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笑虽然上一世曾是杀手,但是不得不说,夜笑是一个极为有原则的人。这样的人,可以是一个好人,可以是一个英雄。但是,想要在残酷的宇宙世界中,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业,定是无比艰难。
这种秉性,是夜笑的有点,但是,在某些时候,却也是一个致命的缺点。
比如说,不管有没有机会,夜笑都不会如土寻一般,付出其他人的性命,而目的只是为了考验这些人。比如说,在夜笑心中,这些人能够到现在依旧坚持相信自己,那么赠送这极为珍贵的悟道之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他绝不会借此机会要求众人些什么!
但是,在土寻的一番谋划之下。如今虽然仅剩了十余个部族的五百弟子。但是,这些人对于夜笑来说,却远比之前的三千人有更大的价值。
通过慧眼察觉了夜笑的不凡,并且夜笑屡次表现出来的价值。让土寻更加慢慢的确认了自己的选择。虽然,目前让他将一切,都拖手给夜笑并不现实。但是,观人无数的他,却是第一次,找到了相对合适的人选。
比夜笑强大的人,多如过江之鲤。但是,每一个却并非土寻所想要的。夜笑身上,也有不少缺点,但是,这一切在土寻看来。却是可以塑造弥补的。
这也是为什么,土寻无缘无故的,就开始一切都为夜笑打算。此时的夜笑越强大,越符合土寻的利益。所以,他如今需要做的,就是让夜笑拥有更强大的力量。
夜笑此时如果还不明白土寻为何这样去做,那就真的是笨蛋了。只有他自己知道,土寻这样做对他的好处。比其他人所想的还要大许多。
夜笑自己明白,他对于这宇宙世界,实在太陌生了。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一旦踏入宇宙世界。绝对是一筹莫展,甚至直接迷失。
而如今有了麾下的这些力量,他们可以成为自己对宇宙世界的一个触角。将来,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立足之地。甚至,成为自己在宇宙世界中的,第一股力量。
心中对土寻,暗暗感激。并且,对于这土寻也更加重视。
一番折腾之后,众人之间的气氛慢慢改变。变得更加凝聚,也更亲密了不少。对于夜笑的认同感,众人的心中也是越来越强。
能够领悟了法则力量,使夜笑的实力,跻身于神之墓地中的一流层次。而且,还是空间法则之力。使得夜笑的战力,更胜一筹。传授给诸人强悍的阵法,使得众人在其他人面前,得到了少见的荣耀和尊严。毫不吝啬的,将堪比重器的珍贵悟道之花,赠送给众人。
这样的一个人,归附他好像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出路。
这,就是在场众人,此时内心的想法。
“公子,接下来我们有什么打算?”土寻打破了沉静,开口对夜笑问道。
夜笑沉思片刻,看向其他人,“地行族的地行术,的确神奇。在这里,可以让我们安稳的度过这暗夜。但是,在暗夜中,斩杀的凶兽越多,在将来,获得的天地赐予就越丰厚。而且,既然我们已经闯入了暗夜之中。就比其他人,有了些优势。”
“所以,我觉的,我们应该离开这洞穴。第一,更加多的,斩杀凶兽,另外的话,也许会有些机遇。我们现在在神之墓地中,机遇无数,待到凶兽之潮结束,争夺会无比激烈。而此时,如果我们能够遇到的话,至少不必担忧其他人的争抢。”
“公子所说的正是!”土寻率先赞同到。其他人,也没多想,纷纷点头赞同起来。
