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上,如张元锡这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日只闷在家里,没有遭遇世俗污染的人,实在太少了。

    虽然在这世外,还有一群人,属于出淤泥而不染,没错,说的就是方继藩自己。

    可这温室里单纯的孩子,终究难得啊。

    看张元锡拜倒在自己脚下,方继藩心里深吸一口气,同为天下沦落人啊,我和这单纯的张元锡,竟能产生共鸣,这是什么鬼,内心深处,还守护着一片纯洁的处nv地的缘故吗?

    方继藩将张元锡搀扶起来:“一家人,不要说两家话,都说了我和你爹,是莫逆之交了,你还这般称谢,就太不给叔的面子了,只要你好,叔就开心了。”

    “来,学着多走几步,一开始,肯定会不习惯,等慢慢的习惯了,哪里不舒服,和叔说,叔专门找几个匠人,给你改进。”

    这是一个小白鼠啊。

    假肢虽是冷门,一般人用不上,可在军中,用处却很大,西山医学院,若是遭遇战争,势必要想尽办法救治伤病,这截肢的事,只怕不少。

    想要让将士们能后顾无忧,给老方家……,不,给朝廷卖命,只有让人后顾无忧才可以。

    “嗯。”张元锡眼里噙着喜悦的泪水,徐徐的站了起来,方继藩没有搀扶他,这种事,谁也帮不上忙,只有张元锡自己努力。

    他巍巍颤颤的站起,深吸一口气,脚下很沉重,他尝试着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脚步越来越急,不过走了一会儿,便气喘吁吁,显然,平时他行走,都是靠双臂撑着拐杖行走,力道,都在双臂上,而如今,却需用脚来行走,这力道得灌注在双腿上,起初,自是十分不容易了。

    而且靴子沉重一些,因而,只能蹒跚而行。

    “我能走了,我能走了。”张元锡一面走,一面眼泪飘飞。

    “叔……”

    “诶!”方继藩低头喝着茶,一听张元锡呼唤,忙是将茶水咽下肚里去,回应。

    “我能走了。”张元锡泪水磅礴。

    方继藩笑吟吟道:“是啊,我看着了。”

    张元锡情难自禁,嚎哭起来:“我……我……我打小起,就爱走,可我没了脚,便在自家的宅里,每日撑着拐杖,不停的走啊走,我……我……我平时走的步,比寻常人都多。”

    方继藩表示理解,就好像上一世自己一样,打小希望做好人好事,所以每日都围着人行道和红绿道瞎转悠,自己过的红绿灯,比人走路还多。

    张元锡眼泪抑制不住下来,抽泣哽咽:“可那不是走,离了手,我便走不动,现在,我终于,可以走了。叔……”

    “再走走试试看,看看哪里不舒服。”

    “噢。”

    张元锡兴奋的,开始尝试着走出了厅里,而后,在张家所有人奇怪的目光之下,开始围着庭院转悠,他犹如出笼的小鸟,渐渐的,开始习惯起着假肢,虽是一瘸一拐不可避免,可终于释放了自己的双手。

    方继藩在张家混了一顿午饭,接着,将张元锡拉到了厅里,记录下他走路的感受。

    第一次行走,这靴子肯定有许多的不便之处,可对张元锡而言,却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努力的说出了几个略略有不好的地方,方继藩记下了,嗯……这假肢,还是沉了一些,若只是走一走还好,可时间久了,人还是吃不消,尤其是过门槛的时候,很是不便。还有脚掌的位置,太平,这反而使身子有时候,难以维持平衡……

    方继藩记下之后,看着兴奋的张元锡:“过一些日子,我送一副新的来,或许,会比这一副好。不过……你知道叔为何给你做这个吗?”

    张元锡红着眼睛,其实他眼泪都哭干了,一路走一路哭,宛如一个盲人,重见了光明一般,他深吸一口气:“叔和家父,乃是莫逆之交。”

    “不只是如此,这是叔要告诉你一个道理。”方继藩道。

    张元锡看着方继藩,一脸疑惑。

    方继藩道:“叔要告诉你的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失去了脚,没什么了不起,我还有脑疾呢?可是我气馁了吗?没有。叔迎难而上,身残志不残,你看,现在承蒙陛下不弃,下嫁公主给叔,而今,也算是有些小成了。”

    张元锡眼里放光。

    每一个身有残疾的人,又何尝不渴望,如平常人一般。

    不,他们……的心,会比寻常人,渴望的更多。

    因为他们活下来,就已经很艰难,获得任何一丁点的认同,都要比寻常人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所以对他们而言,他他们总会幻想,若我是正常人,定可以做的比别人更好。

