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后,县令常常想念,手持银酒杯,把玩不已,即使升堂办公,也将其放在书案上。

    放下痴情的县令不说,只说这新繁县还有一位县尉,负责县里的兵刑之事,但在不久前,因过被罢官,回到邻县老家。

    回老家前,他的妻子死了,灵柩一直还停在新繁。

    这一天,料理完家事后,这名前县尉重返新繁,想把妻子的灵柩护送回老家。他自然要与县令一见,县令也刚死了妻子,大约因为同病相怜,所以待之甚厚。

    于是,问题也出现了。

    吃饭时,前县尉突然发现,县令手里一直握着一只银酒杯,觉得那物件实在眼熟。县令问他为什么凝视自己手中的银酒杯。前县尉的回答叫县令毛骨悚然:“这是我亡妻棺材中的随葬之物,怎么到了您的手里?”

    新繁县令妻亡,命女工作凶服。中有妇人,婉丽殊绝,县令悦而留之,甚见宠爱。后数月,一旦惨悴,言辞顿咽。令怪而问之。曰:“本夫将至,身方远适,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谁如我何?第自饮食,无苦也。”后数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银酒杯一枚为别,谓令曰:“幸甚相思,以此为念。”令赠罗十匹。去后恒思之,持银杯不舍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县尉已罢职还乡里,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远来移转,投刺谒令。令待甚厚。尉见银杯,数窃视之。令问其故。对云:“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叹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论妇人形状音旨,及留杯赠罗之事。尉愤怒终日,后方开棺,见妇人抱罗而卧,尉怒甚,积薪焚之。(《广异记》)

    县令叹息,动情之下,把所遇之事如实相告。

    我们可以料想前县尉有多么愤怒,也许他当时就离席而去了,也许还抽了县令一耳光;或者他什么都没做,只是不断地在心中质问亡妻:你刚入阴间,为什么就干起如此勾当?

    愤怒的前县尉开棺验尸,发现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那具死尸,躺在棺材里,正抱着一堆绫罗。她即将腐烂而变成骷髅的脸上,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妻子的棺材被他一把火给烧了。

    这个故事在无意中为我们透露了唐朝时的一个社会现象:婚外情已不在少数。

    另一个故事佐证了这一现象:河南扶沟县令某霁(姓已不得知),在唐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去世。半年后,其妻梦见某霁。

    某霁说:“因生前有孽,我死后,在阴间深受折磨,每天有两条蛇和三只蜈蚣或从耳朵里钻进,由嘴里出来;或从鼻子里钻进,由眼睛里出来,每天在我的七窍之间爬来爬去,令我苦不堪言。此外,最近我生活得也很落魄,念在夫妻之情,你能送我条短裤穿吗?”

    妻子很冷淡,说:“没东西给你做短裤。”

    某霁说:“真的吗?不久前,长安万年县县尉盖又玄专程给你送来两绢布匹,怎么说没东西做呢?你想欺骗我吗?”

    其妻遂惊醒。

    唐朝,涉及墓中葬物的故事还有很多。

    某日,一位来自山东琅琊的旅人背着行囊,抵达任城县地界。这时天色已晚。在城郭外的郊野,他远远望见有户人家,于是前往投宿。

    主人好客,殷切招待琅琊人,取了一个铜盘,为他准备了很多果蔬。琅琊人从怀中取出用犀牛角装饰的小刀,开始削梨。但是,他没注意到主人已悄然色变,忽然之间,主人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琅琊人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时,发现自己竟坐在一座坟墓中。

    他持刀在墓中摸索,看到墓室旁有一个洞,俯身窥视,发现里面异常明亮,有一副棺材,其木已腐烂,前头的铜盘中,盛的尽是些枯败的树叶。

    故事中,琅琊人的犀角小刀发挥了重要作用,驱除了那鬼。由此可见,犀角是避邪的,这也是唐朝人的观念。同时,他们认为:犀角能解毒(唐朝贵族多以犀角杯盛酒),因为犀牛食百草之毒而不被侵。

    在唐朝,通常情况下,犀角是作为外国使节的礼品赠送给朝廷的。后来,它们渐渐进入民间。唐代,关于犀角的贸易非常繁盛。为获得利润,很多来自东南亚(爪哇犀和苏门犀)、南亚(印度犀)和非洲(非洲犀)的商人渡海来中国做生意,当时的主要贸易点在广州。

    琅琊人紧握着自己的犀角小刀继续上路了,但另一位旅人的故事刚刚开始。

    如果把镜头给他的话,可以看到他旁边的石碑上写着“商州地界”。这位旅人的目的地是长安。走着走着,有个人跟他搭伴同行。几天后,发生了这样的对话:

    旅人:“你到底是谁?”

