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或,还有其他解释?

    接着说盗贼吃人这件事。在不经意间,它已透露出晚唐急剧动荡的信息。

    黄巢之乱开始前,各地爆发的饥荒已像瘟疫一样蔓延了。人与人互食的事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严重。从残唐(从唐僖宗即位的公元873年算起)到五代十国这段时光,军阀间更是无休止地互相攻杀,使之成为中国古代史上最残酷嗜血的岁月。饥荒和攻杀,也就成为那个时代的代名词。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有这样一段话:“李克用自潞州争山东,而三州之民俘掠殆尽,稼穑绝于南亩;秦宗权寇掠焚杀,北至滑、卫,西及关辅,东尽青、齐,南届江、淮,极目千里,无复烟火,车载盐尸以供粮;孙儒攻陷东都,环城寂无鸡犬;杨行密攻秦彦、毕师铎于扬州,人以堇泥为饼充食,掠人杀其肉而卖之,流血满市;李罕之领河阳节度,以寇钞为事,怀、孟、晋、绛数百里闲,山无麦禾、邑无烟火者,殆将十年;孙儒引兵去扬州,悉焚庐舍,驱丁壮及妇女渡江,杀老弱以充食;朱温攻时溥,徐、泗、濠三州之民不得耕获,死者十六七。若此者凡数十年,殃之及乎百姓者,极乎不忍见、不忍言之惨。”

    唐朝倒数第三个皇帝僖宗是公元873年即位的。此前的懿宗,虽然以奢侈宴游而受到后世抨击,但他的时代却不算动荡。但僖宗即位后,整个唐朝的局势急转直下。乾符二年(公元875年)夏,由于气温出现全国性异常,导致自秦朝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大饥荒爆发,尤其是河南和两淮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人,除了吃树皮外,也就只能吃人了。黄巢这个前落魄书生、盐货走私贩,这一年起兵造了大唐的反。

    年轻时,黄巢热心于功名,曾多次赴长安、洛阳赶考,跟前面写到的李廓和顾非熊一样,他都落榜了。顾非熊连续考了三十年,但黄巢没这个耐心。几年后,就决定再不参加科举考试。最后一次落榜后,他写下了那首著名的充满怒怨的《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既然不走仕途这条路了,换一般人也就回家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黄巢不行,他想干点刺激的。这就是贩卖私盐。盐是国家专营的东西,贩私盐是要杀头的。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激发了黄巢性格里隐藏的残忍、冒险和亡命的一面。

    黄巢起兵后,整个帝国风起云涌,他率部扫荡中原,又横渡长江,长途奔袭攻入广州,然后北折,取洛阳,陷长安。黄巢攻击顺畅,得益于他的一个布告:“黄王一路进攻,只为到长安找唐天子算账,跟各州县没关系,你们不要拦我!”

    广明元年(公元880年),长安陷落,僖宗皇帝逃往成都。黄巢进长安的仪式盛况空前,铁骑奔流,声震百里。入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所有李姓皇族诛灭。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复吧,然后一把火烧了考试机构。他取国号为齐,也做了皇帝。但这一切如昙花开放般短暂。在两枭雄朱温和李克用的夹击下,黄巢很快就退出长安,此前,对这座“官民勾结”的城市进行了大扫荡,士民死伤惨重。

    黄巢之乱促使唐朝末年成了一个武人的超级角斗场。

    一般来说,每个王朝的末年都很乱,但纵观历史,没一个王朝的末年像唐末那样疯狂。军阀之间每天都在互相攻伐,百姓朝不保夕。而且天灾绵延,饥荒不断,家邻相食,恐怖无比。

    起兵之初,因为需要吸纳百姓加入,黄巢还不敢对平民怎么着,并叫大将尚让起草过这样一道告示:“黄王起兵,本为百姓,不像李家皇帝那样不爱你们,你们可别害怕呀!”但自打从长安退出后,在末日阴云的笼罩下,这支绝望的部队披着发,完全陷入疯狂和变态的境地:所过之地,无论官府,还是百姓,屠掠殆尽。

