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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非正常恋爱
作者:似是故人来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高干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蓝色妖姬
宋初一觉得自己是在幻觉中,不然,怎么会看到沈翰呢!
五年了,沈翰无数次出现在她梦里,却一次没在清醒时出现过。
追上他,问一声他过得好吗,毕竟,他们曾那么相爱过。
他过得好不好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宋初一,我这辈子只做错了一件事,就是爱上你。”沈翰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宋初一恍惚间还能听到他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的声音。
沈翰肯定不想见到自己!
宋初一仰头半眯起眼,与沈翰分手后,她就养成了这个动作,似乎只有这样,眼泪才不会滑落。
理智告诉宋初一别跟过去,两只脚却已朝那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消失的大门走去。
那是一个酒吧,里面昏黄暗沉,只亮着微弱的几盏灯,烟气酒气弥漫,还有脂粉香水的味道,男男女女暧昧的轻笑低语流泻,这样靡迷放荡的场所不是宋初一这种人可以踏进去的,宋初一迟疑着,目光在晕暗的光晕里穿梭,企图找到那个魂牵梦萦的男人。
陈豫琛进酒吧后点了一杯蓝色妖姬坐到角落处,没有要女人陪同静静地喝着,凉沁沁的液体从喉间滑落,像轻薄的刀片割开食道,左胸口一阵尖锐的疼。
透明的玻璃杯子杯壁优雅柔顺光滑温润,杯身浑圆薄巧轻盈宜人,蓝色的酒液莹澈剔透,与记忆里那个人那样相似,沉甸甸在心头交缠纠结。
蓝色妖姬——你是我最深的爱恋,希望永远铭记我们这段美丽爱情故事。
耳际响起轻佻的狎笑声,隔壁桌几个男人同时朝酒吧门口走去,陈豫琛抬头看去,握着酒杯的手抖地收缩,哒一声,晶莹透明的酒杯成了碎片,蓝色的酒液混合了指腹掌心渗出来的鲜血化成阴冷的暗紫。
酒吧门口的女人素颜如雪,简单的圆领衬衫,一半水蓝和一半月白的雪纺纱成斜线拼接在一起的长裙,摇曳暗沉的灯光映衬下,别有一股与酒吧里那些妆容精致的女人不同的清丽风情。
“一个人?来一杯如何?”走在前面的男人开口搭讪,后面的男人跃跃欲试。
这种场面在酒吧里随处可见,并不稀奇,陈豫琛垂下眼睑,视若无睹的姿态。
“我不喝酒。”有些惊怯的声音娇嫩绵软。
陈豫琛抿了抿唇,他觉得身体有些热,暴躁的热,还有无法控制的生理上的热。
“来酒吧怎么能不喝酒。”推搡声响起,接着是因液体呛喉引起的咳嗽。
陈豫琛吐出一口烟圈,唇角带起浅笑。
到酒吧难道不是喝酒寻欢,怎么可能不喝酒?被男人追逐的局面自然也应是意料中的。
“放开我。”糯软的声音颤抖萧瑟,像枝头备受寒风摧残的黄叶。
“一会你就不想我们放开你了,是不是觉得有点热,脱掉一件衣服吧。”男人的声音兴奋得腔板走调。
这几个男人刚才灌女人的酒下药了,陈豫琛眼皮跳了跳,终是抬头看去。
女人脸颊嫣红的胭脂色给素白的容颜上了妆,汗湿的留海微弯,一双惶急的眼睛盈盈的似要滴出水来,扣得密实的圆领衫已被扯开两个扣子,露着引人遐思的一片雪白。
陈豫琛霍地站了起来大踏步走了过去。
“怎么才来,我等了你很久了。”拔开一只只渎亵的脏手,陈豫琛轻轻勾住宋初一肩膀,睥睨的视线扫向那三个男人。
目光的较量比拳脚更能慑人,陈豫琛脸部轮廓线条分明而不失柔和,很英俊,却处处透着危险凶悍,像刚出笼的猛兽,冷酷凶残。
狭路相逢勇者胜!亘古不变的真理,陈豫琛轻而易举带走宋初一。
夏夜的风很凉爽,轻轻吹来脸颊微凉,身体却似乎更热了,搭在肩膀上的手像一把烧热的烙铁,灼得宋初一呼吸困顿。宋初一侧脸仰头望去,面前忽地搅起漩涡,漩涡里露出沈翰英挺的眉眼,宋初一低低笑了,一只手不老实地摸索上去。
“沈翰,是你吗?”
