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捏着拳头,在考虑给不给谭贾茜纹身的时候,谭贾茜则躺在了床上,对我说:来吧,做刺青吧!

    谭贾茜说得畅快,我也没想太多了,直接拿起了纹针,开始给谭贾茜先纹好轮廓。

    我带着一双黑色的手套,可是,在我左手按压着谭贾茜的时候,她浑身的肌肉开始紧绷,皮肤发紧。

    这种现象我见到过,大概就是人的感觉特别敏感,只要一被异性按到的时候,就很快会出现生理感觉,这种感觉,是身体诚实的反应,完全不能撒谎的。

    这证明,这些年,谭贾茜的性经验,其实并不多。

    我才想起来,昨天,那沙二狗对谭贾茜的评价,他说谭贾茜这个女人,作风其实十分保守,这么多年,名声特别好。

    只是,她对我的主动,让我对她的私生活的印象,不算太好。

    现在,我算是确认了这一点了,谭贾茜的作风,的确非常保守。

    谭贾茜的生理反应很强烈,看得出来,她在努力的忍着,满脸的红润,眼神迷离,她咬住了枕头巾,在刻意的隐忍着。

    为了能够让纹身,顺利的进行,我询问谭贾茜:你说你弟和我很像,你能和我讲讲你弟的事吗?

    我主要是想和谭贾茜聊一聊她感兴趣的事,帮她分担分担生理上的压力。

    谭贾茜真的和我聊了起来,她聊起了她弟的时候,整个人的眼神,都变得幸福了起来,眼角泛着温暖的光。

    她说:我弟其实不是我弟,他叫莫先奇,我们俩个,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

    “我读大三,他读大一。”谭贾茜说道:我们两个人,当时在一所师范院校读书。

    她说那所师范院校一共有三个食堂。

    一个巨大的现代化食堂,绝大部分的学生,都在这个食堂里面用餐。

    然后是一个比较老旧的食堂,这个食堂,也容纳了一部分不愿意走远的学生,

    唯独最后一个食堂,真的十分破旧,出的菜品,也是非常朴素,价格当然也是最低的了。

    这个食堂,被人私下里叫成“穷人食堂”。

    在这个食堂里吃饭的,那基本上都是穷学生。

    而谭贾茜和莫先奇,则是穷人里面的穷人。

    两个人在这么破旧的食堂里,也躲在角落里面吃饭。

    为什么?因他们都只会点一个菜,都点的是白水烫白菜,怕被同学看见,丢脸。

    两个人每次点了菜,都背过身,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吃。

    有一次,莫先奇有些忍不住了,他对谭贾茜,说:学姐,你外形条件这么好,打零工,勤工俭学应该很好找啊,你为什么不去找呢?

    谭贾茜的形象条件,现在也非常出色,更加不用说当年风华正茂的她了。

    谭贾茜尴尬着笑,说道:这赚钱嘛,先赚的都是小钱,把本事给打磨硬了,努力学习了,身上有大本事了,才能赚到大钱。

    按照谭贾茜当时的想法,她觉得在大学里,最重要的就是学习知识,学习本事——在那短短的四年时间里面,把自己重新塑造,脱胎换骨,往后进入了社会,那赚的,才是大钱。

    谭贾茜,从来都很有野心,有野心的人,才能学到隐忍。

    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这是谭贾茜当时最直白的写照。

    莫先奇对谭贾茜说:学姐,我服你!

    莫先奇本来有些忍受不了“家庭贫穷”造成的清苦,他还想着去打零工、做兼职,改善自己的饮食环境的,但有了谭贾茜的话,他放下了这些心思,用发狠十倍的力度,去努力学习。

    这两人也就姐弟相称了。

    后来的两年时光里面,谭贾茜和莫先奇出没得最多的就是图书馆——作为家庭贫困、没关系、没钱的穷人孩子来说——知识是武装自己的唯一武器。

    当然,两人有时候,也会苦中作乐,每个月的月头,莫先奇都会放松自己两天,这两天,他不会去图书馆,他去干什么呢?替杂志社写稿子。

    莫先奇的文笔,比较出色,他会待在寝室里面,努力两天,用心写两三篇稿子,然后发给杂志社。

    有些月份中稿了,能换个四五百块钱的稿费,当然有些月份,这些稿子中不了,就白费力气了。

    换到了稿费的时候呢,莫先奇会请谭贾茜,吃几顿带荤腥的菜,也会在街头的摊位上,为谭贾茜买上两身干净、无补丁的衣服。

    两人的感情,慢慢滋生了,虽然他们依然都以姐弟相称,但实际上,互生情愫。

    很快,谭贾茜大四结束了,要出去找工作了。

    不过,谭贾茜的问题,很快来临了——她连一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面试的时候,衣着打扮,其实很重要的。

