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向木棉花,她的目光冷的就像是一块千年寒冰。
如果说此前她嗜血的毛病有所改变的话,这一场血腥杀戮,又让她恢复如初了。
不能说木棉花这么做不对。
对方要我们的命,我们之所以没有死,只是因为命大而已,反杀他们,不过是一报还一报罢了。
只是木棉花的手段有些残忍了。
不过,这是游尸被血腥刺激的常规处事方式,没有什么值得诟病的,就像鲨鱼闻到血腥味之后会撕碎猎物一样。
但……
两个小时之后,当我在深林中穿行,偶尔一翻手机,一条新闻跳入了我的眼中“嗜血恶魔再犯案,荒野之中,杀死下山的道人一共十六人,咽血摘心,现场极其的残忍……”
如果说槐树岭事件我还想解释几句的话,到现在,我已经完全没能解释的欲,望了。哪怕这件事是假的,被媒体接二连三的宣传,都变成真的了,更何况有真实的成分在!
也幸亏我们早已经躲到了山林之中,否则的话,此时只怕出城都难了。
见木棉花回来,我赶紧将手机收了起来,木棉花一手提着一只兔子,对我说道:“陈烦哥,走了那么远的路,你一定饿了吧,来,咱们烤兔肉吃!”
木棉花怕 血腥味会引得自己性情大变,因此,兔子是被它活捉来的,兔子的速度很快,全速奔跑是别说是人了,一般以奔跑见长的动物都追不上,但是他们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不持久。
因此,只要跟它耗,捉住它也只是时间问题。
我从木棉花的手里接过兔子,它们身形健壮,皮毛顺滑,远不是圈养的兔 子能比的,不过,我们两个人哪能吃得了两只兔子啊,我对木棉花道:“棉花妹子,咱们留一只就好,你觉得呢?”
木棉花点头道:“嗯!”
我一松手,将其中一只兔子放了。
想想世事机诡,莫过于此了,同时抓来的两只兔子,我的手一松,其中一只活了下来,另一只却会成为我们的盘中餐。
得了自由的兔子如离弦之箭一样,奔向深林,不过在跑出数十米远,又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看着我手里的兔子,满脸的不舍。
“去吧,去吧!”我向那兔子挥手,狠狠地道:“我跟你说哈,你要是再不走,我就将你捉住,一起烤了啊!”
兔子一动不动。
我扬起斩邪剑,做势欲掷。
那兔子仍是不去,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兔子大姐,总不能让我饿肚子吧!”我的声音软了一些。“我们还有强大的敌人要应对呢,不吃东西可不行!”
那兔子又走了回来,蹲在了我的脚边,因为担心窝中有子,我留下的是公兔,放走的是母兔,我心说刚才真应该留下公兔的,说不定他就能一去不回头,留我们一顿美食了。
“好啦好啦,怕了你了!”我将公兔往地上一放道:“去吧去吧,赶紧走,我很快就会改变主意哦!”
两只兔子交颈摩擦,正准备双双离开时,木棉花突然冲上前来,一手捉住一只兔子,手一拧,两只兔子都被捏断了颈骨而亡。
我楞住“棉花妹子,你这是……”
木棉花看着我道:“陈烦哥,你受了伤,又走了那么长的路,必须补充能量,不然的话,身体吃不消!”