    黄巢撤出长安后围攻陈州,多次攻击均不得手,看到军粮不济,于是将民间吃人之风转入军中,下令用人肉充当军粮:将战俘和百姓用巨碓、巨舂碾为肉末,放上盐,拌上粗粮,给士兵们吃。很快,这成为唐末乱军的一种风尚。其中,军阀秦宗权的部队最恐怖,这支部队在行军时,马车上就拉着一条条腌制过的人大腿。

    不说这些嘴角淌血的军人如何,只说当窃贼都开始琢磨作案前吃点人肉时,那个时代的一切绝望、迷狂与血腥也就容易理解了。

    “记得当年草上飞,铁衣着尽着僧衣!天津桥上无人识,独倚栏干看落晖。”黄巢这首《自题像》诗意凄美。遥想他奔赴洛阳赶考的日子,天下谁人识得他黄巢?作为一个无名小辈,在又一次落榜后,他独自登上天津桥。

    这是洛阳最著名的一座桥。

    在桥上,黄巢看到一个安然盘坐的老乞丐。

    黄巢摸了摸口袋,还有几枚铜钱,于是扔进了乞丐的囊中。这时候,黄巢才发现,那老乞丐只有胳膊,没有双手。老乞丐对他嘿嘿一笑,“以右足夹笔写经”,欲书时,“先再三掷笔,高尺余,未曾失落。书迹官楷,手书不如也”。

    聊天中,黄巢得知:这个没手而靠脚抄写佛经的乞丐,在七八十年前的唐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66年~779年)就已经坐在桥上乞讨了,几十年来风雨无阻,在日出日没中看着帝国的夕阳一点点落下。

    黄巢百感交集。但他到底不是一个柔弱的书生,惆怅之外其意难平、其心不死。

    黄巢走前告诉那老乞丐:“如果有一天我做了皇帝,就派人来接你,把你供养在宫中。”

    老乞丐像个参透人间诸事的禅师,笑而不语。黄巢愣了一下,也慢慢露出笑容。就这样,未来的黄王,站在黄昏的天津桥上,一点点张开了血盆大口。

    高力士与玄宗不得不说的故事

    下面这个故事,是唐朝生活中的一个片段。

    司徒薛平,唐朝名将薛仁贵曾孙,与比他年长很多的太仆卿周皓有交情。

    周皓,史上无更多记载,只知道在他年少时正值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756年),后白居易有诗《题周皓大夫新亭子二十二韵》,里面的周皓似乎就是本文主人公。诗如下:“东道常为主,南亭别待宾。规模何日创,景致一时新……”

    此日,薛平与周皓相聚。客人中,有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着绯色官服。按唐朝规矩,官员三品以上的,穿紫衣;四、五品的,穿绯衣。

    周皓随口问:“您为官多少年了?”

    老人说:“我本不在官家做事,而是个医生,主治骨头伤折。玄宗天宝初年,高力士养子被人打伤,下颌骨脱臼,我为他正骨。病看好了,高力士赏我钱千万,赏赐我穿绯衣。”

    周皓不动声色地点头,在场的人都没觉得有什么异样,只有薛平似有所察。

    客人走后,薛平把周皓一人留下,问:“刚才你神情有些不对,何故?”

    周皓大惊:“司徒真是个细心人!”

    薛平:“说说吧。”

    周皓:“话长了。”

    薛平退去周围的仆人,与周皓盘腿而坐,后者忆起一段天宝往事:年少时,周皓为人有侠气,长于武功,又喜美色,经常去平康坊、靖恭坊这样的歌妓聚集地。为了美艳歌妓,颇有钱财的周皓,往往一掷千金。

    当时,长安最著名的歌妓是靖恭坊的夜来,贵公子们为了夜来都快打破了头。夜来她妈,为人贪,女儿生日那天,把消息发布出去:你们不是都喜欢我闺女吗?今天她生日,看看你们有什么表现。

    大家纷纷给夜来买礼物,一比高低,周皓出价最高,拔得头筹,获得了在生日当天与夜来欢娱的资格。宴会很有排场,周皓把皇家著名乐师贺怀智、纪孩孩都请来了。这贺怀智是专门给玄宗、杨贵妃弹琵琶的,可见当时为了夜来,周皓下了多大本钱。