    尤其谭贾茜新生毕业,却十分有野心的去竞争高级职位,没有像样的衣服可不行。

    这个问题,当时莫先奇帮忙解决了。

    莫先奇用了一个半礼拜,给人写稿子,换了一千五百块钱,他把钱全部给了谭贾茜,让她去置办行头,去面试。

    谭贾茜就在那个时候,一路过关斩将,最后成为了沙二狗公司的副总经理助理,也就是给她后来的老公庞明当助理。

    她能当上这个助理,靠的是出色的形象条件,不俗的谈吐,外加十分过硬的专业能力。

    在大学四年里,谭贾茜没有消极,她用隐忍,让自己变得格外优秀,也真的如愿以偿,在毕业之后,获得了一个薪水十分高昂的职位。

    她很感谢莫先奇,他们姐弟,也就在这个时候,两个人确立了情侣的关系,也住在了一起。

    在谭贾茜工作的第一个月里,莫先奇依然在疯狂的写着稿子,他用杂志稿子换来的钱,替谭贾茜买了好几套衣服。

    用他的话说,无论如何,不能让谭贾茜在公司里被人瞧不起。

    衣着,往往是很多好事之人侮辱无辜者的第一手段。

    在谭贾茜领到了第一个月的薪水之后,两人窘迫的生活,得到了改善。

    莫先奇继续努力读书、学习。

    谭贾茜也因为这份爱,拒绝了很多的诱惑,包括庞明对她的包养承诺。

    又过了两年,莫先奇也要毕业了。

    谭贾茜和莫先奇商量好了,只要莫先奇一找到工作,两个人立马就结婚。

    莫先奇是一个十分出色的科研人才,他只要找到了工作,凭借他的专业能力,薪水绝对不会很低。

    两个人熬过了那痛苦的几年,要苦尽甘来了。

    可惜天公不作美——莫先奇在第一次面试的时候,都杀到了最后关头,却莫名其妙的晕倒了。

    他被送到了医院,得到了一个诊断结果——肺癌晚期!

    这个基本上就宣判了莫先奇的死刑。

    谭贾茜到处去筹钱,要给莫先奇治病。

    癌症这种病嘛,足可以让一个殷实之家,在短短时间里,迅速败落。

    谭贾茜攒了两年的钱,全部花到了莫先奇的病里,可是没用,手术安排了一轮又一轮,却依然没有康复。

    谭贾茜实在没有办法了。

    医生说还是有一些希望,但是依然需要大量的钱进来。

    怎么办?

    谭贾茜家里,一贫如洗,她也没有什么有钱亲戚。

    她的同事,都把谭贾茜视为竞争对手,谁会给她借钱?

    谭贾茜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公司借钱,她去找公司的副总经理庞明借钱。

    庞明一直都想着谭贾茜。

    尤其是这两年,谭贾茜工作上的能力,突飞猛进。

    以前庞明还只是想这把谭贾茜给包养起来,玩弄一阵子就算了,但现在,他想着让谭贾茜当自己的老婆!

    有钱人嘛!找老婆,要么找漂亮的,要么找特别有能力的,要么就找很有权势、很有钱的。

    这谭贾茜,要美貌有美貌,要能力有能力,实在是庞明找老婆的不二之选。

    更重要的是——谭贾茜家里无权无势,以后庞明娶了老婆出去偷吃乱玩,也完全不用害怕老婆的娘家人会报复自己。

    庞明直接对谭贾茜说:你当我老婆!我立马就给你一百万,你去给你男朋友治病。

    谭贾茜不愿意。

    庞明站在了谭贾茜的身边,伸手握住了谭贾茜的肩膀,说道:你和你那男朋友,真以为自己从此以后过的日子幸福吗?你们赚的工资,赚上一年,能买我一块表吗?谭贾茜,你是一个很聪明很有野心的女人,你应该了解自己!不要委屈自己哦。

    谭贾茜的身体抖了抖。

    接着,庞明说道:当我老婆!那莫先奇的病能治,以后这公司,也是你发展的平台……嘿嘿,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

    说完,庞明直接拉下了裤子的拉链。

    谭贾茜想了几分钟后,蹲下了身子,头顶子了庞明的拉链前。

    ……

    谭贾茜说到了这儿,又说:于水弟弟,你可知道,我昨天还想着包养你,为什么今天我没那个想法了吗?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

    谭贾茜说道:因为……我本来觉得我和我弟,是一场纯洁的恋情,我想在你的身上,寻找到那场纯洁的恋情,但我仔细的回忆了我当时的内心……我想,就算庞明没有插足进来,他真的从公司里面,拿出了一百万给我,让我给莫先奇治病,我和莫先奇的感情,也会变得风雨飘摇!随时崩塌。

    “为什么?”我问谭贾茜。

    谭贾茜说道:因为……莫先奇……有很强烈的处.女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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