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将现实问题说给小姐听。她既帮助小姐给未婚夫送东西,又为小姐的未来担忧,也算是一个衷仆了。
不过,虽然现代人虽然幻想有人能面面俱到的伺候自己,时刻陪伴着自己,但身边真有个仆人还真受不了。涉及隐私,也干系自身安危。所以李应哲看到这个小姐带着个丫鬟,感到别扭。
只听那位小姐说:“穷人还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烈女不侍二夫,我既然已经和他有了婚约,今生今世就是他的人了,怎能因为他穷了就不嫁?况且,父亲母亲也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受苦。只要我心意不变,他们就一定会同意,到时候自然会安排好一切。”
红霞却不这么乐观,她把玩着自己的头发:“我认为老爷和夫人一定不会同意。沈公子的父亲是被贬后去世的,没有产业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没有了官职。老爷肯定要跟他们划清界限,绝不会答应小姐嫁给沈公子。”
这女孩儿年纪不大懂得不少,把当前的问题看得明明白白,比小姐可事故多了。
小姐又说:“沈大人生前只是被贬,又不是被削去官职,无论怎样都还是个县令。而且我偷听到大哥和父亲说,沈大人并无过错,只是受到了朝堂之上的波及,以后说不定会洗雪冤屈。”
红霞不赞成她的话,跟在后面悄悄地摇了摇头,也没再说什么话。
那位小姐拿手绢掩着嘴轻咳一声,转过身来。
这下李应哲看见她的脸了,看见的那一刻惊得差点跳起来。她……她就是那个穿着新嫁衣的女人。
此时她的脸没有那么苍白,白里透红,娇若桃李,而且活灵活现。很漂亮,但是说天资国色也不尽然,毕竟现在美女到处都是,都已经看惯了。
不过这淡青色丝绸刺绣宽袖衫裙,还有头上所戴的金银首饰把她整个人衬托得非常美丽。而大家闺秀的气质更让她清新脱俗。
可是尽管站在阳光下李应哲还是感觉身上发冷,他不知道自己正在经历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形下看见她?穿着古代衣裳,住在在深宅大院里,站在阳光下,身边跟着婢女,正在讨论她未婚夫的事情!
难道这里是她生前的经历?他终于有所警醒。后退一步,紧张地盯着她们看。
正在这时,眼前的情景又一次改变,他站在一座房子里,这里有很多人,沈公子在,他跪在地上披头散发,穿着囚服,手上脚上都带着锁链,脸上脏兮兮的还有伤。
两边各站着一排衙役,个个表情冷漠木然。正上方有个桌案,后面端坐着一个穿着官服戴着官帽的人。
这显然是在公堂之上了,沈公子就是犯人!
“咣!”堂上惊堂木一拍,沈公子浑身颤抖,吓得匍匐在地上。
李应哲也被吓了一跳,转身看他要做什么。
那官员拿腔拿调地说:“人赃俱获还敢抵赖,顽固至极!来人,动大刑!”
“冤枉啊!我冤枉啊!”沈公子凄惨地呼喊。“大人,我……我没有偷盗,这东西真不是我偷的!”
“不是你偷的怎么会在你家找到?”官员眯着眼睛说。他慢悠悠地撸起袖子:“既然你喊冤,那本官就好好梳理案情,让你心服口服。你从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受不了穷日子。当铺老板看你识文断字,好心让你做个伙计,你每天看着当铺里的银钱,自然想起以前大户人家公子哥儿的生活,因此便动了歹念。当你动手偷钱的时候恰好被账房发现了,于是恶向胆边生,杀死了他!”
“我没有偷钱,更没有杀人!”沈公子大喊,“我……我连鸡都没有杀过,怎么敢杀人。我上有老母要赡养,怎么敢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我冤枉啊……大人,我冤枉……”他使劲儿往地上磕头。
李应哲一看就知道这是栽赃陷害的,既是栽赃又怎么会听他的申辩!他义愤填膺,这古代确实太黑暗了,不由地冲上去对着那官员大骂,奈何他们都听不见。他又要拿东西去砸,可什么都拿不起来。
只见那官员在冷笑一声,说声用刑,两个衙役便走过来将沈公子按到在地,手里拿着木棍打了起来。
沈公子哀嚎一阵,昏死过去。那官员把一张纸交给身边人:“让他画押!”
这连屈打成招都不是,直接就把罪名安在了头上。
李应哲气愤地几乎要上去咬那个官员,可是他什么都做不了,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拿着沈公子的手画了押,将他抬走。
他也在后面跟着走,忽然面前亮光一闪,恍得眼睛疼痛,本能地闭起了眼睛,再睁开时已经到了牢房内。沈公子瘦骨嶙峋地趴在地上,脸上满是血污,肮脏的不成样子,囚服上也都是血渍。这牢房里面也是肮脏混乱,臭气熏天,还有老鼠爬来爬去。真是太可怜了!
