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觉得这一天的阳光实在是刺眼,看什么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她被拉美西斯抱在怀里,安静的,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唯有脚踝上系了一个金色的铃铛,就算走了很远,偶尔还能听见这熟悉的清脆响声。

    白非笑倚着墙,呆呆站着。

    他很久都没有发呆过了。

    那今天是为了什么呢?

    他其实该高兴的。

    因为他复仇成功了。

    拉美西斯二世对她的耐心告罄,根据这个小鬼睚眦必报的性格,琳琅回去少不了受到一些冷落。无论他死还是没死,拉美西斯心里永远会保留他这根刺,经年累月之后,就会形成厚厚的隔阂。

    求而不得的男人与心有所属的女人,这必然会造成一系列的冲突,倒霉的自然是当事人。

    她说要在现实中见面,其实是不可能的。

    因为在来之前,他已经将时空跳跃的区域封锁了。

    她永远都无法离开这里。

    没了任务者的时空穿梭能力,她会沦落为一个普通人,会痛苦,会衰老,会生病,会死亡。

    等她发现这个无法离开的事实,整个人也会陷入一种恐慌、愤怒、害怕、甚至是绝望的情绪。

    心理承受差的,都能直接把自己逼疯。

    “……我是不是太过分了?”白非笑喃喃自语。

    他做过万年的神袛,也做过万年的魔王,漫长的生命造就了他冷漠自傲的性格。

    而别人的命运?那只不过是他手中的玩具。

    他想要得到的,就一定会得到。

    他想要毁灭的,就一定会消失。

    他承认,他确实喜欢伊丽莎白,否则也不会因为误伤她而陷入昏迷。

    他找了她十七个时空,与其说是如何的深情,实际上他明白,他不过是想尝试疯狂的滋味,最终的结果也只是为了感动自己。

    神将爱情视为游戏,却只接受卑微的顺从。

    他不能容忍一丝一毫的忤逆与轻蔑。

    “神,她背叛了你,这是她应有的下场。”金蛇从他的衣物里爬了出来,重新缠绕到神的手臂上,吐着血信,“现在复仇既然完成了,我们也该回去了。万一时空封锁太久,可能连你的神力都无法破开了。”

    白非笑“嗯”了一声。

    没有了琳琅在身边,他再度变成那个沉稳的、冷静的、眼眸略带一丝悲悯的神。

    神就该高高在上,俯视众生。

    尽管有时候他也厌恶自己。

    他整理了衣服,从屋子里走了出去。

    强盗小弟们并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拉美西斯只带了一支小队过来,接到人后就匆匆离开了,与他们完全没有碰面。

    “大哥,你洗好衣服啦?”

    强盗头子摸了摸发茬,挤眉弄眼的,一副我懂我真的懂的样子。

    小弟们也跟着他嘿嘿地笑。

    一切尽在不言中。

    白非笑唔了声,“我要出去一下,你们随意。”

    他觉得自己已经冷血到没救了,扔下一群强盗在部落里,没有他的管束,又会发生什么事呢?

    可他已经习惯了冷眼旁观。

    神不需要感情。

    更不需要爱情。

    第486章 法老前女友(28)

    见白非笑转身离开,强盗头子突然大喝一声。

    “大哥, 你等一下!”

    周围的人奇怪看他。

    只见强盗头子嘭嘭嘭跑远了, 很快又跑了回来,双手举过头顶,虔诚奉上……一块烤得乌黑的饼。

    众人的表情微妙, 有的还后退了几步。

    “请您务必吃完。”

    强盗头子神情庄严, 好像正捧着一件贵重的神圣之物。

    白非笑利落拒绝, “我不吃。”

    会毒死神的。

    对方挠了挠头, “可,可是, 这是小姐被烫哭了两回做出来的饼子呀。”

    白非笑:“……”

    那个女人总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造成的轰动效果不亚于杀伤力巨大的核武器,乐此不疲地祸害了一批又一批无辜的小鱼。

    他是那条首当其冲的头鱼。

    偏偏对方自信得很,总是拍着胸脯说她下次一定能做好。

    呵, 他信她才有鬼。

    白非笑记得上回是一些很正常的红果子, 经过她的暴风料理, 成功放倒了一群体格健壮的大男人,那天强盗们都是软着腿、拉着小手、互相搀扶着一起去解决人有三急的问题。

    他最终还是伸手接过了这块毒饼,捏了捏, 烤得像块砖头……是想直接崩了他的牙吗?

