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想知道裴衍接下来的安排,但明曦最终还是把聆听模式关闭,并且决定接下来几天都不再开启了。毕竟表白这种事,若是事先知道了内容,就不够惊喜了嘛。
美好的期待,就留给裴衍去表现吧。身为被表白方,她只需等着,到时候表现出恰如其分的感动羞涩就好。
是夜月朗星稀,明月温柔,许是被月亮感染的缘故,明曦觉得她的心也温柔了起来。
……
次日清晨,天还未完全亮,东方的天空只露出一点鱼肚白的时候,明曦就起床了。
她要去采集露水给裴衍制药。
给裴衍的治疗,到了第三个阶段,再过一个月就是第四阶段,也就是最后一个阶段。
到第四阶段,主要以药物清理体内余毒为主。药丸要提前做,露水也是药丸中的一味药。只要明曦开口,裴府有的是采集露水的下人,但明曦反正闲着无事,加上配药所需的露水用量不多,她就自己来采了。
等她抵达后院,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露珠像晶莹剔透的钻石在叶梢摇摇欲坠,有的滚落在菊花瓣上,有的点缀在草尖上,一滴滴、一串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彩光,煞是好看。
明曦正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忽然后院有人来了。
男子一袭白衣,墨发束起,款款而来。晨光中薄雾霭霭,他修长挺拔的身姿比例完美,那窄腰长腿好看得令人惊叹。
自打昨天之后,明曦再看裴衍就能发现他与之前不一样的地方了。
比如,他以前不怎么在意穿着,如今在穿衣上却很下功夫。就好比今天吧,这一袭白衣十分合体,系的腰带也非常用心,他头上还系上了发带--他从前绝不可能用的东西。
不过这样一装扮,他整个人的确更俊美了。
明曦“啧”一声,正欲开口打招呼,忽然陈爷爷喊了一声,“公子,接剑!”
然后她看到裴衍凌空而起,接剑在手,顺势挽了个漂亮的剑花,落地时人却没停,仿若流星赶月般舞起剑来。
剑如白鹘闪电,琤琤有声,裴衍左旋右转身如有神,雪亮的剑身映着朝霞,闪烁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光彩。
裴衍就在那光彩之中,他剑眉英挺,双目有神,俊美的容貌比剑花的光彩还要夺目三分。
随着太阳升起,他周身被渡上一层金色的光晕,灵动飘逸的身姿也越来越清晰。
一身劲装紧紧包裹着他挺拔有型的身躯,腾跃时衣摆撩起,两条修长的腿实在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腿往上就是腰,前仰后合时,腰就是他的仰仗,他下腰时衣衫绷紧,明曦清楚地看到了他的八块腹肌。
一大早看到这样一个出色俊美男人、如此赏心悦目的舞剑,明曦的心情不可谓不好。
尤其是这个男人有极大的可能是故意舞剑给自己看,明曦的心情就更好了。
所以裴衍练剑一结束,她立刻给予了夸奖:
“已见风姿美,仍闻艺业勤。昨日的琴声已经万中无一了,没想到大公子的剑法也这样好,我还是头一次见人剑术这么高呢!”她赞叹着朝裴衍走来,弯弯的眉眼晶亮,仿佛潋滟霞光。
裴衍心跳如雷,耳中还回响着她刚才的那句话。
风姿美……
她说他风姿美,长得俊。
唇角微微勾起,裴衍又赶紧压住,挺直了脊背,他谦虚道,“无他,只是比别人多练了几年而已。”
或许是尉迟洵,或许是其他人,但不管是谁,比剑术他都不会输。
香玉爱也说,要先引起她的注意,容貌上要留心,要给她赏心悦目的感觉。如果她欣赏你的容貌,那第一步就算达成了。
裴衍觉得她是欣赏的。
虽然极力控制,但裴衍的嘴角还是翘了起来。他舞完剑,脸不红心不跳,但此时却因为明曦的这一番夸赞脸颊发热。
看着他压制不住的嘴角,知道他心里高兴,明曦忍俊不禁,虽未发出声音,但眼睛弯弯,分明盛满笑意。
沉浸在喜悦、羞耻之中,裴衍不敢看她,错过了她脸上的笑容,但陈爷爷却瞧得真真的,一回去就告诉裴衍了。
“公子,耍剑果然有用极了,你刚才展现了你独有的风采,果然把明曦小姐迷住了。你都不知道她刚才看你的眼神,亮亮的,带着笑,分明对你的身体很满意。甚好,我们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裴衍一直以正人君子来要求自己,今天刻意卖弄剑术,已经违背了“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不可轻易炫耀”的准则。此时听到陈爷爷说“对你的身体很满意”这样的虎狼之词,羞耻心几乎爆表。
他一方面真心希望陈爷爷的做法有用,能真的让他得到明曦的芳心,另一方面又被一直以来的人生信条折磨。
尤其是今天,卖弄剑术得到明曦的夸赞,让他喜悦。但喜悦的同时,又有些恐慌。
喜悦是因为明曦对他满意,他的确有得到她芳心的资本。
恐慌是因为再往前一步可能就要突破如今的关系,接下来他可能要使出各种手段跟其他男人还有女人争宠。
虽然早有打算,但真走到这一步,他觉得自己并未准备好,一切都太仓促了。
“再等一等。下一步,先不急。”
陈爷爷大惊:“为何要等?首战告捷,正是乘胜追击一举将明曦小姐拿下的最好时机啊!”
