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这才看清蔡琰的相貌,现在的蔡琰不过十四五岁,乍一看如同一个瓷娃娃一样可爱,李重心中不由得感叹一句:“蔡琰果真是个好萝莉,有道是萝莉清音、柔体,就是不知道容易推倒不?”

    “正是在下。”李重收敛心神,沉声答道。

    蔡琰低声说道:“据我所知,李子悔李大人乃是当世的英雄,不知为何要将奴家掳来,奴家十分不解,望大人能为奴家解惑。”

    李重上前几步,跪坐在蔡琰对面,苦笑道:“在下说这是个误会,不知道蔡小姐信否?”

    蔡琰轻笑一声,说道:“空口无凭,大人可否先拿来朝廷印信,让奴家验证一下身份呢?”

    “当然可以。”李重早就做好准备了,在怀中取出印信,放到桌案之上。

    蔡琰细细的查看了一番,将印信递换给李重,点头道:“现在大人可以说了。”

    李重将廖化的言语讲述一遍,苦笑道:“李重管教不严,叫蔡小姐受委屈了,在下十分抱歉。”

    蔡琰微微颔首,问道:“既然如此,不知大人打算何时将奴家送回家中?”

    李重闻言叹了口气,摇头说道:“不瞒小姐,在下并没有送换小姐的打算,在下不敢冒这个险。”

    “这是为何?”蔡琰奇怪的问道。

    李重苦笑道:“小姐被掳走一事,瞒不过众人之口,如果让令尊得知,在下怕是要被千夫所指,甚至有身陷囹圄之忧啊!”

    蔡琰轻笑道:“既然事出意外,大人不必忧虑,奴家定然守口如瓶。”

    李重嗤笑道:“河东卫家也能守口如瓶吗?”

    此话一出,蔡琰脸上当即露出愁苦之色,河东卫家也是名门望族,如何能接受未婚妻子被强人掳走的事情,估计此时已在前去悔婚的路上了。

    “所以……”李重低声道:“就请小姐在此地小住一段时日吧。”

    蔡琰叹了口气,问道:“不知大人打算让奴家住到何时呢?这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李重忽然一笑,沉声道:“在下愿意迎娶小姐,不知小姐意下如何?”

    蔡琰猛的闭上眼睛,洁白如玉的脸庞忽然变得绯红起来,如同抹上一层胭脂,修长的睫毛不住的抖动。

    蔡琰还是十四五岁的豆蔻年华,那听过如此直白的言辞,心中自然是羞愧难当。就是一开始李重进屋之时,蔡琰也是强装镇定,内心惶恐不已,不然的话也不用刻意捧着书卷了,其实她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加把劲吧!看到蔡琰如同鸵鸟般的表现,李重心中大定,各种献媚之言滔滔不绝的喷涌而出,直将蔡琰说的面红耳赤,心如鹿撞。

    对于蔡琰来说,在感情方面,卫家那个丈夫和李重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片空白,而“文武全才、英俊潇洒”的李重,在吸引力上,要更胜一筹。

    这是蔡琰不知道李重的底细,如果蔡琰知道李重的无耻剽窃行为,定会一书卷砸在李重的脑袋上。

    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李重明白,看到蔡琰已经羞的说不出话来,李重起身告辞了。

    出了门口,李重忽然隔着屋门说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昭姬,你我可算是有缘之人吧?”

    说完这话,李重自己都被恶心的一哆嗦。

    萝莉驾到,收藏拿来!

    第四十二章报应来了

    更新时间:2012-06-27

    李重终于得到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新招募上来的士兵,几乎人人都会骑马,甚至有一些人的马术十分娴熟,完全可以做到放开缰绳,双手持枪作战的地步。这让李重喜出望外,心中动了组建一支弓骑兵的想法。

    近用刀枪、远用弓箭,这才是李重心目中的无敌骑兵。

    并州的兵源素质极高,这也是李重的运气,要知道大汉的是有马政的,而官方的养马之地,就在并州和关中,所以并州的马户极多,养马之人自然也骑术娴熟。

    太史慈挑选了二百骑术出众的兵士,带着这些人去长城附近练习骑术,顺道让这些人见见血。

    至于怎么见血,李重这种心黑之人自然有办法,草原不是很多异族吗,就拿他们先开刀了。反正李重早晚要和这些异族开战的,杀了一个是一个,还能先消弱一下敌人的实力,何乐不为呢。

    不得不说,用鲜血练兵就是最快的练兵方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太史慈手下的兵卒气势上就变的更加凌厉了,每个人的眼神看上去都有一种刀锋般的感觉。

