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知道路具体往哪里走的时候,程倚天站在道路边等候。等了不多久,果然看到车子从远处过来。如果是又大又奢华的,程倚天就往车子来的那个地方走。走啊走,走到太阳当午,又往西边跑,终于看到一座灰灰的城池。

    来到城墙下,抬头看,城门上果然阴刻两个大大的字:启昌。程倚天进城,但见启昌府街道宽阔,交叉纵横,街上旁店铺林立,街道上人来车往。竟似比颐山附近的湖城还要更热闹些。店铺里面,有卖吃的、卖用的,连高级的绸缎庄这儿都不缺,绸缎庄的对面,还有卖水粉胭脂膏的香粉铺。

    程倚天在一个馒头铺旁,看傍晚刚出笼的馒头。这馒头个头好大,雪白的面皮儿一看就非常好吃。旁边来了个人,三文钱买了一个,当场扒开就吃。被扒开的馒头,露出的是翠绿荠菜头混肉末馅儿的。香气,小蜜蜂一样钻进他的鼻子。

    程倚天不由自主咽了口口水。

    为了不露宿大街,他果然去粮铺找工作。粮铺的老板缺苦力,要把粮食从码头运上车,再从车上运回家。短工工钱贵,程倚天临时就要干,老板就让他干长工。工钱一个月五百文钱。程倚天要预支一百文。先在当铺里买两身衣裳,洗干净,穿起来,再在干完活之后,去巷子那头的剃头铺把脸刮干净。头发也修整了一下,粗布带子扎起来。

    这儿的人叫他“小程”。

    “小程啊,刮了胡子感觉不错啊。”

    “看起来不像个苦力,倒像个公子哥儿。”

    老板姓朱,朱老板托着他一双手,“啧啧啧”咂嘴,摇头又晃脑:“不如入赘我家得了。苦力不用干了,这以后,有了孩子家庭稳定,粮铺可都算了你的。”朱老板的女儿叫朱百媚,名字这么好听,其实又矮又胖,黑黢黢的,好像河塘泥里挖出来的。程倚天当然不肯,干活多出些力,才把朱老板提起的这茬混过去。

    一个月!

    他在启昌府的粮铺干了一个月,拿到剩下的四百文。路过隔壁街上的鸿运酒楼,里面正开书场,程倚天一时兴起,迈步进去。花了二十文,下场,一边喝茶、吃饭,一边听。

    这位说书先生很会说书,说的书,都是些奇闻轶事,譬如海上有国,内中百姓皆有多张面孔,柔弱时带一张,愤怒时换另外一种,倘若有求于人,需要阿谀奉承,则再换一张;又或是又有一国,里面的人足下均唯有绸带,人走,绸带就跟着走。绸带打开,原来,这些人都自带一股气,人善气就纯,人不善,气就污浊……说得酒楼里宾客满座,客人们天天捧场,依然欲罢不能。

    这一天,程倚天得到新一个月的工钱后,照例花了二十文,下场子听书。书听了一会儿,他才发觉,海外诸国已经告一段落。现在,那位口才很好的说书先生,正在讲有关本洲的传说。

    通过说书先生的口,程倚天了解到——

    所谓蓬莱洲,原来就是一个群岛国。这个国家和一衣带水的熙朝比,并不大,但是,比起隔了也没多远的东阳、南莲、琉达国,却也不算小。

    土壤肥沃,一年四季还气候宜人,造就这个洲上物产丰富、人口众多。人一多,就喜欢斗。早期时大小部落之间,相互征讨,大大小小的战役发生了无数次。历经数百年,最后形成五十州。

    最大的那个叫齐州,第一任城主姓名不详,但是,最近的城主中,大家最熟悉的,叫白孤鸿。

    说起白孤鸿在蓬莱洲的事迹,最震慑人心的,不过他一连霸占七个州。八个州统一管理,全部算成白孤鸿的土地。不仅如此,齐州从此还改了名,叫天都!

