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龙珠看过吗?”

    老者继续懵逼。

    “那西游记也是没看过的咯?”

    孙默的恶趣味发作了。

    “你这是胡说的吧?我也算博览群书,怎么你说的这些书籍,我都没听说过?”

    老者郁闷,狐疑的盯着孙默,没想到这小子长得眉清目秀,却是个谎话精。

    “那是因为你看的书还不够多。”

    孙默一本正经,肚子里却是要笑翻了,不过跟着又失落了起来,哎,自己以后也看不到了。

    老者脸一黑,不过爱书如命的他,愣是忍下了怒气,低声询问:“这些书你在哪看的?”

    “我自己写的呀!”

    孙默不敢乱说了,身为一个异世人,要不是被老者话赶话挤兑,他才不会说出这些名字呢,因为泄露情报,很可能带来麻烦。

    “你……”

    老者气的抬手就准备给孙默来一下狠得,明明把自己的兴趣都勾起来了,结果告诉自己是编的,着实可恶。

    “租一天一个铜板是吗?”

    孙默掏钱。

    “嗯。”

    老者点了点头,为孙默办理租书手续,脑海里却是回想着他说过的三个名字,那个不知道是什么鬼的变形金刚暂且不说,七龙珠和西游记,单听名字,便很有味道,于是忍不住询问:“不知道西游记讲的是什么?”

    孙默轻笑,摇了摇头。

    “你如果有成稿,我可以出钱购买!”

    老者看过的书有太多了,所以现在想找一本符合心意又没看过的书,实在太难了,这对一个嗜书如命的人来说简直是折磨。

    “出多少钱?”

    孙默眼睛一亮,他现在花的钱都是本尊的积蓄,本来就没多少,再加上实习老师的薪水很少,孙默可以预想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都要过拮据的生活。

    要是谈一个恋爱,有了女朋友,那就更加入不敷出了,想一想连出去大吃一顿改善生活的钱都没有,也太惨了。

    “二百两白银!”

    老者开价。

    孙默摇头。

    “怎么?嫌少?”

    老者敲了敲桌子:“一百两银子,就够一个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上一年了,小子,别太贪得无厌。”

    “出书的话,是什么行情?”

    孙默心说,我要是把西游记的稿子用二百两白银卖给你,我就是蠢货。

    “呵呵!”老者轻蔑一笑:“年轻人,好好过日子,不要做梦。”

    中土九州还是封建时代,生产力低下,印刷术和造纸术的落后,就注定了出书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

    孙默转身就走。

    “好吧,满足你。”老者妥协了:“我帮你出三百本书,赔了算我的,赚了钱都给你。”

    “一千本!”

    孙默狮子大开口,同事中有人出版过参考书,一千本放在当时,也是不错的成绩了。

    “太多,没钱,做不到!”

    老者拒绝三联,不想被敲诈。

    孙默凝视着老者,激活了神之洞察术。

    ‘郑清方,三年前致仕还乡,做起了富家翁,爱书如命,神力境七重。’

    ‘身体机能严重受损,曾经受到过毒素侵害,留有隐疾。’

    ‘备注,郑家家风严谨,如果遇其跌倒,可放心搀扶,不用担心被讹。’

    孙默浏览浮现在老者身旁的数据,致仕?不就是官员正常退休么,没想到这位开书店的老者还做过官,那肯定不缺钱。

    郑清方在朝堂上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可是被孙默的眼睛注视,突然不舒服起来,就像有一些蚂蚁在身上爬。

    “好了,五百本,不能再多了。”

    郑清方妥协,顺便打量孙默。

    淡蓝色的长袍,浆洗的干净,配上孙默俊秀的面容和挺立的身材,透出了一股淡然清逸的气质,他嘴角抿着时,似乎有一道微不可察的弧度,给人一种波澜不兴的感觉。

    郑清方这一生,见过不少气质出众的年轻人,这个小子在其中,也算是相当出众的了。

    “一千本。”

    孙默咬死不松口。

    “可以,不过我要欣赏一下你的木刀。”

    郑清方的目光落在了孙默的腰侧,那里别着黑檀香的木刀。

    孙默耸了耸肩膀,转身就走,开玩笑,上面可是刻有大乾坤无相神功,圣级绝品功法,怎么可能给你看?