    但生日宴会刚开始不久,就出麻烦了:

    玄宗身边的红人宦官高力士的养子小高来了,进门就说“散了散了”,在座的客人都吓得够呛,一个个溜走,夜来母女也被吓哭。

    周皓年轻气盛,觉得很没面子,凭着一身武功,把小高和随从打了。可怜的小高,寻觅夜来不成,还弄得下巴脱臼。高力士闻听大怒,下令全城戒严,搜捕周皓。幸好周皓平时喜欢交结豪杰,与都亭驿(朝廷用来接待四方来使的驿馆)管理人员魏贞有交情,后者介绍他到汴州侠客周简老那里。周皓因祸得福,因为周简老把表妹嫁给了他,并资助其游荡江淮,再避风头。

    再后来,事情完全平息,周皓重返长安,辗转进入仕途,渐渐做了大官,没再向任何人提及这段往事。只是偶遇那老医生,又在薛平追问下,才怆然追忆。

    可以想象,令周皓动情的,大概已不再是那件事的谁是谁非,而是岁月光阴本身带来的伤感。是啊,此时“安史之乱”初定,帝国一片凄凉,百废待兴,玄宗和高力士,都已化作了尘埃。

    总觉得唐朝遥远,发生的事必带古意。其实未必。一如周皓这段故事。这是轻狂少年时真切的经历,跟现在的很多事没什么区别。故事中,高力士虽没出场,但一句“有少年紫裘,骑从数十”,又一句“有司追捉急切”,便叫人想象到他在当年的得宠。

    高力士虽然得宠,在周皓的事件上也表现得盛气凌人,但并非一个我们传统印象中的“反面人物”。

    力士本广东人,武则天时入宫。武后末年,宰相张柬之发动政变,恢复李唐江山,中宗即位。此期间,有旷达之风的力士,认识了英姿飒爽的临淄王李隆基。后来,中宗皇帝被其妻韦后、其女安乐公主所弑,李隆基发动政变诛杀二妇,力士参与其中,为智囊。李隆基即位后,高力士又参与策划诛杀太平公主之役。

    高力士虽为宦官,但身材高大威猛,善骑射,为人正直,持重谨慎,有运筹之才,在处理日常政事上,是一把好手,很多工作,玄宗都交给他去干。力士虽奉命翻看大臣奏章,但从不对政治进行干预。

    几十年来,高力士一直追随玄宗,两个男人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

    “安史之乱”后,高力士陪玄宗重返长安。这时候,朝政已经被宦官李辅国把持。此时,作为太上皇的玄宗,身边再没其他大臣了,只有忠心耿耿的高力士每日伴随。有一次,李辅国带着手持刀枪的士兵入宫检查,看到辅国后,“太上皇惊,欲坠马数四,赖左右扶持乃上”。也就是说,吓得玄宗有三四次要从马上掉下来。多亏高力士跃马上前,大声喝道:“太上皇乃五十年太平天子,李辅国!汝旧臣,不宜无礼,李辅国下马!”李辅国这才不由自主地收敛气焰。后来,玄宗流着泪握住高力士的手:“如果不是你,我恐怕已成死鬼!”

    但很快,李辅国就将高力士与玄宗隔离了。

    没过多久,又将高力士流放到遥远的南方。临行前,力士请求最后见玄宗一面:“巨当死已久,天子哀怜至今日,愿一见陛下颜色,死不恨!”辅国不许。力士痛哭出京。后代宗即位,大赦天下,力士北还,至湖南常德,接到玄宗去世的消息,七十八岁的高力士眼泪哭干,吐血不止,绝食而死。

    唐朝“灰姑娘”

    印象中,灰姑娘的故事出自德国格林兄弟的童话。童话中,主人公仙度瑞拉的遭遇令人揪心而欢喜。其实,有关灰姑娘的故事,《酉阳杂俎》中早就有记载了,比格林兄弟早了一千年;或者说,唐朝灰姑娘的故事,后来辗转传到欧洲,被格林兄弟读到,博采其他类似传说,最后整合为现代童话版的《灰姑娘》。

