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形,让叶鼎有些惊惧,没有什么感觉比一个人意识清醒,却根本无法动弹这种感觉更让人觉得惶恐了,甚或死亡也不如这种感觉恐怖!
叶鼎心中焦急万分,可是却毫无办法,他尝试着默练自己的三十三天心法,看看能否让自己安静下来,或者是让许久不用的那种气息运转起来。
轰隆一声,叶鼎的脑海中空白一片,等到他的视野恢复了正常的时候,他看到自己正坐在一个洞穴里面,这个洞穴非常的熟悉,尤其是那种淡淡的幽香,那是属于水香的气息。
叶鼎心中大喜,他竟然是回到了地球来了,这里就是他离开地球去法善堂天时候所在的那个洞穴!
叶鼎尝试着动了一下身体,身体有些酸麻,但是可以动弹,他费劲儿的站起来,活动了一会儿,运转了身体内的气劲,不一会儿就恢复了正常,神采奕奕,体内的气劲川流不息,雄浑无匹,他南霸天又回到自己的领土了,哈哈哈!
叶鼎一阵大笑之后,看了一下这个洞穴,发现那些虫子之类的东西都不见了,就是那些植物也都没有了,那个水池变成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阴风阵阵,他扔了一块石头进去,一两分钟都没有听到回音。
正当叶鼎要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时候,那个大洞里突然间跳出了一块大石头,那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好像在什么潮湿的地方放了很多年似的,看着非常的沧桑,他不用细看都知道,这块石头就是他刚刚扔进去的那块。
叶鼎扔进去的是一块干净的石头,出来的时候变成了这样,这让他心中一凉:娘的,不会是我在法善堂天呆了这么两天,这地球上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吧?
不过转而又是一想,好像不对劲儿,他整反了,应该是法善堂天那面很多年,地球这边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叶鼎拿起了那块石头,就往洞外飞跑,不久后他就回到了地面上,先在湖水边照了一下,发现自己还是那个纯美可爱的小女生,还看到了很多认识的人,他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她们这样那样的举动,现在依旧,他顿时就松了一口气,看样子他后面的那个推论是正确的!
叶鼎回到了自己的宿舍,换上了衣服之后,就拿着石头去找梵云舒,遗憾的是,他走到半路,就发现那块石头已经恢复了正常,上面的青苔和裂纹都已经消失了踪迹,若不是他记忆很深刻,真怀疑先前是不是做了一个梦,产生了幻觉。。。
到了地方,叶鼎将那块石头随手扔进了后备箱,走进了别墅,梵云舒还在地下室里面做实验,他进去的时候,她正在把一只小白鼠扔进硫酸里面,认真的观察着小白鼠的反应。
叶鼎没有打扰她,就站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也看着那只被硫酸烧的浑身掉毛吱吱惨叫的可怜小生命,突然,他瞪大了眼睛:那只小白鼠的身上竟然生出了一层奇异的鳞片,它停止了尖叫,也不再急于逃离,反而舒服的在硫酸里游来游去,甚至还喝起了硫酸。
不一会儿,一玻璃箱的硫酸都被那只长大了好几倍的银色老鼠喝掉,它的眼睛也变成了银色,闪动着诡异危险的光芒,看了叶鼎和梵云舒一眼,猛然间一呲牙,吼的一声,蹿起来朝梵云舒扑来。
与此同时,它的嘴里还吐出了一道细线,梵云舒被叶鼎轻轻一带,就躲过了那道细线,同时弹了一指,银鼠掉在地面上不动了。
梵云舒给叶鼎吓了一跳,不过嗅到了他的气息,才收回了自己欲反击的手,用脚踢了一下那只大老鼠,嗤的一声,防护鞋的前尖冒烟了,她挥了挥手,冒烟停止,防护鞋的前尖给烧了一大片,都是被强酸迅速腐蚀过的痕迹!
