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看了看插在老王胸口的尖刀,嘴角扯动了两下,最终转过身来,喝到:“来人,把他给我拉出去,小心点,别让他死了。(.)”

    “这个呢?”进来的兵卒指着老王的尸身问道。

    赵云面无表情的说道:“死了就死了吧,算他便宜。”其实这还是赵云的私心作祟,以他的武艺,不可能看不到老王的小动作,也不能可能阻止不了老王自杀,但赵云还是念在同袍情谊,让老王享受了一个痛快的死法。

    对于另一个吃人狂徒老高,赵云可就没什么恻隐之心了,心里已经开始琢磨怎样收拾他了。

    回到院子里,赵云看着昏过去的村妇,心里叹了口气。赵云带着十来个兵卒四处巡查,干的就是锦衣卫的活计,说得好听一点就是锄强扶弱。

    当看到了村妇被困在石头上的之后,赵云立即带人小心的上前查看、这才把老王和老高两个人堵在屋里,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赵云才没来得及解救村妇。实际上赵云当时也没打算救醒村妇,这是最人道的办法了,真要是救醒断腿的村妇,都有可能活活疼死她。

    到了现在,赵云才有时间处理村妇的问题,围着村妇转了一圈,赵云长叹了一口气,抽出腰间的青釭剑。

    赵云手下的兵卒纷纷转过头去,他们心里很清楚赵云想要干什么,无外乎是想给村妇一个痛快。虽然手段冷酷了一点,但不可否认,对于村妇来说,这就是一种解脱,在这个颗粒无收的时代,瘸了一条腿的女人,唯一的下场就是饿死。

    千万别说把这个女人养起来,李重没那没多粮食养活废人,赵云也不敢开这个头,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李重救不了那么多人,到时候的结果就是谁也吃不饱,大家一起饿死。

    对于村妇来说这是有点不公平,但这世界上哪有绝对的公平呢,对于这些苦难的百姓,李重只能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青釭剑锋利无匹,削铁如泥,一剑下去,村妇定然感觉不到丝毫的痛苦。

    赵云刚要落剑,忽然手腕一抖,在身侧挥洒出一层光幕,“嗤……嗤……”一阵细密的声响过后,数十根被斩断的枯枝落到地上。与此同时,清亮的声音传入院子:“赵将军住手……”

    “嗯……谁?”赵云转过头来,看着来人。

    院门口处出现一个身影,从曼妙的身材来看,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来人是一个女子。

    但相对于洗白白的村妇来说,赵云只能看清女子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黑漆漆的瞳孔就像湖水一样清幽,除了这一双眼睛,女子浑身都被尘土污垢覆盖,就连嘴唇都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女郎何许人也?”赵云高声问道,对于女子的身手,赵云很有兴趣,这年头习武的女子不多,江东的孙尚香算是一个,眼前的就是第二个了,当然,就女子这点微末技艺还是不放在赵云眼里的。

    女子微微一福,轻声道:“奴家是华佗先生的弟子,见到赵将军想要……要……这女子,情急之下,才出手相袭,望将军莫要见怪。”

    赵云笑道:“我记得华佗医曹好像有一个女弟子,叫……”就是女郎么?你也看到了,并不是赵云残忍好杀,这女子救活了也是残废之身,在这世道根本活不下去,在下这才忍痛下手的。”

    “但她不该死……没有人有权利抹杀别人的生命。”女子很坚定的说道。

    赵云看着女子那一双纯洁无暇的眼睛,无奈的苦笑道:“既然女郎要救她,那你就动手吧!”

    女子点点头,走到村妇身边,俯下身来,仔细查看着村妇的断腿。

    赵云冲着手下挥了挥手,说道:“女郎,赵云也帮不上忙,就先行离去了。”说罢,也不等女子回话,就匆匆离去了。

    华佗的女弟子连头都没抬,一直等到赵云走远了,这才站起身,冲着赵云的背影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晃了晃,这才低声道:“该死的大头兵,就知道杀人,那像本姑娘,天生丽质又善良无比呢!”

