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随轩和随妈妈的对话已经有点不太像是一对母子了:“我一直都知道同性恋这条路不好走,其实小雨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的是女孩子。是我一直追着他,然后让他和我在一起的。不过我一点也不后悔,只想要尽自己所能给他最好的。所以,我才想要告诉你,妈,我已经给不了小雨有法律效益的结婚证了,你能最起码,让他和我在一起,是受到你的支持的吗?”
随妈妈低着头,不说话。作为一个母亲,她不可能一下就接受了自己儿子喜欢的是个男人的事实。但在听到儿子说了这么多以后,也不可能做到无动于衷。如果真的和随轩说的一样的话,那么她坚持要他们两分开,不一定就是为随轩好的。
“给我点时间,我……”随妈妈到底还是爱随轩的,她不忍心再看到随轩和当初减肥的那个样子。所以即使是不明白,她还是选择尝试去接受,去理解。
随轩握着方向盘的手收紧,激动的说不出话来,这个时候,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只能最简单的轻轻抱了抱他的妈妈……他妈妈一直是个好母亲……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赶上了赶上了赶上了!!!!!哈哈哈哈哈,笑醉狂!!!!!
第104章 想来一场有来无回的旅行
随轩没有跟吴晓雨说他妈妈已经知道他们关系的事情, 所以吴晓雨在看到随妈妈的时候还一脸轻松笑嘻嘻的拿了两份榴莲千层还有蛋黄酥之类的小甜点。
“阿姨,我也不知道您喜不喜欢吃榴莲的。这可是我们家的招牌!”吴晓雨自信有二,长得好手艺棒:“随轩啊一个人能吃掉十三份!”
之前吴晓雨为了打响店铺知名度,听从了莫七七的建议,在她们那一届毕业的那天, 搞了一个什么吃榴莲千层大赛。比赛期间千层无限量供应,人数若是三位数即前十免单,若是两位数即前三免单。第一的奖品就是能在他们店享受一年的甜品免费。因为这个奖励吴晓雨之后越算越觉得亏本, 所以他就找了东东和随轩二人, 随轩又拉上了绥安,结果被寄以厚望的东东和绥安都没能帮吴晓雨保住一年的甜品免费,可随轩做到了!
“嗯?轩轩还会参加这种活动?”吴晓雨正在眉飞色舞的给随妈妈讲随轩参加比赛的细节,听的随妈妈那是一个惊奇。
随轩从小就乖,别的孩子都在挖沙子,就他也不用自己叫, 就一个人抱着高年级的书看。他的成绩一直就是食物链最顶层的,这倒不一定说明他有多聪明,可勤奋是免不了的。
因为时间的分配上有问题,随轩几乎不会和同龄人一起玩耍, 这种情况到了初中才略微改善。但本质是难以变化的, 所以在听到吴晓雨口中讲的那个,穿这个印了大大漫画头像的T恤踩着人字拖就跑过来参加比赛,并且还一举夺魁的随轩,就好像是别人家的孩子一样让随妈妈有点不敢相信。这样鲜活的人, 有趣的生活,才是她一直希望随轩成为的和拥有的。
随妈妈的观点和随爸爸的不同,她并不需要自己的儿子多能干,只要以后能吃饱养活自己,过的开开心心的就好。此时哪怕是随轩没钱没出息到要去种田了,那她也会支持,把钱拿出来,给儿子买几亩地的。
“嘿,嘿,嘿嘿,内个,其实是我一定求他来的。”吴晓雨别的时候没关系,这真要叫他在未来丈母娘面前露陷丢人的事情,他还真不想做的。可看到随妈妈好奇的目光,他还是硬着头皮,随手拿了一张纸算:“你看啊阿姨,我们家的东西卖的还是挺贵的,如果是他每天都来吃的话,我们要花大概这么多的保守估计……然后这次的活动给我们带来的人气是……这个每个人……”说完之后,长舒一口气,满满的小半张纸呆在吴晓雨的手下,连随妈妈都听的呆了。
吴晓雨有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他那个时候啊,想的就是,有个人来白吃他就不开心,所以就免费还是有的,但是真用当时的心情来说的话那就是……就是反悔了!
“你真会赚钱,头脑好。”随妈妈差点就说成了管家不错了。吴晓雨这个孩子她挺喜欢的,除了性别不太对,其他啊,那是哪儿哪看着都好。可怎么就是个男孩子呢?
