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在商场里被突然袭击,一个带帽子的女人用喷雾啫喱水攻击了龙海,这个女人的身份现在还不知道是谁,不过龙海已经能够猜到了,这个女人很有可能是血狐组织的杀手。
猎狐接了巴国的任务,在没有完成任务之前,是绝对不可能放弃的。
龙海先去洗手间,洗了把脸,都被火给撩黑了,连他最喜欢的头发,都被烧掉了好几把,心疼的龙海,一个劲的咋舌。
重新买了一身衣服,龙海又换了另一个商场,接着购物。不然他现在又能做什么?想要找到那些杀手也不容易,索性就不找了,血狐组织想杀死他也没有那么容易。
龙海就是故意让他们看看,他现在依然是很好的站在这里,有种你们就继续的杀。
买完东西的龙海走出商场,发现经过的人都在看他的头发。龙海自己也无奈的对着橱窗的玻璃看了看自己,可无意中的一眼,龙海忽然发现身后的楼顶,忽然有什么东西在反光之后闪了一下。
根据龙海的经验来说,这是狙击枪的瞄准镜,狙击手可能是忘记消光了。这个狙击手的目标,不用说,龙海也知道是他。
既然如此,龙海决定跟这个狙击手玩玩。
想到这里,龙海忽然躲在了一棵树后。屋顶上的尼克,立刻瞄准了树干的左右,不论龙海从那个位置出现,他都有把握狙死龙海。
然而龙海根本就没有从左右出现的想法,而是爬到了树梢上。尼克的狙击镜视角就算是再大,也不可能看到树梢那么高。
龙海顺着树枝,直接爬到了商场的三楼,顺着窗户就跳了进去。龙海的动作非常的快,就连经过的行人都没有发现。
尼克第一次任务失败,这一次他要报仇,要拿回失去的荣誉。龙海一定要死,这是尼克现在最大的追求。
可是尼克却从来都没有考虑过龙海的实力,总是以为他手里的狙击枪,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
当然,狙击枪的威力的确很强大,可是在射击一个高手的时候,这种强大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龙海就是这种高手,他了解一个狙击手在进行射击的时候,都需要做些什么。
从商场的另一个出口,龙海直接迂回到了对面的楼下,直接到了楼顶。
尼克还在奇怪,龙海到底要在那棵树下待多久?
龙海无声无息的走到尼克的身后,笑道:“这么热的天,你也能趴的住?”
尼克忽然回头,一看是龙海,大吃一惊。龙海不是在那棵树下吗?什么时候到他身后的?
吃惊也没有用了,尼克猛的抽出匕首,猛刺龙海的大腿。
龙海只是后退了一步,就躲开了,“想玩匕首,好啊,我就用你的血,来养我的猎魂刺!”
说话时,龙海也掏出了猎魂刺,顿时,一股寒冷的杀气瞬间包围了尼克。
“这是什么啊?”尼克在心里吃惊的喊了一句,同样都是匕首,龙海手里的这个,怎么看着都这么的吓人?
龙海反手握着匕首,冲到尼克的近前,先打出一拳,分身尼克的注意力。尼克玩狙击枪一般,格斗更是拿不出手。龙海都没有直接使用猎魂刺进行攻击,尼克就已经开始手忙脚乱的去搪龙海的拳。
可龙海却忽然变招,猎魂刺当头划下。尼克就看见眼前忽然乍起一道寒光,感觉他的灵魂都被抽离了一般,只是眨眼之间,整个世界都是一片黑暗。
尼克被猎魂刺一刀斩为两半,鲜血混着内脏洒了一地。龙海转身跳在了几米外,心里非常的吃惊。猎魂刺的杀伤力如此的强劲,怪不得当年的那位皇帝说什么都不要,因为猎魂刺本身就具有极其强劲而又贪婪的嗜血性。
刀神上沾染的尼克的血,瞬间就被吸收,龙海似乎感觉到它又重了几分。
这可是猎魂刺的几个世纪来的首杀,好刀可是要用血来养的,这点龙海也是知道的。
反正现在已经把尼克给杀死了不是吗,而且他的狙击枪也不错,米国研发制造的m217,超远距离狙击步枪,它的有效射程可以到达3。5公里。
别的就不管了,龙海得把这个狙击枪拿走,现在他都有自己的窝了,准备搞个武器收藏室,以后把所有买到的,顺到的,以及抢来的武器,全都放在武器室里,想用那个就用那个。
以他的身份,在家里放枪,是完全可以的。
打扫战场,自然有钱永格他们来做,龙海只要跟顾正道说一声就可以了。这一次,顾正道却给龙海带来了一个特别好的情报。
血狐组织首脑,猎狐,在最近的几天,会亲自到龙国来。
龙海听了之后,却笑道:“您老人家的情报给的有点晚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猎狐已经到了天都城了,而且还不止她一个人,今天我在商场购物的时候,就让个女人给攻击了,差点让她给我烧死!”