两个差役打开牢门走了进来,手上端着一个托盘,里头两个黑乎乎的窝窝头,一碗黄色玉米粥。
“吃饭了,来吃饭吧!”差役说话还不是很凶。
沈公子迟钝的抬起头来,眼睛看着端进来的饭食,然后突然手脚并用地趴过来,拿起窝窝头大口地啃。他饥饿已极,根本顾不得身体上的疼痛,也不在乎这东西有多难吃。
所以说,民以食为天,食物充裕的时候挑肥拣瘦,饿的时候就是猪食也吃得珍馐美味。
他很快吃完了窝窝头,喝净了粥,把碗也舔得干干净净,那点儿东西根本就不够吃。
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送饭的差役又来了,还提着一小坛酒。他打开牢门收东西,看见沈公子呲牙咧嘴地起身,说道:“唉,打得皮开肉绽怎么能不痛。正好我今天得了一壶酒,分给你一点,喝了止疼。”说着就往碗里倒了小半碗。
李应哲听着倒酒的声,脑中好像被灌进了一个声音,大喊着:“别喝,不要喝,酒里……酒里有毒!”
不过他是个隐形人,他的声音谁也听不见。沈公子生活在这种环境中,闻见酒香哪儿能受得了,连忙道谢,端起酒碗来一饮而尽。
李应哲眼睁睁地看他把酒喝下去,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
不多一会儿,沈公子突然捂住了喉咙,双眼圆睁,脸上涨得通红,青筋浮现,身体痛苦地抽搐起来。
李应哲喉咙里也火烧火燎的,跟他一样捂着脖子,也好像呼吸不上来,缺氧似的脸涨得通红,大张着嘴巴,手脚在地上又蹬又挠的,就好像马上就要死去似的翻白眼。
正当他命悬一线时,脑海里如泉涌地涌入了许多记忆,年幼的沈公子,衣着华丽的人,还有豪宅马车,奴仆成群。
他支撑不住了,眼睛渐渐地合上,合上之前看见沈公子已经不能动弹了,眼睛大睁着,眼角下面有两条血痕。
“小姐小姐……不好了……”
李应哲被一阵尖利地喊声惊醒过来。
不过,虽然现代人虽然幻想有人能面面俱到的伺候自己,时刻陪伴着自己,但身边真有个仆人还真受不了。涉及隐私,也干系自身安危。所以李应哲看到这个小姐带着个丫鬟,感到别扭。
只听那位小姐说:“穷人还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烈女不侍二夫,我既然已经和他有了婚约,今生今世就是他的人了,怎能因为他穷了就不嫁?况且,父亲母亲也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受苦。只要我心意不变,他们就一定会同意,到时候自然会安排好一切。”
红霞却不这么乐观,她把玩着自己的头发:“我认为老爷和夫人一定不会同意。沈公子的父亲是被贬后去世的,没有产业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没有了官职。老爷肯定要跟他们划清界限,绝不会答应小姐嫁给沈公子。”
这女孩儿年纪不大懂得不少,把当前的问题看得明明白白,比小姐可事故多了。
小姐又说:“沈大人生前只是被贬,又不是被削去官职,无论怎样都还是个县令。而且我偷听到大哥和父亲说,沈大人并无过错,只是受到了朝堂之上的波及,以后说不定会洗雪冤屈。”
红霞不赞成她的话,跟在后面悄悄地摇了摇头,也没再说什么话。
那位小姐拿手绢掩着嘴轻咳一声,转过身来。
这下李应哲看见她的脸了,看见的那一刻惊得差点跳起来。她……她就是那个穿着新嫁衣的女人。
此时她的脸没有那么苍白,白里透红,娇若桃李,而且活灵活现。很漂亮,但是说天资国色也不尽然,毕竟现在美女到处都是,都已经看惯了。
不过这淡青色丝绸刺绣宽袖衫裙,还有头上所戴的金银首饰把她整个人衬托得非常美丽。而大家闺秀的气质更让她清新脱俗。
可是尽管站在阳光下李应哲还是感觉身上发冷,他不知道自己正在经历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形下看见她?穿着古代衣裳,住在在深宅大院里,站在阳光下,身边跟着婢女,正在讨论她未婚夫的事情!