“妈,你让他去做事。”就吴晓雨这种性子的,如果你不主动提出来到此为止,他能一直就这么和你聊天,半点事情也做不下去了。如今随轩这么一说,吴晓雨果然像是突然想到自己还有事没做的样子。恍然大悟一般的拍了一把自己的脑袋,然后冲着随妈妈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说:“阿姨,我这边有一个急单一定要做出来……”
见他吞吞吐吐的样子,随妈妈也很明事理的说了声正事要紧,然后在吴晓雨要叫陈默过来作陪的时候还摇了摇手,说:“阿姨和随轩就自己坐坐就好,轩轩陪我你们自己忙自己的去。”
吴晓雨走到厨房,随轩也就随着跟了过去,在吴晓雨要关门的瞬间,将他逼到了门和自己的中间,声音低沉的和吴晓雨说:“我和妈来等你一起去买晚饭的。”
“!”吴晓雨还没有反应过来随轩这突然说了这么一句,除了告诉他别磨蹭早点把事情做完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随轩就已经毫不留恋的转头走了。看着他朝着随妈妈那边走去的背影,吴晓雨的手伸了一半,又收了回来,半响才莫名其妙的把门重新给关上。既然是等自己一起去买菜的,那速度可要快点了,不然多不好意思啊?
就如同随妈妈说的,她坐在那个地方,有随轩就够了。
实际上吴晓雨的甜品店布置的很好,平常时候就有不少文艺小青年愿意一个人坐在他店里,一呆就是大半天的。有一次吴晓雨半开玩笑的和一个常客调侃说“我们家店啊,本来就不大,你们这样一坐就坐上大半天的,人多的时候不少生意就这么没了。以后少坐点”。
然后那个客人也不介意,反正就是笑嘻嘻的和他说“老板,你这就不对了。你当初把店装修的这么有情调,不就是给人用来发呆的吗”?
对的,发呆。如果给他一个手机什么的,叫吴晓雨呆在一个甜品店,有吃有喝有厕所,他也能呆上大半天。可最让他不能理解的是,那些来他店里发呆的人,是真的发呆。什么事情也不做,有些时候啊,他观察着,就如同之前和他玩笑的客人,他能盯着他们家店的一棵花盯上好几十分钟的。
“小雨这蛋糕做的不错。”喜欢吃甜食这东西,大概也是会遗传的。随轩的爱吃甜食,就和他妈妈一个样子。
随轩最乐意的就是听到夸奖吴晓雨的声音,他心情很好的给妈妈介绍吴晓雨的开店史,之前吴晓雨经常拿出来炫耀,和他说了不少。
可就在这个时候,随妈妈的手机响了起来,想也不用想是谁打来的。她犹豫了一下,看了随轩一眼,刚要接就被随轩给拿了过去:“喂?”
“随轩?”电话那头因为听到了男人的声音一时之间也没反应过来,好在智商还是在的,第一猜测就猜到了是他的儿子。他虽然总是强撑着架子,但是实际上面对这个优秀切不把他放在心上的儿子,他还是有一点怂的。所以原本准备给随妈妈的恶劣口气愣是被卡在了喉咙口,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差点就没把他给憋死:“你,你妈呢?”
“反正说的也是我的事。”随轩懒得和那个人虚与委蛇。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随轩这个口气,就觉得很生气。觉得随轩不尊重他,自己好歹也是他的爸爸,可这话又不敢说,随轩还是十几岁的时候就敢拿着凳子直接朝人身上招呼,如果不是被拦住了,怕是用刀子也是有可能的:“我就是想说,你弟弟已经快到你那里了,五点多的时候你接一下。先在你那里住几天,我晚点去接他回家。”
随轩的父亲吧,总的来说,和他母亲思想上还是很配套的。随轩母亲是那种旧社会的以夫为天的思想,而他就是旧社会还有小老婆的思想。
就拿他虽然在外彩旗飘飘,连他所想的庶子都生出来了,可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和随轩他妈妈离婚。也不是没有小三提过这回事情,但是用他的话说就是“糟糠之妻不下堂”虽然听着这话有点嘲讽,但确实他就是这么想的。就拿这个私生子来说,他虽然喜欢,但是到底也没有想过要把钱什么都给他,让随轩一分都拿不到。相反的,他是打算把所有的钱和公司都给随轩,所以才会这么培养这个私生子的。毕竟是他的孩子,总不好过的太差不是?