    那人:“鬼。”

    旅人:“啊?”

    过了片刻,旅人才反应过来。

    那人:“确实如我所说。现有一事拜求您,我家中明器叛逆,日夜战斗不息。我想借您一句话,这样定能平定它们。”

    明器即冥器,是随死人下葬的各种器具。旅人当然知道,令他奇怪的是,这些器具怎么会作乱?好奇中,他大约也觉得这鬼无害人之意,便应允下来。

    当晚,他们来到一座坟墓前,鬼道:“您只要在这儿大喊‘有敕斩金银部落!’即可成事。”说罢,鬼又钻进墓中。

    旅人按鬼所说的做了。

    没多久,就听到墓中有斩杀之声。

    过了一会儿,那鬼钻出来,手里拿着几个用于随葬的金银制成的人马,但都没脑袋。

    鬼说:“这些虽是陪葬之物,但都已去头,由凶转吉,我作为报恩之物送给您,保君一生幸福。”

    旅人很高兴,把那些没脑袋的明器装进包袱,告别了野鬼,踏上去长安之路。可刚一到长安,他就被抓了。

    审讯中,官员问:“你身上的东西皆为古物,一定是你盗墓所得!”

    旅人大喊冤枉,以实相告,县令半信半疑,把这事上报京兆尹。京兆尹立即命令旅人带路,一起去开掘那墓。墓被开,只见里面有数百个随葬的金银人马,头均被砍掉。

    这无疑是个墓中随葬品成精作乱的故事。

    回想起那鬼说过的话——“保君一生幸福”,我们多少还是带有疑虑的,因为没有人知道那些东西的妙用在哪里,这些明器又将如何给旅人带来一生的幸福。

    看来这些陪葬用的器皿也不怎么安分。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明器都喜欢捣乱,也有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

    天宝初年,有一黄衣太监驰马来到长安万年县县尉处,宣皇帝手谕:“城南十里某公主墓被盗,请你等立即去捕捉贼人!”

    县尉随之而动,后将贼人捕于墓中。县尉奇怪,贼人刚刚进墓,皇帝如何知道?经审讯,贼人说:“当我们进入第一道墓门时,发现异状,见有纸人马数个,其中一个是黄色的,持一纸鞭,做奔驰状,其包头巾也真的如被风吹一样……”

    欢迎下地狱

    阴间有路,曰黄泉路;阴间有草,叫赤血草;黄泉路上有河,名奈河;河畔有位看不见五官的婆婆在卖汤,那便是孟婆,喝下她的汤你就会忘记前生今世,正式成为幽冥地狱中人了。这是古人一直以来确信无比的观点。

    对唐朝的鬼来说,他们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索人命。

    高励是大臣崔士光的岳丈。一个夏日,他在庄前桑树下看人打麦。

    那大约是个光阴慵懒的午后,发呆中,高励远远望见一人骑马自东而来,渐至眼前,下马拜而相求:“请您帮忙给我的坐骑治疗一下足伤。”

    高励很奇怪:“我不是马医,如何帮你治马足?”