我心说好嘛,木棉花这一下来,两只兔子都完蛋了,不过你还别说,兔肉烤好了还是蛮香的,我一口气吃了大半只,歇了口气再战,也没多大工夫,便将两只兔子吃下了肚。
没尝到兔肉也就算了,尝到兔肉之后,我的心境也发生了改变,心说我这是怎么了,兔肉烤了吃不香嘛,干嘛得放了啊?放了我们就得饿肚子了。
晚上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偏僻的村落里住了下来,在选择住宿地点的时候,我们特意地查了地图,最近的道观离这里都有四五十里路,至少不用担心牛鼻子半夜来找麻烦了。
我们本来不打算住进村落里的,因为只要接触人烟,就等于是为藏龙道人留下了线索,但是,我们从高处往下望时,就决定住进村子里去,村子的房屋不少,住的人却不多。
事实上,现在社会,这样的山村很多很多,在山里路子太少了,辛辛苦苦一年,刚好够吃够喝,而去外面打工,一个月的工资就够山村忙活一年的,久而久之,人都出去打工了,挣了钱也不愿意回村了,在县里或者市里买一套房子落根……
于是,山村的房子像空出来了。
从山上望过去,洋村亮起的灯不过十来盏。
与其在山野间露宿,还不如摸黑去村里,找间空房子住下。
我们的运气比较好,挑的人家还没有搬家,柜子里床单被褥都齐全,我抱了一套被子准备去隔壁房间睡,木棉花叫住了我:“陈烦哥,今天就睡这里吧!”
我看了看木棉花,又看了看房间里唯一的木床,山村里的木床可不比城里的席梦思床,一般都是一米二左右,一米五的床都极为少见,两个人睡一张床上,想不肌肤相亲都很难。
木棉花看到我的表情,知道我想差了,赶紧解释道:“陈烦哥,我的意思是,咱们可以打个地铺!”又觉得还没有解释清楚,接着说道:“咱们身处险境,在一个房间里也好有个照应!”
“不错不错!”我连连点头,将被子往地上一铺,躺了上去。
我躺下没有多久,便听到窸窸窣窣的声响,木棉花也爬上了床,从声响听来,她应该解下了外套,想到这里,我下意识便去想木棉花穿着内衣是什么样子,此时有月光从窗外打进来,月光中的木棉花,肌肤被镀上了一层银辉,肯定十二分的清丽动人吧!
咳咳咳,我都在想些什么呢?
可是,房间就是这么大,木棉花躺在床上,我睡在地板上,两者距离两米不到,静谧的夜里连呼吸都听得到,难免叫人有些心猿意马。
如果说此前她嗜血的毛病有所改变的话,这一场血腥杀戮,又让她恢复如初了。
不能说木棉花这么做不对。
对方要我们的命,我们之所以没有死,只是因为命大而已,反杀他们,不过是一报还一报罢了。
只是木棉花的手段有些残忍了。
不过,这是游尸被血腥刺激的常规处事方式,没有什么值得诟病的,就像鲨鱼闻到血腥味之后会撕碎猎物一样。
但……
两个小时之后,当我在深林中穿行,偶尔一翻手机,一条新闻跳入了我的眼中“嗜血恶魔再犯案,荒野之中,杀死下山的道人一共十六人,咽血摘心,现场极其的残忍……”
如果说槐树岭事件我还想解释几句的话,到现在,我已经完全没能解释的欲,望了。哪怕这件事是假的,被媒体接二连三的宣传,都变成真的了,更何况有真实的成分在!
也幸亏我们早已经躲到了山林之中,否则的话,此时只怕出城都难了。
见木棉花回来,我赶紧将手机收了起来,木棉花一手提着一只兔子,对我说道:“陈烦哥,走了那么远的路,你一定饿了吧,来,咱们烤兔肉吃!”
木棉花怕 血腥味会引得自己性情大变,因此,兔子是被它活捉来的,兔子的速度很快,全速奔跑是别说是人了,一般以奔跑见长的动物都追不上,但是他们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不持久。
因此,只要跟它耗,捉住它也只是时间问题。
我从木棉花的手里接过兔子,它们身形健壮,皮毛顺滑,远不是圈养的兔 子能比的,不过,我们两个人哪能吃得了两只兔子啊,我对木棉花道:“棉花妹子,咱们留一只就好,你觉得呢?”
木棉花点头道:“嗯!”
