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不理我又怎么样,小妞儿,等你待会儿喝醉了,看哥哥怎么收拾你。”

    那尾随上来的搭讪男眼神闪过一丝邪念,于是不动声色坐在云沫雪旁边的空位上。

    捡尸也是有讲究的,就跟在地上捡钱一样,讲究一个先到先得,所以这家伙必须提前站好位,否则被别的男人抢了那就亏大了。

    在他看来,这一打轩诗尼下去,云沫雪一个女人必醉不可,毕竟轩诗尼的酒精浓度可不低,就算是自负酒量不低的他几杯下去也吃不消。

    “这是你的酒。”

    过了没多久,调酒师便把倒满了轩诗尼的一打水晶杯,推到云沫雪面前,与此同时,他微微看了眼坐在云沫雪身边那个明显不怀好意的搭讪男,于是好心提醒了一句。

    “美女,大晚上一个人在外面不怎么安全,所以最好不要喝醉了。”

    调酒师在这家夜店上班,哪里不明白,每天到夜店“捡尸”的男人成群结队,有的家伙不但劫色,而且劫财,几乎每天都有女孩子哭哭啼啼跑这里翻监控,但最后基本都没有结果,只能打落牙齿自认倒霉。

    但是他这句话刚说完,就被坐在云沫雪身旁的搭讪男恶狠狠瞪了一眼,眼神中带着威胁之意,似乎在说——小子你最好别坏老子好事,否则一点要你吃不了兜着走!

    说话间,这搭讪男还故意撩起袖子,把自己手臂上的狼头纹身给露了出来,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儿的样子。

    看到这里,调酒师立即吓得赶紧低下头,也没心思理会云沫雪到底有没有听进去,不敢再多管闲事。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可不想惹事,尤其惹上那些混社会的狠人们。而很明显,这个手臂上纹着狼头的男人,应该是这一带狼头帮的混子,狼头帮貌似势力还不小,附近很多酒吧、娱乐城、洗脚城都不敢招惹狼头帮。

    “草,算你小子识相。”

    见调酒师吓得不敢说话,搭讪男这才低声骂骂咧咧一句悠然坐在那喝着啤酒,等着云沫雪喝醉了好“捡尸”。

    此时,云沫雪正黯然神伤,心力交瘁,哪里有心思听别人说话,所以根本没把调酒师的话听进去,而是直接拿起一杯轩诗尼就往肚子里灌去。

    装酒的杯子是一个个修长高脚杯,在灯光的照射下,闪耀着金黄色的光泽,轩诗尼是上等的白兰地,由葡萄酒蒸馏产生,酒精浓度一般来说都是很高的,却被不怎么擅长饮酒的云沫雪强忍着反胃喝下去。

    “喝吧,就算再难喝,也要喝下去,醉了就能把他的一切彻底忘掉,再也不用那么烦了。”

    一杯酒下肚,云沫雪的白皙脸蛋儿涨得通红,霞飞双颊,两侧俏脸如同浮出两朵云霞,看起来特别的美丽动人,宛如从天上降落的天使那般,看的周围很多男人为之痴迷。

    火辣辣的酒精,差点把她眼泪呛出来,不过却被内心执拗的云沫雪狠狠咽下去,觉得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心里的痛。

    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跟人谈恋爱,也是第一次不可自拔的全身心投入爱上一个男人,但是想不到,现在却是这种结局。

    她发现自己就像一个傻子,被那个男人如此欺骗,这段时间和林轩在一起的种种,好像都成了天大的笑话,天大的谎言。

    “原来他对我说的那些甜言蜜语,都是骗人的,那个骗子!”

    云沫雪低声自语,说着眼泪又不争气的哗哗流了出来。

    当一个女人对你的印象糟糕透顶时,无论曾经再大的感动,再大的甜蜜,也都是黄粱大梦虚幻一场,随之而来的便是痛彻心扉的恨,以前有多爱你,那么现在就有多恨你。

    可是,让她崩溃的是,貌似她越是恨那个家伙,脑海里却越是他的影子。

    她不要这样,于是继续一杯又一杯的灌,直到一脸喝了五六杯,眼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身体头重脚轻的时候,才终于好了些,她终于可以不去想那个混蛋,而是想倒头大睡一场。

    “结账!”