    没错,这说的也是方继藩。

    张元锡眼里噙着泪,颔首点头。

    方继藩道:“没有什么事,是不可以解决的,就如你行动不便,我们就想办法,总有解决之道。可若只是自哀自怨,那么就糟糕了,别人以为你是需要被人照料的宠物,可你自己不能这样认为,混吃等死,这是不对的。”

    张元锡拼命点头:“我……我仿佛明白了。”

    方继藩笑吟吟的道:“你得走出去,走出这个家,别老是寄居于此,你爹是我的忘年之交,可是我说句不客气的话,他把你看的太轻了,他以为将你当做笼中鸟一样养着,却不知,你也是个有志气的人,大丈夫不食嗟来之食,自己有脚也有脚,事情再糟糕,还能糟糕到叔这般,得了不治之脑疾的地步吗?所以,大丈夫不能蜗居在家里,要出去,哪怕是死,死在外面,挫骨扬灰,尸骨无存,也不回来。”

    张元锡泪水又拼命泛滥出来:“叔说的对。”

    他竟觉得,自己和叔,有了共鸣。

    原来叔也有病啊。

    可看看人家……

    再看看永远躲在家里的自己。

    方继藩起身:“好啦,话不多说,我得走了。”

    “叔怎么不吃了晚饭走,我爹要回来了,让他陪叔小酌几杯。”

    “算了。”方继藩摆摆手,叹了口气:“叔与人有约,下次。”心里说,你爹见了我,说不准要打我,老张那脾气,有点暴躁啊。

    说着,起身便走,张元锡一瘸一拐的送方继藩至中门,方继藩道:“且回吧,快回去。”

    上了街道,走了几步,方继藩正待要翻身上外头绑在马桩上的马,身后张元锡道:“叔……”

    方继藩回眸,看着深情款款的张元锡:“咋了?”

    张元锡朝方继藩缓缓拜倒:“世叔不但让侄儿行走,最重要的是,教授了侄儿做人的道理,大恩大德,没齿难忘,世叔,慢走。”

    “噢。”方继藩看着街角,远远的竟有轿子来,看看天色,老张差不多要下值了吧,赶紧溜了。

    ………………

    张升坐在轿里慢悠悠的,每一次下值坐在轿里,正好张升可以趁此机会,努力的回顾自己一日的得失,还有部堂里某些棘手的事。

    可今日,他眼皮子跳的厉害,心里叹息,看来,为了那矿的事,搅的心神不宁啊,主要是……没了地,拿着一份矿契,总觉得心里有些虚。

    还有,今日去内阁,和内阁诸公议事的时候,大家看自己的眼神,有点不太友善,看来……真是怪了,始作俑者,又非是老夫,明明是方继藩,没人怪方继藩,倒怪捐纳了地的自己,没道理啊。

    他心神不宁的下了轿,门房见了老爷回来:“老爷,今日……”

    张升铁青着脸:“不要吞吞吐吐。”

    “今日,那驸马都尉又来了,呆了足足一日,才走,他……”

    张升脑子都要炸了,又来了,这让别人看到了,怎么说,不晓得的,还真以为老夫和他有什么呢。

    张升厉声道:“你怎么不拦。”

    “拦不住。”门房委屈的道:“他打小人……”

    张升心里无名火起,这些日子够操心了啊,他卷起袖子,扬手便给门房一巴掌,虽是读书人出身,虽是官宦,不是粗鄙之人,可人终究还是有火气的,这火气一来,哪里还跟你讲斯文,脱口便是一句:“错达姆娘,打的就是嫩!”

    门房直接被打翻。

    张升疾步进了家门,心里想,这是阴谋吗,是啥阴谋……糟了,莫非中了什么计?

    宦海浮沉这么多年,张升自认自己还算是君子,倒也没做过什么丧尽天良的事,可是这数十年来,什么机关算尽的事不曾见过,早就养成了他心思深沉的性子。

    此时,他心乱如麻,难怪眼皮子总跳,要出事,可能要出事啊。

    可他走到了庭院,却突然看到一个人影,在来回的踱步行走。

    走的很慢,甚至腿脚显得有些滑稽,可是……却渐渐熟练……

    张升定睛一看,这是……这是……张元锡……

    这是自己的儿子啊。

    他……他不是……

    怎么……怎么……

    看着行走的儿子,一步一步,最重要的是,张升看到了张元锡的笑容,那笑中带泪的模样,突然……满肚子所有的算计,统统抛到了九霄云外,被一股难以言喻的温暖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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