我一松手,将其中一只兔子放了。
想想世事机诡,莫过于此了,同时抓来的两只兔子,我的手一松,其中一只活了下来,另一只却会成为我们的盘中餐。
得了自由的兔子如离弦之箭一样,奔向深林,不过在跑出数十米远,又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看着我手里的兔子,满脸的不舍。
“去吧,去吧!”我向那兔子挥手,狠狠地道:“我跟你说哈,你要是再不走,我就将你捉住,一起烤了啊!”
兔子一动不动。
我扬起斩邪剑,做势欲掷。
那兔子仍是不去,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兔子大姐,总不能让我饿肚子吧!”我的声音软了一些。“我们还有强大的敌人要应对呢,不吃东西可不行!”
那兔子又走了回来,蹲在了我的脚边,因为担心窝中有子,我留下的是公兔,放走的是母兔,我心说刚才真应该留下公兔的,说不定他就能一去不回头,留我们一顿美食了。
“好啦好啦,怕了你了!”我将公兔往地上一放道:“去吧去吧,赶紧走,我很快就会改变主意哦!”
两只兔子交颈摩擦,正准备双双离开时,木棉花突然冲上前来,一手捉住一只兔子,手一拧,两只兔子都被捏断了颈骨而亡。
我楞住“棉花妹子,你这是……”
木棉花看着我道:“陈烦哥,你受了伤,又走了那么长的路,必须补充能量,不然的话,身体吃不消!”
我心说好嘛,木棉花这一下来,两只兔子都完蛋了,不过你还别说,兔肉烤好了还是蛮香的,我一口气吃了大半只,歇了口气再战,也没多大工夫,便将两只兔子吃下了肚。
没尝到兔肉也就算了,尝到兔肉之后,我的心境也发生了改变,心说我这是怎么了,兔肉烤了吃不香嘛,干嘛得放了啊?放了我们就得饿肚子了。
晚上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偏僻的村落里住了下来,在选择住宿地点的时候,我们特意地查了地图,最近的道观离这里都有四五十里路,至少不用担心牛鼻子半夜来找麻烦了。
我们本来不打算住进村落里的,因为只要接触人烟,就等于是为藏龙道人留下了线索,但是,我们从高处往下望时,就决定住进村子里去,村子的房屋不少,住的人却不多。
事实上,现在社会,这样的山村很多很多,在山里路子太少了,辛辛苦苦一年,刚好够吃够喝,而去外面打工,一个月的工资就够山村忙活一年的,久而久之,人都出去打工了,挣了钱也不愿意回村了,在县里或者市里买一套房子落根……
于是,山村的房子像空出来了。
从山上望过去,洋村亮起的灯不过十来盏。
与其在山野间露宿,还不如摸黑去村里,找间空房子住下。
我们的运气比较好,挑的人家还没有搬家,柜子里床单被褥都齐全,我抱了一套被子准备去隔壁房间睡,木棉花叫住了我:“陈烦哥,今天就睡这里吧!”
我看了看木棉花,又看了看房间里唯一的木床,山村里的木床可不比城里的席梦思床,一般都是一米二左右,一米五的床都极为少见,两个人睡一张床上,想不肌肤相亲都很难。
木棉花看到我的表情,知道我想差了,赶紧解释道:“陈烦哥,我的意思是,咱们可以打个地铺!”又觉得还没有解释清楚,接着说道:“咱们身处险境,在一个房间里也好有个照应!”
“不错不错!”我连连点头,将被子往地上一铺,躺了上去。
我躺下没有多久,便听到窸窸窣窣的声响,木棉花也爬上了床,从声响听来,她应该解下了外套,想到这里,我下意识便去想木棉花穿着内衣是什么样子,此时有月光从窗外打进来,月光中的木棉花,肌肤被镀上了一层银辉,肯定十二分的清丽动人吧!
咳咳咳,我都在想些什么呢?
可是,房间就是这么大,木棉花躺在床上,我睡在地板上,两者距离两米不到,静谧的夜里连呼吸都听得到,难免叫人有些心猿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