裴衍比谁都想乘胜追击,比谁都想将她拿下。但她并非普通的小姑娘,并不是跟她在一起了就是得到她真心了。
但这些话他不能跟陈爷爷说,而且,为免陈爷爷发现她跟其他小姑娘不同,他决定接下来不让陈爷爷参与了。
因此,不管陈爷爷说什么,他只一口咬定说时机不适合。任陈爷爷再劝,他也没松口。
不一会,他换好官服,出门去御林军衙门。
陈爷爷被他心坚如铁,丝毫不为所动模样气着了,瞪着渐行渐远的马车跺脚道,“犟驴!犟驴!我这第二步计划□□无缝,完美无缺,你连听都不听就拒绝了。你会后悔的!”
一声长叹,老爷子几乎要掉下泪来。
老太爷临终的时候,是把公子托付给他的,若不把公子的终身大事解决了,百年之后,他有什么脸面去见老太爷呢?
本以为有希望了,这犟驴又说等。这种事,怎么能等?等什么?等尉迟洵来抢人吗?
攥着拐棍转回身,老爷子长吁短叹,无可奈何,忽然脚步一停,眼睛一亮,立马又笑了起来。
因为他有主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些不舒服,更晚了,抱歉~
第54章
时间过得很快, 十天之期转眼就过去了一半,裴衍这边没有一丁点的动静。
这五天里, 明曦连续三天早上采集露水,给裴衍做了一次针灸,白天就去药铺里挑选给裴衍配药所需的药材。
因为需要灵芝孢子菌,明曦就没客气直接跟尉迟洵开口, 实话实说道, “是给裴衍制药。”
尉迟洵不乐意。
一千一万个不乐意。
但这是师公,自然要另当别论,“师公您这么说就见外了, 给谁制药都一样。我一贯大度, 早不给裴衍计较了。”
转眼又想,这药给裴衍吃了, 以后自己见了他,三不五时地提上一回,摆出救命恩人的模样来气裴衍,想想就浑身舒畅。
“师公若这么想,那就是小瞧我尉迟洵了,难道我是那种小气的人吗?”
明曦笑了,“好,好, 是我错怪了你。”
“师公说哪里话,您怎么会错。”尉迟洵微微一笑,狭长的狐狸眼眯成一条缝, 乖得很,“我带您去药圃吧,需要什么您只管挑。”
“对了。”
两人上了马车,尉迟洵想起一事,赶紧跟师公汇报了,“过几天我要去外地一趟,半个月后回来。药圃那边我打过招呼了,以后您要什么药,直接来拿就行了。我不在盛京城的时候,让他们都听您的安排。这药圃我就托付给您了,您得帮我多照看着。”
真是口是心非!
他堂堂承恩公世子,太后的娘家侄孙,他的药圃谁敢动啊。这么说,不过是想方便她用药罢了。
不过,他真是个好孩子呀!