“你要点脸好吗?我从来都不知道我还有个弟弟。”随轩和吴晓雨生活的久了,说话的方式居然被吴晓雨给带着跑了。起初他还会纠正叫吴晓雨别没事就把粗话挂在最边上,可每次都没有效果。在加上觉得吴晓雨什么都好,连说粗话的样子都可爱,就不自觉的跑了:“我劝你最好自己想个办法让他对付了这一个晚上,然后第二天回家,否则出什么意外我可不管。”
刚才吃中饭的时候,他们商量的,不止只有他和吴晓雨的事情,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就是随妈妈打算和他爸离婚了,然后一直就和随轩生活不回去了。所以这会儿看到随轩一副要撕破脸皮的样子,她虽然心里上下起伏不定,但是却没有再阻拦。
当初她忍气吞声为了随轩,如今再一次强硬起来,也是为了随轩。
作者有话要说: 嘛,没打算多在这个地方纠结,一笔带过好了~
第105章 恭喜绥安同学当选新主角
“小雨你喜欢吃什么?”随妈妈就和一个老母鸡带着两只小鸡仔一样走在前面, 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东西东问问西问问,生怕漏了什么吴晓雨爱吃的东西。
吴晓雨手上推着从随妈妈那儿强来的车子,眼睛滴流一下转到了那边卖鳕鱼的地方。然后纠结了一下,觉得说自己想吃鳕鱼会不会太麻烦?有些不舍的把视线挪到了另一边,指着一个紫色的圆萝卜说:“阿姨, 我们买点这个炒鸡蛋吧,我最喜欢吃洋葱鸡蛋了!”
“……”
那萝卜圆圆的,还是深紫色的样子, 距离他们的的位置又有点远。再加上吴晓雨本身不喜欢吃萝卜也不喜欢吃洋葱, 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把它给看错了。偏偏吴晓雨还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一边推着车要往那边走,一边还掰着指头给随妈妈说:“洋葱啊,可以提高人的免疫力,保护心血管。预防多种肿瘤生长,改善健康激素功能, 好多好多的功效,简直就是食物中的战斗机!要多吃洋葱……”
吴晓雨之所以会选择紫萝卜,那就是因为他有一段时间极度厌恶洋葱这种会让人流眼泪的蔬菜。那天他给店里订了外卖,没想到餐盒一打开, 每一份里都有许多的洋葱。吴晓雨作为老板, 一点也不讲究的,把洋葱全都挑了出来,和莫七七换她碗里的别的菜。结果被莫七七毫不留情的给拒绝了,顺便科普了一大堆关于洋葱的功效。最后那可怜的洋葱, 当然是谁的嘴都没能进的,可他在看到那圆圆的紫色身影的一瞬间,就想到了,如果自己说出来这些,随轩他妈妈会不会觉得自己很贤惠啊?然后就对他好感更深了?
正好旁边一个老大妈拿了一袋子鸡蛋从他们身边走过,见吴晓雨指着紫萝卜巴拉巴拉说着洋葱怎么怎么,就没忍住,一个好心,说:“小伙子,那是萝卜,不是洋葱。”
“……”吴晓雨当时就觉得,自己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冒不出声。
随轩和随妈妈都是早早的就憋住了笑,看着吴晓雨指着萝卜说洋葱的样子觉得可爱,一直没出声提醒。这会儿有别人指出了,他们总算能露出了扑哧的笑声。
“想吃什么跟自己妈说有什么的,你啊……”随轩虽然没有张狂的大笑,但是因为之前憋笑憋了许久,这会儿肚子也有点受不了的抽疼,他伸手揉了揉还在兀自懊恼的吴晓雨,出口安慰道。
吴晓雨这人,当然是不敢对随妈妈表示什么不满的,可对着随轩,他偷偷伸出了蹄子一下子踏在了随轩的脚上。好在他不是个女生没有高跟鞋这东西,但这实打实的一脚还是疼的随轩的眉头都有些起跳。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看着我在阿姨面前出丑好玩嘛?”吴晓雨那是越想越气,他昨天晚上都看到了,网上说,初次见家长要做很多的事情,这样会让家长觉得你懂事。然后还要在生活上展示你的博学,一个能持家会过日子的孩子总是能得到对方家长的认同。可这下好了,他指着个臭萝卜说是洋葱明显就是所谓的四体不清五谷不分嘛:“你怎么不提醒我那是萝卜?你居然还带头笑我!以后一个月都不许吃甜品!你说你,小爷在阿姨面前形象没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你是想再找一个怎么的?”原本已经被遗忘到角落的启辰忽然就跳了出来,在吴晓雨脑子中跑来跑去,和个抓不到的小妖精一样。
随妈妈低着头,不说话。作为一个母亲,她不可能一下就接受了自己儿子喜欢的是个男人的事实。但在听到儿子说了这么多以后,也不可能做到无动于衷。如果真的和随轩说的一样的话,那么她坚持要他们两分开,不一定就是为随轩好的。
“给我点时间,我……”随妈妈到底还是爱随轩的,她不忍心再看到随轩和当初减肥的那个样子。所以即使是不明白,她还是选择尝试去接受,去理解。
随轩握着方向盘的手收紧,激动的说不出话来,这个时候,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只能最简单的轻轻抱了抱他的妈妈……他妈妈一直是个好母亲……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赶上了赶上了赶上了!!!!!哈哈哈哈哈,笑醉狂!!!!!
