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这儿宴请贵宾的特色菜,不是烤而是放在烧的通红的石头堆里烫熟的。”
秦歌说话间站起身来,拿着盘上配的短刀割开了猪肚子,瞬间香气更加浓郁,只见猪肚子里塞满了各种东西,有各种香料、还有土豆、鸡蛋、柑橘、苹果、甚至还有香蕉。
挑着最好的猪腿肉,秦歌给每人都割了一块,还亲自为所有人都倒上了一碗酒,态度热情的简直无可挑剔,更非常擅于带动气氛,众人虽然明知秦歌这是有意示好,却也都不由自主的领了情,对他心生好感。
“来,吃之前咱们先干一杯,一是庆祝各位平安归来,二是感谢各位大力支持,希望我们的合作能红红火火、长长久久。”
“来,干!”
除了三个女孩,其他人都是一饮而尽。
“秦少,光这一道菜怕就准备了不少时日吧?”
放下酒碗,大家都好奇的品尝了一下那特色烤猪,只觉这猪肉吃起来不仅肥嫩爽口,而且特别的香,洪峰不由好奇的问道,若是烤猪倒不算什么,这据秦歌所说放石头堆里烫熟,这耗费的功夫就大了。
洪峰显然问到了秦歌心中的得意之处,仰头一笑道:“哈哈,打从我一回来,就让下人准备了,三百条猪,两千人。”
“秦少有心,我敬秦少一杯!”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众人都有些微醉,秦歌喝的最多,开始有止不住话的势头了,傲辰偷偷的心分二用,边与众人吃喝边催动真气解酒,他可不敢喝醉,否则就会出大事的。
“你们是第一个看得起我秦歌的中洲人,很多人总觉得我嚣张跋扈、目中无人,可是我觉得我没错……我不过是活的比你们都现实而已。”
秦歌醉醺醺的搭着洪峰的肩膀,迷迷糊糊的嘟囔着,说的让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好,大板牙则略微尴尬的解释道:“我们秦哥什么都好,就是一喝醉就爱说胡话,各位不要介意。”
“不会,不会……”
“其实我小时候不是这样的,那时候家里穷,我有四个姐姐、就我一个男的,家里每次吃点好的都要偷偷摸摸的,要是被发现邻居们都会指指点点、说我们家的人好吃懒做,烦!那次……我听乡里长辈讲飞龙奇侠的故事,我给当真了,拿上镰刀、背起竹篓,唤上我那两条土狗就往山里跑去,也想找那个千年朱果,心里幻想着自己一步登天,成了武功盖世的英雄,从此行侠仗义、除暴安良。”
秦歌喝醉后情绪变得十分激动,说话手舞足蹈,每一句都是粗声粗气的,还不时的拍打着桌面,声音大的很远都可以听到,不少人都好奇的竖起耳朵倾听着。
“嘿嘿……那时候我才十多岁,不过我运气不错,给我找到一株老山参,有我胳膊粗、胡须好长,可把我乐的,一个劲的往回跑……呃,可是这时候我迷路了,不知怎么的,连两条土狗都找不到回去的路,天都快黑了,可把我怕的,可是这人啊,越怕事情就越往坏的方向走,突然从山林深处走出一只大黑熊,站起来足足有一丈高,大腿比我腰还粗,嘴巴张的好大、牙齿好尖啊,估计两口就能把我吃掉,我当时都吓傻了,连跑都不敢跑。”
渐渐的,大家都被秦歌的故事吸引住了,凝神倾听着,都觉得一个十多岁的普通小孩不可能有办法从黑熊手底下逃生,应该是被人救了吧?
“我吓得整个人蹲在地上哆哆嗦嗦的,可是那两条土狗怎么样,你们知道吗?丢下我掉头撒开腿就跑,跑开老远后,才回过头看一会,望着我,又望了望大黑熊,然后头也不回的继续跑,完全不管我的死活,我当时心里拔拔凉拔凉的,那两条土狗可是打出生没多久就被我抱回来的,一直同吃同住、我有一口吃的就从来没饿过它们,危急关头居然就这么丢下我跑了,谁说狗都是忠诚的?屁话!”
“那秦兄你后来是怎么逃生的?”