陈豫琛搭着宋初一肩膀的手猛地一紧,那一狠掐的力气几乎要扳断她的肩胛骨。
“沈翰,你弄疼我了,轻点。”宋初一低喃。
记忆深处那一夜,一模一样的糯软甜腻的声音也是这样痛苦地跟他说——你弄疼我了,轻点。
陈豫琛觉得自己已经死去的一颗心突然又怦怦乱跳起来。他的手抚上宋初一光洁细滑的脸颊,捻转过她的耳垂后徐徐向下摸索……
宋初一仰头迎接他,后项微曲,陈豫琛的手指从她的发根往下,轻易便触上她软缎般光滑的背脊。
“沈翰……”宋初一再次低叫,尾音长长的,绵软温润,连着骚动一直逶迤进陈豫琛胸腔里。
***
宋初一一觉醒来,晚霞正艳,半边天空溢着红,浓浓烈烈像着了火,连室内地面都蒙上一层红纱。
周身肌肉骨头剧烈的酸痛,心窝却像浸过温水似通透舒畅,这感觉就像以前和沈翰在一起放纵后的清晨一样,宋初一站在窗前,默想着昨晚熟悉而陌生的梦境,脸颊先是微有红润,后来,变得苍白。
记忆停留在被强灌酒那一刻,有几个男人轻侮她,后来又来了一个男人带走她,宋初一竭力去想男人的样貌,却只模模糊糊记得男人浑然天成的淡定气势。
睡的是自己的租屋,身上穿的虽是睡裙,可身体清爽干净,床单也很整齐看不出秽迹。
宋初一颤抖着寻找昨晚原来穿的衣裙。
房间一无所获,卫生间里干干净净。
宋初一快绝望时看到阳台上飘扬招展的衣服,长舒出一口气。
看来自己只是醉糊涂了,没出什么事,还有力气洗衣服便是最好的证明。
糊涂得人事不醒怎么回到自己的租屋的,宋初一没有时间去思想,她猛然间想起,今天本来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做的。
她和金鼎国际售楼部的售楼小姐小曹约好今天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这个时候售楼处快下班了,宋初一急忙拿起茶几上的置业计价表找小曹手机号码给她打电话。
小曹根本不在乎她没去签合同,因为,今天有人看中她要买的那套房子,已签完合同了。
“我们都约好的,你怎么能这样?”宋初一握手机的手在颤抖。
“不好意思,客人看中那套房子我也没办法,要不这样,买房的陈先生还在,你过来和他协商一下。”小曹敷衍道。
明知是敷衍,宋初一还是不愿放弃。
“宋小姐,买你看中的那套房子的就是陈豫琛先生。”小曹见宋初一真的过来了,不得不为宋初一介绍横刀夺爱的买主。
陈豫琛穿着剪裁合体修身的敞角领亚麻衬衣,珠贝扣子显示了衬衣不同凡显的身份,深蓝色休闲裤包裹下的双腿笔挺修长,衣冠楚楚傲气逼人,所谓精英才俊。
“陈先生,那套房子是我先看中的。”
宋初一的声音清澈明净里带着温淡的糯软,此时因气息不匀而带着细微的虚弱,有着说不出的味道。
陈豫琛不为所动,冷冷道:“看中了就要出手,迟了只能怪自己。”
话音落,转身扬长而去。
宋初一呆若木鸡——气的,也是急的。
宋初一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想盼了很多年了。
自母亲突然跳楼自杀去世,紧接着与沈翰分手,她就像无根的浮萍到处飘荡,好不容易才攒够了首付款买房子,千挑万拣后,对金鼎国际这套房子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爱得掏心挖肺,在纸上涂抹过几十张效果图,脑子里构想了无数次家的美好景象。
进大门右侧做一个固定在墙上的立柜,上方安几个挂衣勾,回家后脱下的外套直接挂上去,下面柜子放鞋子,放鞋子的柜子要一高一矮梯状,矮的恰好凳子高,穿长靴脱长靴时可以坐在那上面,客厅吊灯要玉兰花灯,硕大的花芯带五朵花瓣,清雅又明亮,卧室落地窗的窗台上铺厚毯,冬日阳光灿烂的日子就躺上面像猫咪一样眯眼晒太阳……
她已将那套房子视为囊中物,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宋小姐,要不你再看看别的房子?”小曹眼里现了同情,穷人买套可心的房子不易。
宋初一赤着双足,高跟鞋提在手里,额头满是汗水,一看就是因堵车而靠两条腿跑路过来的。
宋初一茫然摇头。
别的房子?别的房子哪有户型面积楼层价格小区环境样样都合心意?
