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沈离微微有些颤抖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king?”李逸风顿了一顿,旋即脸色大变的说:“你的意思是说,判官就是king,就是那个传说之中的佣兵之王king?难怪,难怪。”李逸风本身是特种兵出身,对于佣兵界的事情,自然有所耳闻过。但是怎么也料不到,判官竟然会是king。

    难怪,自己在他手上,竟然连两三招也坚持不住就被ko了。对于佣兵之王king的名头,他也是如雷灌耳了。

    “不错,你认为如果雷霆大队在得知了他的身份后,就算能干的过,他们敢动手吗?”沈离冷声说道:“他可不是什么独行侠,麾下的沃尔夫安全公司,声名显赫,能量强大。一旦发狂报复起来,连米国都得掂量掂量后果是否扛得住。”

    如果是正面对抗,米国强大的军力,自然是能够碾压沃尔夫安全公司。但是如果人家给你搞游击,搞恐怖活动,那就真的是防不胜防了。人家沃尔夫公司,出了名的就是高手如云。

    米国觉得难缠的话,那对于本国,同样不会好受的。由此一旦得知了判官的真实身份,尤其是在他没有真正对国家干出危害事情的状况下,招安和谋求合作,几乎成了必然选择。

    就算不能招安,本军区定然也会本着尽可能不得罪,尽可能交好的原则做事。

    “如果你认为连雷霆大队对付不了king的话,沈离,你又有什么能耐去对付king?”李逸风撇了撇嘴,怨念十足的说:“我们边陲之狼可不同于以前了,自从那次的事件后,元气大伤。总体实力下落了一个档次,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恢复过来。何况,你压根就不可能带大队里的战士过来。”

    “杀人么,又不一定需要自己动手。”沈离的脸色有些阴鸷,抽着烟,冷然道:“何况如果由我们的人动手杀了他的话,势必会招来沃尔夫安全公司的无尽报复。你放心,king虽然厉害,但在这世界上,也不是已经无敌了。只要付得起代价,还是有人愿意接下这笔活的。对付佣兵,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佣兵。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更加了解对手的行为模式,才能更加没有底线和原则。”

    “king可是佣兵之王,威势”李逸风的脸色勃然大变,猛地站起身来,死死的盯着他说:“沈离,难道你的意思是,凯撒”

    “不错,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对付king。”沈离微笑了起来:“那就只有他了,凯撒,魔王凯撒。”

    “不,沈离,你是个中国人,你不能把魔王凯撒招来华海市。”李逸风震怒之极的吼道:“他完全是一个变态,神经病,杀人狂。你难道不怕引起动乱吗?”

    第四百七十四章人性的弱点

    就算是从未和魔王凯撒打过交道,见都没见过他的李逸风,在听到了凯撒会来到华海市后。也是变得惊怒交加,惶恐不已。

    因为这个名字,在佣兵界之中,几乎就代表着是一个禁忌的名字。一个可以让听到这个名字的强大佣兵,瑟瑟发抖的可怕魔王。

    他所过之处,就是一场灾难。那是一个疯子,完全没有任何底线的疯子。他喜欢杀戮,享受杀戮。更擅长各种虐杀,恐怖事件。

    这世界上有很多佣兵做事,多少会有些原则,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尽可能的都会不牵扯到平民,无辜者之类。但是魔王凯撒,却是喜欢搞大场面,他喜欢看到那些普通人,看他的表演,然后在他魔王的淫威下,瑟瑟发抖,无限恐惧。

    每一次他的出现,都会引发一场腥风血雨,造成血流成河。死在他手里的高手,已经不计其数,但更多的,却是那永远无法数的清的无辜平民。

    他是一个疯子,不折不扣的疯子,谁都不知道他究竟会做出点什么事情来。当他善心来了,会为了救一只流浪小猫,哪怕是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但是他一旦情绪来了,会把目标人物和雇主,统统灭杀掉。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是,那个足球胜地,又盛产黑手党家族的地方。有一个家族在报复另外一个家族的时候,花费了巨资。请来了魔王凯撒。很自然而然的,魔王凯撒完成了任务。把敌对家族杀得血流成河,满门连只狗都没活下来。

