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怎么办?”

    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夜风不用看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即攥紧双拳,对叶欢说道。

    千羽则是满脸煞气,好似随时都会爆发。

    叶欢头顶上冒出一层细汗,除非万不得已,叶欢根本不想和当地的魔族开战,他此行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藏在欧米伽地下博物馆中的丧魂钟,除此之外,叶欢不想徒惹是非。

    但倘若是非找上门,叶欢也不会躲,只是这就要多点麻烦了。

    “冷静,先搞清楚他想干什么,如果他没有发现我们的身份,找机会开溜。”

    “那如果被他发现了呢?”夜风疑惑道。

    “干!”叶欢恶狠狠的咬咬牙,道:“虽说先发制人,但我们有三个,而他只有一个,那约翰逊也不知道是什么等级,但他的两个手下则都是普通人,只要压制住他,我们还是很有胜算的!”

    “嗯!”

    “嗯!”夜风和千羽二人尽皆点头,而后三人将全部注意力放在身后的约翰逊身上,若是对方率先发难,他们也不会有任何心慈手软。

    脚步声很快便来到三人身后,这一刻,包括叶欢在内,千羽和夜风的身体都紧绷起来,他们时刻注意着身后传来的动静,若是对方出手,魔气会率先涌动,那时叶欢三人也有时间以静制动,率先拿下约翰逊。

    但——

    “啊呀,多么美味的午餐啊,多么美丽的人儿啊……”

    突然,一道充满磁性的声音从三人身后传来,约翰逊卡伦带着一脸灿烂的笑容来到叶欢三人的跟前,他的一双眼睛先是看向餐桌上的美事,而后便将所有的注意力尽皆放在了千羽的身上,在他的眼眸中,有着一丝亢奋,一丝迷离,还有着一丝狂喜。

    尤物,尤物啊!!!

    约翰逊卡伦的内心中开始咆哮,他像是一匹发情的野狼般两眼绿幽幽的,全部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了千羽的身上,此刻约翰逊卡伦的眼里只有千羽,甚至他好像根本就看不到叶欢和夜风一般。

    约翰逊卡伦的话语让两名保镖顿时一怔,他们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少爷应该是看上这个身穿白衣的天朝女人了,诚然,这个天朝女人真的很漂亮,让他们两个像是见到了天使一般,即便约翰逊卡伦这一生阅女无数,但他们敢保证,即便是他们风流成性的卡伦少爷,也绝对不可能见过如此美丽的女人!

    千羽的美,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她的身上自带一丝空灵气质,整个人犹如空谷百合般纯洁素雅,让人看后不禁生出疼爱呵护之心,不敢让她有丝毫闪失。

    然而,这只是普通人对千羽的看法。

    至于约翰逊卡伦,他看到的面则与常人完全不同!

    约翰逊卡伦是一名资深血魔族成员,别看他外表披着一层年轻帅气的外皮,但实际上骨子里已经一千多岁了,他经常更换外面的人皮,吃掉那些帅气多金的人,然后穿起他们的皮肤,摇身一变,就可以融入到本人的生活当中去。

    而且约翰逊卡伦有着属于自己的天赋技能,他只需要碰触到受害者,便能够得知受害者这一生的经历,包括对方的性情,职业,家庭关系,等等,没有约翰逊卡伦不知道的,只有约翰逊卡伦想象不到的。

    可以说,他是一个天生的顶级乔装大师,约翰逊卡伦乔装过的人,几乎没有哪个可以被人认出来,即便是枕边最亲密的人,即便是最最疼爱的母亲,他们也根本无从知晓,眼前的老公,儿子,早已不是之前的那个人了。

    约翰逊卡伦一生乔装过无数人,而他现在装扮的便是米国有名的电子产业龙头老大麦克卡伦的独生子,凭借外面这一身皮囊,以及他高智商的演出技巧,约翰逊卡伦足足肆意挥霍了十余年,不过由于时光的流逝,约翰逊卡伦年轻的外表已经逐渐被周围的人群所知晓,人们开始注意到他不变的容颜,约翰逊卡伦知道,自己在这具皮囊里的时间,不多了。

    而他身为血魔族,是需要从美丽女子的血液里获得营养和力量的,这也是为何约翰逊卡伦会被人称之为处子杀手的原因所在,约翰逊卡伦酷爱处子之血的鲜美味道,任何被他把到手的美丽处子,都会在一个个美妙的月圆之夜对约翰逊卡伦献身,她们有的是自愿的,也有不少是约翰逊卡伦强行掳来的,总而言之,在扮演约翰逊卡伦的这十年中,死在他手上,哦不,嘴上的处子已经多达数百人之多。