顾正道冷哼一声道:“你不是还没死呢吗?不管你用什么方法,立刻给我弄死这个猎狐,上级不想看到天都城的繁荣稳定,受到任何的破坏!”
“你除了命令我,还能不能说点别的?”每次说话,都是各种各样的命令,龙海都听的快要吐了。
“别的?有啊,汤老今天生日,晚上命令你去吃饭!”
“你怎么一点个性都没有?”
“我的个性就是不厌其烦,乐不思蜀的命令你,现在立刻给我滚到汤老那儿去,还有,别空着手去,买点什么值钱的礼物,别一天到晚的什么都不懂!”
说完,顾正道就切断了连线。龙海哈哈一笑,顾正道的语气完全就是长辈对晚辈的那种关爱。龙海毕竟在他的面前生活了十几年,这份感情是非常深的。
龙海把买的东西跟武器送回了别墅,就开始琢磨给汤兴邦送点什么礼物呢?
人家汤兴邦贵为首长,什么都不缺,送那些个烟啊,酒啊什么的,是一点用都没有的,汤兴邦根本不可能放在眼里。
以前听汤可依说过,汤兴邦平时的时候,喜欢玩一些古玩,但是他收藏的那些东西都不值钱。
于是龙海看了看时间,就去了天都城最大的古玩集散地,去给汤兴邦买个好点的古玩。
猎狐接了巴国的任务,在没有完成任务之前,是绝对不可能放弃的。
龙海先去洗手间,洗了把脸,都被火给撩黑了,连他最喜欢的头发,都被烧掉了好几把,心疼的龙海,一个劲的咋舌。
重新买了一身衣服,龙海又换了另一个商场,接着购物。不然他现在又能做什么?想要找到那些杀手也不容易,索性就不找了,血狐组织想杀死他也没有那么容易。
龙海就是故意让他们看看,他现在依然是很好的站在这里,有种你们就继续的杀。
买完东西的龙海走出商场,发现经过的人都在看他的头发。龙海自己也无奈的对着橱窗的玻璃看了看自己,可无意中的一眼,龙海忽然发现身后的楼顶,忽然有什么东西在反光之后闪了一下。
根据龙海的经验来说,这是狙击枪的瞄准镜,狙击手可能是忘记消光了。这个狙击手的目标,不用说,龙海也知道是他。
既然如此,龙海决定跟这个狙击手玩玩。
想到这里,龙海忽然躲在了一棵树后。屋顶上的尼克,立刻瞄准了树干的左右,不论龙海从那个位置出现,他都有把握狙死龙海。
然而龙海根本就没有从左右出现的想法,而是爬到了树梢上。尼克的狙击镜视角就算是再大,也不可能看到树梢那么高。
龙海顺着树枝,直接爬到了商场的三楼,顺着窗户就跳了进去。龙海的动作非常的快,就连经过的行人都没有发现。
尼克第一次任务失败,这一次他要报仇,要拿回失去的荣誉。龙海一定要死,这是尼克现在最大的追求。
可是尼克却从来都没有考虑过龙海的实力,总是以为他手里的狙击枪,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
当然,狙击枪的威力的确很强大,可是在射击一个高手的时候,这种强大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龙海就是这种高手,他了解一个狙击手在进行射击的时候,都需要做些什么。
从商场的另一个出口,龙海直接迂回到了对面的楼下,直接到了楼顶。
尼克还在奇怪,龙海到底要在那棵树下待多久?
