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的长安民风奢靡,能居住在城内的除了位于西北隅的横门大街两侧“九市”,这些个贸易场所以外,皆是要么是官场大家,要么是士族一脉,再不济也是什么府衙大人的亲属,至于宫城就不必说了,皇权贵胄。

    平民百姓都是居住在城外的,周边只围了城郭,因为城内面积太小,主要都是些宫殿,加上还有些衙署、仓库、兵营、监狱,最多只有三分之一的面积供百姓居住。

    由于城内容不下众多的官员、贵族,所以他们大多居住在长安附近扩建的“陵县”。

    不过有些官员倒是无所谓,依山傍水,对他们而言,反而还别有一番滋味。

    反正都是在长安周边,外面还围了一层城郭,夜深,也是会有执金吾到处巡守,护卫京师安全,所以反而住在城中的倒是越来越少了。

    如今只有东北隅宣平门附近,还有几个居民区。

    安归一路狂奔,便是往这个方向去了。

    其实安归在匈奴的时候时常跟着那些猛将出去猎狩,看着那些使劲浑身解数,左闪右闪,躲避冷箭的鹿群,他大概也知道如果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了,那最好的方法便是躲进人群中,要藏一棵树就要将它放在树林中,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所以他不是不知道想要甩掉后面的两个追兵,他本来应该往人最多的“九市”之中随便一个市,跑去,只是他初来乍到,不识路啊!

    加上后头追兵跟的又紧,慌乱之下,他根本也没看清楚自己跑的是哪一边,反正先跑就对了,结果现在,看着周围差不多都是一模一样屋檐建筑,他才发现自己犯了了多么严重的错误。

    他居然迷路了!

    用中原的话怎么说来着?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站住!你!”身后紧追不舍的高之嗣似乎也是看出了安归的迷茫,瞅准时机,开口大喊,“别跑了,你出来又能怎么样?你知道掖庭狱怎么走吗?你停下,把我问你的话说完,我带你去找那个姑娘,你这样没头苍蝇一样跑,也不是个事儿啊!你迟早会累的,等到那个时候再让我抓住,我可就真的不留情面了。”

    “一个逃狱囚犯,高大人何须跟他讲什么情面,待我将他擒住,你且先去歇歇脚。”

    归百川不愧是因为与人相处不善,被从军营里踢出来,连高之嗣缓兵之计,都完全听不出。

    气得跟在他身后,只落后他一个人左右距离的高之嗣,脸红成猪肝色,恨不得飞起一脚,踹在他因为跑动,剧烈上下抖动的屁股上,将他狠狠踩在地上,然后往死里给他揍清醒了。

    安归虽然也习过汉语,但光是看倒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听的话,如果语速不快,也不会到完全听不明白的地步。

    可高之嗣,归百川不知道啊!

    所以他们说了一大堆,安归也完全听不懂,只听明白了几个字,却也拼不成一句完整的话来。

    只本能的以为,他们肯定是在威胁自己,毕竟自己这是在逃狱,可不是在逛大街。

    人家总不会问他吃了没?

    以至于午后的长安城内,一个人一马当先在前面拼命狂奔,其余两个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喊,可前面的却每喊一声,跑得就越是飞快,到最后,连影子都几乎看不见了。

    “驾!”

    突然一声马嘶声从街的尽头传来,接着便是一声声清脆的喝止声。

    远远看去,有少女御马而来,火红色的衣裙在空中翻飞,乌金色的及腰长发,发丝间别着些红绒丝绳,此刻在午后日光照耀下,如那些纹着金丝的大红绸缎般好看。

    看呆了被马嘶声惊得扭过头去安归,也看呆了从城郊回来,刚过横门,经过東市,无意间抬起头来的黑袍男子。

    “安归哥哥!”

    女子识出了被人追了九条街,跑得跟条狗似的的安归,下身纤条双腿越发夹紧马腹,直朝着安归的方向奔去,任何横在了他的面前,直接拦住他的去路,扭头,咧嘴,笑了,不是那种浅浅淡淡的笑容,只是勾勾嘴角那么简单,她的笑容异常绚烂,就像是在夜空中突然炸开的烟花一样。

    “锦瑟!”

