毕业生。
    住处离这里不远,所以时常都会到这里来转转,第一次见到我时就喜欢上我用色的感觉,所以日复一日,渐渐把到这里来看我作画当成了一种习惯。
    但她从来没告诉过我她的名字。
    偶尔问到的时候,她会笑着跑开,然后买上两支冰激凌回来,我一支她一支,在寒风凌厉的塞纳河边一面打着哆嗦,一边搓着摘去手套的手,一边大口大口吃着硬得像根棍子般的冰激凌。
    后来我便不再问她,因为觉得这样也好。萍水相逢,今天在这个地方,明天我便无法预知自己是否会突然离去,不老不死让我注定成为一只必须不停飘移的风筝,所以与人相熟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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