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大雨也阻止不了他疯狂的热情,一出门,他就把雨衣脱下,卷成一卷,夹在腋下,一边痛快地大声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他本来想当个诗人。

    他先在原地跳跃了几下,这是预备活动,虽然激烈程度超过跑步,然后他觉得自己就像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

    雨太大了,基本上看不见前面的东西,加上强烈的运动让他脑部缺血,不一会儿工夫,他就不知自己在哪里跑着了。但他是不轻言放弃的,何况在哪儿跑都是运动。他只是觉得脚下凹凸不平,比他平常跑步要困难。“不会跑到农村了吧。”他曾经担心地想。但又一想:“农村更好,空气好!”

    雨水灌进了他的雨靴,发出“咣啷咣啷”的响声,泡着脚,很难受,虽然他能坚持,但步伐不由得慢了起来。他索性脱了鞋,穿着尼龙袜子跑着,由于怕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扎了脚,速度就更慢了。这时,雨似乎小了一些,他能看见脚下是铁轨,思维就很自然地恢复了:“怎么跑到车站里了?”他依稀记得曾经跑过一家医院的大门口,过了医院就是火车站,离他家确实不远。但他除了乘火车外,从没进过车站,更何况他跑的这一段是远离了站台的铁路。但他不后悔,根本不像个读过医科大学的学生,也不像个主任医师,而是露出了他的农民本色。这大雨让他想起少年和一部分的青年时光。那时条件虽然艰苦,甚至有时食不果腹,但却真是美好的日子,尤其在这样的雨天,他经常看着窗外,幻想着自己当上科学家或者作家,这在当时是最崇高的职业或者是最高尚的理想了。可现在,他却是个没有多少来日的老人、病人,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热泪盈眶,但对人生的看法却没有油然而生。

    “唉……喂呀!”第一个感叹词是通用的,第二个却是他家乡——东北农村——的惊叹语。他被狠狠地绊了一下,在这一瞬间他才知道人是可以摔倒自己的,而且很重。他揉着膝盖,担心着是不是骨折了,但很轻易地就站了起来,他的心放下了一大半。“软组织或者其他伤都不要紧。”大夫这样想着。透过雨幕,转过身,下意识地看了看障碍物。即使天上下来一条河,他也能看清脚下的这个东西,因为那是个人。

    “喂!你躺在这里干啥?”他揉着腿问道。

    人有时就像没有生命的石头,既不说话,又不动弹。“你……”长年的职业习惯让他往不吉利的地方想了。“病倒了?”他心里打着鼓,弯下腰,看了看。一张乌黑的脸被雨冲刷着,眼睛微微张着,黑色的眼仁像一小块磨砂玻璃的碎片一样,死气沉沉地反射着黯淡的光。

    他仿佛坐上时光机器,瞬间回到了医院,眼前就是他经常看到的情景,下面就是家人的号啕大哭,或者无声的抽噎,一张白床单将掩盖这灵魂出窍的身体,好像死的人怕羞一样。

    他确定了脉搏和散大的瞳孔,叹口气,站了起来,习惯性地把手插下去,但却没有放到白大褂的口袋里,而是在湿漉漉的腿上滑了一下。“怎么死的呢?”他一边想,一边向前面跑去。在即将要停的雨中,他看见了一间小屋,是铁道旁边几个小屋子中的一间。虽然他见惯了死人,但还是把绊倒时掉的雨衣忘在了地上。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能这样想吗?不,这也太巧了,真会是他?”这是胡亮看到尸体时的第一个念头。

    “雨真是可恶,洗掉了一切,就像能冲洗掉物质的脏东西一样,也清洗了人间的罪恶这种脏东西。”古洛想。

    “像是猝死。可能是心脏病或者其他疾病。”一个光着上身的人站在尸体旁边,跟法医说。

    “穿上点儿吧。今天可不热。”女法医看不惯活着的光身子的人。

    “没事儿!没事儿!我火气旺着呢。”老医生捶着自己的胸膛说。

    “是你发现的?”古洛走了过来。

    “对,是我。”