“这是怎么回事儿?”叶鼎好些天没有见到梵云舒,真是非常的想念,于是就横抱起来她,将她抱进了二层的卧室,在扒下她工作服之前,问了她这个问题。
梵云舒没有机会回答,就开始唱起了动人的欢歌,直到两个多小时以后,她才得到回答他问题的机会,不过这个时候她很累,有些不想说话,只想在他怀里好好的休息一阵儿。。。
“那只耗子是怎么回事儿,你对它做过什么啊?”叶鼎搂着软玉温香的美人,在她耳边轻声问道。
梵云舒慵懒的打了个哈欠,姿态撩人,她轻声呢喃:“还不就是把你给我的那些东西里面提出来的一些东西,注入了小白鼠的身体里吗,谁想到原本温顺的小白鼠,会变得这么可怕,简直就有些像传说中的魔兽了,那么厉害!”
“如果要是把那些东西注入到人身体里的话,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儿呢”叶鼎好奇的问道。
“那可不好说。”梵云舒的小手儿在叶鼎的身上画着圈圈,弄得他身上痒痒的,在她身后啪打了两巴掌,她娇嗔不已,又腻声说:“真的很不好说,小鼎,我怀疑要是给人注入的话,十有八九也会变成这种样子,会变得非常的厉害,不过却难以控制,你刚才也看到了,变异后的老鼠非常的凶猛,而且好像智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它的眼神非常的狡诈,若是一般人的话,遇到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叶鼎想了想,摇头道:“在我看来,根本就算不是变异,而是进化,你仔细想想刚才那个过程,它是不是在进化?”
梵云舒思索了一会儿,美眸泛出动人的光彩,赞叹道:“小鼎,你真聪明啊,的确就是进化,不是变异。。。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说明了一个问题,那些生物的提取液中有一种能够让人生出迅速适应环境从而进化的物质,如果要是把小白鼠扔到了火里的话。。。不行,我得去做实验!”
“想得美,得你老公我同意才行啊!”叶鼎逮住了要逃跑的大美女,又和她疯了起来,直到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放过了她,这个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该吃午饭了。
叶鼎心中焦急万分,可是却毫无办法,他尝试着默练自己的三十三天心法,看看能否让自己安静下来,或者是让许久不用的那种气息运转起来。
轰隆一声,叶鼎的脑海中空白一片,等到他的视野恢复了正常的时候,他看到自己正坐在一个洞穴里面,这个洞穴非常的熟悉,尤其是那种淡淡的幽香,那是属于水香的气息。
叶鼎心中大喜,他竟然是回到了地球来了,这里就是他离开地球去法善堂天时候所在的那个洞穴!
叶鼎尝试着动了一下身体,身体有些酸麻,但是可以动弹,他费劲儿的站起来,活动了一会儿,运转了身体内的气劲,不一会儿就恢复了正常,神采奕奕,体内的气劲川流不息,雄浑无匹,他南霸天又回到自己的领土了,哈哈哈!
叶鼎一阵大笑之后,看了一下这个洞穴,发现那些虫子之类的东西都不见了,就是那些植物也都没有了,那个水池变成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阴风阵阵,他扔了一块石头进去,一两分钟都没有听到回音。
正当叶鼎要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时候,那个大洞里突然间跳出了一块大石头,那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好像在什么潮湿的地方放了很多年似的,看着非常的沧桑,他不用细看都知道,这块石头就是他刚刚扔进去的那块。
叶鼎扔进去的是一块干净的石头,出来的时候变成了这样,这让他心中一凉:娘的,不会是我在法善堂天呆了这么两天,这地球上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吧?
不过转而又是一想,好像不对劲儿,他整反了,应该是法善堂天那面很多年,地球这边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叶鼎拿起了那块石头,就往洞外飞跑,不久后他就回到了地面上,先在湖水边照了一下,发现自己还是那个纯美可爱的小女生,还看到了很多认识的人,他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她们这样那样的举动,现在依旧,他顿时就松了一口气,看样子他后面的那个推论是正确的!