第104章 想来一场有来无回的旅行
随轩没有跟吴晓雨说他妈妈已经知道他们关系的事情, 所以吴晓雨在看到随妈妈的时候还一脸轻松笑嘻嘻的拿了两份榴莲千层还有蛋黄酥之类的小甜点。
“阿姨,我也不知道您喜不喜欢吃榴莲的。这可是我们家的招牌!”吴晓雨自信有二,长得好手艺棒:“随轩啊一个人能吃掉十三份!”
之前吴晓雨为了打响店铺知名度,听从了莫七七的建议,在她们那一届毕业的那天, 搞了一个什么吃榴莲千层大赛。比赛期间千层无限量供应,人数若是三位数即前十免单,若是两位数即前三免单。第一的奖品就是能在他们店享受一年的甜品免费。因为这个奖励吴晓雨之后越算越觉得亏本, 所以他就找了东东和随轩二人, 随轩又拉上了绥安,结果被寄以厚望的东东和绥安都没能帮吴晓雨保住一年的甜品免费,可随轩做到了!
“嗯?轩轩还会参加这种活动?”吴晓雨正在眉飞色舞的给随妈妈讲随轩参加比赛的细节,听的随妈妈那是一个惊奇。
随轩从小就乖,别的孩子都在挖沙子,就他也不用自己叫, 就一个人抱着高年级的书看。他的成绩一直就是食物链最顶层的,这倒不一定说明他有多聪明,可勤奋是免不了的。
因为时间的分配上有问题,随轩几乎不会和同龄人一起玩耍, 这种情况到了初中才略微改善。但本质是难以变化的, 所以在听到吴晓雨口中讲的那个,穿这个印了大大漫画头像的T恤踩着人字拖就跑过来参加比赛,并且还一举夺魁的随轩,就好像是别人家的孩子一样让随妈妈有点不敢相信。这样鲜活的人, 有趣的生活,才是她一直希望随轩成为的和拥有的。
随妈妈的观点和随爸爸的不同,她并不需要自己的儿子多能干,只要以后能吃饱养活自己,过的开开心心的就好。此时哪怕是随轩没钱没出息到要去种田了,那她也会支持,把钱拿出来,给儿子买几亩地的。
“嘿,嘿,嘿嘿,内个,其实是我一定求他来的。”吴晓雨别的时候没关系,这真要叫他在未来丈母娘面前露陷丢人的事情,他还真不想做的。可看到随妈妈好奇的目光,他还是硬着头皮,随手拿了一张纸算:“你看啊阿姨,我们家的东西卖的还是挺贵的,如果是他每天都来吃的话,我们要花大概这么多的保守估计……然后这次的活动给我们带来的人气是……这个每个人……”说完之后,长舒一口气,满满的小半张纸呆在吴晓雨的手下,连随妈妈都听的呆了。
吴晓雨有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他那个时候啊,想的就是,有个人来白吃他就不开心,所以就免费还是有的,但是真用当时的心情来说的话那就是……就是反悔了!
“你真会赚钱,头脑好。”随妈妈差点就说成了管家不错了。吴晓雨这个孩子她挺喜欢的,除了性别不太对,其他啊,那是哪儿哪看着都好。可怎么就是个男孩子呢?