    赵云一个踉跄,赶紧加快脚步,骑马而去了。

    女子解下身上的包袱,拿出一个瓷瓶,轻轻的倒出一些粉末,仔细的洒在村妇的伤口上,这才取出一根银针,仔细的将伤口缝合起来,足足过了一刻钟,女次这才处理好村妇的伤口。

    处理完村妇的断腿,女子又来到婴孩身边,异常轻柔的解开婴孩脖颈上的麻绳,将昏睡的婴孩抱到怀里,嘴里轻轻的哼着歌谣。在这一刻,女子的神情专注而又温柔,就像嫡落人间的仙女一样,用自己的慈悲,感化着困难的人间。

    这世间既然有丑恶狠毒,就有美好善良,也正是应为有美好善良的存在,人类才能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这也正是人类的希望所在。

    但是李重显然不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他也没有这个能力救苦救难,实际上河北的情况比草还要悲惨一些,这是地势决定的。

    现在李重把目标定在了北疆,也就是茫茫大草原。再准确点说,李重打算将魔掌伸向草原,抢牛羊,抢粮食,抢女人,抢一切所能抢的。

    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不是李重脑袋发热、一时冲动,现在中原、河北、江东元气大伤,大家都忙的焦头烂额,谁也派不出兵来打仗。但是,这不代表着李重不能杀入草原。

    攻打曹操肯定不行,中原是有城池守护的,李重现在哪还有军粮攻城啊,一天打不下来别人的城池,军队就要饿死在城下了。

    退一步说,攻下来曹操的城池又能怎么样,曹操也没有粮草啊!

    所以杀入草原是最明智的选择,第一,大草原没遭受特别严重的旱涝,还能蓄养牛羊,能有些油水。

    第二,草原没有城池依托防守,而且人口并不聚集在一起,攻打起来难度不大。

    第三,李重想的长远一些,如果现在不很恨的打击草原上的匈奴人、鲜卑人,难保这些人不会趁火打劫,入侵中原。这绝对不是李重杞人忧天,实际上每次异族入侵都差不太多。(回家了,恢复更新,今天最少2更)

    第二百六十三章三个良心狗肺之徒

    在周朝,犬戎就趁着中原大乱,杀入京城,要不是齐桓公联合诸侯北伐,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情况呢。

    汉代,匈奴人同样趁着楚汉相争的时机趁火打劫。

    隋末唐初就更不用说了,吉利可汗也曾经趁着中原混战南下入侵,并在渭水之边和李世民签订了白马之盟,实事求是的说,白马之盟是一个称臣求和的条约属于城下之盟的性质。

    最为悲剧的就是明王朝了,趁着小冰河时期的大灾荒,建奴勾结蒙古,霍乱中原,拉开了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三百年。

    为什么说是最黑暗的三百年呢,其他少数民族也曾近入主中原,但像什么金王朝,元帝国都是威风八面的,唯有后金,软弱的令人作呕。

    李重手中大约有三万骑兵,所以李重派赵云、太史慈、高览三人各自带领一万骑兵北上,这是一场掠夺性的战争,除了必要的兵刃、弓矢外,三万骑兵出了长城,手中就没有一粒粮食了。

    在生死存亡的压力下,三万骑兵爆发出惊人的潜力,一日一夜间就行军一百五十里,沿途连破三个鲜卑部落,抢得牛羊马匹无数,最后合兵单汗山,拔出了鲜卑人距离长城最大的一个据点。

    说的容易,实际上这场战斗打的非常惨烈,由于要分开行军(怕抢的粮食不够三万人吃)赵云、太史慈、高览三人行军的路线并不相同,所以他们到达单汗山的时间也不一样。

    鲜卑人可不是软弱可欺的羔羊,实际上这个年代的鲜卑人血性十足,一度打的匈奴人丢盔卸甲,战斗力强悍无比。

    单汗山最少有一万五千鲜卑骑兵聚集,虽然是仓促遇敌,但双方也杀的尸横遍野,惨烈无比。

    最先和鲜卑人交手的是太史慈,由于在兵卒的人数、体力上都处在劣势,太史慈打得十分艰难,很快就被鲜卑骑兵团团包围起来,情况岌岌可危。不是太史慈不想等到赵云和高览来了再动手,但太史慈能等,人家鲜卑人可不是傻子,能让一万大军杀到眼皮底下还无动于衷吗?