叶鼎回到了自己的宿舍,换上了衣服之后,就拿着石头去找梵云舒,遗憾的是,他走到半路,就发现那块石头已经恢复了正常,上面的青苔和裂纹都已经消失了踪迹,若不是他记忆很深刻,真怀疑先前是不是做了一个梦,产生了幻觉。。。
到了地方,叶鼎将那块石头随手扔进了后备箱,走进了别墅,梵云舒还在地下室里面做实验,他进去的时候,她正在把一只小白鼠扔进硫酸里面,认真的观察着小白鼠的反应。
叶鼎没有打扰她,就站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也看着那只被硫酸烧的浑身掉毛吱吱惨叫的可怜小生命,突然,他瞪大了眼睛:那只小白鼠的身上竟然生出了一层奇异的鳞片,它停止了尖叫,也不再急于逃离,反而舒服的在硫酸里游来游去,甚至还喝起了硫酸。
不一会儿,一玻璃箱的硫酸都被那只长大了好几倍的银色老鼠喝掉,它的眼睛也变成了银色,闪动着诡异危险的光芒,看了叶鼎和梵云舒一眼,猛然间一呲牙,吼的一声,蹿起来朝梵云舒扑来。
与此同时,它的嘴里还吐出了一道细线,梵云舒被叶鼎轻轻一带,就躲过了那道细线,同时弹了一指,银鼠掉在地面上不动了。
梵云舒给叶鼎吓了一跳,不过嗅到了他的气息,才收回了自己欲反击的手,用脚踢了一下那只大老鼠,嗤的一声,防护鞋的前尖冒烟了,她挥了挥手,冒烟停止,防护鞋的前尖给烧了一大片,都是被强酸迅速腐蚀过的痕迹!
“这是怎么回事儿?”叶鼎好些天没有见到梵云舒,真是非常的想念,于是就横抱起来她,将她抱进了二层的卧室,在扒下她工作服之前,问了她这个问题。
梵云舒没有机会回答,就开始唱起了动人的欢歌,直到两个多小时以后,她才得到回答他问题的机会,不过这个时候她很累,有些不想说话,只想在他怀里好好的休息一阵儿。。。
“那只耗子是怎么回事儿,你对它做过什么啊?”叶鼎搂着软玉温香的美人,在她耳边轻声问道。
梵云舒慵懒的打了个哈欠,姿态撩人,她轻声呢喃:“还不就是把你给我的那些东西里面提出来的一些东西,注入了小白鼠的身体里吗,谁想到原本温顺的小白鼠,会变得这么可怕,简直就有些像传说中的魔兽了,那么厉害!”
“如果要是把那些东西注入到人身体里的话,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儿呢”叶鼎好奇的问道。
“那可不好说。”梵云舒的小手儿在叶鼎的身上画着圈圈,弄得他身上痒痒的,在她身后啪打了两巴掌,她娇嗔不已,又腻声说:“真的很不好说,小鼎,我怀疑要是给人注入的话,十有八九也会变成这种样子,会变得非常的厉害,不过却难以控制,你刚才也看到了,变异后的老鼠非常的凶猛,而且好像智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它的眼神非常的狡诈,若是一般人的话,遇到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叶鼎想了想,摇头道:“在我看来,根本就算不是变异,而是进化,你仔细想想刚才那个过程,它是不是在进化?”
梵云舒思索了一会儿,美眸泛出动人的光彩,赞叹道:“小鼎,你真聪明啊,的确就是进化,不是变异。。。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说明了一个问题,那些生物的提取液中有一种能够让人生出迅速适应环境从而进化的物质,如果要是把小白鼠扔到了火里的话。。。不行,我得去做实验!”
“想得美,得你老公我同意才行啊!”叶鼎逮住了要逃跑的大美女,又和她疯了起来,直到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放过了她,这个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该吃午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