    中国南方邕州即现在广西一带,先秦时有洞主吴氏,娶有二妻,大妻早死,有女名叶限,贤惠善良,心灵手巧,受到父亲疼爱。后来,父亲也去世了,叶限开始受到小妻即后母的虐待,时常叫她到山中危险的地方砍柴、打水。

    有一次,叶限又被派去打水。在一处深潭,打到一条小金鱼。叶限特别的喜爱,带回家,把它偷偷养在水盆里。但那金鱼每天都在生长,换了几个盆,也盛不下它。于是,又把它投放到后园的池子里。每次吃饭,叶限都攒下一些,留给那金鱼。金鱼似乎也有灵性,每当叶限来到池边,就跳出水面相迎,其他人来了却不露面。

    这件事终被后母发现。她几次欲看那金鱼而不成,便心生一计,对叶限说:“你最近很辛苦,我为你做了件新衣,以挡风寒……”

    叶限不知是计,很感动地换上新衣,后母立即叫她进山打水。

    叶限走后,后母换上叶限的旧衣,装作叶限的模样,怀揣匕首来到池边。不一会儿,那身长已一丈多的金鱼就跃出水面,后母抽匕首将其刺杀,随后蒸着吃了,骨头埋在了粪坑里。

    叶限回来后,一连几天看不到心爱的金鱼,特别伤心,只身跑到荒野哭泣。

    这时候,忽有一老人出现在她面前,说:“孩子莫哭,你后母已将金鱼杀死,骨头就埋在粪坑。你现在回去,找出骨头,藏在屋里,以后需要什么,只要对着它祈祷,就能如愿。”

    说罢,老人没了踪影。

    叶限拾起惊讶,回去后,按老人的说法做了,真的很神奇,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当地的“洞节”到了。后母打扮了一番,带着亲女儿到城里参加节日宴会。叶限呢,被留在家看门。她很郁闷。美丽如她,也想穿着漂亮的衣服去参加节日宴会啊,于是对着鱼骨祈祷,要了件锦翠上衣和一双金鞋,化了装,偷偷地去参加宴会。

    在热闹的宴会上,叶限吸引了人们的眼光,一些小伙子向其求婚。

    后母的亲女儿觉得面前惹火的少女很眼熟,对母亲说:“她好像是我姐姐呀!”

    后母望着锦衣金鞋的叶限,也很怀疑。叶限警觉起来,知道被发现,于是悄悄返回家里,因走得慌忙,在路上丢了一只金鞋。后母回来后,见叶限在庭树下睡觉,也就打消了疑虑。

    叶限所住的地方邻近海岛,岛中有一国叫陀汗国。却说叶限丢失的金鞋,被一人拾到,卖至陀汗国。国王得到后,叫宫女试穿,都穿不进去;令全国女子试穿,也没有一个合脚的。鞋虽为金制,但轻如羽毛,踩在石头上,没一点声音。国王以为这鞋来路不正,于是拷问卖鞋的人,后者说不出所以然,只道是在路边拾的。

    国王派人出海,四处搜寻,终在叶限家找到相同的另一只鞋。叶限脚穿二鞋,甚为合体,又穿上锦衣,美丽如仙女。

    后来的故事是:叶限把事情的因由全盘道出,金鱼的骨头和她自己都被带回陀汗国。

    也正是这一天,后母被天降的飞石砸死。再后来,叶限成了国王的夫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国王知道金鱼的骨头的神奇,向它祈祷,要了一大堆珠宝。但后来再向它祈祷时,便不灵验了……

    这个故事本身很完整,不妨全文摘录: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少慧,善钩金,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余,赪鳍金目,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余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襦。”乃易其敝衣,后令汲于他泉,计百数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鱼,鱼即出首,因斫杀之。鱼已长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内藏于室,所须第祈之,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玑玉食,随欲而具。及洞节,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蹑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觉,遽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人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减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栲掠之,竟不知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既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载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为禖祀,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石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所说,士元本邕州洞中人,多记得南中怪事。