    云沫雪从钱包内抽出一张银行卡,径直丢到吧台上,虽然她此时已经有些醉了,不过还是保持着几分清醒,感受到周围很多不怎么怀好意的眼神,尚存的几分清醒的她告诉自己,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服务员很快帮她完成刷卡结账,云沫雪于是看也不看周围那些色眯眯的眼神,拿起包包便摇摇晃晃离去。

    殊不知,她刚从座位离开,身后便有十几个男人尾随,其中不但有那个纹身搭讪男,还有穿的人模狗样的职场男白领。

    “草,怎么这么多人。”纹身搭讪男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他很想吃独食,但奈何“捡尸大军”有点多,他一个人可hold不住那么多同行,无奈之下,只好默许其他同行的存在。

    其他捡尸者,差不多也是这样想的。

    毕竟,云沫雪无论长相、身材、还是气质,都绝对堪称数一数二的极品大美女,而且出手一掷万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啊,说不定一夜春宵后,还能顺手把这个白富美搞到手呢。

    “这位美女,我看你好像醉了,不如我送你回家吧。”

    在云沫雪摇摇晃晃走出夜店,朝停车场走去时,一个一路尾随的男人终于摁耐不住心中的欲望出手了,他嬉皮笑脸的一步挡在云沫雪身前,余光扫了眼身后那辆价值几千万的兰博基尼跑车,心中顿时一惊,眼神立即浮现出浓浓的贪婪之色。

    我靠!

    开这么炫酷的跑车,绝对不是一般的白富美,要是能搞到手,老子这辈子就发达了。

    何止他看到了,旁边其他十来个捡尸的家伙也看到了,自不用说,这些人可谓瞬间集体高潮了,丝毫不弱人后,一个个争先恐后的上前。

    “美女,还是我送你吧。”

    “你住哪里,我熟悉路线。”

    “你刚才喝了酒,要是遇到坏人就不好了。”

    “……”

    一群人把云沫雪团团围住了。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云沫雪吓了一跳,看着周围这群男人,晕晕乎乎的她立即酒醒了几分,明白自己可能遇上传说中“捡尸”的败类了。

    “嘿嘿,送你回家啊,还能干什么。”

    那些男人猥琐一笑,嘴里却一本正经道,说着一个男人便要上前拉扯云沫雪的身体,却被云沫雪急忙躲开。

    看到这里,云沫雪真是吓坏了,没想到自己这么倒霉,人生第一次来夜店喝酒,就被那些捡尸的人渣给盯上了。可是,自己明明还没有醉好吗。

    这时候,她倒是很想跑,但是那些人把她围在中间,所有逃跑路线都被堵住,就算她想跑也跑不了了。

    “你们别乱来啊,我……我警告你们,我老公马上就来了,他很凶的,你们要是敢欺负我,他一定不会饶了你们。”云沫雪非常害怕,相信任何一个女人被十几个色眯眯的男人围住,都会吓得不轻。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已经把某个混蛋忘了,但是却依旧鬼使神差的第一时间把他搬出来。

    云沫雪啊云沫雪,你疯了吗,那个混蛋骗子,背叛欺骗你的感情,你干嘛还要想着他。

    心中苦笑一声,饶是云沫雪不愿承认,可是事实证明,她根本忘不了,那个混蛋已经深深烙在她内心深处,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轻易忘却的。

    而就在云沫雪百般无助,内心凄苦的时候,旁边蓦地响起一连串的惨叫声。

    “啊啊啊!!!!!”

    只瞧,那十几个围住她的捡尸败类,居然在一眨眼的功夫全趴在地上了,而两个陌生男子则是一脸歉然的出现在她面前。这两个男人的体格异常高大强壮,其中一个更是身高足足有两米多,像个铁塔巨人似的。

    这二人,赫然是杨虎和雷刃。

    “云总您好,抱歉,让您受惊了,这是我们的失职。”杨虎客客气气的上前,抱歉道。

    “不用,不用,我还要谢谢你们两个呢。”云沫雪连连摇头,一脸惊魂未定的看着杨虎和雷刃,好奇道:“那个,我认识你们吗?”

    “我们是林总监的朋友,是他让我们来保护您的。”杨虎回答道,因为有林轩之前交代,所以他并没有将云沫雪上了悬赏暗杀名单的事情说出来。

    居然是他!

    云沫雪闻言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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