    那人笑道:“只烦劳您取些胶水来即可。”

    高励回去把胶煮烂,熬为胶水,来到外面,见那人所牵之马已化为木马。

    看那木马的前足似有断裂,于是用胶水将其黏牢。随后,高励将胶水放回,再出来时,木马又已化为骏马。

    那人谢过后,上马而去。

    高励望着一骑背影,陷入深深的茫然。

    高励者,崔士光之丈人也。夏日在其庄前桑下,看人家打麦,见一人从东走马来,至励再拜,云:“请治马足。”励云:“我非马医,焉得疗马?”其人笑云:“但为胶黏即得。”励初不解其言,其人乃告曰:“我非人,是鬼耳。此马是木马,君但洋胶黏之,便济行程。”励乃取胶煮烂,出至马所,以见变是木马,病在前足,因为黏之。送胶还舍。及出,见人已在马边,马甚骏。还谢励讫,便上马而去。(《广异记》)

    上面的故事中,鬼骑着木马行进在唐朝的大路上。

    基本上可以判定,此鬼并非闲暇旅行,而是去公干的,或者说,是去捉拿阳间将死之人。看起来,该鬼的待遇还不错,因为还有马可骑。相比之下,有的鬼就比较屌丝了,只能借助人的交通工具去办事,比如安徽历阳人罗元则遇到的那位。

    那是个秋天,主人公罗元则驾驶着自己的小船去扬州办事。

    罗元则是历阳人。这个地方在安徽和州,也经常出现怪异之事。随便举一个例子:当地有历阳湖,源流出自桑山。那么,这个湖是怎么来的呢?话说当地有一老妇人,为人善良,常做好事。一天,有少年在她门前求食,老妇人把家中好饭相赠。少年感谢,临走前说:“您常去县衙门口看看,假如看到门槛上有血迹,就马上登山避难。”

    老妇人当然问为什么,但少年不语,拜别而去。

    老妇人很听少年的话,每天去县衙门前看一眼,时间久了,看门的小吏问她干什么,老妇人也没隐瞒,将少年的话重复了一遍。小吏大笑,认为老妇人神经了。

    这一天,小吏开了个玩笑,偷偷将鸡血抹在门槛上。老妇人看到后,立即上山避难。当天傍晚,历阳县沉陷变成大湖。

    历阳县有一媪,常为善。忽有少年过门求食,媪待之甚恭。临去谓媪曰:“时往县门,见门阃有血可登山避难。”自是媪日往之,门吏问其状,媪具以少年所教答之。吏即戏以鸡血,涂门阃。明日,媪见有血,乃携鸡笼走上山。其夕,县陷为湖,今和州历阳湖是也。”(《独异记》)

    再说说驾着小船的罗元则。当时阴雨连绵,船依岸而行,有人求寄船中,以避大雨。

    罗元则把船靠岸,叫那人上来。他奇怪的是,河两岸是茫茫荒野,这一路段渺无人烟,搭船者是从哪出现的呢?而且此人并不像个旅者,因为他没带行囊,只是手里拿着一封信。带着疑问,罗元则驾着小船驶入茫茫雨夜。

    晚上,罗元则跟那人闲聊起来,随后同卧而睡。

    天色大亮时,看到前面有个村落,那人说:“我下船到岸上办点事,很快就回来,你停船等我一会儿,非常感谢。但是,请不要打开我的书信。”

    罗元则点头答应。

    那人放下书信,匆匆下船。

    没一会儿,岸上的村子里就传出哭声,像是死了人。

    罗元则觉得有些不对劲,盯着那人留在船上的书信,最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打开了信,上书:“某日至某村,当取某人之性命。”罗元则大惊失色。更令他恐惧的是,自己的名字赫然在名单之上。

    惊惧之间,罗元则感到有些异样,猛一回头,发现那人已上船来了,他凶相毕露,咄咄追问:“为何窃视我的书信?”

    罗元则跪地哀求:“实不相瞒,我就是您信上所写的罗元则。”此时,他已知那人并非正常人类。

    鬼也吃了一惊:“不会吧?”

    罗元则:“怎么?”

    鬼想了想,说:“那好吧。我问你,你这一生有没有做过坏事?”