也许自己就是得不到留不住喜欢的,就像沈翰。
心底拔丝凉,身体却更热了,汗水从额头淌进眼睛,酸酸涩涩的,晶莹的水滴从眼睛滑落,也不知是泪水还是汗水。
小曹心虚地调开目光。
陈豫琛是第一次过来看房子,今日中午才过来的,看了金鼎国际几套房子均不满意,为了做成陈豫琛的生意,她开了宋初一看中的那套房子给陈豫琛看,意想不到陈豫琛一眼看中。
宋初一是贷款买房,还压价,陈豫琛是全款,且不讲价,她当然要抓住陈豫琛了。
其实宋初一看中的那套房子才六十多平方,跟陈豫琛的精英形象一点不配,陈豫琛看起来不像是买不起大房子的人。
宋初一身体微晃了晃。
当年放弃沈翰是迫于无奈,眼下呢?
不!她不要再一次失去,那套房子是她的家,她的归宿。
宋初一朝外狂奔,哪还有陈豫琛的影子。
“宋小姐。”小曹良心发现,追了出来,“今天要下班了,合同明天才拿到房产局备案,陈先生和我说过他的住址,要不你找他谈一谈,房产局备案前还能更改。”
这是最后一线希望,宋初一当然不会放弃。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随遇,很开心没开坑就收到雷!
养碧不再被蒙蔽已走远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03-22 23:41:38
☆、曾经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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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非正常恋爱
作者:似是故人来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高干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蓝色妖姬
宋初一觉得自己是在幻觉中,不然,怎么会看到沈翰呢!
五年了,沈翰无数次出现在她梦里,却一次没在清醒时出现过。
追上他,问一声他过得好吗,毕竟,他们曾那么相爱过。
他过得好不好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宋初一,我这辈子只做错了一件事,就是爱上你。”沈翰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宋初一恍惚间还能听到他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的声音。
沈翰肯定不想见到自己!
宋初一仰头半眯起眼,与沈翰分手后,她就养成了这个动作,似乎只有这样,眼泪才不会滑落。
理智告诉宋初一别跟过去,两只脚却已朝那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消失的大门走去。
那是一个酒吧,里面昏黄暗沉,只亮着微弱的几盏灯,烟气酒气弥漫,还有脂粉香水的味道,男男女女暧昧的轻笑低语流泻,这样靡迷放荡的场所不是宋初一这种人可以踏进去的,宋初一迟疑着,目光在晕暗的光晕里穿梭,企图找到那个魂牵梦萦的男人。
陈豫琛进酒吧后点了一杯蓝色妖姬坐到角落处,没有要女人陪同静静地喝着,凉沁沁的液体从喉间滑落,像轻薄的刀片割开食道,左胸口一阵尖锐的疼。
透明的玻璃杯子杯壁优雅柔顺光滑温润,杯身浑圆薄巧轻盈宜人,蓝色的酒液莹澈剔透,与记忆里那个人那样相似,沉甸甸在心头交缠纠结。
蓝色妖姬——你是我最深的爱恋,希望永远铭记我们这段美丽爱情故事。