明明尉迟洵比她还大,但师公徒孙名分已定,两人很快就进入了角色,这才短短两个月,尉迟洵一口一个师公,再没有初次见面的尴尬。而明曦,也打心眼里当他是晚辈了。
挑完药材,尉迟洵自然又请明曦去吃好吃的,前几次是吃大餐,这回却是钻小巷子。他是土生土长的盛京城人,哪家小摊的搓鱼儿面香,哪家的馄饨有滋味儿,他门儿清。
就在两人逛吃逛吃的时候,裴衍也回到家用晚饭了。
当然又是他一个人吃饭,这种情况不常见,但也陆陆续续出现过好几回了。
自打知道他对明曦的心意之后,每次明曦不在家,只要他一回来,陈爷爷就立马很着急地把情况说给他听,生怕明曦被别人抢走。
可这次情况不同,因为五天前裴衍说计划终止,陈爷爷就跟他怄上气了。
每天见了他公事公办,除此之外,再不多说一个字。今天也是一样,知道裴衍担心明曦,陈爷爷就是不说,只吩咐人摆饭。
你不是说不急吗?
那就不急。你都不急我老人家急什么呢?
看谁先忍不住,哼!
“陈爷爷。”裴衍抿了抿,在数次欲言又止之后,终于没能忍住,“她去哪了?”
“去汪家了,说是还缺几味药。”
不是跟尉迟洵在一起就好。
裴衍稍稍放心,开始吃饭,决定吃完后就去汪家把她接回来。
“不过她在汪家只待了半个时辰,然后就离开汪家,上了尉迟洵的马车,跟上次一样,把家里的车夫打发回来了。说不定又要像上次一样,晚上也不回来了呢!”
不回来了吗?
裴衍脸色一变,吃不下去了。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不是吗?
流连花丛,喜欢男子,也喜欢女子。所以,跟尉迟洵出去,也是应该的。
他早就知道了。
可为什么还是这么难受?
她不就是喜欢英俊的男人吗?尉迟洵可以,他完全也可以啊!
这个念头一起就刹不住了。
裴衍发觉自己一步一步沉沦,一步一步放弃自己的准则,从前想很坚持的事,如今遇到了她,好像再也没办法坚持了。
只要能留她在身边,好像没什么是不可以的。
他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成这样了。
美好的期待,就留给裴衍去表现吧。身为被表白方,她只需等着,到时候表现出恰如其分的感动羞涩就好。
是夜月朗星稀,明月温柔,许是被月亮感染的缘故,明曦觉得她的心也温柔了起来。
……
次日清晨,天还未完全亮,东方的天空只露出一点鱼肚白的时候,明曦就起床了。
她要去采集露水给裴衍制药。
给裴衍的治疗,到了第三个阶段,再过一个月就是第四阶段,也就是最后一个阶段。
到第四阶段,主要以药物清理体内余毒为主。药丸要提前做,露水也是药丸中的一味药。只要明曦开口,裴府有的是采集露水的下人,但明曦反正闲着无事,加上配药所需的露水用量不多,她就自己来采了。
等她抵达后院,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露珠像晶莹剔透的钻石在叶梢摇摇欲坠,有的滚落在菊花瓣上,有的点缀在草尖上,一滴滴、一串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彩光,煞是好看。
明曦正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忽然后院有人来了。
男子一袭白衣,墨发束起,款款而来。晨光中薄雾霭霭,他修长挺拔的身姿比例完美,那窄腰长腿好看得令人惊叹。
自打昨天之后,明曦再看裴衍就能发现他与之前不一样的地方了。
比如,他以前不怎么在意穿着,如今在穿衣上却很下功夫。就好比今天吧,这一袭白衣十分合体,系的腰带也非常用心,他头上还系上了发带--他从前绝不可能用的东西。
不过这样一装扮,他整个人的确更俊美了。
明曦“啧”一声,正欲开口打招呼,忽然陈爷爷喊了一声,“公子,接剑!”