    另外太史慈也不敢可以减慢行军的速度,如果高览和赵云等人先到了,迟迟得不到自己的支援,到时候自己有什么面目去见别人。

    在李重的军中,太史慈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不给别人做出榜样来,马上就回有人取而代之。好胜心极强的太史慈自然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发生,实际上武将也没有几个好胜心不强的。

    赵云和高览二人也是这类人,二人也想先到达单汗山,和鲜卑人交手,但很可惜,两个人在黑夜中走了弯路了。等到高览到达单汗山的时候,太史慈和鲜卑人已经厮杀了半个时辰。

    高览的援兵堪堪稳定住战局,但却不能给鲜卑人造成决定性伤害,李重在兵力方面的优势并不绝对。

    又过了一个时辰,赵云这才带着一万骑兵赶到战场,一见到双方混战的惨烈景象,赵云就知道自己来晚了,羞愧、恼怒、懊悔、各种负面情绪涌上心头,所以赵云连想都没想,就策马就冲入敌阵,同时口中高呼:“裴元绍,后面交给你了……”

    不得不说,这种方法是极端错误的,如果赵云是一员智将,此时此刻一定会先仔细观察战场,看看敌军的薄弱之处在哪里,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战术。但很可惜,赵云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心性也没锻炼的那么成熟。

    但有一点是可以保证的,赵云还是有着万夫不当之勇,就算蛮横无理一些,横冲直撞,也能击破鲜卑骑兵的阵型。更何况现在鲜卑骑兵还处在下风,根本分不出兵力来对付赵云。

    还好赵云的副将裴元绍是智慧型人才,急忙指挥着一万骑兵分成十队,十队骑兵拧成一股绳,如同翻滚狰狞的巨龙,轰然冲进鲜卑骑兵之中,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断臂残肢四处乱飞。

    足足经过两个时辰的鏖战,太史慈三人才杀散鲜卑骑兵,耀武扬威的冲进鲜卑部落。

    对于已经杀红眼的兵卒来说,心中很笨就没有是可为之这四个字,凡是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人,只有死路一条。单汗山的十来万居民,几乎被三人屠戮一空,杀的单汗山血流成河,哀声遍地。

    留下了一些妇女作为奴隶,三个人开始盘点收获,作为一个大型的鲜卑部落,单汗山囤积了不少粮食,牛羊马匹等牲畜也不在少数,三个人商议了一下,高览带着这些物资先行回到并州,给饥荒遍地的河北输血。

    能养活十万鲜卑人的物资,自然也能养活十万中原人,这一次抢2劫行动可以说是收获丰富,物超所值。

    死去的战马正好用来给兵卒炖着吃、补充体力,可如何给战马补充体力就让三个人挠头了。

    战马的体力消耗很大,要驮着兵卒奔驰,需要充足的营养补充。单靠青草是肯定不够的,一般来说,在处于战争时期,战马都是需要吃一些豆类、麦子的。

    但李重现在人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喂养战马呢!

    所以,三个人商议了一下,决定在草料中加上一些肉末,代替麦子豆类。三个狼心狗肺之徒根本就不害怕没有肉可吃,人吃战马,战马也可以吃人的嘛!单汗山有十万居民,足够战马享用了。

    吃光了单汗山的鲜卑人,在吃别的部落就是了。对于心已经不能再黑的太史慈三人来说,吃人……没压力!当然,吃的一定是鲜卑人、匈奴人才是,这不是三个人太过残忍。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异族人从来就没把汉族人当过人,而汉族人也从来就没把异族人当作同类。

    吃人在古代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特别是这些少数民族,有些时候,他们吃人不单单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享受,比如石勒,就非常喜欢吃人。

    在天灾之下,一切温情脉脉的面纱全被撕裂,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显露的淋漓尽致。

    在单汗山休养了三天,赵云和太史慈等着高览归来,同时高览也会在河北补充一些兵卒,以便保证远征军的战斗力。

    三个人的下一个战略目标是狼居胥山(今乌兰巴托附近),也就是汉代名将霍去病远征的终点,霍去病也就是在这里留下封狼居胥的美名,为后世的文臣武将所顶礼膜拜。

    第二百六十四章武将的终极目标

    作为一名武将,赵云、太史慈、高览对于霍去病的崇拜是无容置疑的,别看赵云在历史上更为人熟知,白马银枪,纵横不败,但在真实的历史地位上,他拍马都赶不上霍去病。

    更别提太史慈和高览了!