    罗元则仔细回忆:“只做过一件,曾夺取同县张明通的十亩田地,导致他失业,但此人现在已死了。”

    鬼一笑:“正是因为他死了,所以才在冥府将你投诉。”

    罗元则哭泣着说:“我父母均已年迈,都靠我一人照料,希望您能放过我。”

    鬼沉吟良久:“这样吧,考虑到你用船拉了我一段路,我暂且放过你。但是,你也不要去什么扬州了,立即掉转船头回家。切记:到家后,三年内不要出门。这样的话,还可以再活十年。”说罢,那鬼下船而去,消失在荒野中。

    罗元则回家后,闭门不出。

    过了一年,罗元则的父亲叫他去田中收稻,罗说什么也不肯去,其父再三逼问其缘由,罗终于道出了实情。

    其父大怒:“种田之人自当出力,安能闲逸如此?又怎么能相信鬼话?”说着,举起拐杖就要打罗元则。

    罗元则没办法,只好出门。但刚一出门,就看到那鬼站在眼前。

    鬼说:“当初我徇私放过你,导致我现在成此模样而不能自保。现在,我们既然又相遇了,你就别逃了。”

    罗元则看到那鬼秃发裸体,身上多疮,似乎受了不少苦难。

    在这种情形下,罗元则反而平静下来,说:“给我一点时间,让我与父母告别。”

    罗元则从容赴死,倒也令人钦佩。这个故事说明:在冥界,鬼确实是分等级的。本篇开头的鬼,是有木马可骑的,而罗元则撞到的鬼,则只能徒步。

    历阳罗元则,尝乘舟往广陵,道遇雨,有一人求寄载,元则引船载之。察其似长者,供待甚厚,无他装囊,但有书函一枚,元则窃异之。夜与同卧。旦至一村,乃求:“暂下岸,少顷当还,君可驻船见待,慎无发我函中书也。”许之,乃下去。须臾,闻村中哭声,则知有异,乃窃其书视之,曰:“某日至某村,当取某乙。”其村名良是,元则名次在某下,元则甚惧。而鬼还,责曰:“君何视我书函?”元则乃前自陈伏,因乞哀甚苦。鬼愍然,谓:“君尝负人否?”元则熟思之,曰:“平生唯有夺同县张明通十亩田,遂至失业,其人身已死矣。”鬼曰:“此人诉君耳!”元则泣曰:“父母年老,惟恃元则一身,幸见恩贷。”良久,曰:“念君厚恩相载,今舍去,君当趋归,三年无出门,此后可延十年耳。”即下船去。元则归家中。岁余,其父使至田中收稻,即固辞之。父怒曰:“田家当自力,乃欲偷安甘寝,妄为妖辞耶?”将杖之。元则不得已,乃出门,即见前鬼,髡头裸体,背尽疮烂,前持曰:“吾为君至此,又不能自保惜,今既相逢,不能相置。”元则曰:“舍我辞二亲。”鬼许。具以白父。言讫,奄然遂绝。其父方痛恨之,月余亦卒。(《广异记》)

    此外,从鬼最后说的话来看,由于他最初徇私放过罗元则,在冥界受到了处罚,因而“髡头裸体,背尽疮烂”。这只鬼最后虽然仍取了罗元则的性命,但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不过,并非所有的鬼都似这只鬼这样老实。

    唐玄宗在位时,洛阳令杨瑒外出,仪仗威武,过城外,众人皆避,只有大槐树下一卜算者神色自若。杨的属下大声呵斥,卜算者仍一动不动。杨为官清正,不是暴戾之辈,只是奇怪于此人的举动,于是将其带回衙门。随后,有了如下对话:

    杨瑒好奇道:“您为什么不躲避一下?即使不谈冲撞我,基于起码的礼貌,也该动一动吧?”

    卜算者不屑地说:“您只不过是两日县令,安敢如此讲排场?”

    杨瑒迷惘道:“何出此言?”

    卜算者神秘地说:“两天后,阁下当死!”

    杨瑒惊愕道:“您既然知道我的命运,也一定能破解,怎样才可避免此劫?”

    卜算者得意地说:“你应根据自己日后的见闻相机而动,但最后能否脱险,我也没完全的把握。”

    卜算者建议杨将他带到东院。

    在那里,卜算者叫杨瑒光脚散发,立在墙下,自己写了几条道符,开始作法。随后,他告诉杨瑒,晚上不要回平时住的正房,最好潜藏在东院。

章节目录

唐朝诡事录2:长安鬼迹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PO文屋只为原作者魏风华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魏风华并收藏唐朝诡事录2:长安鬼迹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