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整一个土得掉渣的形象
周红旗这回是过来考察食品厂的情况的,参观了一圈后,心里基本上已经下定决心了。
在厂里逗留两个小时后,十五个员工留在厂里熟悉工作,柳佩林他们暂时跟着回四合院,先在京里休息玩耍两天再过来。
柯奕将他们送到四合院后,邀请柳佩林和周红旗他们抽空去柯家玩耍,今日他家里还有不少客人在,他就先回家了。
时间还挺早,柳夕雾领着他们去附近的百货商场和供销社,还有她开的店铺转转,主要是让周红旗去看看产品的销售情况。
傍晚时分,他们一行人回到家里,柳夕雾和妈妈去厨房准备晚饭,李启明和李启军兄弟两也主动过来帮忙,柳佩林和周红旗则在客厅里谈事。
柳夕雾刚好把米饭煮好,突然想起一事来,“对了,忘记给二姨发电报报平安了。启明,你们兄弟两现在去邮局走一趟,出门往右直走到巷口,再左转到大街上,再右转走五百米左右就有一个邮局。”
“我和启明去吧,启军在家里帮你做饭。”柳佩芸有点不放心,决定陪他走一趟。
“也行。”柳夕雾指着角落里的菜篮子,“启军,你帮我把白菜苔和蒜叶择一下。”
“好。”李启军性格像他爸爸,话不多,不过很勤快,做事踏实靠谱,这也是柳佩林喜欢他的缘故,所以愿意带着他来京都发展。
柳佩芸回屋里换上了女儿给她买的毛皮鞋,拿了些零钱,戴上围巾手套,与外甥一道出门了。
两人沿着巷子走,柳佩芸还在随口叮嘱外甥,“启明,等会儿顺便到供销社再买两套厚实些的棉衣棉裤,给启军也买两套。你们俩身上穿得太单薄了,过些日子天气还会降温,应该不用多久就会下雪,你们身上的衣服不够厚,到时候要经常外出出车,得穿保暖些才好。”
“行,那等会儿买两套吧。”李启明点头,看到大姨脚上穿的皮鞋,问:“大姨,这皮鞋穿着舒服吗?”
“舒服,好看又暖和。是夕雾买的,她还给你妈妈和外婆舅妈都买了同款,她们都说这鞋子好。”柳佩芸见前面来了两个人,其中还有个老人,拉着外甥主动靠边点让路,继续道:“怎么,你想要买皮鞋?”
“若好穿的话,我也想去买一双试试。”李启明觉得穿皮鞋特别的拉风,早就想买一双了,可老家县城的都不好看,他一直没舍得下手。
柳佩芸温柔轻笑:“等会儿大姨给你买。”
“不用,我自己买就行,我有钱的。”李启明过来时将自己的半个小金库带来了,另一半钱全分给了爷爷奶奶和弟弟妹妹。
“你的钱留着以后娶媳妇用,大姨给你买。”
一听娶媳妇,李启明立即跟炸了毛似的,“大姨,我还不到十八岁呢,离娶媳妇还早得很,你还是操心下夕雾姐姐吧,她明年就十九岁,很快要嫁人了。”
两人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一直往前走,丝毫没注意刚才与他们碰面的两人停在原地一直在看着他们的背影。
“爸爸,这个女人就是夕雾她妈妈。”
刚才走过来的人正是夏志诚和夏宁璇,他们只一眼就确定了这是柳佩芸,谁叫她和女儿的容貌那么像呢。
夏志诚背着手站在原地,直到柳佩芸两人的背影消失才开口说话:“有句俗话说,相由心生。她气质温婉,容貌上乘,个头高挑,听她说话的语气,应该性格也很温和,和你大嫂不相上下,远胜梁婷。”
“二哥说十天内到京都,到时候让他们自己见面说吧。”夏宁璇脑海中在回想着柳佩芸的笑容,与柳夕雾不同,却又好像在哪里见过。
柳夕雾没想到妈妈一出门就被夏家人盯上了,她此时正在厨房里炒菜,今早上她杀了一只鸡,一只兔子,早早就剁好腌制着了,这会儿只需要烹煮就行。有李启军在旁边帮她准备配料,她两个大锅一起炒,厨房里很快就弥漫着浓郁的香味了。