    可惜,在雇主家族举办的庆功会上,无缘无故的,魔王凯撒血洗了雇主一门。事后,他还带着他的团队,在雇主那遍地尸骸的庄园里喝完了庆功宴。

    像这么一个人,他在世界上的仇家不计其数。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杀死这头魔王。可惜,十年了,足足十年的时间里,魔王凯撒始终雄踞在了十大佣兵排行榜第一的位置。人家活得好好的,继续做着佣兵,继续杀着人。

    只有到了近两年,才出了一个king。可以撼动魔王凯撒的地位。仿佛是故意针对凯撒一般,尤其是近两年,佣兵界出现了各种流言。说什么魔王凯撒已经老了,即将要被新一代的佣兵之王取代。

    最后一年,也就是去年,佣兵界出现了双王并立的局面。魔王和king。并列十大高手的第一位。这已经是佣兵界公认的事实了。

    当然,也有部分人认为king的个人战力,要略逊魔王凯撒一筹。他的名望之所以能和魔王并列,是因为魔王最近几年活动较少,而king。正当壮年,而且king做的事情。可比魔王正道得多。即便是如同恶魔一般血腥,邪恶的魔王凯撒,也是凭着其无比强大的个人实力,赢得了许多死忠。

    总之,关于魔王和king孰强孰弱,争论也是越来越剧烈。正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很多好事的人,都认为两者必然会有一次决战,谁赢了,才算是真正的佣兵之王。

    但是很可惜,不知为何。当今佣兵界两大王者,却仿佛很默契的,从未在此事上发表过任何言论。而且,也没有想要针锋相对的意思,这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李逸风,你紧张什么?”沈离淡漠的说:“king只有死在魔王凯撒的手里,咱们国家才能撇开嫌疑,免于遭到沃尔夫恐怖组织的报复袭击。你也知道,所有恐怖活动之中,完全的无脑报复流,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们没有任何诉求,只求发泄和报复。至于魔王凯撒,你以为king是纸老虎吗?我敢打赌,就算魔王凯撒赢了,他也是惨胜,到时候我们完全可以渔翁得利,一举将这世界两大毒瘤统统除去。”

    “你说魔王凯撒是毒瘤,我没意见。如果能杀掉他的话,我绝对会拍手称快。”李逸风正色地说:“但是king,或者说判官这人,还是有严格底线的一个佣兵。如果他真的能全心全意为国家层面做点事情的话,利远大于弊。沈离,难道说判官得罪过你,你非得置他于死地吗?让本军区首长,好好地招揽他一番,岂不是更妙?”

    “李逸风,你太天真了。”沈离冷漠的说道:“你难道还看不出来,不是我要他死,而是他们要判官死。”

    “他们”李逸风的脸色,一下子煞白而来起来,眼神之中畏惧着低声说:“什么,你,你还在替他们做事?”

    “不是我还在替他们做事。”沈离阴沉的笑着,身子向前倾去,冷声说:“是我们,还在替他们做事。”

    “沈离,你太卑鄙无耻了。”李逸风就像是只被激怒了的公牛,眼睛凶厉之极的说:“我和他们没关系,我欠他们的东西,以前为他们做了那件事情后,就一笔勾销了。为什么还要来纠缠不放?”

    “所以我说你太天真了嘛。”沈离呵呵的笑着说:“既然你已经帮他们做过事情了,做一件事做,做一百件也是做。到现在,你再来后悔,已经晚了。”

    “你是在威胁我?”李逸风涨红着脸,眼神之中闪过一丝恐惧和后悔。

    “不不,我怎么敢威胁明星局长呢。”沈离阴笑不迭:“但是你非常清楚后果,一旦你之前做的事情被揭发了出来,你所有的一切,都完了。前途完了,家庭完了。你想想看,你那宝贝女儿才多大啊。你难道忍心让他过没有爸爸,整天挨欺负的日子?顶着一个罪犯,叛国贼女儿的名头,屈辱的过一辈子?还有你老婆,才三十岁,年轻着呢”

