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了叶风和格蕾丝的话后,于是,那两位大厨就你一语我一言的将发生在唐人街的怪事说了出来:
原来,在唐人街有个名叫甘疯子的人,是一位有名的大富商。他的原妻早年亡故,一年多前,他新娶了一房妻子,名叫余红,比他小二十来岁,人长得特别漂亮。
平时,这甘疯子拿这个余红当宝贝一样,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又怕吓着了她,那真是疼爱得不得了。
哪知天有不测风云。前不久,余红得了一怪病,浑身浮肿,接着又遍体生疮化脓,甘疯子四处为她求医问药,却久治不愈。半个月不到,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儿,竟被折腾得千疮百孔,一命呜呼。
余红一死,甘疯子像塌了天一样,悲痛欲绝。按华夏的风俗,棺材在家停放七天的当晚,要进行封棺,可就在甘府忙着封棺时,却突然发现棺材内余红的尸体不翼而飞了,里面躺着的竟是早已没了气息的甘疯子。
这当口,躺在棺材里的甘疯子面色发紫,七窍流血,脖子上有很深的勒痕,不用猜,显然是被人害死的。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甘府一门上下的人全乱了手脚。甘疯子好端端的怎么会被人害死?那余红的尸体又怎么失踪的呢?
这甘疯子虽然是一个商人,可在唐人街也算是一个头面人物。现在甘府出了这样一桩怪事,自然不可小觑,有好事之人连忙摇动笔杆子,第二天便将这件奇闻搬上了地方报纸……
叶风在听了两位大厨所说的事情后,眉头微微一拧,道:“竟然还有这种怪事,警方是怎么处理的?”
一位大厨摇头道:“现在警方还没有查出眉目来。”
“有趣,真的很有趣!”叶风微微笑着说道。
艾拉笑道:“叶先生,凭你的本事,如果让你去破这个案子的话,一定能成功的。”
叶风笑着说道:“这事情已经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还真想去看看。”
毕竟是发生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情,格蕾丝听叶风这么一说,当即笑着对艾拉道:“艾拉,那你陪着叶风一道去吧,这几天你不用到市府部门来上班的!”
艾拉高兴地望着叶风笑道:“叶先生,你能同意让我跟你在一起吗?”
叶风笑着说道:“当然是可以的,有像你这样的美女陪在身边,我感到是非常开心的!”
“那谢谢叶先生了!”艾拉激动地道。
格蕾丝又叮咛艾拉道:“艾拉,到了甘府时,为了方便叶先生介入此案,你就说叶先生是我的好朋友,是一名私家侦探,也是你的男朋友,知道了吗?”
闻言,叶风也是醉了,这个女人替自己想的还真周到啊,这眼睛一眨,艾拉就成了自己女朋友了。
叶风原以为艾拉在听了格蕾丝的话后,会不好意思的,谁料她非常开心地道:“是,格蕾丝市长,在叶先生面前,我一定会当好一名合格的女朋友的!”
说到这里,她又望向叶风笑道:“你觉得我做你的女朋友行吗?”
叶风笑眯眯地看了艾拉一眼,点了点头道:“我看你是行的!”
艾拉激动地道:“谢谢叶先生了!”
叶风笑道:“既然你要当我的女朋友,那你还是以华夏的方式来称呼我,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好了!”
艾拉道:“好的,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叫你叶风好了!”
“嗯,就叫我叶风!”
……
下午的时候,艾拉就开了车子,直接带叶风往唐人街赶去。
温哥华唐人街是北美洲继旧金山唐人街后面积最大的华埠,也是北美最繁华、最漂亮的唐人街。
千禧门是温哥华唐人街唐人街的标志之一,进入唐人街后就会发现街道整洁宽敞,房屋、灯柱均以红色为主色调,放眼望去,特别具有喜庆感,更有一种置身于华夏的错觉。
街内树立着一块块汉字的标牌,街道两侧林立着各种风味的中餐厅,以及出售华夏传统工艺品的商店。街道旁还有中药店、肉铺、鱼店、青菜店、海味干货店、茶餐厅、药材店、杂货店,华侨也都喜爱来此购买日常用品。
在温哥华唐人街还可以看到中国陶器、茶叶、刺绣、宝石等。每年的春节的时候,温哥华唐人街还会有舞龙舞狮表演,吸引了中外游客的观赏。
赶到唐人街在路过一家商场时,艾拉停下了车子,对叶风笑着说道:“叶风,既然你以大侦探的身份出现了,干脆换一套服装吧!”
叶风笑道:“晕,这私家侦探还有专门的行头吗?”
艾拉打量了叶风一眼,道:“你这身上的衣服一看就像华夏乡下小农民似的,不足以震慑住人啊!”
听了艾拉的话后,叶风也是晕了,不过,在看到她那祈求的眼神时,他也心软了,道:“那好吧,我听你的,就换一套服装吧!”