“妈,你让他去做事。”就吴晓雨这种性子的,如果你不主动提出来到此为止,他能一直就这么和你聊天,半点事情也做不下去了。如今随轩这么一说,吴晓雨果然像是突然想到自己还有事没做的样子。恍然大悟一般的拍了一把自己的脑袋,然后冲着随妈妈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说:“阿姨,我这边有一个急单一定要做出来……”
见他吞吞吐吐的样子,随妈妈也很明事理的说了声正事要紧,然后在吴晓雨要叫陈默过来作陪的时候还摇了摇手,说:“阿姨和随轩就自己坐坐就好,轩轩陪我你们自己忙自己的去。”
吴晓雨走到厨房,随轩也就随着跟了过去,在吴晓雨要关门的瞬间,将他逼到了门和自己的中间,声音低沉的和吴晓雨说:“我和妈来等你一起去买晚饭的。”
“!”吴晓雨还没有反应过来随轩这突然说了这么一句,除了告诉他别磨蹭早点把事情做完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随轩就已经毫不留恋的转头走了。看着他朝着随妈妈那边走去的背影,吴晓雨的手伸了一半,又收了回来,半响才莫名其妙的把门重新给关上。既然是等自己一起去买菜的,那速度可要快点了,不然多不好意思啊?
就如同随妈妈说的,她坐在那个地方,有随轩就够了。
实际上吴晓雨的甜品店布置的很好,平常时候就有不少文艺小青年愿意一个人坐在他店里,一呆就是大半天的。有一次吴晓雨半开玩笑的和一个常客调侃说“我们家店啊,本来就不大,你们这样一坐就坐上大半天的,人多的时候不少生意就这么没了。以后少坐点”。
然后那个客人也不介意,反正就是笑嘻嘻的和他说“老板,你这就不对了。你当初把店装修的这么有情调,不就是给人用来发呆的吗”?
对的,发呆。如果给他一个手机什么的,叫吴晓雨呆在一个甜品店,有吃有喝有厕所,他也能呆上大半天。可最让他不能理解的是,那些来他店里发呆的人,是真的发呆。什么事情也不做,有些时候啊,他观察着,就如同之前和他玩笑的客人,他能盯着他们家店的一棵花盯上好几十分钟的。
“小雨这蛋糕做的不错。”喜欢吃甜食这东西,大概也是会遗传的。随轩的爱吃甜食,就和他妈妈一个样子。
随轩最乐意的就是听到夸奖吴晓雨的声音,他心情很好的给妈妈介绍吴晓雨的开店史,之前吴晓雨经常拿出来炫耀,和他说了不少。
可就在这个时候,随妈妈的手机响了起来,想也不用想是谁打来的。她犹豫了一下,看了随轩一眼,刚要接就被随轩给拿了过去:“喂?”
“随轩?”电话那头因为听到了男人的声音一时之间也没反应过来,好在智商还是在的,第一猜测就猜到了是他的儿子。他虽然总是强撑着架子,但是实际上面对这个优秀切不把他放在心上的儿子,他还是有一点怂的。所以原本准备给随妈妈的恶劣口气愣是被卡在了喉咙口,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差点就没把他给憋死:“你,你妈呢?”
“反正说的也是我的事。”随轩懒得和那个人虚与委蛇。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随轩这个口气,就觉得很生气。觉得随轩不尊重他,自己好歹也是他的爸爸,可这话又不敢说,随轩还是十几岁的时候就敢拿着凳子直接朝人身上招呼,如果不是被拦住了,怕是用刀子也是有可能的:“我就是想说,你弟弟已经快到你那里了,五点多的时候你接一下。先在你那里住几天,我晚点去接他回家。”
随轩的父亲吧,总的来说,和他母亲思想上还是很配套的。随轩母亲是那种旧社会的以夫为天的思想,而他就是旧社会还有小老婆的思想。
就拿他虽然在外彩旗飘飘,连他所想的庶子都生出来了,可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和随轩他妈妈离婚。也不是没有小三提过这回事情,但是用他的话说就是“糟糠之妻不下堂”虽然听着这话有点嘲讽,但确实他就是这么想的。就拿这个私生子来说,他虽然喜欢,但是到底也没有想过要把钱什么都给他,让随轩一分都拿不到。相反的,他是打算把所有的钱和公司都给随轩,所以才会这么培养这个私生子的。毕竟是他的孩子,总不好过的太差不是?