耳际响起轻佻的狎笑声,隔壁桌几个男人同时朝酒吧门口走去,陈豫琛抬头看去,握着酒杯的手抖地收缩,哒一声,晶莹透明的酒杯成了碎片,蓝色的酒液混合了指腹掌心渗出来的鲜血化成阴冷的暗紫。
酒吧门口的女人素颜如雪,简单的圆领衬衫,一半水蓝和一半月白的雪纺纱成斜线拼接在一起的长裙,摇曳暗沉的灯光映衬下,别有一股与酒吧里那些妆容精致的女人不同的清丽风情。
“一个人?来一杯如何?”走在前面的男人开口搭讪,后面的男人跃跃欲试。
这种场面在酒吧里随处可见,并不稀奇,陈豫琛垂下眼睑,视若无睹的姿态。
“我不喝酒。”有些惊怯的声音娇嫩绵软。
陈豫琛抿了抿唇,他觉得身体有些热,暴躁的热,还有无法控制的生理上的热。
“来酒吧怎么能不喝酒。”推搡声响起,接着是因液体呛喉引起的咳嗽。
陈豫琛吐出一口烟圈,唇角带起浅笑。
到酒吧难道不是喝酒寻欢,怎么可能不喝酒?被男人追逐的局面自然也应是意料中的。
“放开我。”糯软的声音颤抖萧瑟,像枝头备受寒风摧残的黄叶。
“一会你就不想我们放开你了,是不是觉得有点热,脱掉一件衣服吧。”男人的声音兴奋得腔板走调。
这几个男人刚才灌女人的酒下药了,陈豫琛眼皮跳了跳,终是抬头看去。
女人脸颊嫣红的胭脂色给素白的容颜上了妆,汗湿的留海微弯,一双惶急的眼睛盈盈的似要滴出水来,扣得密实的圆领衫已被扯开两个扣子,露着引人遐思的一片雪白。
陈豫琛霍地站了起来大踏步走了过去。
“怎么才来,我等了你很久了。”拔开一只只渎亵的脏手,陈豫琛轻轻勾住宋初一肩膀,睥睨的视线扫向那三个男人。
目光的较量比拳脚更能慑人,陈豫琛脸部轮廓线条分明而不失柔和,很英俊,却处处透着危险凶悍,像刚出笼的猛兽,冷酷凶残。
狭路相逢勇者胜!亘古不变的真理,陈豫琛轻而易举带走宋初一。
夏夜的风很凉爽,轻轻吹来脸颊微凉,身体却似乎更热了,搭在肩膀上的手像一把烧热的烙铁,灼得宋初一呼吸困顿。宋初一侧脸仰头望去,面前忽地搅起漩涡,漩涡里露出沈翰英挺的眉眼,宋初一低低笑了,一只手不老实地摸索上去。
“沈翰,是你吗?”
陈豫琛搭着宋初一肩膀的手猛地一紧,那一狠掐的力气几乎要扳断她的肩胛骨。
“沈翰,你弄疼我了,轻点。”宋初一低喃。
记忆深处那一夜,一模一样的糯软甜腻的声音也是这样痛苦地跟他说——你弄疼我了,轻点。
陈豫琛觉得自己已经死去的一颗心突然又怦怦乱跳起来。他的手抚上宋初一光洁细滑的脸颊,捻转过她的耳垂后徐徐向下摸索……
宋初一仰头迎接他,后项微曲,陈豫琛的手指从她的发根往下,轻易便触上她软缎般光滑的背脊。
“沈翰……”宋初一再次低叫,尾音长长的,绵软温润,连着骚动一直逶迤进陈豫琛胸腔里。
***
宋初一一觉醒来,晚霞正艳,半边天空溢着红,浓浓烈烈像着了火,连室内地面都蒙上一层红纱。
周身肌肉骨头剧烈的酸痛,心窝却像浸过温水似通透舒畅,这感觉就像以前和沈翰在一起放纵后的清晨一样,宋初一站在窗前,默想着昨晚熟悉而陌生的梦境,脸颊先是微有红润,后来,变得苍白。
记忆停留在被强灌酒那一刻,有几个男人轻侮她,后来又来了一个男人带走她,宋初一竭力去想男人的样貌,却只模模糊糊记得男人浑然天成的淡定气势。
睡的是自己的租屋,身上穿的虽是睡裙,可身体清爽干净,床单也很整齐看不出秽迹。
宋初一颤抖着寻找昨晚原来穿的衣裙。
房间一无所获,卫生间里干干净净。
宋初一快绝望时看到阳台上飘扬招展的衣服,长舒出一口气。
看来自己只是醉糊涂了,没出什么事,还有力气洗衣服便是最好的证明。
糊涂得人事不醒怎么回到自己的租屋的,宋初一没有时间去思想,她猛然间想起,今天本来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做的。
她和金鼎国际售楼部的售楼小姐小曹约好今天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这个时候售楼处快下班了,宋初一急忙拿起茶几上的置业计价表找小曹手机号码给她打电话。
