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重!”
    随着马蹄声响起,不同于平时道别的两个字,莫名地让人有些伤感。
    霍森带着马鞍到骑兵营的时候,他们正在集结,不敢有误的将马鞍分发下去。
    王老三依旧还如平常一样欠揍,“霍将军来的不凑巧,今日情况紧急,我们总不能带银子上战场,这钱就等着俺们活下来给你了。”
    霍森轻踹了一下他的马蹄子,骂了一句,“你这泼皮算计好了等着坑我钱吧,没门,记得活着回来付钱,不然死了到了下面也别怪我堵着找你要钱。”
    “放心吧,死不了,大不了兄弟我下辈子投身到富贵人家再双倍还你。”王老三贱兮兮地没个正经。
    “去你的,谁稀罕你那二两银。”霍森笑骂了句,不再耽搁,回自己的军营去了。
    骑兵们对于马鞍早已耳熟,除了那日在霍森的接风宴上见识过的将领们,其余一律没见过,只在各自的将领嘴中听到过。
    然而也仅仅只是听到而已。
    一两银子,只为买一个舒适的坐垫,完全没必要。
    有这钱给家里媳妇孩子们多备些粮食才是正经。
    这世道见天就乱,有粮食才有活命的资本。
    至于舒不舒服,没人在乎,反正一场战争下来,他们还在不在都不知。
    所以尽管将军们说得天花乱坠,最后购买马鞍的寥寥无几。
    霍森回了军营,立马把手下的三千兵打乱分散到了城墙的各个角落。
    别看三千人很多,隐藏在这城墙上,连个水花都没冒起。
    对面的敌军已经兵临城下不足二十里了。
    他们并没有急冲冲地厮杀过来,反而原地顿步,开始埋锅造饭。
    这是草原部人惯用的伎俩,先给你一个考虑时间,看是投降还是负隅抵抗。
    降者不杀,抵抗屠城。
    城内的百姓受不了降者不杀的诱惑,就会纷纷向大军跪地求降。
    若大军不降,他们便奋起杀人,宛若疯魔。
    大军未败先竭,草原部的人自是无往而不利。
    当然傅铮现在也学聪明了,每次开战前,他都会分出一批人手来把持着各个居民街道,让他们无法聚众闹事。
    都是些普通百姓,只要不聚集在一起,就成不了什么气候。
    战争不会因为草原部的一时怜悯之心而少死一个人。
    那些未败先降的人们,如今正做着草原部的奴隶,吃最少的饭,干最累的活,家中妇女还得供他们随时取乐,他们没有文明,只有暴虐,让大邕的子民活得连条狗的尊严都没有。
    草原部的大军吃好喝足后,见沂城内一片祥和,不由得微微失望,不过转而又鄙夷不屑道,“即使那傅铮与前面几个将军比起来来手段要高明,不也还是我的手下败将,他一败再败,丢了两三城了,士气早已萎靡,儿郎们今天我们只用二成的力气就能把他们拿下!”
    “拿下!拿下!拿下!”
    草原部的众将士们,战意昂然,士气高涨,兴奋地大吼道。
    片刻高昂的声音随风传进城内,如一把尖刀插进每个大邕人的心头,使他们加剧了对死亡的恐惧。
    “杀杀杀!”
    大邕士兵明知士气不敌对方,但也不胆怯,个个拼尽全力高声呐喊着,昭示着他们宁死不屈的意志。
    “垂死挣扎,不堪一击。”草原部这次带兵出征的是首领的三儿子蒙赫多,听见这声音嗤之以鼻,与傅铮的多次对战,他早已明白,那就是个纸老虎,没有延河,大邕迟早都会是他们草原部的囊中之物。
    “儿郎们,攻城!”
    一想到大邕那辽阔富饶的疆土,不久就属于他们草原部了,而他蒙赫多则是打下这片江山的最大功劳者,等他父亲去世后,他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胸腔火热,恨不得立马实现这美梦。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成千上万的草原士兵从后方涌出,密密麻麻嘶吼着向城墙根下奔来。
    “放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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