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杨兄弟,我带你去我的房间,你先洗个澡换套衣服,等会我们吃饺子,我妈包的饺子可是远近闻名的哦,呵呵!”刚才还一直在想怎么和自己父母解释带回这么一个乞丐模样的人,这会杨风自己替他解决了难题,心里这个乐啊,不由得对杨风又佩服了一层,这一次他发现杨风不但身上有着一股异常高贵的气质,而且脑袋还是这么的好用,只是轻轻松松几句话就解决了自己想了许久的烦恼。

    洗完澡,颜鸿坏笑着看着杨风嘿嘿说道:“嘿嘿嘿,你可真行啊,杨风!你就别忽悠我了,你骗骗我妈还可以,想骗我颜鸿却不行,你说你是遇到了别的什么事才弄成这样的我信,可是你说你是遇到劫匪,还和父母失散……嘿嘿我可不是小孩子哦,不过你放心我颜鸿不是个爱打听的人,我不会来问你的私事,不过我可是越来越佩服你了。”

    面对着颜鸿半冷半热略微带着讽刺味道的话,杨风的心里一万个不舒服,脸上既尴尬又无奈,最后无奈下只能说:“我说你这小子真是不知好歹,看你爸妈刚刚那表情,我就知道要糟糕,我这么说还不都是为了你,你居然还说我骗你,真是的,我可从来没对你说过我是被强盗抢劫的啊。”说着还一脸无辜的看着颜鸿,手里倒是一刻不停的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嘿嘿!”颜鸿干笑了两声,也有点不好意思,随即便岔开话题说道:“恩,洗完了澡舒服吧,我可跟你小子说啊,你身上的衣服是我最好的一套了,光上衣可就要500多块钱啊,弄坏了我可要你陪的。”

    “呵呵,舒服!舒服!放心衣服弄坏了我赔你十套!”两人很快的就你小子他小子的相互称呼了起来,关系则是更加的铁了,就连杨风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这么轻易的相信一个人,还这么快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兄弟。

    在颜鸿的家里一住就是两个月,虽然心中挂念着自己的父母,可是杨风却始终没有能够脱身走掉,两位老人的异常热情,让杨风觉得心中实在不忍拆穿整个谎言,再加上颜鸿的原因,他更不忍心辜负两位老人的一片心意,无奈之下只得做了暂时先呆在这里的决定。

    颜鸿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晚上回家一般都很晚了,通常洗洗也就睡了,两老很少有和儿子谈心的时间,虽然有时候他们也很渴望能和儿子多说几句话,但是看到儿子这么辛苦,也就不忍心去打扰他,日子年复一年日服一日的过去,慢慢的两老也就成了习惯,也许是杨风和颜鸿年纪相仿,在颜鸿上班的时候,两老把杨风当成了颜鸿的替身,面对两个慈祥的老人,杨风每每陪他们聊天,心中就不是滋味。

    在这里白吃白住了几个月杨风的心里也不太舒服,颜鸿的家境并不富裕,本来三口之家已经比较拮据了,现在又要加上自己这个大男人,则更加的困难,虽然杨风不用进食,但是每到吃饭的时候,他还是被逼着吃下大碗的饭菜,虽然杨风很感动,可是对于血族来说,吃饭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由于身体的特殊,他们的味蕾仅对血液有反应,普通的食物无一不是味同爵蜡,不但如此普通的食物更会刺激他们的肠胃,让他们胃痛如绞,这才是最痛苦的,每次吃完忍受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说起来这三个月可真是苦了杨风。

    “哎,看来我明天要去找点事情做做,一来也好掩人耳目,二来也不必被逼着吃饭了,真是痛苦。”杨风飞身跃上围墙,看了一眼身后顶着一个红十字的大房子,一口咬破了手里的血包,鼓咚咚的灌下了一大口鲜血,此时胃里的翻江倒海这才舒服了一点。

    想起这些天来的“折磨”杨风就心有余悸,从来没想过原来吃饭也是这么一件痛苦的事,估计千年来每天按时吃饭,还要装作吃的津津有味的血族,整个世界上也就他一个了吧。

    “哎,每天被逼着吃东西还真是痛苦啊,要不是这样我哪里需要每天出来偷吃,以我现在的修为三四天喝个一包血就足以了。”杨风无奈的说道,心里大叹有时候别人太热情也不是好事啊,起码这种事他就享受不了。