大家都微微叹了口气,傲辰更是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心道毕竟只是土狗而已,遇见黑熊吓得逃跑也算在情理之中,可归根结底还是背叛,唉,背叛从来都是最伤人的,将心比心,一个十多岁的孩子经历这种事情,肯定成了他一辈子抹不去的心理阴影。
“逃?我压根就不敢逃,黑熊那么大,在我眼里就跟一座小山似得,每迈出一步我都觉得地在震动,它朝着我走过来了,朝着我嘶吼了一声,我都能感觉到它嘴里的腥臭味,不怕你们笑话,我差点吓尿了,觉得这辈子完了,想着我红烧肉配白米饭还没吃够呢……唰,大黑熊一下就把我拍倒在地上,疼、真疼,在我想着它再拍一下我肯定就要死了,没想到大黑熊在我那竹篓里翻了翻,拿了我那株老山参就走了,我怕黑熊会回头把我吃了,顾不得额头流血、顾不得身上疼……拼命的跑、拼命的跑,直到撞见一位山里采药的,他好心的把我带出山,从那时起我胆子就大了,每次拼命都告诉自己,我福大命大,熊都不吃我,你要是不拼命,你这辈子就只能再做别人嘴下的食物,被人抛弃……”
说到最后秦歌整个人都趴在了桌上,手里还仍自挥舞着酒碗,而大家此时都不胜唏嘘,难怪秦歌性格会如此乖张,他对自己都如此冷酷,想尽办法去激励属下奋发拼搏,也是在情理之中。
“秦兄喝醉了,你们还是扶他去歇息吧!”
“好的,秦哥有吩咐过,这次所有兄弟在我万兴城吃喝玩乐,只要报上秦哥的名字就好了,所有费用他全包了。”
明德和明辉向众人点头示意了一下,就扶着秦歌离开了,明俊和薛飒不善言词,一直都不怎么说话,明杰就代替秦歌招呼着大家,站起身来朝着外面高声的喊道,在真气的作用下,整个场中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
“多谢秦城主慷慨仗义!”
…………
一大清早,傲辰在秦歌城堡的后花园散步,欣赏花鸟鱼虫,发着呆、什么也不做,打从前几日在曲阜山山顶山险些误入太上忘情之境后,傲辰就不敢再练功,甚至还突发奇想的散掉身上所有的真气、然后重新吸纳,打算也来个先回馈天地,这对其他练武者来说或许是个极大的危险,可对傲辰来说却不算什么,想着说不定会有什么奇效,可反复几次后,却没有感到任何的变化,就打算静下心、好好的歇一段时间,兴许是前一段时间自己操之过急了。
“傲辰——”
天奇的喊声打断了傲辰的发呆,听这声音好像还有点急。
“怎么了?不要告诉我又出问题了?”
傲辰也不起身,继续那么靠在树上,要是这次真在出问题,他也该有心理阴影了。
天奇脸上带着些许过意不去的神色,在傲辰耳边轻声的道:“不是出问题,而是秦歌他太豪爽大方了,早上我把货物的登记册送给他,他连货都不清点,直接就说少则三天、慢则七天,肯定把银两结清,他还问我需要购买些什么货物,他好去准备,看样子是真的打算跟我们做赔本生意。”
“这不是早就说好的吗?不点货又没什么,难道你还会骗他们不成?”
傲辰一脸奇怪的看着天奇,当时谈条件的时候他不是也在场,听的清清楚楚的吗?
“话不是这么说,这批货物里伤药一类的,我们自己也用了一些,也不知道有没有去掉,而且货车每天跑来跑去,掉了一些也说不定,如果少了,岂不是显得我们没有诚信?而且真让秦歌赔本,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天奇不是没有做过生意,而是压根没见过秦歌这么做生意的,他从来都习惯把什么事情都弄得清清楚楚,要吃亏也是他吃点亏,让利给别人,像现在这么占别人便宜,而且还是大便宜,有点让他接受不了。
傲辰一下子听乐了,他还当什么事呢,就毫不在意的道:“嗨,我当什么事,就算货物真的比登记册上少了些什么,也多不到哪儿去,祁家那儿他不就赚了吗?”
天奇说话间凑的更近,运起真气以凝音成线对傲辰道:“秦歌是你表哥,以后你们要是相认了,我怕你们之间会有嫌隙啊!”
“没事,生意归生意,我到时候装不知情就是了!”
“可是……”
“别可什么了,秦歌之所以这么大方也不全是因为祁家一事上得利的关系,也有想和你们两家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的缘故,而且我们之间什么交情,你别把那些俗物看的太重,听我的、该在万兴城买的尽管买,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我们以后在青罡堂一事上,多让他占点便宜就是了!”
傲辰的话也说的很轻,天奇静静的听着,这才意识到傲辰言词间竟然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似乎在他心里秦歌都不如自己与他关系亲近,还真的被感动了。
“好吧,那我就去把话交代下去了!”
沉吟了良久,天奇才选择听从傲辰的话,以他们之间交情、身份,的确没必要把这些俗物看的太重,苏洪两家的货,在南荒可是一贯都很热销的,顶多在以后和秦歌的合作里让点利就是了。
“这才对嘛!”