于是,艾拉双手抱住叶风的胳膊,小鸟依人似的往商场里走去,这让人一看,他们还真像一对情侣似的。
半个小时后,两人这才从服装店里走了出来。
此刻,叶风身上穿着一件蓝布对襟印花马褂,黑灯笼裤,平底布鞋;在他上唇上还贴着那两撇燕翅似的胡子,鼻梁上架了一副墨镜,手里还多了一根文明棍,他那一身打扮,就好像刚从民国年间穿越过来似的。
整个唐人街保持着华夏明清时的风格,连街巷都取的是华夏式的名字。
甘府就在城东的豆腐巷前,青砖黑瓦,典型的徽式风格建筑,红漆大门,左右各有一对石狮子。
据说这甘家先人曾为洪武年间的进士,深受朱皇帝的常识,甘家一直以此大感荣耀,因此,特地在大门的上首挂了一方匾额,上面镶了四个镏金大字:进士门弟。也不管是否适合。
在车上时,艾拉已经打电话通知了唐人街的警方了,因此,车子刚停在甘府的门前,唐人街的警长带着两个警察就赶到了。
为了方便华人之间的交流,这个警长也是一个华夏人,他的名字有点怪,叫司马非马,长得人高马大,剃了一个大光头,一脸兜腮胡子。
“艾拉小姐,你好!”司马非马忙不迭地迎上前来。
艾拉指着叶风向司马非马介绍道:“司马警长,这位先生名叫叶风,是我们格蕾丝市长的好朋友,也是我的男朋友,他在华夏时曾经开过私家侦探社,破获过多大案,今天是我请他来这里的。”
听了艾拉对自己的介绍,叶风不由得一阵大汗,心想,特么的,老子就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小农民,什么时候在华夏开过侦探社了,这个外国美妞还真会给我戴高帽子啊。
不过,人家将话说出口了,叶风也不好否认了。
“叶探长,我司马非马能够认识你,真是感到很荣幸啊!”司马非马连忙向叶风伸出手来。
叶风笑着说道:“司马警长,你太客气了!”
说话间,甘疯子的儿子甘春池听说市长的秘书赶来了,也忙着从屋里迎了出来,向艾拉问好道:“艾拉小姐好,欢迎你光临敝府指导!”
甘春池也在市府工作,自然是认识艾拉的。
艾拉甘春池介绍叶风道:“这是叶探长,他特地赶来协助司马警长查勘案情的!”
甘春池撇了叶风一眼,发现他长得那么年轻,顿时从他的眼睛里滑过一丝不屑的神色……
原来,在唐人街有个名叫甘疯子的人,是一位有名的大富商。他的原妻早年亡故,一年多前,他新娶了一房妻子,名叫余红,比他小二十来岁,人长得特别漂亮。
平时,这甘疯子拿这个余红当宝贝一样,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又怕吓着了她,那真是疼爱得不得了。
哪知天有不测风云。前不久,余红得了一怪病,浑身浮肿,接着又遍体生疮化脓,甘疯子四处为她求医问药,却久治不愈。半个月不到,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儿,竟被折腾得千疮百孔,一命呜呼。
余红一死,甘疯子像塌了天一样,悲痛欲绝。按华夏的风俗,棺材在家停放七天的当晚,要进行封棺,可就在甘府忙着封棺时,却突然发现棺材内余红的尸体不翼而飞了,里面躺着的竟是早已没了气息的甘疯子。
这当口,躺在棺材里的甘疯子面色发紫,七窍流血,脖子上有很深的勒痕,不用猜,显然是被人害死的。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甘府一门上下的人全乱了手脚。甘疯子好端端的怎么会被人害死?那余红的尸体又怎么失踪的呢?
这甘疯子虽然是一个商人,可在唐人街也算是一个头面人物。现在甘府出了这样一桩怪事,自然不可小觑,有好事之人连忙摇动笔杆子,第二天便将这件奇闻搬上了地方报纸……
叶风在听了两位大厨所说的事情后,眉头微微一拧,道:“竟然还有这种怪事,警方是怎么处理的?”
一位大厨摇头道:“现在警方还没有查出眉目来。”
“有趣,真的很有趣!”叶风微微笑着说道。
艾拉笑道:“叶先生,凭你的本事,如果让你去破这个案子的话,一定能成功的。”
叶风笑着说道:“这事情已经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还真想去看看。”
毕竟是发生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情,格蕾丝听叶风这么一说,当即笑着对艾拉道:“艾拉,那你陪着叶风一道去吧,这几天你不用到市府部门来上班的!”
艾拉高兴地望着叶风笑道:“叶先生,你能同意让我跟你在一起吗?”
叶风笑着说道:“当然是可以的,有像你这样的美女陪在身边,我感到是非常开心的!”
“那谢谢叶先生了!”艾拉激动地道。
格蕾丝又叮咛艾拉道:“艾拉,到了甘府时,为了方便叶先生介入此案,你就说叶先生是我的好朋友,是一名私家侦探,也是你的男朋友,知道了吗?”