计议已定,土寻先派遣族中弟子,去地面之上探查了一番。外面,依旧处于灰蒙蒙的白昼之中,并没有什么危险。随即,土寻等地行族弟子,将所有人带往了地面之上。
出了洞穴之后,此时的众人早就迷失了所有方向。最后,也只能随便选定了一个方向,然后径直向前行去。
不知道走出了多远,暗夜再次降临。有了夜笑的回归,屠神战阵所能发挥出的力量,大了数倍。虽然只有五百人,但是也可以勉强抵御住无穷无尽的凶兽围杀。暗夜过半,感觉到众人的疲惫,为了不再有人有所损伤,夜笑直接祭出雷玺。
没有开明兽指挥,这些普通的凶兽虽然无穷尽,但是在雷玺的雷电之下,根本没有凶兽可以近身。看到夜笑有如此大杀器,所有人对于自己的选择,再无半分疑议。
就算是土寻,也没有想到夜笑竟然有此手段。凭此雷玺,就算是庇佑半个城池也是轻而易举。
直到第三个暗夜,夜笑等人,终于再次遇到了两只开明兽。只不过,这两只开明兽,与之前他所遇到的那只噬天兽不同。一只是鹰头鹿身,长有两对透明的翅膀。而另一只,看上去更加怪异,类似于蛇形,但是粗大的身躯上,却是有无数利刃般的鳞片。一个怪异的鼠头更显狰狞。
这两只开明兽,实力都极为强大。鹰头鹿身的那只,不仅速度极快,而且尖嘴中,爆发出来的攻击光束,比之普通的御空强者,要强大许多。如果出现在幽影城,恐怕只有灵展,才能与它有一战之力。而且,胜负还未知。其他人决不是对手。
它也给夜笑等人,带来了不少的麻烦。直到最后,夜笑施展出刚刚领悟的空间法则。虽然,夜笑还无法像噬天兽一样,施展出空间禁锢,但是,设置一些空间屏障,却是轻而易举。
有了无形的空间屏障后,这元兽的速度被极大限制。让夜笑抓住机会硬撼几击,这才将之斩杀掉。
而与那蛇形开明兽的战斗,却是更简单一些。这蛇形开明兽的实力,比之鹰头兽还强悍几分。身上的鳞片,发出铺天盖地的元气利刃袭杀,而口中还不是发出令人眩晕的尖利叫声。
但是,在以夜笑的神识力量,那诡异的声波根本无法影响夜笑。那些元气利刃,更是在夜笑施展万剑诀之下,彻底湮灭。并最终饮恨与夜笑发出的铺天盖地的剑气之中。
这种秉性,是夜笑的有点,但是,在某些时候,却也是一个致命的缺点。
比如说,不管有没有机会,夜笑都不会如土寻一般,付出其他人的性命,而目的只是为了考验这些人。比如说,在夜笑心中,这些人能够到现在依旧坚持相信自己,那么赠送这极为珍贵的悟道之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他绝不会借此机会要求众人些什么!
但是,在土寻的一番谋划之下。如今虽然仅剩了十余个部族的五百弟子。但是,这些人对于夜笑来说,却远比之前的三千人有更大的价值。
通过慧眼察觉了夜笑的不凡,并且夜笑屡次表现出来的价值。让土寻更加慢慢的确认了自己的选择。虽然,目前让他将一切,都拖手给夜笑并不现实。但是,观人无数的他,却是第一次,找到了相对合适的人选。
比夜笑强大的人,多如过江之鲤。但是,每一个却并非土寻所想要的。夜笑身上,也有不少缺点,但是,这一切在土寻看来。却是可以塑造弥补的。
这也是为什么,土寻无缘无故的,就开始一切都为夜笑打算。此时的夜笑越强大,越符合土寻的利益。所以,他如今需要做的,就是让夜笑拥有更强大的力量。
夜笑此时如果还不明白土寻为何这样去做,那就真的是笨蛋了。只有他自己知道,土寻这样做对他的好处。比其他人所想的还要大许多。
夜笑自己明白,他对于这宇宙世界,实在太陌生了。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一旦踏入宇宙世界。绝对是一筹莫展,甚至直接迷失。