    不过这个老头倒是眼睛毒辣,一眼就看到了自己身上最贵重的东西。

    “小子,说什么都白搭,先把书稿拿来给我看,要是有趣,我豁出去给你印刷一千本。”

    郑清方喊了起来,等到孙默的身影消失在门外,他又坐回到木椅上,只是再看手中的小说时,已经索然无味,脑海中全都是七龙珠和西游记这两个名字。

    “到底是怎么样的故事呢?”

    郑清方胸膛里就像有一只猫再抓,心痒难耐。

    六月时节的梅子雨,淅淅沥沥,孙默买了几块桂花糕后,上了一条小船,沿秦淮河游览。

    木刀随意的插在腰带上,它本身的价值不贵,但是刻上了大乾坤无相神功后,便不可同日而语。

    孙默虽然已经熟记了这门功法,但是谁知道有没有隐藏内容?而且这些字龙飞凤舞,显然出自一位书法名家之手,毁之可惜,放在宿舍里,孙默又担心丢掉,于是只能带在身边。

    唐国不禁刀剑,但是禁弓弩,如果持有,少不了要被捕快用铁索拿了,关进大牢里蹲上几天。

    孙默还没习惯佩刀持剑,而且一把刀最轻也要七、八斤,着实麻烦,这把木刀的重量正好,孙默干脆带了防身。

    在灵王寺上了一炷香后,孙默返回学校,路过一处街角的时候,看到一个清瘦的女孩,她双手紧紧地抱着小包袱,坐在屋檐下避雨。

    女孩大概十三、四岁的模样,长相清纯,只是现在爬满了失落。

    “一只无家可归的少女?”

    身为老师,孙默对这种孤身一人的孩子很敏感,因为他所在的学校就出现过学生离家出走的事情。

    孙默凝视,激活了神之洞察术。

    ‘鹿芷若,十四岁,身无分文,重度饥饿状态中。’

    看到这个满是香气的名字,孙默便暗赞了一声,。

    屋檐短小,遮不住梅子雨,女孩身上洗得干净的青布麻衣被打湿了,可是她依旧无所觉,缩在那里,像一只被遗弃的小奶猫。

    第27章 乌衣巷,梅子雨,青衣小娘!

    “没有钱?应该是被小偷偷走了钱包吧?”孙默分析着,走了过去,把手里的纸包递给女孩:“里面是桂花糕,拿去吃。”

    鹿芷若抬头快速看了孙默一眼,便躲开了他的视线,女孩没有接,身体也往后缩了一下。

    “我不是坏人!”

    孙默将语气放缓。

    “父亲说过,坏人都这么说。”

    鹿芷若嘟囔了一句,装起了鸵鸟,只当没听到。

    “你不敢和陌生人说话,为什么还要独自离家?”

    孙默套鹿芷若的话,女孩这模样,还真没辱没了她的姓氏,简直和初生的小鹿一样胆小怕生。

    鹿芷若闭口不言,整个脑袋都快埋在了包袱中。

    孙默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听着脚步声远去,几乎听不到了,鹿芷若才快速抬头,望了一眼,之后便看到了放在旁边的纸包,她纠结了几分钟,才伸出食指,碰了一下。

    是桂花糕的香味!

    “他长得不像是坏人,要不要吃一点?”

    鹿芷若拿起纸袋,可是没咬一口,又放下了:“还是不要了,他说定就躲在某个角落,等着我上钩呢!”

    想到这点,鹿芷若紧紧地抱着包袱,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踮着脚尖,朝着四处张望,直到什么都没看到,才又坐了回去。

    “到底吃不吃呢?”

    鹿芷若纠结。

    咕噜噜!

    肚子又开始叫了,自从昨天上午丢了钱包,鹿芷若已经在这里等了一天一夜了,她想抓到那个小偷,可是一无所获。

    “我就吃一口,就算有蒙汗药,应该也不会把我蒙倒吧?”

    鹿芷若受不了饥饿的折磨,只是刚打开纸包,拿起一块桂花糕咬了一下,她的耳朵就像听到猛兽靠近的小鹿一样竖了起来。

    那个刚才听过的脚步声,又返回来了。

    “遭了,果然中计了!”

    鹿芷若小脸上挂满了忧虑,她想逃开,可是逃走的这段时间,万一那个小偷正好路过怎么办?自己不就错过了吗?

    女孩还没决定好,孙默已经站在了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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