    要知道,只有杀过人的兵,才能叫做精兵,没杀过人的兵卒,哪怕是装备再好,士气再高,训练再有素,那也是新兵蛋1子,一到战场上,很可能会出现两腿发软的状况。

    管亥看的两眼发绿,他也想把自己手下的新兵拉出去训练一下,但李重立即就拒绝了管亥的提议。太史慈手下的兵卒都是骑兵,万一有什么事,几天就能赶回来,管亥手下的几乎都是步兵,行军缓慢,万一大本营出事怎么办。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李重的谨慎不无道理,到了6月上旬的时候,报应来了。

    这一天,李重正要去找小萝莉蔡琰聊天,加深一下感情。要知道,李重现在已经能和蔡琰并肩而坐了,甚至有的时候,李重故意碰蔡琰的小手一下,都能得到一个白眼了,在李重的眼里,美人的白眼就像当于秋天的菠菜。

    李重正打算试试能不能逞下手足之欲,张彩皱着眉头来见自己了。

    虽然李重很不高兴,但暂时还不是和这个大财主翻脸的时候,无奈之下,李重只能强装笑脸问道:“不知张先生大驾光临,有何事啊?”

    张彩苦笑道:“大人,祸事来了,平难中郎将张燕的手下王当要找你报仇呢,我听说,王当已经点齐了三千人马,不日就要兵临广武了。”

    李重闻言闭上眼睛,他相信张彩的话,这些商人的消息极为灵通,而且王当和自己确实有一些仇怨,找自己报仇实属正常。

    张彩目不转睛的而看这李重,想在重李重的脸上看出什么来,不知道这位年轻的县令大人,到底是不是像传说中的胆色出众,让张彩失望的是,他在李重的脸上没看到一丝慌乱的神色。

    李重睁开眼睛,忽然面露笑容,问道:“张先生可知道王当的行军路线?”

    张彩点头道:“知道,听说王当延滹沱河逆流而上,过定襄、云中而来。”

    李重站起身,抱拳道:“多谢张先生相告,本官感激不尽。”

    张彩知道李重这是下逐客令了,于是也起身告辞,李重当即召集管亥、太史慈、陈琳前来议事。

    来到李重的住所,几个人坐下议事,李重细细地将王当来袭之事讲述一遍。

    管亥闻言大怒:“主公,王当这厮真是不知好歹,子义饶他一命,竟然还敢攻打广武,请主公下令,让管亥带领本部兵马前去迎敌,定将王当这厮的人头奉上。”

    这些天来,管亥都要羡慕死太史慈了,太史慈领着二百余人前往漠北练兵,经常横扫一些小型部落,抢来的牲畜不计其数。虽然太史慈不是小气之人,也经常送些牛羊之类的给管亥改善伙食,但管亥依然觉得不是滋味。

    这一次王当前来报仇,管亥顿时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怎么也要抢些战利品。

    但管亥显然忘了,王当的军队也是穷鬼,哪有什么牛羊可抢。

    陈琳却有些惭愧,觉得自己有些扫把星的潜质,同时又有些委屈,自己不是倾国倾城的美女,居然也能引起战争,真是见鬼了。

    太史慈却面露冷笑,对于王当这个手下败将,他不放到心上。太史慈甚至认为,自己要是不怕伤亡的话,单凭手下的二百骑兵,就能将王当的军队击败。

    李重却不打算出城迎敌,这是他所指挥的第一场战斗,怎能不小心谨慎。

    自古以来,对统帅要求最低的战斗就是守城之战了,只要你甘愿做乌龟流,就算是个三流的统帅都不比曹操、周瑜这类的名将差到哪去。

    而且王当的军队有三千余人,是自己军队数量的四倍,出城决战,那不是找死吗?李重不认为自己是军事天才,到了现在,他对指挥军队还处于摸索阶段呢。

    想到这里,李重立即摇头说道:“伯文,敌军数量众多,出城决战实属不智,就算胜了,也是伤亡惨重。”

    “主公打算如何应战呢?”管亥也知道出城决战不大靠谱,说要出城决战也只是表明一个态度而已,毕竟王当以前和他一样,也都是黄巾军事,他不想让李重认为自己和这些人还有香火之情。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李重说出自己的打算。

    李重的想法很简单,就是管亥带着步兵守城,太史慈带着骑兵打游击,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陈琳也有任务,就是抓紧时间储备守城的滚木雷石,疏散附近乡亭的平民,让他们暂时搬到县城之中居住。