难道这里是她生前的经历?他终于有所警醒。后退一步,紧张地盯着她们看。
正在这时,眼前的情景又一次改变,他站在一座房子里,这里有很多人,沈公子在,他跪在地上披头散发,穿着囚服,手上脚上都带着锁链,脸上脏兮兮的还有伤。
两边各站着一排衙役,个个表情冷漠木然。正上方有个桌案,后面端坐着一个穿着官服戴着官帽的人。
这显然是在公堂之上了,沈公子就是犯人!
“咣!”堂上惊堂木一拍,沈公子浑身颤抖,吓得匍匐在地上。
李应哲也被吓了一跳,转身看他要做什么。
那官员拿腔拿调地说:“人赃俱获还敢抵赖,顽固至极!来人,动大刑!”
“冤枉啊!我冤枉啊!”沈公子凄惨地呼喊。“大人,我……我没有偷盗,这东西真不是我偷的!”
“不是你偷的怎么会在你家找到?”官员眯着眼睛说。他慢悠悠地撸起袖子:“既然你喊冤,那本官就好好梳理案情,让你心服口服。你从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受不了穷日子。当铺老板看你识文断字,好心让你做个伙计,你每天看着当铺里的银钱,自然想起以前大户人家公子哥儿的生活,因此便动了歹念。当你动手偷钱的时候恰好被账房发现了,于是恶向胆边生,杀死了他!”
“我没有偷钱,更没有杀人!”沈公子大喊,“我……我连鸡都没有杀过,怎么敢杀人。我上有老母要赡养,怎么敢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我冤枉啊……大人,我冤枉……”他使劲儿往地上磕头。
李应哲一看就知道这是栽赃陷害的,既是栽赃又怎么会听他的申辩!他义愤填膺,这古代确实太黑暗了,不由地冲上去对着那官员大骂,奈何他们都听不见。他又要拿东西去砸,可什么都拿不起来。
只见那官员在冷笑一声,说声用刑,两个衙役便走过来将沈公子按到在地,手里拿着木棍打了起来。
沈公子哀嚎一阵,昏死过去。那官员把一张纸交给身边人:“让他画押!”
这连屈打成招都不是,直接就把罪名安在了头上。
李应哲气愤地几乎要上去咬那个官员,可是他什么都做不了,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拿着沈公子的手画了押,将他抬走。
他也在后面跟着走,忽然面前亮光一闪,恍得眼睛疼痛,本能地闭起了眼睛,再睁开时已经到了牢房内。沈公子瘦骨嶙峋地趴在地上,脸上满是血污,肮脏的不成样子,囚服上也都是血渍。这牢房里面也是肮脏混乱,臭气熏天,还有老鼠爬来爬去。真是太可怜了!
两个差役打开牢门走了进来,手上端着一个托盘,里头两个黑乎乎的窝窝头,一碗黄色玉米粥。
“吃饭了,来吃饭吧!”差役说话还不是很凶。
沈公子迟钝的抬起头来,眼睛看着端进来的饭食,然后突然手脚并用地趴过来,拿起窝窝头大口地啃。他饥饿已极,根本顾不得身体上的疼痛,也不在乎这东西有多难吃。
所以说,民以食为天,食物充裕的时候挑肥拣瘦,饿的时候就是猪食也吃得珍馐美味。
他很快吃完了窝窝头,喝净了粥,把碗也舔得干干净净,那点儿东西根本就不够吃。
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送饭的差役又来了,还提着一小坛酒。他打开牢门收东西,看见沈公子呲牙咧嘴地起身,说道:“唉,打得皮开肉绽怎么能不痛。正好我今天得了一壶酒,分给你一点,喝了止疼。”说着就往碗里倒了小半碗。
李应哲听着倒酒的声,脑中好像被灌进了一个声音,大喊着:“别喝,不要喝,酒里……酒里有毒!”
不过他是个隐形人,他的声音谁也听不见。沈公子生活在这种环境中,闻见酒香哪儿能受得了,连忙道谢,端起酒碗来一饮而尽。
李应哲眼睁睁地看他把酒喝下去,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
不多一会儿,沈公子突然捂住了喉咙,双眼圆睁,脸上涨得通红,青筋浮现,身体痛苦地抽搐起来。
李应哲喉咙里也火烧火燎的,跟他一样捂着脖子,也好像呼吸不上来,缺氧似的脸涨得通红,大张着嘴巴,手脚在地上又蹬又挠的,就好像马上就要死去似的翻白眼。
正当他命悬一线时,脑海里如泉涌地涌入了许多记忆,年幼的沈公子,衣着华丽的人,还有豪宅马车,奴仆成群。
他支撑不住了,眼睛渐渐地合上,合上之前看见沈公子已经不能动弹了,眼睛大睁着,眼角下面有两条血痕。
“小姐小姐……不好了……”
李应哲被一阵尖利地喊声惊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