    “卑鄙无耻。”李逸风痛苦,懊恼,愤怒到全身都颤抖了起来。如果仅凭愤怒就能杀人的话,那个沈离,早已经死了不知道几百次了。死,他不怕。但是这世界上,却又很多比死更可怕的事情。

    “多谢夸赞,不过李大局长,你也不是什么好人。不要在这里当了婊子还立牌坊。”沈离桀桀的阴笑了起来:“哪怕是当了一天的婊子,你一辈子都洗脱不了。别以为有领导捧你,媒体给你吹嘘,然后自己还装模作样的搞得很清廉,就以为自己真的是个圣人了。你做过的那件事情,上了军事法庭叛你枪毙都算是法外开恩了。”

    “住口,你别逼我和你同归于尽。”李逸风揪住他胸膛,猛地拎了起来,想动手,却又不敢。眼神之中,流露出了无尽的痛苦,愤怒。但更多的,却是无奈。

    他能舍弃自己生命,但绝对舍弃不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好了,老李。你是不可能和我同归于尽的。”沈离淡然的说道:“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前途,美好的生活在等着你。最后一次,我向你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精神紊乱,甚至有些崩溃的李逸风,就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眼睛希冀的说:“你敢肯定?”

    “是的,我敢肯定。”沈离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老李啊,你放心。其实那个组织,有时候也挺讲原则的。这一次之所以要找你帮忙,也是因为那个组织的在华海市的根基太浅。至于判官也好,king也罢。总之那个混蛋,组织是必杀他的。这些年来,那个家伙,屡屡和组织为敌,几次三番的坏了组织的布局。不单单是他,还有那个沃尔夫公司,就像是狗一样的,对组织乱咬。如果不杀掉他的话,接下来肯定还会继续坏事。”

    眼见着李逸风的脸色,似乎有些松动的模样。沈离继续循循善诱着说:“何况,这一次还搭上了魔王凯撒。我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为民除害了。而且像king那种人,自恃武力过人,通常都会目无法纪,顺手干掉他也并无不可。”他的声音,就像是恶魔诱言一般的,在李逸风耳边回荡。

    李逸风的眼神之中,挣扎不已。好半晌后,终于,低声呢喃着说:“最后一次,最后一次。沈离,你要保证。这一次的计划绝对不能造成平民的伤亡。”

    其实李逸风的心里面也清楚,所谓的最后一次,希望渺茫。然而,在躲无可躲,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哪怕是这最后一丝渺茫的希望,也只能试图伸手去抓住,哪怕只有一成的机会。

    “王庸,你,你太恶心,太下流,太无耻了。”欧阳菲菲就像是只小猫咪一般的,蜷缩在了王庸的怀里,脸颊发烫红的都快要能煎鸡蛋了。粉拳猛捶着他的胸口,娇嗔怒骂不迭着说:“你,你明明说是个笑话,怎么能说,说这么下流的笑话?不,是好恶心。”

    “恶心的话,你脸红什么?”王庸嘿嘿直坏笑着说:“那我再说一个?”

    “不要”欧阳菲菲拼命的捂着耳朵,表示自己绝对不受他的荼毒。但是手指缝,却是露出了点空隙。没办法,那个坏蛋说那种笑话的时候,抑扬顿挫,绘声绘色,让人浮想联翩刺激不已。

    第四百七十五章菲菲的新趣味

    他还要说?唔,接下来的那个笑话,会不会更坏?心下竟然兴奋的隐隐期待着。

    “既然不要,就算了。”

    “啊?不要”欧阳菲菲心下一失望,竟然把那话脱口而出。下意识的话一说出口,她就立即觉察到不对劲了。但是,为时已晚。眼睛里已经看到王庸那玩味而得意的笑容。

    “喂喂,你这到底是要,还是不要呢?”王庸抓住了她的痛脚,连连攻击着说。

    欧阳菲菲晕了,羞得直接把毯子蒙住了头,羞愤欲绝,完了完了,本小姐那么聪明的女人,怎么会在栽在这种低级错误上?