    强盗们对他们的大哥不由得肃然起敬。

    看看, 这就叫男人!

    这就叫爱!

    真是伟大的爱情啊嘤嘤嘤。

    在强盗们崇敬的眼神中,白非笑拎着饼子走进了大漠。

    漫天的黄沙中,他的身影逐渐隐没,再也看不见了。

    六年的时间转瞬即逝。

    这是拉美西斯二世执政的第六年, 他年轻而俊美,英勇而智慧,带领埃及南征北战,所到之处攻无不克。继叙利亚、努比亚收入太阳版图之后,赫梯帝国也彻底折服在法老的脚下,不远千里奉上了他们视若珍宝的公主,以求缔结和平之约。

    底比斯城扩建了数倍,上百座城门威严耸立,佩剑的士兵与热闹的人们交错而行,到处一片繁荣之象。

    此时,劳作一天的男人正在棕榈树下歇息,饮着冰凉的麦酒,兴奋议论着赫梯公主和亲的事。

    “我当时也是运气好,挤到了前头,能够一睹公主的芳容,真是永生难忘啊。”

    “天哪,你这小子,我说你一声不吭怎么不见了呢!”

    “哇,你运气太棒了!那你看到了什么,公主美不美?”

    那个目睹公主芳容的男人咳嗽了声。

    周围的人会意,立即把篮子里的面包殷勤献给了人,目光流露出渴望,“快说说,公主长什么样,我们还从来没见过其他国家的公主呢!”

    “当然是美的!”男人舒坦极了,捧起酒瓶,又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抹了抹颈上的酒渍,回味似砸了砸嘴。

    “怎么美?是哪里美了?”

    “就、就是美啊!”男人干巴巴挤出一句。

    其他人发出一阵嘘声。

    男人面色涨红,幸亏皮肤晒得黝黑,没有太过明显,他有些恼羞成怒,操着下埃及的粗哑浓重口音,强调道,“是真的,我还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有人嬉笑着逗他,“那咱们的王后呢?我可是记得某个家伙说,再也没有比她更好看的了,哪怕是伊西斯女神也夺不走她的半分风采。啧,这才几个月呀,你就叛变了,王后可没有你这样没良心的子民。”

    “就是就是!麦特就是没良心的!”旁边的年轻小子们听见了,也连忙附和。

    男人为此感到窘迫不已。

    好吧,当时他是挤到了前面,也看到了公主的长相,的确是比普通的女人保养得好,比较会打扮,也更加漂亮。

    但他眼力好,同时也看见了公主脸上的皱纹。

    女方毕竟都三十七岁了,肌肤自然不如少女的鲜嫩。

    不过在华服美饰的衬托下,公主依然是平民眼中高不可攀的尊贵女神。

    “王、王后是最美丽的神灵,公主是人,两者没有可比性!”男人急红了眼,可不能让奈菲尔塔利王后觉得他是三心二意的子民,他是发自内心尊重、爱戴王后的!

    众人知道麦特是王后的死忠,又是取笑了他一阵。

    有人就顺着这个话题说,“哎,你们说法老会不会纳这个赫梯公主为妃呢?”

    “应该不会吧,法老去年才纳了七位妃子,算起来,王宫里都有三四十位了吧,嘿嘿。”

    有时候遇上了庆典仪式,法老便会带着他的妃子们出来接受子民的朝拜,场面十分壮观。

    “三四十位算得了什么?”嚼着长棍面包的年轻人忍不住插嘴,“法老战功赫赫,是诸神之子,纳到一百位也不稀奇呀!”

    先前保持沉默的男人立马就急了,“那、那怎么能行呢,那王后怎么办,长子还没出生就这么多妃子了,万一法老……”

    他是真心为王后担忧,此时不由得红了眼眶。

    麦特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老实男人了,他一生都在诠释着单调、呆板、苦闷,重复着干活,然后吃饭睡觉,没有恋爱对象,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回忆。

    除了那一天。

    那天庆祝尼罗河母亲的庆典,他被人群胡乱推搡着,不小心冲破了士兵的防守界限,嘭的一声摔倒在战车前。

    喧哗骚动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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