“你要点脸好吗?我从来都不知道我还有个弟弟。”随轩和吴晓雨生活的久了,说话的方式居然被吴晓雨给带着跑了。起初他还会纠正叫吴晓雨别没事就把粗话挂在最边上,可每次都没有效果。在加上觉得吴晓雨什么都好,连说粗话的样子都可爱,就不自觉的跑了:“我劝你最好自己想个办法让他对付了这一个晚上,然后第二天回家,否则出什么意外我可不管。”
刚才吃中饭的时候,他们商量的,不止只有他和吴晓雨的事情,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就是随妈妈打算和他爸离婚了,然后一直就和随轩生活不回去了。所以这会儿看到随轩一副要撕破脸皮的样子,她虽然心里上下起伏不定,但是却没有再阻拦。
当初她忍气吞声为了随轩,如今再一次强硬起来,也是为了随轩。
作者有话要说: 嘛,没打算多在这个地方纠结,一笔带过好了~
第105章 恭喜绥安同学当选新主角
“小雨你喜欢吃什么?”随妈妈就和一个老母鸡带着两只小鸡仔一样走在前面, 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东西东问问西问问,生怕漏了什么吴晓雨爱吃的东西。
吴晓雨手上推着从随妈妈那儿强来的车子,眼睛滴流一下转到了那边卖鳕鱼的地方。然后纠结了一下,觉得说自己想吃鳕鱼会不会太麻烦?有些不舍的把视线挪到了另一边,指着一个紫色的圆萝卜说:“阿姨, 我们买点这个炒鸡蛋吧,我最喜欢吃洋葱鸡蛋了!”
“……”
那萝卜圆圆的,还是深紫色的样子, 距离他们的的位置又有点远。再加上吴晓雨本身不喜欢吃萝卜也不喜欢吃洋葱, 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把它给看错了。偏偏吴晓雨还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一边推着车要往那边走,一边还掰着指头给随妈妈说:“洋葱啊,可以提高人的免疫力,保护心血管。预防多种肿瘤生长,改善健康激素功能, 好多好多的功效,简直就是食物中的战斗机!要多吃洋葱……”
吴晓雨之所以会选择紫萝卜,那就是因为他有一段时间极度厌恶洋葱这种会让人流眼泪的蔬菜。那天他给店里订了外卖,没想到餐盒一打开, 每一份里都有许多的洋葱。吴晓雨作为老板, 一点也不讲究的,把洋葱全都挑了出来,和莫七七换她碗里的别的菜。结果被莫七七毫不留情的给拒绝了,顺便科普了一大堆关于洋葱的功效。最后那可怜的洋葱, 当然是谁的嘴都没能进的,可他在看到那圆圆的紫色身影的一瞬间,就想到了,如果自己说出来这些,随轩他妈妈会不会觉得自己很贤惠啊?然后就对他好感更深了?
正好旁边一个老大妈拿了一袋子鸡蛋从他们身边走过,见吴晓雨指着紫萝卜巴拉巴拉说着洋葱怎么怎么,就没忍住,一个好心,说:“小伙子,那是萝卜,不是洋葱。”
“……”吴晓雨当时就觉得,自己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冒不出声。
随轩和随妈妈都是早早的就憋住了笑,看着吴晓雨指着萝卜说洋葱的样子觉得可爱,一直没出声提醒。这会儿有别人指出了,他们总算能露出了扑哧的笑声。
“想吃什么跟自己妈说有什么的,你啊……”随轩虽然没有张狂的大笑,但是因为之前憋笑憋了许久,这会儿肚子也有点受不了的抽疼,他伸手揉了揉还在兀自懊恼的吴晓雨,出口安慰道。
吴晓雨这人,当然是不敢对随妈妈表示什么不满的,可对着随轩,他偷偷伸出了蹄子一下子踏在了随轩的脚上。好在他不是个女生没有高跟鞋这东西,但这实打实的一脚还是疼的随轩的眉头都有些起跳。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看着我在阿姨面前出丑好玩嘛?”吴晓雨那是越想越气,他昨天晚上都看到了,网上说,初次见家长要做很多的事情,这样会让家长觉得你懂事。然后还要在生活上展示你的博学,一个能持家会过日子的孩子总是能得到对方家长的认同。可这下好了,他指着个臭萝卜说是洋葱明显就是所谓的四体不清五谷不分嘛:“你怎么不提醒我那是萝卜?你居然还带头笑我!以后一个月都不许吃甜品!你说你,小爷在阿姨面前形象没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你是想再找一个怎么的?”原本已经被遗忘到角落的启辰忽然就跳了出来,在吴晓雨脑子中跑来跑去,和个抓不到的小妖精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