然后她看到裴衍凌空而起,接剑在手,顺势挽了个漂亮的剑花,落地时人却没停,仿若流星赶月般舞起剑来。
剑如白鹘闪电,琤琤有声,裴衍左旋右转身如有神,雪亮的剑身映着朝霞,闪烁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光彩。
裴衍就在那光彩之中,他剑眉英挺,双目有神,俊美的容貌比剑花的光彩还要夺目三分。
随着太阳升起,他周身被渡上一层金色的光晕,灵动飘逸的身姿也越来越清晰。
一身劲装紧紧包裹着他挺拔有型的身躯,腾跃时衣摆撩起,两条修长的腿实在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腿往上就是腰,前仰后合时,腰就是他的仰仗,他下腰时衣衫绷紧,明曦清楚地看到了他的八块腹肌。
一大早看到这样一个出色俊美男人、如此赏心悦目的舞剑,明曦的心情不可谓不好。
尤其是这个男人有极大的可能是故意舞剑给自己看,明曦的心情就更好了。
所以裴衍练剑一结束,她立刻给予了夸奖:
“已见风姿美,仍闻艺业勤。昨日的琴声已经万中无一了,没想到大公子的剑法也这样好,我还是头一次见人剑术这么高呢!”她赞叹着朝裴衍走来,弯弯的眉眼晶亮,仿佛潋滟霞光。
裴衍心跳如雷,耳中还回响着她刚才的那句话。
风姿美……
她说他风姿美,长得俊。
唇角微微勾起,裴衍又赶紧压住,挺直了脊背,他谦虚道,“无他,只是比别人多练了几年而已。”
或许是尉迟洵,或许是其他人,但不管是谁,比剑术他都不会输。
香玉爱也说,要先引起她的注意,容貌上要留心,要给她赏心悦目的感觉。如果她欣赏你的容貌,那第一步就算达成了。
裴衍觉得她是欣赏的。
虽然极力控制,但裴衍的嘴角还是翘了起来。他舞完剑,脸不红心不跳,但此时却因为明曦的这一番夸赞脸颊发热。
看着他压制不住的嘴角,知道他心里高兴,明曦忍俊不禁,虽未发出声音,但眼睛弯弯,分明盛满笑意。
沉浸在喜悦、羞耻之中,裴衍不敢看她,错过了她脸上的笑容,但陈爷爷却瞧得真真的,一回去就告诉裴衍了。
“公子,耍剑果然有用极了,你刚才展现了你独有的风采,果然把明曦小姐迷住了。你都不知道她刚才看你的眼神,亮亮的,带着笑,分明对你的身体很满意。甚好,我们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裴衍一直以正人君子来要求自己,今天刻意卖弄剑术,已经违背了“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不可轻易炫耀”的准则。此时听到陈爷爷说“对你的身体很满意”这样的虎狼之词,羞耻心几乎爆表。
他一方面真心希望陈爷爷的做法有用,能真的让他得到明曦的芳心,另一方面又被一直以来的人生信条折磨。
尤其是今天,卖弄剑术得到明曦的夸赞,让他喜悦。但喜悦的同时,又有些恐慌。
喜悦是因为明曦对他满意,他的确有得到她芳心的资本。
恐慌是因为再往前一步可能就要突破如今的关系,接下来他可能要使出各种手段跟其他男人还有女人争宠。
虽然早有打算,但真走到这一步,他觉得自己并未准备好,一切都太仓促了。
“再等一等。下一步,先不急。”
陈爷爷大惊:“为何要等?首战告捷,正是乘胜追击一举将明曦小姐拿下的最好时机啊!”
裴衍比谁都想乘胜追击,比谁都想将她拿下。但她并非普通的小姑娘,并不是跟她在一起了就是得到她真心了。
但这些话他不能跟陈爷爷说,而且,为免陈爷爷发现她跟其他小姑娘不同,他决定接下来不让陈爷爷参与了。
因此,不管陈爷爷说什么,他只一口咬定说时机不适合。任陈爷爷再劝,他也没松口。
不一会,他换好官服,出门去御林军衙门。
陈爷爷被他心坚如铁,丝毫不为所动模样气着了,瞪着渐行渐远的马车跺脚道,“犟驴!犟驴!我这第二步计划□□无缝,完美无缺,你连听都不听就拒绝了。你会后悔的!”
一声长叹,老爷子几乎要掉下泪来。
老太爷临终的时候,是把公子托付给他的,若不把公子的终身大事解决了,百年之后,他有什么脸面去见老太爷呢?
