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清讶然看去,随即就呆住了。

    只见来人身形修长,一身藏青色的长衫浆洗得发白,腰带随意绑着,勒出腰间的弧度,越显得清瘦。

    一头乌黑光亮的发丝服服帖帖的束在头顶,双目温和带笑,薄薄的唇角微微勾起,面上带着些病弱的苍白,尽管衣着朴素,甚至穷酸,却掩不住满身贵气。

    村民们似乎很喜欢他,叽叽喳喳的把事情说了,言语中充满对孟清姐弟的同情。

    “原来如此,倒是对可怜人。”男子朝孟清看过来,温温和和的笑,“不如干脆嫁给在下如何?”

    孟清:“……”

    亏她刚才还对着帅哥脸红,原来竟是个流氓!

    长得再帅再会说话有什么用,随便碰到个女人就要娶回去,还不是个负心汉胚子!

    孟清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思维已经跑偏,她盯着门口悠然而立的男人,脑中闪过一万句怼人的话。

    可惜没等她开口,被踩在脚底下的孙小花先不干了。

    “你个穷鬼还想娶媳妇儿?没门!清清已经许给张癞子,人家聘礼都下了,不想被打的就赶紧滚,少管闲事!”

    刚才孙小花为难孟家姐弟没人敢出声,现在出口辱骂那男子,却有村民看不下去了,纷纷开始反驳起来。

    从村民们的嘴里,结合原主的记忆,孟清终于弄清楚了来人的身份。

    男子名叫苏崇衫,几年前刚举家从外地搬过来,就住在村北靠河边的岸上,家里几间简陋的木板房,冬天漏风夏天漏雨,过得很是拮据。

    苏崇衫虽然穷,在村里却很受村民们推崇,因为他认字。

    凡是村子里的孩子,不论男女,只要带上点不拘什么粮食,都可以去苏崇衫那儿习字。

    对孟家屯这种穷山沟来说,家里孩子能认字,那是天上掉下来的福气!

    村子里的人,很多人家的孩子都在苏崇衫那儿学过字,加上读书人光环,孙小花说他们先生的坏话,家长自然看不惯。

    苏崇衫还是笑着,没有理会撒泼的孙小花,只是盯着孟清看:“姑娘,意下如何?”

    孟清没有说话,她突然觉得,嫁给苏崇衫似乎也不是不可行。

    要想尽快和孟家脱离关系,嫁人是效率最高,也最实际。

    当然,性价比是必须考虑的。

    比如后面那个张口结舌的王癞子,那属于刚出狼窝又入虎穴,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相比起来,面前这个苏崇衫就好太多了。

    至少人家长得帅。

    还会说话。

    一开口,就和这些山沟沟里的人不一样,这样的人,至少是可以沟通的。

    孟清也不矫情,打定主意后就直接表态:“嫁给你也可以,但要约法三章。”

    说完脚底用力,把刚想嚎点什么的王癞子给直接踩了回去。

    苏崇衫嘴角微微抽搐,笑容似乎僵了一秒,很快又恢复如常:“姑娘有何要求,不妨说说。”

    “其一,阿松年幼,我是必定要带着的,你也要善待他。”

    “其二,我们姐弟的遭遇,想必你也知道了。以后,我和孟家一刀两断,再无父女关系,你若觉得我不孝,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两个要求合情合理,正常被继母和父亲如此对待,也不可能还有血缘亲情。

    还记挂着孟松,就说明孟清并非无情无义之人。

    苏崇衫答应得果断:“那是自然,还有一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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