    “灰姑娘”叶限的传说,在民间故事中属于一个类型:背景设定在“家庭内部”,涉及勤劳、善良、贪婪、惩罚、善恶有报等关键词。

    这样的故事,在当时流传着很多。

    朝鲜半岛上的新罗有兄弟,一贫一富。有人给了哥哥一块地,哥哥就求弟弟给他一些蚕种、稻种,想以此为生。弟弟给是给了,但却是“蒸而与之”,也就是说,给的种子是熟的。这确实很坏。

    但奇迹发生了:蚕种虽然是熟的,但还是生了一只蚕,“日长寸余,居旬大如牛”。弟弟大惊,偷偷杀死巨蚕。没想到的是,此后四方百里之内的蚕都飞到了哥哥家。这时候,熟稻种也生出一株稻子。哥哥小心呵护,不成想被飞鸟衔走。哥哥拼命去追,鸟入山中石缝,消失不见了。哥哥沮丧时,意外窥到群鬼,一鬼手持金锥,只要嘴里念什么,金锥所指,就会出现什么。后来,群鬼消失时,金锥遗留在岩石上。哥哥拿到金锥,心想事成,一夜之间,变为全国首富。

    哥哥并不记恨弟弟,经常给他一些珠宝。但弟弟太过贪心,对哥哥说:“我当初用熟的蚕种和稻种给你,结果你却变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念及兄弟情,你也这样对我,我也一定能得到金锥。”

    哥哥忠厚老实,最后顺从了弟弟。但弟弟只得到一只普通的蚕。还好,稻子生了出来,而且也被鸟叼走了。于是弟弟大喜,立即追鸟入山。那鸟仍飞入石缝。正在这时候,群鬼出现,抓住弟弟,认为他就是拿走金锥的人。弟弟慌忙解释,但群鬼不听,罚他做苦力,去挖池塘。三日不成,弟弟继续被惩罚,鼻子被群鬼揪长,一如大象。最后,虽然逃了回来,但“国人怪而聚观之”……

    在叶限传说中,作为恶的代表,后母最后被飞石砸死,亲生女儿也死于非命。但在哥哥和弟弟的故事中,贪恶的弟弟变成了大象鼻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后一个故事更轻巧幽默,充满了讽刺的味道。

    叶限的故事,是段成式通过对身边的仆人、来自南方邕州的李士元的采访而得到的。

    亲属、朋友、同事、门客、下属……这些人都成为段成式的采访对象。他甚至还曾采访过自家的缝纫女工:“汴州百姓赵怀正,住光德坊。太和三年,妻阿贺尝以女工致利。一日,有人携石枕求售,贺一环获焉。赵夜枕之,觉枕中如风雨声……阿贺今住洛阳会节坊,成式家雇其纫针,亲见其说。”

    盛唐以后,帝国虽日渐衰落,但至少仍是亚洲的中心。因而段成式的采访对象还有来自域外的各色人等。比如,大食、波斯的商人,天竺的僧侣,日本和朝鲜半岛的留学生。比如上面哥哥和弟弟的故事,显然是从新罗来客那里听到的。

    采撷异域的故事和传说,是《酉阳杂俎》的一个特点,比如:“乾陀国者,尸毗王仓库,为火所烧。其中粳米焦者,于今尚存。服一粒,永不患疟。”这个王国,就曾发生一件离奇的事情。

    乾陀国位于西域一带,国王叫伽当,最喜欢打仗,在一次征战中,入得敌国后宫,掠夺无数珍宝,其中有件美丽的衣服,于是赏赐给自己的爱妃。当夜,国王欲与爱妃在敌宫寻欢,宽衣时,离奇的事发生:穿着那件衣服的妃子,胸部隐隐出现两个手印,在烛光下十分明显,最后完全凸现,呈郁金香颜色,好像紧紧抓着妃子的乳房。

    伽当国王惊恐异常,问明白人才得知:南天竺国国王娑陀婆恨有异术,将民众交纳的衣服成百上千摞起来,双手染上郁金香颜料,按住上面的一层,就会力穿衣背,最底下一层,也会出现郁金香手印。