而如今有了麾下的这些力量,他们可以成为自己对宇宙世界的一个触角。将来,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立足之地。甚至,成为自己在宇宙世界中的,第一股力量。
心中对土寻,暗暗感激。并且,对于这土寻也更加重视。
一番折腾之后,众人之间的气氛慢慢改变。变得更加凝聚,也更亲密了不少。对于夜笑的认同感,众人的心中也是越来越强。
能够领悟了法则力量,使夜笑的实力,跻身于神之墓地中的一流层次。而且,还是空间法则之力。使得夜笑的战力,更胜一筹。传授给诸人强悍的阵法,使得众人在其他人面前,得到了少见的荣耀和尊严。毫不吝啬的,将堪比重器的珍贵悟道之花,赠送给众人。
这样的一个人,归附他好像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出路。
这,就是在场众人,此时内心的想法。
“公子,接下来我们有什么打算?”土寻打破了沉静,开口对夜笑问道。
夜笑沉思片刻,看向其他人,“地行族的地行术,的确神奇。在这里,可以让我们安稳的度过这暗夜。但是,在暗夜中,斩杀的凶兽越多,在将来,获得的天地赐予就越丰厚。而且,既然我们已经闯入了暗夜之中。就比其他人,有了些优势。”
“所以,我觉的,我们应该离开这洞穴。第一,更加多的,斩杀凶兽,另外的话,也许会有些机遇。我们现在在神之墓地中,机遇无数,待到凶兽之潮结束,争夺会无比激烈。而此时,如果我们能够遇到的话,至少不必担忧其他人的争抢。”
“公子所说的正是!”土寻率先赞同到。其他人,也没多想,纷纷点头赞同起来。
计议已定,土寻先派遣族中弟子,去地面之上探查了一番。外面,依旧处于灰蒙蒙的白昼之中,并没有什么危险。随即,土寻等地行族弟子,将所有人带往了地面之上。
出了洞穴之后,此时的众人早就迷失了所有方向。最后,也只能随便选定了一个方向,然后径直向前行去。
不知道走出了多远,暗夜再次降临。有了夜笑的回归,屠神战阵所能发挥出的力量,大了数倍。虽然只有五百人,但是也可以勉强抵御住无穷无尽的凶兽围杀。暗夜过半,感觉到众人的疲惫,为了不再有人有所损伤,夜笑直接祭出雷玺。
没有开明兽指挥,这些普通的凶兽虽然无穷尽,但是在雷玺的雷电之下,根本没有凶兽可以近身。看到夜笑有如此大杀器,所有人对于自己的选择,再无半分疑议。
就算是土寻,也没有想到夜笑竟然有此手段。凭此雷玺,就算是庇佑半个城池也是轻而易举。
直到第三个暗夜,夜笑等人,终于再次遇到了两只开明兽。只不过,这两只开明兽,与之前他所遇到的那只噬天兽不同。一只是鹰头鹿身,长有两对透明的翅膀。而另一只,看上去更加怪异,类似于蛇形,但是粗大的身躯上,却是有无数利刃般的鳞片。一个怪异的鼠头更显狰狞。
这两只开明兽,实力都极为强大。鹰头鹿身的那只,不仅速度极快,而且尖嘴中,爆发出来的攻击光束,比之普通的御空强者,要强大许多。如果出现在幽影城,恐怕只有灵展,才能与它有一战之力。而且,胜负还未知。其他人决不是对手。
它也给夜笑等人,带来了不少的麻烦。直到最后,夜笑施展出刚刚领悟的空间法则。虽然,夜笑还无法像噬天兽一样,施展出空间禁锢,但是,设置一些空间屏障,却是轻而易举。
有了无形的空间屏障后,这元兽的速度被极大限制。让夜笑抓住机会硬撼几击,这才将之斩杀掉。
而与那蛇形开明兽的战斗,却是更简单一些。这蛇形开明兽的实力,比之鹰头兽还强悍几分。身上的鳞片,发出铺天盖地的元气利刃袭杀,而口中还不是发出令人眩晕的尖利叫声。
但是,在以夜笑的神识力量,那诡异的声波根本无法影响夜笑。那些元气利刃,更是在夜笑施展万剑诀之下,彻底湮灭。并最终饮恨与夜笑发出的铺天盖地的剑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