“夕雾姐,你做的菜应该很好吃,我闻着都流口水了。”李启军并不是个馋嘴的,可这菜真的太香了,他喉咙已经滚动了无数次了。
“呵呵,那等下多吃点菜。”
今晚家里总算不冷清,又都是自家人,全都能吃辣,柳夕雾往菜里放了不少的生姜大蒜和辣椒,还有花椒,红通通的确实让人看了很有食欲。
等柳佩芸和李启明提着两大袋东西回来时,饭菜还只做好一半,柳佩芸将东西放到屋里,再度进厨房来帮忙,“启军,刚才在供销社给你买了两套厚棉服和一双皮鞋,你现在去试试看。”
“芸姨,我有衣服鞋子,带够了的。”李启军立即起身。
“多备两套总是好的,去试试鞋子吧。给你买的和启明的一个码,若不合适,明天再拿去店里换下。”柳佩芸催促他出去,接过他手里的菜刀准备继续切菜。
“谢谢芸姨。”李启军道了声谢才去对面的房里试穿鞋子。
不一会儿,兄弟两穿着大头皮鞋笑容满面的过来了,看模样是很合脚了。柳夕雾瞥了一眼,忍不住想笑,这鞋子穿在他们两个还只能称为少年的人脚上,总有点违和感,再配上那臃肿厚实的棉衣棉裤,整一个土得掉渣的形象。
现在皮革厂生产出来的皮鞋其实真不太好看,不过质量是顶呱呱的,可风里来雨里去,上山下地干活都不会坏,在外边卖得可好了,男女老少都追崇。
“夕雾姐姐,为什么你从不穿皮鞋?”李启明坐在小板凳上,宝贝似的摸着鞋面,见柳夕雾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棉靴,款式还不错,只不过看起来没皮鞋这般耐穿。
柳夕雾脚上穿的是一双及踝雪地靴,款式比较简单大方,穿着舒服轻便,不知情的人以为是自制的棉靴。上回柯奕给她买的皮鞋都没穿,放在空间里收着,她随意找了个借口:“我觉得皮鞋太重了,表面还有点硬,脚不太舒服,所以不喜欢穿。”
“哦。”李启明
在厂里逗留两个小时后,十五个员工留在厂里熟悉工作,柳佩林他们暂时跟着回四合院,先在京里休息玩耍两天再过来。
柯奕将他们送到四合院后,邀请柳佩林和周红旗他们抽空去柯家玩耍,今日他家里还有不少客人在,他就先回家了。
时间还挺早,柳夕雾领着他们去附近的百货商场和供销社,还有她开的店铺转转,主要是让周红旗去看看产品的销售情况。
傍晚时分,他们一行人回到家里,柳夕雾和妈妈去厨房准备晚饭,李启明和李启军兄弟两也主动过来帮忙,柳佩林和周红旗则在客厅里谈事。
柳夕雾刚好把米饭煮好,突然想起一事来,“对了,忘记给二姨发电报报平安了。启明,你们兄弟两现在去邮局走一趟,出门往右直走到巷口,再左转到大街上,再右转走五百米左右就有一个邮局。”
“我和启明去吧,启军在家里帮你做饭。”柳佩芸有点不放心,决定陪他走一趟。
“也行。”柳夕雾指着角落里的菜篮子,“启军,你帮我把白菜苔和蒜叶择一下。”
“好。”李启军性格像他爸爸,话不多,不过很勤快,做事踏实靠谱,这也是柳佩林喜欢他的缘故,所以愿意带着他来京都发展。
柳佩芸回屋里换上了女儿给她买的毛皮鞋,拿了些零钱,戴上围巾手套,与外甥一道出门了。
两人沿着巷子走,柳佩芸还在随口叮嘱外甥,“启明,等会儿顺便到供销社再买两套厚实些的棉衣棉裤,给启军也买两套。你们俩身上穿得太单薄了,过些日子天气还会降温,应该不用多久就会下雪,你们身上的衣服不够厚,到时候要经常外出出车,得穿保暖些才好。”
“行,那等会儿买两套吧。”李启明点头,看到大姨脚上穿的皮鞋,问:“大姨,这皮鞋穿着舒服吗?”