    张彩果真没有虚报军情,不出十天,太史慈就侦查到王当军队的动向,王当已经过了原平县,不日就要到达广武境内。

    三天以后,王当带着四千人马出现在广武城下。李重决心学习司马懿做乌龟流,自然不会出城迎战,只是将士卒派上城墙,等王当来攻城。

    太史慈被李重赋予了极大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什么时候出击。

    王当看到李重并不出战,以为李重怕了,便叫人打造攻城器械,出外征集(就是抢1劫)粮草。

    第四十三章广武之战

    更新时间:2012-06-27

    陈二是王当军队中的一个卒长(百人队的头目),这次奉王当的军令出来搜集粮草,让他心中十分兴奋。

    征集粮草还不简单,将路过的乡亭抢夺一空便是了,青壮挟裹入军,妇女……呵呵,简直就是个美差啊!要是自己此次行动能让王当将军满意,没准自己能当上曲长呢(五百人的头目)。

    离开广武不出十里,陈二就见到一个小村,立即带人扑了上去。

    但让陈二愤怒的是,整个村子里居然一个活人都没有,派人查看一番,陈二的鼻子都气歪了,别说粮草了,陈二连个谷穗都没见到,各家各户,除了清水,啥都没有。

    陈二气急败坏,当即下令放火烧房。

    就在这时,村外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王二急忙集合队伍,严阵以待。这地方不可能有友军,来的一定是敌人。

    此时正是傍晚时分,落日的余辉自地平线平射过来,而沉闷的马蹄声就在耀眼的阳光之中传来。

    阳光之中黑影闪现,一伙骑兵猛然间出现在陈二的视线之中。

    陈二的心一下子沉到海底,完了!这是他脑中唯一的念头。

    这伙骑兵足有二百余人,单靠数量就能将本方压得死死的,而且,人家都是骑兵,自己这边只有十几匹马,还是准备运送粮草的,这仗怎么打?

    一声凄厉的尖啸打断了陈二的思绪,陈二只觉得心口一疼,低头一看,就见到一直箭杆在胸口上微微的颤动着。

    我中箭了!陈二终于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了,伸手想要握住箭杆,想要往外拔,却忽然感到一阵刺痛,顿时感到浑身没有一点力气,陈二在马上摇晃了一下,摔下马来。

    来的当然就是太史慈了,太史慈一直在广武县附近的村落游荡,陈二比较倒霉,被太史慈碰了个正着。

    太史慈一马当先杀入敌群之中,手中长枪一抖,刹那间就刺死数人。

    太史慈根本就没把这些乌合之众放到眼里,给他足够的时间,太史慈一个人就能将这些人杀的一干二净。

    但今天最出彩的却不是太史慈,而是太史慈手下的这些军士。

    这些军士大多数是本地招募来的,有一些人还是这个村子的人,看到有人要烧自己的家园,那还了得。

    一方是骑兵,一方是步兵,而且骑兵方面士气占优,人数占优,还能拼命,这种战斗根本就没有一点悬念,简直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太史慈张弓搭箭,站在战场的最中间,环视四周,给自己的士兵掠阵,看到哪一个有危险,便一箭射去。

    这些军士下手极其狠辣,每一刀下去都要将敌人劈成两半,不将敌人碎尸万段,誓不罢休。

    不一会,太史慈就感觉不对劲了,急忙喝道:“留几个活口。”

    但太史慈还是喊慢了一些,活口倒是留下了,但也缺了一只胳膊。

    太史慈简单的问了一下王当军队的情况,一挥手,旁边立即窜过来一名军士,手起刀落,边将俘虏的脑袋砍了下来。

    太史慈问出的情况和张彩所说的大致相同,只是在军队的数量上略有差异,这并没有在太史慈的意料之外,毕竟张彩也不能挨个差点人家的士卒数量。太史慈立即派了几个士兵去给李重送信,送信很简单,王当的军队数量不多,不可能将广武县团团围住,只是将南门堵得死死的。

    将尸体掩埋之后,太史慈领着手下的骑兵呼啸而去。

    相比太史慈的意气风发,王当却十分郁闷,三天了,他派出收集粮草的五百兵卒就像石沉大海,没有一个回来复命。

    根据王当的行军经验,很容易就猜测的出,广武一定是预留了一只骑兵在外,屠杀自己收集粮草的军队,不然的话,总会有些兵卒逃回大营。

    但就算明知如此,王当也没有办法,对付来去如风的骑兵,就只有骑兵了。王当的手下一共就二百骑兵,在不知道对方实力的情况下,王当绝对不会冒险派出这支队伍。

    唯今之计就是攻打广武,王当相信,一旦广武岌岌可危,对方的骑兵一定会出现,到那时再处理这些游骑也不迟。

    等到攻城器械打造完毕,王当立即就开始攻打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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