    都怪王庸和坏蛋啦,说笑话就说笑话呗,还非得说那么,唔,流氓的笑话。还说的有声有色,轻易勾起了她无限的遐想。

    尤其是一想到他那满脸得意坏笑的样子,欧阳菲菲就有些想要一脚把他踹下床去的感觉。什么给点甜头他尝尝,完全是自己在找不痛快。像这种混蛋,压根就不值得同情。憋着,让他继续憋着,憋死他拉倒。

    不对,这家伙压根就不是什么吃素的主。真要是把他给憋久了,天知道他会不会乱来?

    记得看网上的一个帖子说,对付男人的三大绝招就是,一,管住他的胃,这一点,她已经开始学着煮面条了。二,就是管住他的钱袋子。没钱的男人,就算是想耍坏,也不一定能坏得起来。这第三嘛。就是传说中的苛税政策。

    一开始欧阳菲菲看这帖子的时候,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叫高税政策。差点还准备回帖问一下什么意思的时候。刚好看到下面的跟帖中有解释的。

    从解释,再联想到那所谓的苛税政策。完全能羞得她双腿发软,和现在的状况差不多。

    在和王庸接触之前,欧阳菲菲一向是清心寡欲,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诉求。只是其实,身体在逐渐成熟,到了她这生理年龄,其实欲望什么的。本身已经开始慢慢地积累,向上勃发了。

    而自从和王庸在一起后,几次三番的男女暧昧,也渐渐的为她掀开了这方面的帘子。仿佛,不经意间把她一直以来都封闭着的世界,打开了一扇门。

    有些时候,这些东西没尝试过。不去想,倒也罢了。然而一旦尝过了滋味,那就像是猫吃到了腥味。再想回到过去,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

    这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就在她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的时候,王庸却是笑呵呵的搂抱住了她颤抖着的柔弱香肩。他这辈子,见过许多女人。不过绝大多数,都是在酒吧里玩玩一夜情,这辈子永远不会见到第二次的女人。

    而自家老婆欧阳菲菲这样子极品的,他还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就像是一朵从未被污染过的纯洁小白花,光是听个还不算太露骨的成人笑话。就能羞成这样。

    这要是换做蔡慕云这样的官场老油条来,在听完后,指不定会脸不红,心照跳。然后没好气的白一眼回来说:“你这梗是不是太老了?还是我来教你两个新鲜的吧。”

    再例如像戚蔓菁那样的,压根就不是自己去调戏她。而是她,会弄得自己欲死欲仙,羞愧难当,一水的外刚内柔的女王范。

    估计也就是秦婉柔会脸红一下,但她肯定不如欧阳菲菲那么的单纯。主要也是欧阳菲菲平常气场太盛,哪怕是和一些男性同桌吃饭,那些男人也不敢在她面前讲这类的笑话。装,有时候也要装装样子的喔。

    “好了好了,看你这副样子,全身都发热了。”王庸笑个不停道:“我估计你再这样下去,连捂一下都不用,这点点小病,就会好了。”

    “王庸,你赶紧走吧,我要睡觉了。”欧阳菲菲羞恼交加的开始赶人了。

    “有句话说得好,叫请神容易送神难。你自己把我招到床上来的,现在才想着赶我走,是不是有些太晚了?”王庸见得她似乎有些暴走的迹象了,急忙又呵呵笑着安慰说:“好了好了,逗着你玩呢。就是说两个笑话,让你精神放松一下。不撩你了,赶紧睡觉吧。好好休息,等你睡着了,我得去隔壁的大厦一趟。”

    “隔壁大厦?喔,你还惦记着你那女同学的事情啊?你倒是挺着紧的嘛。”欧阳菲菲一下子来了精神,至于睡意什么的,早就被他驱散掉了。

    “话不能这么说,其实这同学吧,也是一种关系。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不觉得怎么样。”王庸很认真的说道:“不过在外面经历的事情多了,回头再想想,那也算是一段缘分。人生在世,从小学到大学,才有多少个同学啊?而且还有不少完全相性不合的。这个王倩倩,我看还挺坚强的,不想看到她被欺负。”