本以为有希望了,这犟驴又说等。这种事,怎么能等?等什么?等尉迟洵来抢人吗?
攥着拐棍转回身,老爷子长吁短叹,无可奈何,忽然脚步一停,眼睛一亮,立马又笑了起来。
因为他有主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些不舒服,更晚了,抱歉~
第54章
时间过得很快, 十天之期转眼就过去了一半,裴衍这边没有一丁点的动静。
这五天里, 明曦连续三天早上采集露水,给裴衍做了一次针灸,白天就去药铺里挑选给裴衍配药所需的药材。
因为需要灵芝孢子菌,明曦就没客气直接跟尉迟洵开口, 实话实说道, “是给裴衍制药。”
尉迟洵不乐意。
一千一万个不乐意。
但这是师公,自然要另当别论,“师公您这么说就见外了, 给谁制药都一样。我一贯大度, 早不给裴衍计较了。”
转眼又想,这药给裴衍吃了, 以后自己见了他,三不五时地提上一回,摆出救命恩人的模样来气裴衍,想想就浑身舒畅。
“师公若这么想,那就是小瞧我尉迟洵了,难道我是那种小气的人吗?”
明曦笑了,“好,好, 是我错怪了你。”
“师公说哪里话,您怎么会错。”尉迟洵微微一笑,狭长的狐狸眼眯成一条缝, 乖得很,“我带您去药圃吧,需要什么您只管挑。”
“对了。”
两人上了马车,尉迟洵想起一事,赶紧跟师公汇报了,“过几天我要去外地一趟,半个月后回来。药圃那边我打过招呼了,以后您要什么药,直接来拿就行了。我不在盛京城的时候,让他们都听您的安排。这药圃我就托付给您了,您得帮我多照看着。”
真是口是心非!
他堂堂承恩公世子,太后的娘家侄孙,他的药圃谁敢动啊。这么说,不过是想方便她用药罢了。
不过,他真是个好孩子呀!
明明尉迟洵比她还大,但师公徒孙名分已定,两人很快就进入了角色,这才短短两个月,尉迟洵一口一个师公,再没有初次见面的尴尬。而明曦,也打心眼里当他是晚辈了。
挑完药材,尉迟洵自然又请明曦去吃好吃的,前几次是吃大餐,这回却是钻小巷子。他是土生土长的盛京城人,哪家小摊的搓鱼儿面香,哪家的馄饨有滋味儿,他门儿清。
就在两人逛吃逛吃的时候,裴衍也回到家用晚饭了。
当然又是他一个人吃饭,这种情况不常见,但也陆陆续续出现过好几回了。
自打知道他对明曦的心意之后,每次明曦不在家,只要他一回来,陈爷爷就立马很着急地把情况说给他听,生怕明曦被别人抢走。
可这次情况不同,因为五天前裴衍说计划终止,陈爷爷就跟他怄上气了。
每天见了他公事公办,除此之外,再不多说一个字。今天也是一样,知道裴衍担心明曦,陈爷爷就是不说,只吩咐人摆饭。
你不是说不急吗?
那就不急。你都不急我老人家急什么呢?
看谁先忍不住,哼!
“陈爷爷。”裴衍抿了抿,在数次欲言又止之后,终于没能忍住,“她去哪了?”
“去汪家了,说是还缺几味药。”
不是跟尉迟洵在一起就好。
裴衍稍稍放心,开始吃饭,决定吃完后就去汪家把她接回来。
“不过她在汪家只待了半个时辰,然后就离开汪家,上了尉迟洵的马车,跟上次一样,把家里的车夫打发回来了。说不定又要像上次一样,晚上也不回来了呢!”
不回来了吗?
裴衍脸色一变,吃不下去了。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不是吗?
流连花丛,喜欢男子,也喜欢女子。所以,跟尉迟洵出去,也是应该的。
他早就知道了。
可为什么还是这么难受?
她不就是喜欢英俊的男人吗?尉迟洵可以,他完全也可以啊!
这个念头一起就刹不住了。
裴衍发觉自己一步一步沉沦,一步一步放弃自己的准则,从前想很坚持的事,如今遇到了她,好像再也没办法坚持了。
只要能留她在身边,好像没什么是不可以的。
他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