    男子穿上这样的衣服,手印出现在背上;女孩穿上它,手印就会出现在乳房位置。

    伽当大怒,兵发南天竺,欲亲手砍下娑陀婆恨的手脚。兵临城下后,南天竺君臣很紧张,谎称该国从来就没有过国王,娑陀婆恨其人并不存在,他们的宫殿上只有个国王的金像作为摆设。随后,大臣们把国王娑陀婆恨藏在地窖。城破后,伽当果然在天竺王宫看到一个金人,但他知道,这是对方玩的把戏,于是举剑劈金人手脚。这时候,娑陀婆恨正在地窖里战栗,低头一看,“手足悉皆自落”,最后只剩下一段躯干了……

    现在,如果说段成式是那个时代最出色的记者,又有什么不妥呢?

    他曾采访大理丞郑复礼,得知:“波斯舶上多养鸽。鸽能飞行数千里,辄放一只至家,以为平安信。”这是一则最早记载信鸽的珍贵史料。又通过采访府中医生吴士皋而得知犀牛的诡秘习性:“尝职于南海郡,见舶主说本国取犀,先于山路多植木,如狙杙,云犀前脚直,常倚木而息,木栏折则不能起。犀牛一名奴角,有鸩处必有犀也。”所谓“狙杙”,拴猴的木桩。在犀牛出没的地方埋下木桩,犀牛喜欢伸起前脚,靠着木桩休息。一旦木桩倒折,犀牛就仰面倒地,不能翻身起来,这时候最易被捕捉。这里的舶主,是来自非洲的客商。在这里,顺便说一句:作为一部笔记,《酉阳杂俎》记载的有关非洲的内容,超过了作为正史的《旧唐书》和《新唐书》的总和。

    奇怪的镜子

    南方舞溪古岸的石窟中有方镜,直径超过一丈,能照出人的五脏,被称为“照骨宝”。这个奇怪的镜子有可能是天然形成的。类似的镜子,在北方的济南郡方山也有一面:“山南有明镜崖,石方三丈,魑魅行伏,了了然在镜中。”这个石镜有点意思,所有山中的精怪,或隐身的或现身的,只要路过镜下,都会被照出真身和原形。

    镜子是志怪笔记中的常客。

    《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多则与镜子有关的故事,比如元和末年海陵人夏侯乙庭院前骤生百合花,大常花数倍,众人异之,在花下挖掘,得匣子十三层,每层装有一面铜镜,第七层的镜子甚为奇异:“光不蚀,照日光环一丈。”

    又有荀讽,素喜道家之术,樊晃敬重其人,曾赠送给他绣帛。樊晃是中唐初期诗人,在唐代宗时任润州刺史,是第一个编辑杜甫诗集的人。只说荀讽,家中有面年代久远的铁镜,直径五寸多,据说是从得道者那里弄来的。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在于:几个人一起照镜子,“各自见其影,不见别人影”。

    镜子作为世界上复制自身的器具,具有特殊性。

    唐朝有鲁思郾,家中一女十七岁,有一天,她对镜梳妆,“镜中忽见一妇人,披发徒跣,抱一婴儿……”可以想象,鲁女有多惊恐。叫她更窒息的是,“回顾则在其后……”一回头,竟真的发现后面站着个抱孩子的陌生女人。

    在感官上,陌生人出现在身后即镜子里比出现在对面更令人惊骇。这是镜子的奇异之处:它能复制生活中的场面。

    不过,在唐人看来,仅仅复制是不够的,某些镜子还具有更神异的功能。

    唐德宗贞元年间,苏州太湖入松江口处,有渔民撒网捕鱼,得到一面镜子,径长七八寸。渔民随手又把它丢进水里。划船换了水域,再一次下网,竟再次捞到它。渔民当然很怪异,拿起镜子一照,令他终身恐怖的事出现了:筋骨血脉、五脏六腑,都出现在镜子里。不过,这并非一面凶镜,因为被照后,他以前的病都好了。询问老人,得知此镜久在江湖,每数百年才出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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