    就好似约翰逊卡伦现在怀里搂着的这个女人一样,不久的将来,她也将会成为约翰逊卡伦口中的美味食粮。

    但她却好似浑然不知。

    但是此刻,自从约翰逊看到千羽之后,他便几乎忘记了自己怀里的这个美女。

    眼前的千羽仿佛绽放着光芒,令约翰逊卡伦眼前一亮,他不由自主的将视线聚集在千羽白皙的脖颈上,更是仿佛能够透过皮肤看到里面柔嫩的血管,以及血管里面流淌着的鲜美血液。

    约翰逊卡伦感觉自己快要忍不住了,原始的杀戮之心令他感到一阵热血沸腾。

    冷血动物会热血沸腾听起来好像非常奇怪,但现在的情况是,约翰逊卡伦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要被千羽虏获了,他活了一千多年,十个世纪,但却从未像现在一样如此疯狂的渴求过一个女人的鲜血。

    仿佛吸了千羽的鲜血,就能够让他产生质变一般。

    约翰逊卡伦不住的吞咽着唾沫,模样看起来怪异至极,但在普通人看来,却只以为他是色欲熏心,被迷失了头脑罢了。

    “那个女的惨了,约翰逊卡伦少爷看上了她,那么不管她愿不愿意,卡伦少爷都会带走她!”

    “不是吧?这约翰逊卡伦这么霸道?”

    “你不知道?我的天啊!你问问大家,这已经是卡伦少爷在这家餐厅带走的第几个了?”

    ……

    周围的食客们见到约翰逊卡伦脸上露出的神情,不由一个个摇头叹气不已,他们看向千羽的目光中充满了怜悯,而看向叶欢的则是充满了嘲笑与戏谑,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倒霉的家伙很快就要被约翰逊卡伦少爷带走女朋友了,而关键是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当然,如果硬要算的话,的确是有一个,那就是千羽已经不是处子了。

    约翰逊卡伦之所以被称之为处子杀手,是因为他无女不欢,非处不喜的人生格言。

    那些被约翰逊卡伦带走的女人,几乎全部都是十七八岁的妙龄少女,在这个年纪,女孩子还没有尝过禁果,正是情窦初开,感情懵懂的阶段,而约翰逊卡伦就专门搜集这样的美女,然后强行与之交欢,只是让人奇怪的是,但凡是被约翰逊卡伦看上的女人,尽皆会在大众面前消失,也即是说,自从被约翰逊卡伦带走后,那些女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他们的亲人朋友面前,但不久之后,人们便能再次看到约翰逊卡伦的身影出现在各大公共场所,而他的身边,也会经常出现不一样的女人。

    周而复始。

    这就是约翰逊卡伦为何被称为处子杀手的真正原因了。

    而现在,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约翰逊卡伦是看上了叶欢的女朋友,那么除非这个女人并非处子,不然的话,约翰逊卡伦一定会不由分说,强行将她带走!

    “美丽的小姐!”

    约翰逊卡伦根本毫不在意整个餐厅的人的怪异目光,他排开两名保镖组成的人墙,像个贵族般来到千羽的面前,而后双眸凝视着她,深情款款的说道:“我是约翰逊卡伦,米国地区最大的龙头电商麦克卡伦之子,人称处子杀手,实话说吧,美丽的小姐,可否让我与你共进午餐?”

    此刻的约翰逊卡伦,风度翩翩,犹如一多情公子一般,而他身上更是隐隐散发出一种足以吸引任何女人的气质,这气质,着实让餐厅里不少女客人露出痴迷神色。

    什么叫高富帅?

    这就叫高富帅!

    只要自己看上了,那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表白再说,表白不成,则强行掳走,总而言之,这约翰逊卡伦真像外界传言中所说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处子杀手。

    约翰逊卡伦的行为,令那名陪他进来的美丽女子面露难看之色,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犹如垃圾一般被约翰逊卡伦说扔就扔了,要知道,她可是米国上一届世界杯的足球宝贝之一,追求者不计其数,她正是因为看上了约翰逊卡伦俊美的外表以及那几辈子也花不完的钱财才跟他来的,但是让这位没有想到的是,约翰逊卡伦竟然将她当个麻袋一般说丢就丢了,完全没有半点犹豫的样子。

    这个混蛋!

    这名女子虽然心中不爽,但却不敢表现在脸上,毕竟约翰逊卡伦不是什么善茬,这一点她也看得出来。

    而约翰逊卡伦根本就不关心自己的女伴在想什么,反正她对他来说,充其量只是一顿美味的晚餐而已,但现在,约翰逊卡伦见到了千羽,对他来说,千羽的诱惑力可要比那名女伴要强太多了,这就好像一盘牛肉和一盘甘草摆放在你的面前,任何正常人都会选择牛排而非甘草。

    “美丽的小姐?”

    约翰逊卡伦自认为魅力天下无敌,再加上他血族的身份令他自然而然具有一种只有贵族才有的天生贵气,约翰逊卡伦自认没有任何女人可以抵挡自己的魅力,即便是千羽也不行。

    而他很快就能带走这个女人,然后享受到这个世界上最为美妙的味道。

    然而,约翰逊卡伦不知道的是,此刻背对着他的千羽早已浑身颤抖,脸色无比恐怖,要不是叶欢强行利用《神道炼体经》替她压制,只怕她的真气早已冲天而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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