小曹根本不在乎她没去签合同,因为,今天有人看中她要买的那套房子,已签完合同了。
“我们都约好的,你怎么能这样?”宋初一握手机的手在颤抖。
“不好意思,客人看中那套房子我也没办法,要不这样,买房的陈先生还在,你过来和他协商一下。”小曹敷衍道。
明知是敷衍,宋初一还是不愿放弃。
“宋小姐,买你看中的那套房子的就是陈豫琛先生。”小曹见宋初一真的过来了,不得不为宋初一介绍横刀夺爱的买主。
陈豫琛穿着剪裁合体修身的敞角领亚麻衬衣,珠贝扣子显示了衬衣不同凡显的身份,深蓝色休闲裤包裹下的双腿笔挺修长,衣冠楚楚傲气逼人,所谓精英才俊。
“陈先生,那套房子是我先看中的。”
宋初一的声音清澈明净里带着温淡的糯软,此时因气息不匀而带着细微的虚弱,有着说不出的味道。
陈豫琛不为所动,冷冷道:“看中了就要出手,迟了只能怪自己。”
话音落,转身扬长而去。
宋初一呆若木鸡——气的,也是急的。
宋初一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想盼了很多年了。
自母亲突然跳楼自杀去世,紧接着与沈翰分手,她就像无根的浮萍到处飘荡,好不容易才攒够了首付款买房子,千挑万拣后,对金鼎国际这套房子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爱得掏心挖肺,在纸上涂抹过几十张效果图,脑子里构想了无数次家的美好景象。
进大门右侧做一个固定在墙上的立柜,上方安几个挂衣勾,回家后脱下的外套直接挂上去,下面柜子放鞋子,放鞋子的柜子要一高一矮梯状,矮的恰好凳子高,穿长靴脱长靴时可以坐在那上面,客厅吊灯要玉兰花灯,硕大的花芯带五朵花瓣,清雅又明亮,卧室落地窗的窗台上铺厚毯,冬日阳光灿烂的日子就躺上面像猫咪一样眯眼晒太阳……
她已将那套房子视为囊中物,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宋小姐,要不你再看看别的房子?”小曹眼里现了同情,穷人买套可心的房子不易。
宋初一赤着双足,高跟鞋提在手里,额头满是汗水,一看就是因堵车而靠两条腿跑路过来的。
宋初一茫然摇头。
别的房子?别的房子哪有户型面积楼层价格小区环境样样都合心意?
也许自己就是得不到留不住喜欢的,就像沈翰。
心底拔丝凉,身体却更热了,汗水从额头淌进眼睛,酸酸涩涩的,晶莹的水滴从眼睛滑落,也不知是泪水还是汗水。
小曹心虚地调开目光。
陈豫琛是第一次过来看房子,今日中午才过来的,看了金鼎国际几套房子均不满意,为了做成陈豫琛的生意,她开了宋初一看中的那套房子给陈豫琛看,意想不到陈豫琛一眼看中。
宋初一是贷款买房,还压价,陈豫琛是全款,且不讲价,她当然要抓住陈豫琛了。
其实宋初一看中的那套房子才六十多平方,跟陈豫琛的精英形象一点不配,陈豫琛看起来不像是买不起大房子的人。
宋初一身体微晃了晃。
当年放弃沈翰是迫于无奈,眼下呢?
不!她不要再一次失去,那套房子是她的家,她的归宿。
宋初一朝外狂奔,哪还有陈豫琛的影子。
“宋小姐。”小曹良心发现,追了出来,“今天要下班了,合同明天才拿到房产局备案,陈先生和我说过他的住址,要不你找他谈一谈,房产局备案前还能更改。”
这是最后一线希望,宋初一当然不会放弃。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随遇,很开心没开坑就收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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