    “那好吧,我陪你一起去。”欧阳菲菲挣扎着要爬起来。

    “不用了吧?你堂堂慕氏集团的总裁跑过去,是不是太欺负人了?”王庸呵呵笑着说:“像你这种boss级存在,就在家好好睡觉就行,这点点小事,老公出马就行。”

    “那可不行,你那女同学应该和你一般大,还不到三十岁吧?”欧阳菲菲就像是小鸡护食一般的说:“虽然你对她可能没什么心思。但是人家现在又是离婚,又是处在人生的最低谷。你救了她,又帮了她。回头她把人生希望寄托在了你身上怎么办?再说了,你刚才不是说我,从小到大,都一直优越感很强,没有受过鄙视,欺负的滋味吗?不如我画个妆,我们装扮成一对穷夫妻,去隔壁的商业中心逛逛,也挺有趣的。反正隔壁大厦也是我们的产业,就当是微服私访,看看管理素质怎么样咯。”

    王庸汗然,你这好端端的一个白富美不当。什么不好学,学人家装穷去扮猪吃老虎?至于自己,王庸从来不会认为自己也是在玩这一套的,因为那是心态完全两样。自己从来不显富,但也极少装穷。只是想尝试着过平平淡淡的生活而已。

    欧阳菲菲想到了这个主意后,越想越兴奋,按捺不住了,连王庸都阻止不了。

    半个多小时后,欧阳菲菲和王庸,出现在了隔壁大厦里。这是一个商业楼盘,又是在繁华市区,价值相当不菲,属于慕氏集团的不动硬资产之一。光是这一栋资产,目前估价就已经超过了十八亿。

    欧阳菲菲说好听些的,是属于那种雷厉风行的个性。说不好听的,就是个强迫症患者。这才多大会儿啊,就在王庸的不情不愿的配合下,已经把自己装扮的连陈玉莲都认不出她了。

    一身叫老唐从后勤部送过来的崭新清洁工工作服,原本是完全遮挡不住她那耀目白富美气息的。但是王庸却很轻松的将她变成了个平凡,普通,甚至略丑的女人。

    化妆渗透虽然不是王庸的最强项,和毒液的本事完全没法比。但毫无疑问,从事这一行业多年,这也属于教官级的水平。

    当欧阳菲菲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新脸时,差点晕厥过去,抓着他胳膊直问,会不会变不回来啊?

    走在这家中高档的商场里,欧阳菲菲有史以来,第一次尝试到了无人关注的滋味。以前的她,不论是走到哪里,都会吸引无数目光,男人那想看又不敢多看的眼光,女人那嫉妒又无奈的眼神。

    这些感觉,早已经让她习以为常,就好像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但是现在,这些统统不见了。走过路过的男人,瞅都不瞅她一眼。而那些穿着时尚,打扮艳丽的“庸姿俗粉”,倒是偶尔还会看她一眼。只是那种眼神之中,鄙夷和优越感掺杂着来。很明显,姿色不算太好的她们,在此刻的欧阳菲菲身上,获得了自信。

    这让欧阳菲菲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滋味和体验,原来,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也挺好。怀着尝试新鲜的感觉,她略带兴奋的在大厦里穿梭着,就像是找到了一个新的玩具一般。

    王庸问明了黄金柜台的位置,拉着她直接到了那里。那是一个挺著名的黄金品牌,王倩倩已经换上了店员制服,开始上班了。

    几个三三两的顾客,正在挑选着各种首饰。其中有一对男女,赫然就是那个什么周凯和钱莉。见他们还在装模作样的逛着,而王倩倩的脸色只是稍微有些郁闷和苍白,就知道他们还没开始发难。

    一个穿着清洁工制服,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男女,走进这家黄金店铺里的时候,还是挺惹人注目的。尤其是那个钱莉,一眼就认出了王庸,眼神一亮,难以言喻的兴奋了起来。

    王倩倩也是哑然的看着王庸两人,眼神之中有些疑惑。

    “老同学,听说你在做黄金嘛。我就带着老婆来捧捧场,你可要给我们来点优惠喔。”王庸无所谓的说道。

    “老公,这里的黄金好贵喔,怎么比平常金价高许多?”欧阳菲菲却是上瘾了,缩了缩头,有些发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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