    这些天几乎是每天晚上他都要出来偷血喝,由于是住在颜鸿的家里,不方便储存血液,所以杨风只能等老人和颜鸿都睡着了之后,这才一个人偷偷的跑出来偷血。

    今天他又一次的完成了自己的食物找寻计划,正一个人在街上思考着自己是不是应该也去找份工作干干的时候,却突然看到远处的一座平房上一个黑影一闪而过。

    “咦?”杨风心中大奇,来到这个城市已经3个多月,3个多月来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出来偷血喝,为了掩人耳目不至于太明显,他每个医院输血站轮流着跑,而且每次只拿一包,3个多月下来这城市倒也让他跑了好几遍,各条街道都熟悉的很,3个月的地毯式“搜索”,杨风不但偷到了自己所要的血袋,更是摸清了这个城里的各处。

    “奇怪,这里居然会有这样的高手?看他的身手实力至少相当于7级血族,对于人类来说这样的实力绝对能够称得上是一流武林高手了,这国内什么时候高手这么不值钱了,这么容易就让我碰到一个。”想起国内武术界高手的稀少杨风就感到一丝奇怪,心中的好奇心大涨,当即就仰头灌下手中剩下的半包液体,随后右脚一蹬同样跃上了房顶跟了上去。

    蹭蹭蹭蹭,那黑衣人速度极快,足不点地整个人如临空飞燕一般在房顶之上飞快的疾驰着,时而飞跃时而踏地时而又腾挪闪躲,飞檐走壁居然如履平地,可见此人的轻功之强。

    不过这黑衣人轻功虽强,可是毕竟实力太弱,相当于7级血族的实力在人类中的确算是一代高手了,可是要同一名4级血族相比,那无异于是站在巨人面前的小孩,完全没有可抗性,就算借助着轻功的神奇也是没有可比性的,所以他怎么都想不到身后居然跟随着一个恐怖的高手。

    紧紧跟随在他身后的杨风此时心中越来越惊,如果说刚刚他一眼没有看清楚对方修为的话,那现在他是看的真真切切了,对方的实力绝对只有7级左右,可是他的速度却是快的离谱,几乎已经进入了6级血族的范围,这对一步步修炼上来的杨风来说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即便是以肉体见长的狼人都没有这么夸张的速度提升。

    “奇怪,这是什么身法?难道是传说中的轻功?”想到轻功两字,杨风的脑子里突然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对轻功的描述,很快的他就下了定论道:“没错,一定是轻功,只有轻功能有这么神奇的效果?只是……只是为什么当年的崔晨实力这么强,居然会没有练习轻功,如果他当时会轻功的话,以他的实力当日想要追上我那真是易如反掌,看来他是真的不会?”杨风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实力这么强的东方武者居然不会轻功,更别说是一个连飞云掌这么神妙的掌法都会的人。

    任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为什么崔晨不修炼轻功,可是他又怎么想的出来,崔晨根本就不是不修炼轻功,而是他压根就没打算修炼轻功,如果说到轻功的修炼方法他不会,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只是崔晨一向对自己的实力极为自负,轻功在打斗的时候用处不大,由于小范围的腾挪闪避几乎是没什么太大的帮助,很难发挥轻功的极限速度,只有在全力奔跑的时候轻功才能体现出他的优势来,所以他从来没认为实力在自己之下的人有机会从自己的手下逃走,再加上长期在世俗界混迹的他,更加的所向无敌,这才让他忽略了轻功的重要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杨风当年可以顺利逃脱。

    再从另一个角度说崔晨不修炼轻功还有更深层的一个意义,那就是因为他的师门,崔氏家族曾经只是一个小家族,但是在大概50年前却因为他们的族长与一个神秘门派扯上了关系之后才会实力大涨,渐渐的崔氏家族内的高手也越来越多,不到50年的时间,风头就盖过了许多古老的家族,隐隐有问鼎中华第一家族的趋势。

    而崔氏家族所依附的这个神秘门派更是拥有无数高手,特别是门派内所传的功法更是神奇,修炼至极不但能够延年益寿亲春永驻,更甚者可以御剑飞行一日之间游遍三山五岳,玄妙无比。

    正是因为知道了族中的这些秘闻,所以崔晨才对这武术之中最普通的轻功失去了兴趣,比起御剑飞行遨游天际,这区区轻功又算的了什么,可是他却忘了万丈高楼平地起,像他这样挑肥拣瘦,注定了他将来的修炼会遇到心魔瓶颈。

    胡思乱想了一阵,杨风已经跟着黑衣人一路蹿房越脊的从城边来了市中心,“这小子想去什么地方,都跑了这么久了,难道是出来散步的。”杨风嘴里嘀咕着,脚下却一刻也不停的跟着黑衣人。

    夜已经很深了,周围的凉风吹来,即便是在夏季的夜晚,也觉得有点凉飕飕的,黑衣人一路疾驰终于停在了一栋大厦前,而杨风则远远的跟随在他后面,血族特有的隐匿气息的能力以及远超对方的修为,让他悄无声息,黑衣人根本就没有发现他,只是淡淡看了一眼四周,随后来到了大厦的玻璃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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