秦歌说话间站起身来,拿着盘上配的短刀割开了猪肚子,瞬间香气更加浓郁,只见猪肚子里塞满了各种东西,有各种香料、还有土豆、鸡蛋、柑橘、苹果、甚至还有香蕉。
挑着最好的猪腿肉,秦歌给每人都割了一块,还亲自为所有人都倒上了一碗酒,态度热情的简直无可挑剔,更非常擅于带动气氛,众人虽然明知秦歌这是有意示好,却也都不由自主的领了情,对他心生好感。
“来,吃之前咱们先干一杯,一是庆祝各位平安归来,二是感谢各位大力支持,希望我们的合作能红红火火、长长久久。”
“来,干!”
除了三个女孩,其他人都是一饮而尽。
“秦少,光这一道菜怕就准备了不少时日吧?”
放下酒碗,大家都好奇的品尝了一下那特色烤猪,只觉这猪肉吃起来不仅肥嫩爽口,而且特别的香,洪峰不由好奇的问道,若是烤猪倒不算什么,这据秦歌所说放石头堆里烫熟,这耗费的功夫就大了。
洪峰显然问到了秦歌心中的得意之处,仰头一笑道:“哈哈,打从我一回来,就让下人准备了,三百条猪,两千人。”
“秦少有心,我敬秦少一杯!”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众人都有些微醉,秦歌喝的最多,开始有止不住话的势头了,傲辰偷偷的心分二用,边与众人吃喝边催动真气解酒,他可不敢喝醉,否则就会出大事的。
“你们是第一个看得起我秦歌的中洲人,很多人总觉得我嚣张跋扈、目中无人,可是我觉得我没错……我不过是活的比你们都现实而已。”
秦歌醉醺醺的搭着洪峰的肩膀,迷迷糊糊的嘟囔着,说的让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好,大板牙则略微尴尬的解释道:“我们秦哥什么都好,就是一喝醉就爱说胡话,各位不要介意。”
“不会,不会……”
“其实我小时候不是这样的,那时候家里穷,我有四个姐姐、就我一个男的,家里每次吃点好的都要偷偷摸摸的,要是被发现邻居们都会指指点点、说我们家的人好吃懒做,烦!那次……我听乡里长辈讲飞龙奇侠的故事,我给当真了,拿上镰刀、背起竹篓,唤上我那两条土狗就往山里跑去,也想找那个千年朱果,心里幻想着自己一步登天,成了武功盖世的英雄,从此行侠仗义、除暴安良。”
秦歌喝醉后情绪变得十分激动,说话手舞足蹈,每一句都是粗声粗气的,还不时的拍打着桌面,声音大的很远都可以听到,不少人都好奇的竖起耳朵倾听着。
“嘿嘿……那时候我才十多岁,不过我运气不错,给我找到一株老山参,有我胳膊粗、胡须好长,可把我乐的,一个劲的往回跑……呃,可是这时候我迷路了,不知怎么的,连两条土狗都找不到回去的路,天都快黑了,可把我怕的,可是这人啊,越怕事情就越往坏的方向走,突然从山林深处走出一只大黑熊,站起来足足有一丈高,大腿比我腰还粗,嘴巴张的好大、牙齿好尖啊,估计两口就能把我吃掉,我当时都吓傻了,连跑都不敢跑。”
渐渐的,大家都被秦歌的故事吸引住了,凝神倾听着,都觉得一个十多岁的普通小孩不可能有办法从黑熊手底下逃生,应该是被人救了吧?
“我吓得整个人蹲在地上哆哆嗦嗦的,可是那两条土狗怎么样,你们知道吗?丢下我掉头撒开腿就跑,跑开老远后,才回过头看一会,望着我,又望了望大黑熊,然后头也不回的继续跑,完全不管我的死活,我当时心里拔拔凉拔凉的,那两条土狗可是打出生没多久就被我抱回来的,一直同吃同住、我有一口吃的就从来没饿过它们,危急关头居然就这么丢下我跑了,谁说狗都是忠诚的?屁话!”
“那秦兄你后来是怎么逃生的?”