“舒服,好看又暖和。是夕雾买的,她还给你妈妈和外婆舅妈都买了同款,她们都说这鞋子好。”柳佩芸见前面来了两个人,其中还有个老人,拉着外甥主动靠边点让路,继续道:“怎么,你想要买皮鞋?”
“若好穿的话,我也想去买一双试试。”李启明觉得穿皮鞋特别的拉风,早就想买一双了,可老家县城的都不好看,他一直没舍得下手。
柳佩芸温柔轻笑:“等会儿大姨给你买。”
“不用,我自己买就行,我有钱的。”李启明过来时将自己的半个小金库带来了,另一半钱全分给了爷爷奶奶和弟弟妹妹。
“你的钱留着以后娶媳妇用,大姨给你买。”
一听娶媳妇,李启明立即跟炸了毛似的,“大姨,我还不到十八岁呢,离娶媳妇还早得很,你还是操心下夕雾姐姐吧,她明年就十九岁,很快要嫁人了。”
两人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一直往前走,丝毫没注意刚才与他们碰面的两人停在原地一直在看着他们的背影。
“爸爸,这个女人就是夕雾她妈妈。”
刚才走过来的人正是夏志诚和夏宁璇,他们只一眼就确定了这是柳佩芸,谁叫她和女儿的容貌那么像呢。
夏志诚背着手站在原地,直到柳佩芸两人的背影消失才开口说话:“有句俗话说,相由心生。她气质温婉,容貌上乘,个头高挑,听她说话的语气,应该性格也很温和,和你大嫂不相上下,远胜梁婷。”
“二哥说十天内到京都,到时候让他们自己见面说吧。”夏宁璇脑海中在回想着柳佩芸的笑容,与柳夕雾不同,却又好像在哪里见过。
柳夕雾没想到妈妈一出门就被夏家人盯上了,她此时正在厨房里炒菜,今早上她杀了一只鸡,一只兔子,早早就剁好腌制着了,这会儿只需要烹煮就行。有李启军在旁边帮她准备配料,她两个大锅一起炒,厨房里很快就弥漫着浓郁的香味了。
“夕雾姐,你做的菜应该很好吃,我闻着都流口水了。”李启军并不是个馋嘴的,可这菜真的太香了,他喉咙已经滚动了无数次了。
“呵呵,那等下多吃点菜。”
今晚家里总算不冷清,又都是自家人,全都能吃辣,柳夕雾往菜里放了不少的生姜大蒜和辣椒,还有花椒,红通通的确实让人看了很有食欲。
等柳佩芸和李启明提着两大袋东西回来时,饭菜还只做好一半,柳佩芸将东西放到屋里,再度进厨房来帮忙,“启军,刚才在供销社给你买了两套厚棉服和一双皮鞋,你现在去试试看。”
“芸姨,我有衣服鞋子,带够了的。”李启军立即起身。
“多备两套总是好的,去试试鞋子吧。给你买的和启明的一个码,若不合适,明天再拿去店里换下。”柳佩芸催促他出去,接过他手里的菜刀准备继续切菜。
“谢谢芸姨。”李启军道了声谢才去对面的房里试穿鞋子。
不一会儿,兄弟两穿着大头皮鞋笑容满面的过来了,看模样是很合脚了。柳夕雾瞥了一眼,忍不住想笑,这鞋子穿在他们两个还只能称为少年的人脚上,总有点违和感,再配上那臃肿厚实的棉衣棉裤,整一个土得掉渣的形象。
现在皮革厂生产出来的皮鞋其实真不太好看,不过质量是顶呱呱的,可风里来雨里去,上山下地干活都不会坏,在外边卖得可好了,男女老少都追崇。
“夕雾姐姐,为什么你从不穿皮鞋?”李启明坐在小板凳上,宝贝似的摸着鞋面,见柳夕雾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棉靴,款式还不错,只不过看起来没皮鞋这般耐穿。
柳夕雾脚上穿的是一双及踝雪地靴,款式比较简单大方,穿着舒服轻便,不知情的人以为是自制的棉靴。上回柯奕给她买的皮鞋都没穿,放在空间里收着,她随意找了个借口:“我觉得皮鞋太重了,表面还有点硬,脚不太舒服,所以不喜欢穿。”
“哦。”李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