    “这位是市立医院内科的刘主任。我听过他的课。”女法医介绍道,美丽的大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

    “都是过去了,现在是一介平民,一介平民而已。”刘主任笑着说。他心里十分惊喜,因为法医认出了他。

    “你说说当时的情况吧。”古洛却没有惊喜地说。

    “行。”他说了足足十分钟,如果不是连续的、让他尴尬的喷嚏,他还要在自己的学生面前继续显示下去。而在开始的十秒钟内,古洛就知道剩下的全是废话了。胡亮却装出很严肃认真的样子听着,时不时还在笔记本上记下什么,但他的目的是多看几眼那个美貌的女法医。后来,他确实和这个法医谈了几天恋爱,但最终就像一桩案件一样结束了。

    听完废话,古洛走到尸体前,他在尸身上检查着。口袋里几乎没有钱,如果几个硬币算不上钱的话。在左边的裤子口袋里,古洛翻出了一块被雨浇湿的纸团,一看那颜色和硬度,古洛就知道是车票。他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空罐头瓶中,那时穷,什么东西都在回收利用。

    “你难道没看出来?”胡亮有些着急地问古洛。

    “什么?”

    “他长得像我们要找的那个人。”

    “嗯。”古洛冷淡地说。“好啦,把人拉走。收工。”他又喊道。

    雨已经完全停了,天空虽然还是阴沉的,但不知怎么,人们一下子都成了气象专家,都认为今天不会下雨了。

    他在等着那个人来,当然是要帮助他了。他们的交情很深,不仅和他,和他的父亲关系更好,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头猛兽在这个世上才算有了一个尊重的人。

    今天他不知怎么,忽然想起小时候老人说的,群狼没有孤狼可怕。孤独的狼,就一只,在树林里游荡,找着猎物,不管是什么野兽,它都敢袭击,因为饥饿让它凶猛无比、残忍嗜杀。他的脑子里不由得就勾画出一个画面,像电影画面一样清晰:一只巨大的狼,左顾右盼地走着,有时跑动几步。渐渐地这头狼变成了一个人,身材高大的人,他仔细看过,才知道这就是他等待的人。“他已经成了孤狼。只有我能照顾他。为了他的父亲,为了我们那一辈的交情,只能我管他。这就叫义气。”他虽然是这样想的,但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并不诚实。在他们这样的人中间,最缺少的就是外人以为的他们应该也是肯定有的义气。他之所以要帮助这个人,一是因为他确实和他的父亲有交情,不光得过人家的钱,而且也多亏那个人他才能活到今天。但这还不是主要原因。一提到到底为什么,他不仅对熟人难以启齿,就是对自己都不愿意细想,因为对他这个所谓英雄过几乎一辈子的人,这是很丢人的,那就是他畏惧这只孤独的狼。他能觉察出对方身上的杀气,就像老虎身上散发着的强烈气息一样,只要他一接近过来,他的汗毛就会乍起来,头皮发麻。恐惧和愤怒立刻就笼罩了他的全身,虽然他很会掩盖,有时还会粗暴地,以长辈的身份训斥对方,但他的内心却畏怯到了顶点,而对方带着笑意的眼光,似乎早将这只纸老虎看透了一般,他就更害怕了。

    就在这种感情支配下,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助对方,钱、住处、吃的、穿的,对方要什么,不,甚至不用开口,他就会谄媚地提供出来。如果对方来得晚了,他就会提心吊胆,害怕对方是因为不高兴才不来的,但来了,他的心情就更不好,对方走了的时候,他可以享受心灵的片刻安宁,但接着又是烦躁不已。

    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让他受不了了,这个暴躁阴险的坏蛋、大名鼎鼎的罪犯、江湖上让人谈之色变的角色,他的精神几乎要崩溃了。他已经到了极限,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既有自己又有那只野兽。