大家都微微叹了口气,傲辰更是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心道毕竟只是土狗而已,遇见黑熊吓得逃跑也算在情理之中,可归根结底还是背叛,唉,背叛从来都是最伤人的,将心比心,一个十多岁的孩子经历这种事情,肯定成了他一辈子抹不去的心理阴影。
“逃?我压根就不敢逃,黑熊那么大,在我眼里就跟一座小山似得,每迈出一步我都觉得地在震动,它朝着我走过来了,朝着我嘶吼了一声,我都能感觉到它嘴里的腥臭味,不怕你们笑话,我差点吓尿了,觉得这辈子完了,想着我红烧肉配白米饭还没吃够呢……唰,大黑熊一下就把我拍倒在地上,疼、真疼,在我想着它再拍一下我肯定就要死了,没想到大黑熊在我那竹篓里翻了翻,拿了我那株老山参就走了,我怕黑熊会回头把我吃了,顾不得额头流血、顾不得身上疼……拼命的跑、拼命的跑,直到撞见一位山里采药的,他好心的把我带出山,从那时起我胆子就大了,每次拼命都告诉自己,我福大命大,熊都不吃我,你要是不拼命,你这辈子就只能再做别人嘴下的食物,被人抛弃……”
说到最后秦歌整个人都趴在了桌上,手里还仍自挥舞着酒碗,而大家此时都不胜唏嘘,难怪秦歌性格会如此乖张,他对自己都如此冷酷,想尽办法去激励属下奋发拼搏,也是在情理之中。
“秦兄喝醉了,你们还是扶他去歇息吧!”
“好的,秦哥有吩咐过,这次所有兄弟在我万兴城吃喝玩乐,只要报上秦哥的名字就好了,所有费用他全包了。”
明德和明辉向众人点头示意了一下,就扶着秦歌离开了,明俊和薛飒不善言词,一直都不怎么说话,明杰就代替秦歌招呼着大家,站起身来朝着外面高声的喊道,在真气的作用下,整个场中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
“多谢秦城主慷慨仗义!”
…………
一大清早,傲辰在秦歌城堡的后花园散步,欣赏花鸟鱼虫,发着呆、什么也不做,打从前几日在曲阜山山顶山险些误入太上忘情之境后,傲辰就不敢再练功,甚至还突发奇想的散掉身上所有的真气、然后重新吸纳,打算也来个先回馈天地,这对其他练武者来说或许是个极大的危险,可对傲辰来说却不算什么,想着说不定会有什么奇效,可反复几次后,却没有感到任何的变化,就打算静下心、好好的歇一段时间,兴许是前一段时间自己操之过急了。
“傲辰——”
天奇的喊声打断了傲辰的发呆,听这声音好像还有点急。
“怎么了?不要告诉我又出问题了?”
傲辰也不起身,继续那么靠在树上,要是这次真在出问题,他也该有心理阴影了。
天奇脸上带着些许过意不去的神色,在傲辰耳边轻声的道:“不是出问题,而是秦歌他太豪爽大方了,早上我把货物的登记册送给他,他连货都不清点,直接就说少则三天、慢则七天,肯定把银两结清,他还问我需要购买些什么货物,他好去准备,看样子是真的打算跟我们做赔本生意。”
“这不是早就说好的吗?不点货又没什么,难道你还会骗他们不成?”
傲辰一脸奇怪的看着天奇,当时谈条件的时候他不是也在场,听的清清楚楚的吗?
“话不是这么说,这批货物里伤药一类的,我们自己也用了一些,也不知道有没有去掉,而且货车每天跑来跑去,掉了一些也说不定,如果少了,岂不是显得我们没有诚信?而且真让秦歌赔本,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天奇不是没有做过生意,而是压根没见过秦歌这么做生意的,他从来都习惯把什么事情都弄得清清楚楚,要吃亏也是他吃点亏,让利给别人,像现在这么占别人便宜,而且还是大便宜,有点让他接受不了。
傲辰一下子听乐了,他还当什么事呢,就毫不在意的道:“嗨,我当什么事,就算货物真的比登记册上少了些什么,也多不到哪儿去,祁家那儿他不就赚了吗?”
天奇说话间凑的更近,运起真气以凝音成线对傲辰道:“秦歌是你表哥,以后你们要是相认了,我怕你们之间会有嫌隙啊!”
“没事,生意归生意,我到时候装不知情就是了!”
“可是……”
“别可什么了,秦歌之所以这么大方也不全是因为祁家一事上得利的关系,也有想和你们两家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的缘故,而且我们之间什么交情,你别把那些俗物看的太重,听我的、该在万兴城买的尽管买,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我们以后在青罡堂一事上,多让他占点便宜就是了!”
傲辰的话也说的很轻,天奇静静的听着,这才意识到傲辰言词间竟然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似乎在他心里秦歌都不如自己与他关系亲近,还真的被感动了。
“好吧,那我就去把话交代下去了!”
沉吟了良久,天奇才选择听从傲辰的话,以他们之间交情、身份,的确没必要把这些俗物看的太重,苏洪两家的货,在南荒可是一贯都很热销的,顶多在以后和秦歌的合作里让点利就是了。
“这才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