龙海无声无息的走到尼克的身后,笑道:“这么热的天,你也能趴的住?”
尼克忽然回头,一看是龙海,大吃一惊。龙海不是在那棵树下吗?什么时候到他身后的?
吃惊也没有用了,尼克猛的抽出匕首,猛刺龙海的大腿。
龙海只是后退了一步,就躲开了,“想玩匕首,好啊,我就用你的血,来养我的猎魂刺!”
说话时,龙海也掏出了猎魂刺,顿时,一股寒冷的杀气瞬间包围了尼克。
“这是什么啊?”尼克在心里吃惊的喊了一句,同样都是匕首,龙海手里的这个,怎么看着都这么的吓人?
龙海反手握着匕首,冲到尼克的近前,先打出一拳,分身尼克的注意力。尼克玩狙击枪一般,格斗更是拿不出手。龙海都没有直接使用猎魂刺进行攻击,尼克就已经开始手忙脚乱的去搪龙海的拳。
可龙海却忽然变招,猎魂刺当头划下。尼克就看见眼前忽然乍起一道寒光,感觉他的灵魂都被抽离了一般,只是眨眼之间,整个世界都是一片黑暗。
尼克被猎魂刺一刀斩为两半,鲜血混着内脏洒了一地。龙海转身跳在了几米外,心里非常的吃惊。猎魂刺的杀伤力如此的强劲,怪不得当年的那位皇帝说什么都不要,因为猎魂刺本身就具有极其强劲而又贪婪的嗜血性。
刀神上沾染的尼克的血,瞬间就被吸收,龙海似乎感觉到它又重了几分。
这可是猎魂刺的几个世纪来的首杀,好刀可是要用血来养的,这点龙海也是知道的。
反正现在已经把尼克给杀死了不是吗,而且他的狙击枪也不错,米国研发制造的m217,超远距离狙击步枪,它的有效射程可以到达3。5公里。
别的就不管了,龙海得把这个狙击枪拿走,现在他都有自己的窝了,准备搞个武器收藏室,以后把所有买到的,顺到的,以及抢来的武器,全都放在武器室里,想用那个就用那个。
以他的身份,在家里放枪,是完全可以的。
打扫战场,自然有钱永格他们来做,龙海只要跟顾正道说一声就可以了。这一次,顾正道却给龙海带来了一个特别好的情报。
血狐组织首脑,猎狐,在最近的几天,会亲自到龙国来。
龙海听了之后,却笑道:“您老人家的情报给的有点晚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猎狐已经到了天都城了,而且还不止她一个人,今天我在商场购物的时候,就让个女人给攻击了,差点让她给我烧死!”
顾正道冷哼一声道:“你不是还没死呢吗?不管你用什么方法,立刻给我弄死这个猎狐,上级不想看到天都城的繁荣稳定,受到任何的破坏!”
“你除了命令我,还能不能说点别的?”每次说话,都是各种各样的命令,龙海都听的快要吐了。
“别的?有啊,汤老今天生日,晚上命令你去吃饭!”
“你怎么一点个性都没有?”
“我的个性就是不厌其烦,乐不思蜀的命令你,现在立刻给我滚到汤老那儿去,还有,别空着手去,买点什么值钱的礼物,别一天到晚的什么都不懂!”
说完,顾正道就切断了连线。龙海哈哈一笑,顾正道的语气完全就是长辈对晚辈的那种关爱。龙海毕竟在他的面前生活了十几年,这份感情是非常深的。
龙海把买的东西跟武器送回了别墅,就开始琢磨给汤兴邦送点什么礼物呢?
人家汤兴邦贵为首长,什么都不缺,送那些个烟啊,酒啊什么的,是一点用都没有的,汤兴邦根本不可能放在眼里。
以前听汤可依说过,汤兴邦平时的时候,喜欢玩一些古玩,但是他收藏的那些东西都不值钱。
于是龙海看了看时间,就去了天都城最大的古玩集散地,去给汤兴邦买个好点的古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