    “除了他。”刚开始时,他连想一想都是浑身冷汗,但逐渐地他适应了这凶残的想法,并且开始运用起心计来。他知道对方是他平生见过的最难对付的人,如果正面冲突,恐怕他就是带上所有的喽啰也会送命的。他是个机智的、有很强理性的人,否则就不会活到今天。“对,动物只有用枪,但没有枪,即使有,也不能用,目标太大。用套子?不行,他毕竟不是真的野兽。”想到这儿,这个没有丝毫幽默感的人都要笑出来了。“再就是用毒……”他觉得连眼前都一亮,仿佛看见一堆金钱或一个美女一般。他接着想了下去。“这是个好办法!机会有的是,他不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再说,他还是相信我的。毒药好搞,只有那么一点点,就一劳永逸了。”他想着,不由得哼起了邓丽君的歌曲。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他还是个音乐爱好者呢。虽然爱的都是当时刚刚兴起来的港台流行歌曲。

    这是个很大的农家院落,虚假得像积木,坐落在城乡结合部的近郊。远处是刚出现不几年的自由市场,后面是它所属的村子。拖拉机或其他交通工具从门前经过时,会扬起阵阵黄色烟雾,让院子里的柳树都蒙上了尘埃。

    院子的主人虽然不是村里的干部,家里也没有人在城里工作,但他的地位和身份却很不寻常,当然是在人们的心里,但也常常流露出来,尤其是在有暴力发生的时候,人们会说:“找骆二爷去。”一旦那张红光满面的刀条脸出现,事件大部分就平息了,如果是外人,那就等着去医院吧。

    他的武名是那么盛大,以致有很多人来找他比武,友好的也有,就是拜他为师。他本人嗜武成癖,也愿意传徒授艺。他没想到,这辈子就这点儿嗜好却给他带来了无穷的烦恼和麻烦。事情起因于三十年前的一场比武。对方很强悍,而且武功极高,交手不过几招,他就知道遇到了劲敌,十几招过后,他就担心起自己的性命了。但对方却停下手,很客气地说“承让”,这是武术界的术语。他大吃一惊,当着徒弟的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以尽地主之谊的名义,摆席请酒。

    当酒酣耳热之际,这个大汉请他让徒弟们离席。然后,他将自己的意图告诉了他。原来这人是要学他的功夫。他的这门功夫是祖传的,据说,他的曾祖父因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武当的道士。这道士一眼就看中了他的曾祖父,当然是道士后来说的了,因为他的曾祖父骨骼结实、匀称,肌肉发达,是远近闻名的大力士。道士教给他一套拳法,名称古怪,叫罗汉降魔掌。道士说,曾经有个少林的和尚,因受同门欺负,竟然疯了,就在疯狂中创了一路拳法,叫罗汉拳。这套武功几乎都是由反关节构成,凶狠无比,出手伤人,或至害命。而他的拳术就是从罗汉拳中化来的,不过,非但没有去除罗汉拳的狠毒、刚猛,而且变本加厉,加入了极其凶险的腿法和点穴法,可谓招招要命。他的曾祖父曾用这套拳打败过无数武师,当时名声大振,据说,直到曾祖父去世时,只有两个人和他打了个平手。一个是八卦掌的创始人,大名鼎鼎的董海川,另一个名头更响亮,就是杨露蝉。

    但是,他却输给了眼前的这个人。这其中有难言之隐。原来他生来身体就弱,是个早产儿,本不应习武,可他是单传,如果不学,这门绝学将断在他手里。所以,他是勉为其难,虽然他很刻苦,也很有悟性,但他的父亲说,他的本事还不及自己的一半,就更别提称雄一时的曾祖父了。他从此也明白,一个弱小的人如何经过苦练成为武功高强的大师的神话不过就是神话。人不管做什么,最终是靠遗传因子的,就连人的生命长短和得什么病都离不开遗传的力量。但这遗传因子也会因为后天而改变,这就是进化论的最基本原理。他虽然不懂进化论,但根据他的亲身体验,他深谙其中道理。如果他不是早产儿,不是多病,不是身材矮小,也许他会像曾祖父一样厉害的。而他眼前的这个人却有着遗传优势,并且没有被后天破坏掉。