闻言,叶风也是醉了,这个女人替自己想的还真周到啊,这眼睛一眨,艾拉就成了自己女朋友了。
叶风原以为艾拉在听了格蕾丝的话后,会不好意思的,谁料她非常开心地道:“是,格蕾丝市长,在叶先生面前,我一定会当好一名合格的女朋友的!”
说到这里,她又望向叶风笑道:“你觉得我做你的女朋友行吗?”
叶风笑眯眯地看了艾拉一眼,点了点头道:“我看你是行的!”
艾拉激动地道:“谢谢叶先生了!”
叶风笑道:“既然你要当我的女朋友,那你还是以华夏的方式来称呼我,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好了!”
艾拉道:“好的,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叫你叶风好了!”
“嗯,就叫我叶风!”
……
下午的时候,艾拉就开了车子,直接带叶风往唐人街赶去。
温哥华唐人街是北美洲继旧金山唐人街后面积最大的华埠,也是北美最繁华、最漂亮的唐人街。
千禧门是温哥华唐人街唐人街的标志之一,进入唐人街后就会发现街道整洁宽敞,房屋、灯柱均以红色为主色调,放眼望去,特别具有喜庆感,更有一种置身于华夏的错觉。
街内树立着一块块汉字的标牌,街道两侧林立着各种风味的中餐厅,以及出售华夏传统工艺品的商店。街道旁还有中药店、肉铺、鱼店、青菜店、海味干货店、茶餐厅、药材店、杂货店,华侨也都喜爱来此购买日常用品。
在温哥华唐人街还可以看到中国陶器、茶叶、刺绣、宝石等。每年的春节的时候,温哥华唐人街还会有舞龙舞狮表演,吸引了中外游客的观赏。
赶到唐人街在路过一家商场时,艾拉停下了车子,对叶风笑着说道:“叶风,既然你以大侦探的身份出现了,干脆换一套服装吧!”
叶风笑道:“晕,这私家侦探还有专门的行头吗?”
艾拉打量了叶风一眼,道:“你这身上的衣服一看就像华夏乡下小农民似的,不足以震慑住人啊!”
听了艾拉的话后,叶风也是晕了,不过,在看到她那祈求的眼神时,他也心软了,道:“那好吧,我听你的,就换一套服装吧!”
于是,艾拉双手抱住叶风的胳膊,小鸟依人似的往商场里走去,这让人一看,他们还真像一对情侣似的。
半个小时后,两人这才从服装店里走了出来。
此刻,叶风身上穿着一件蓝布对襟印花马褂,黑灯笼裤,平底布鞋;在他上唇上还贴着那两撇燕翅似的胡子,鼻梁上架了一副墨镜,手里还多了一根文明棍,他那一身打扮,就好像刚从民国年间穿越过来似的。
整个唐人街保持着华夏明清时的风格,连街巷都取的是华夏式的名字。
甘府就在城东的豆腐巷前,青砖黑瓦,典型的徽式风格建筑,红漆大门,左右各有一对石狮子。
据说这甘家先人曾为洪武年间的进士,深受朱皇帝的常识,甘家一直以此大感荣耀,因此,特地在大门的上首挂了一方匾额,上面镶了四个镏金大字:进士门弟。也不管是否适合。
在车上时,艾拉已经打电话通知了唐人街的警方了,因此,车子刚停在甘府的门前,唐人街的警长带着两个警察就赶到了。
为了方便华人之间的交流,这个警长也是一个华夏人,他的名字有点怪,叫司马非马,长得人高马大,剃了一个大光头,一脸兜腮胡子。
“艾拉小姐,你好!”司马非马忙不迭地迎上前来。
艾拉指着叶风向司马非马介绍道:“司马警长,这位先生名叫叶风,是我们格蕾丝市长的好朋友,也是我的男朋友,他在华夏时曾经开过私家侦探社,破获过多大案,今天是我请他来这里的。”
听了艾拉对自己的介绍,叶风不由得一阵大汗,心想,特么的,老子就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小农民,什么时候在华夏开过侦探社了,这个外国美妞还真会给我戴高帽子啊。
不过,人家将话说出口了,叶风也不好否认了。
“叶探长,我司马非马能够认识你,真是感到很荣幸啊!”司马非马连忙向叶风伸出手来。
叶风笑着说道:“司马警长,你太客气了!”
说话间,甘疯子的儿子甘春池听说市长的秘书赶来了,也忙着从屋里迎了出来,向艾拉问好道:“艾拉小姐好,欢迎你光临敝府指导!”
甘春池也在市府工作,自然是认识艾拉的。
艾拉甘春池介绍叶风道:“这是叶探长,他特地赶来协助司马警长查勘案情的!”
甘春池撇了叶风一眼,发现他长得那么年轻,顿时从他的眼睛里滑过一丝不屑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