    安归戒备的神色在少女来到面前时,消失得一干二净,似乎从来没有存在过。

    “快!”锦瑟松开了一只抓着缰绳的手,朝安归伸了过去,“上来。”

    安归一笑,伸手,握住锦瑟伸过来的手,翻身跨马,从锦瑟手里接过缰绳,调转马头,往大开的横门直奔而去。

    锦瑟坐在安归背后,一只手搂住安归的腰,另一只手伸向马头系弓弩的位置,抽出三支羽箭,搭在弩上,拉满弓弦,往后头紧追不舍的几名追兵各掷一支。

    皆是准确无误,洞穿左腿小腿处。

    不伤人性命,却也阻断了他们的追捕。

    锦瑟虽是女儿身,可自小便跟着安归习武,弓弩什么的,五十步内就从来没有失手过。

    追捕的兵卒,除了身手好的高之嗣,归百川,其余人皆中招倒地,抱着血流不止的小腿,嗷嗷叫个不停,痛得整张脸都揪在了一起。

    归百川直接拔出系在腰间的佩剑,将已经到了跟前,近在咫尺的羽箭一分为二。

    高之嗣则是一个翻身,跃上一旁屋檐上,沿着瓦顶,继续跟着安归,锦瑟的马,往横门而去。

    “这个男的怎么这样讨人厌?!”锦瑟察觉到了高之嗣的动作,赶忙又倾过身去,从马头边抽出三支羽箭,直指高之嗣,“走开!要不然下一箭穿透的就一定是你的胸口,本公主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赶紧滚!”

    高之嗣也不知是真的被锦瑟的怒吼给震慑住,在锦瑟喊完之后,真的住了脚,没再追赶下去了。

    但锦瑟弓弦已松开,三支羽箭,两支插在肩膀上,最后一支穿过胸口,血瞬间涌了出来,不到片刻染红了胸前一大片的衣服。

    高之嗣身体一软,往后,从屋檐上直接翻了下去。

    耳边什么声也没有了,最后只听见归百川扯破嗓子的呼喊声,还有男子惊慌失措的惊呼声。

    元凤四年,三月。

    横门外,东市边,有女与少御马衢以弓弩伤,三死一伤,是为元凤,三月春分。

    只因当时正巧赶上午后休憩,真的见到的并没有多少人,所以并未录入正史,倒是野史偶有记载。

    悬流家中的内室,是位胆小如鼠的女人,平生最怕的便是一些带毛的,或者是很小的很小的动物,常常因为偶然在草丛内见到一条毛虫子或者是蚂蚁什么的,惊恐万状,搅得整府上下不得安宁。

    奈何悬流一生中并无什么特别的爱好,最喜欢的便是养些花草,还在后院开垦了一大片的菜圃,多是自己亲自下地耕种,并不让下人随意碰触。

    这让他的夫人嫁给他的头一天,就已经几乎有了想要被他休掉的冲动。

    今日也是,悬流一回府,直奔后院,撸起袖管,埋头,就没抬起过了。

    陆长风一开始并无觉得其有何异样,只是眼看日落西山,天边由红转黑,一轮弯月代替了烈日,挂在半空中,晚膳也由热到凉,她终于还是忍不住起身,让婢子扶着自己,托着已经很大的肚子,一步一步,慢慢的朝后院菜田走去。

    换作平时,她是绝不会去的,因为那菜地里什么虫子都有,小到比米饭还小的菜虫,大到跟毛毛虫似的大虫子,她最是怕那些东西,加上怀了身孕,行动本就不便,终日里,也就在卧房的几尺地活动。

    不过这么长时间,陆长风又想起今日悬流回来,少见一句话都不曾同自己说过,悬流不是那种寡言少语的儒族大家,虽是当家人,却怎么也改不了年少时的乐呵劲儿,就是没那个力气再飞檐走壁,上窜下跳罢了。

    “外子?”

    “.............”

    “外子?”

    “.........嗯?!”

    陆长风叫了两声,总算在第二声的时候,悬流听到了,猛地回过头去,看向不知何时站在了自己身后的夫人,诧异,“长风?你怎么来了?!”

    悬流自然不会不知道自己的夫人很怕蛇虫鼠蚁这些东西,赶紧起身,走上一级台阶,伸手扶着陆长风,又将她往内室推了回去,“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快回去,身子不适就好好在屋里待着,等会儿见风了,你又要受寒了。”

    陆长风听出了悬流话里除了对自己的担心,还有些别的,抬手,按住悬流扶住自己的手,“外子,你怎么了?今日回来,我就见你神情不对,可是在太学有什么烦心的事了?还是昨夜兄长他们来,让你这么不高兴?要真是如此,那我以后便少让他们来就是了,也不能真的不让他们来呀!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我到底姓陆,哥哥叔叔们来看看我,也是应该的,年关刚过,若不是陛下有旨,怕是昨夜,弟弟也会来,从前他是你的门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现在又是一家人了,你可真的别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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