    “这……我的武功实在不怎么样,我知道你是让我。我怎么敢教你呢?”他推辞道。不是他保守,而是他在遵守祖训。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曾祖父只相信血缘,而且是男性血缘,所谓传男不传女,于是,就经常有一门家族技艺只在家族中垂直相传。他的曾祖父没什么文化,但就是这种人才是倔强的,才能把这种事贯彻到底。

    “哈哈……”这个家伙不太会说话,就会这么笑,让人毛骨悚然地笑,“你说,命和拳哪个值钱?”他问道。

    “这个……”他当然听懂了,但故意支吾着。

    “拳比命值钱,我就是这么看的。”他又笑了,但这次是无声的。他明白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实在是太不同了,他也算是武术世家了,但却更看重命的价值。

    “借你们家拳谱看看。”两人沉默了半个多小时,对方就是灌酒,而他却只是吃着菜,味同嚼蜡,最后对方还是发话了。

    “这……什么拳谱?我家没有。”他没有说谎。一般习武人家并没有小说或传说中说的武功秘籍,主要是为文化水平所限。对方似乎很懂这一点,说:“我等你半年,你整理一下,让人给画出来,我下次来,一定要拿走。”

    他不敢回绝,对方身上的杀气已经让他为之心惊。几十年的威名就这样毁于一旦了。

    这几天,对方应该来了,但他并不想给他拳谱。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是他分别请互不认识的能画些东西的人画的,文字是他写上去的。但作为一个心机、城府都很深的人,他在制作这本拳谱时,派出最信任的徒弟和儿子,追踪这个不速之客,很快就掌握了对方的很多情况。最后,他下了决心,不等他来,而是让他永远来不了。“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他阴森地想着,手里玩弄着一个小瓶,里面的药据说能超度村子里所有的牲口。

    案子会永远屹立在那里,像这些大山一样。但愚公却要移山,就像武朝宗一样,居然感动了上帝,山就移走了。武朝宗感动的不是上帝,而是自己。他高兴极了,李红也和他一样的心情,赵白这个小心眼儿又在想着怎么挑毛病了,但心里却很佩服武朝宗。“他这是靠毅力、意志力,而不是智力。只有我的智慧才行。”他尽量说服自己,不要嫉妒别人。

    但即使如此,要想移山,还得一担担地挑土。就像武朝宗查那张报纸的名称一样。他带着两个助手,在县图书馆、县委图书室、公安局图书室里查了两天,终于惊奇地知道了这张报纸是东北江城市的晚报。八十年代真是不错,没有现在那么多报刊,如果是现在,恐怕武朝宗是永远也查不出来了。不过,那时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电脑技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活法,就像鲸鱼能吃成吨的食品,而蚂蚁几乎不能说是吃饭一样。回顾那时,我们才知道科技的进步是无限的,因为人类社会不管是自找的,还是自然的,麻烦总是有,科技就是为了解决麻烦出现的。

    “江城市。真有意思。这人是东北来的?”武朝宗心里默念着。他并没有下结论,而是去和技术股的人一起勘查留在罐头盒上的指纹。时间虽然过去几天了,但指纹却奇迹般地保留了下来。那时,比照指纹刚刚应用上电子计算机,再加上没有完整的指纹档案,所以,要对照全国范围内有前科人的指纹是很困难的。

    武朝宗这时又显示出他的聪明。他把重点放在了江城市。那里出生、成长的罪犯成为头号重点。但即使是这样,也是吓人的数量。所以,他不得不等待,但我们却不能等待,因为古洛和读者诸君都着急得很。

    他现在正走进法医的解剖化验室。一眼就看见那个美丽的法医,虽然她戴着大口罩,但更显示出她漂亮的眼睛。

    “身材不错,白大褂也掩盖不了。”胡亮心里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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