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年初侯爷主动进攻草原部的策略,不少人并不看好,但国家战事,他们这些平头百姓也不好说什么。
    只能在心底里期盼着能够胜利,至于究竟能不能胜利,多年来草原部的强大已经根深固蒂的映入人心,还真让人没多少底。
    现在乍一听见侯爷胜了,邕朝胜了,所有人呆住后,都忍不住喜极而泣起来。
    这可是他们邕朝自陆国公去世后对抗草原部的第一次胜利。
    十年了!
    被草原部压着打了十年,丢了好几座城池,只能缩在延河以北,像个缩头乌龟一样一动不动的生活了五年。
    在今天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吐出一口气。
    “看来这草原部也不是不可以战胜的!”
    虽然只是一场胜利,但好歹让久居阴霾里的人们感受到了一丝希望。
    只要那草原人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那邕朝的士兵就可以战胜他们。
    人最怕的不是逆境,而是绝望。
    那种长久压在人心上的绝望,真的很容易逼疯一个人。
    现在有人撕开这层绝望的壳子,渗透进一缕光芒来,纵然只有那么小小的一缕,但也足以让人们心中一颗叫做希望的种子发芽。
    沂城的百姓沉寂在泾城胜利的喜悦中,而草原部安插在沂城的暗探却愁眉苦脸了起来。
    早在三天前,他们就接到了泾城大败的消息,同时还收到了大皇子的死命,要他们在半个月内务必将宸王给绑到草原部去。
    就算绑不去活的,死的也行!
    这次草原部大败就败在了这个宸王发明的马鞍与火药上,只要把这个源头除了,剩下的不足为惧。
    暗探们面如死水,他们接近宸王都难,更别说是掳人了,搞暗杀了。
    这可是邕朝的亲王,要能那么容易得手,他们何至于到现在还是一个暗探。
    但不做也不行,他们的小命,连同他们家人的小命都攥在大皇子手里,不做就是一个字,死。
    反正做不做都逃脱不了一个死字,还不如博上一博,成功了他们就不用再做暗探,而是连同家人一起升为人上人。
    想想那花不完的金银,再想想那从未享受过的绫罗绸缎,以及那美滋滋的人上人生活,拼了!
    三月二十,是个好日子,傅铮与霍森两人凯旋而归,谢安澜在冯知县夫人开的祥和酒楼摆下宴席,宴请两位大英雄,顺便听一听此次战役是怎么获胜的。
    傅铮还是老样子,在谢安澜面前放不开,也不爱讲话,倒是霍森泄下了那一身纪律严明后,变得健谈起来。
    一边吃酒,一边与谢安澜眉飞色舞地说道,“王爷不知那草原部究竟又多蠢,竟然用布匹来做马鞍,在战场上厮杀时我见他方将士被布匹缠住,我都替他们捏了把汗。”
    话是如此说,霍森脸上的笑意就没断过。
    谢安澜听见敌方竟然相出用布匹来做马鞍的想法也不由得一笑,一只手从桌上搁在了桌底,轻轻捏了捏了陆乘舲那紧实的大腿,表示感谢。
    陆乘舲不慌不忙地举起酒杯,浅饮了一口,借着饮酒的动作,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谢安澜唇角微勾,笑意藏在眼底。
    待陆乘舲准备放下酒杯时,杯上竟然浮现出一抹极淡的银光,仅仅只是弹指的时间,陆乘舲就反应极快将谢安澜给按在身下。
    “殿下小心。”
    银光从侧面闪烁而来,是一柄极轻极薄的利刃,如果不是瓷白的茶杯正好对光,它闪烁过来,还真没有人能够发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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