    那么,三个人没有理由不追随先辈的步伐,征服那茫茫的大草原,留名青史,供后人瞻仰。

    最近草原上流行这样一个传说,说长生天为了惩罚不敬神灵的世人,降下三个灾星祸害草原,这三个灾星各自带领一万地狱中逃出来的魔鬼,杀掉沿途之中所有的生灵,最后还把人的尸体吃掉。

    此事是真是假,自有累累白骨作证。

    据说这三个灾星的名字叫太史慈、赵云、高览。

    这也是得到证实的,草原人也不傻,虽然有些人会相信谣传,但还是有人记得这三个人的名字的,原因无他,三个人经常来草原抢2劫。

    三个人在草原上的行动可以用一个游戏来形容,贪吃蛇!吃掉沿途所能看到的一切,不管是能动的,还是不能动的。

    残忍而又获利丰厚的抢2劫行动一直持续到七月末,草原上的青草慢慢变的枯黄起来,天气也逐渐转凉,北风渐起、秋雁南飞。

    经过一个月的跋涉,太史慈三人也带着兵卒来到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处于达克鲁伦河(额尔古纳河)和图拉河上游,水草丰美,牛羊遍地,是古代匈奴人的主要聚集地。在鲜卑人强势崛起之后,匈奴人被驱逐到河套以西,狼居胥山也就被鲜卑人所占据。

    (关于狼居胥山的具体位置至今为止也没有确切说法,但蜘蛛认为,现在人不知道是因为史料缺失的缘故,而作为汉代人,赵云和太史慈要是不知道狼居胥山在哪里就贻笑大方了。)

    这一次三个人约定好了,一定要一起动手,所以临到狼居胥山附近,三个人就开始派遣斥候相互联系,约定行军路线,行军时间。

    在三个人的密切配合下,三个人终于在建安六年七月二十九望见狼居胥山。

    遥望着远方的皑皑雪山,蓝天白云,山麓的松林水草,三个人的心神顿时激荡起来。要说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就像我们现在看到抗日英雄的遗迹一样激动,一样的热血沸腾。

    强行按捺下心神,三个人立即下令全军休息,凑到一起商讨战术。

    按照三个人的估计,狼居胥山最少有三万鲜卑骑兵,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三个人认为三万鲜卑骑兵绝对不是李重三万精骑的对手,但一阵厮杀下来,李重的三万大军也不会剩下什么,惨胜是要不得的。

    三个人大约一个时辰,什么分割包围,凿穿战术,诱敌深入等等等等方法都拿出来商讨了一遍,却发现这些办法要么风险太大,要么耗时良久,实在算不上什么良方妙计。

    到了最后,还是裴元绍一语道破天机:“三位将军,咱么就是来抢2劫的,杀人放火,一把火烧了狼居胥山不就完了。鲜卑人的三万大军能跑,可鲜卑牧民没地方跑吧,没有了牧民给军队提供根基,三万大军又能在这草原上存活多长时间,他们总不能学我们,吃……吧。”

    裴元绍特意避过吃人两个字,不用他说太史慈几个人也明白什么意思。别看三个人一路上烧杀抢掠,用人肉喂战马,但那只局限在草原上,如果换做中原的百姓,三个人也下不去这个手。

    同样的道理,别看塞外异族生性残暴,吃人肉喝人血,但让他们吃自己人,他们也是做不出来的。当然,石勒那样的人除外,他已经进化到畜生这个级别了。

    其实三人手下的兵卒也有吃人肉的,太史慈他们也知道,但他们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吃自己人就好了。

    “不错,那就放火烧山吧!”太史慈第一个点头答应道。

    “秋高气爽,正适合用火计对敌!”高览接着说道。

    赵云回答的更为干脆:“我去放火!”

    “过了今天,封狼居胥就会成为传说了!”赵云看着远方白雪皑皑的山巅,扔出手中的火把。

    “轰……的一声”数百名兵卒一起扔出手中的火把,大草原上很快就出现一条蜿蜒的火线。赵云防火的位置距离狼居胥山至少有二三十里,但草原上防火就有一点好处,火势蔓延极快,简直可以媲美人跑的速度了。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草原上没有什么抗烧的木材,野火烧的快,灭的也快,赵云他们可以跟着野火前进,斩杀漏网之鱼。

    当然,赵云肯定是不会选择吹北风的时候放火的。

    三万骑兵紧跟着火线向狼居胥山靠近,每个人都神情肃穆,杀气迸发,眼睛通红通红的,就像伺机而动的饿狼一样,闪烁着幽暗凶残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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