    天都王白孤鸿霸道横行,蓬莱洲处处闻名。然而,比起他后来的继任城主白瀛楚,霸占七州,实在又算不了是个事儿。

    “我们和隔着海峡相望的银门岛,曾经都是各管各,这情况,列位都知道吧?”说书先生在上面问。下面不少人都回答:“是。”

    “岛主宇文杰,和银门的主子吴伯渠,曾经还是好朋友。可是有一天,天都派人来和宇文岛主谈判,答应增兵一万,帮紫荆岛震慑银门岛,抢海上资源三百里。紫荆渔民可打鱼到银门海滩,银门渔民若进自家海滩外五十里,就视为侵犯。不仅会被抓,所打到的鱼和其他海货,一律缴作他们所有。”

    “吴岛主不服,但是,天都兵出了名的强悍。白瀛楚手下白鲨舰队又想有‘海上霸主’的称号,陆战、海战都不占优势。只能接受和紫荆和谈,由紫荆往银门派遣使节驿,之后才恢复和睦共处。”

    “但是,这又怎会只是一个结果?天大的阴谋才刚刚开始。白鲨舰队统领方勃要求岛主宇文杰,每年提供一万水军所需更新的兵器。天都这些年南征北战,原来的八州,早就变成以黑蛟山为中心的十八州。势不可挡的海上力量,绝对是个保障。天都王白瀛楚插手宇文杰和吴伯渠两个人的事,根本就是早就看中了紫荆的矿山。”

    “可怜这宇文杰想通了这些,那也晚了。自己做主接受的一万天都兵,想要赶走,难上加难。”

    听客们便问:“那有什么方法,才能改变这个现状呢?”

    说书先生说:“天都王白瀛楚是个枭雄,枭雄也爱一物。”

    众人问:“什么?”

    说书先生桌子一拍,说出两个字:“美人!”

    紫荆岛主宇文杰,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目的,前后进献了两拨美女。第一拨只有一个人。靠近海边的清华湾,那儿长满各种颜色的野百合。白色的晶莹剔透;黄色的灿烂明媚;红色的娇艳欲滴……但是,不管那一朵,都不如那个叫冷香儿的姑娘。她穿着一身白衣裳,出现在仙境一样百合花盛开的地方。

    “别说是人,就是风儿,都会为她停住脚步!”说书先生刚刚说到这里,程倚天的心就狠狠一动。

    冷香儿?

    是不是那位被莲花宫主肖静虹施了蛇刑的白箭侍女?

    说书先生说:“天都王白瀛楚迅速为她迷醉,***好,纳入天都的明华宫。”

    这就没错了。

    难怪剑庄的小旋风谢刚豁出性命,最终也没能获得芳心。原来,冷香儿真的和白瀛楚关系非常。所以连死,她都宁愿只死在白瀛楚的怀中。

    可是,无论是香儿,还是鹰王白瀛楚,做梦都没想到,他们之间的私密事情,会被拿出来,被说书人编成了故事,在坊间流传吧。

    耳中听到别人假想王和美人相处的情景,程倚天敬畏那个高冷傲慢男子的同时,尴尬着,不知不觉还生出些怜悯。

    不过,即便这样,他也自知自己的现状。白瀛楚不过落下些风流韵事以作谈资,自己可是武功尽失,还背井离乡,除了卖苦力,目前想不出任何方法争取转机。

    有些精神,多同情自己更好吧?

    他节省下钱,依然到书场捧场。于是,冷香儿之后,宇文杰又送第二拨美女,并且没有被天都王看中的事情,他又知道了个八九不离十。银门岛主进献一名叫“龙湘婷”美女的情节,说书先生都说得活灵活现,带着大家一起,个个都好像现场亲眼看见了一样。普通人,哪里见识过那些或是风也能停住脚步、或是花也会感到害羞地美女?在对天都王的向往之下,跟着说书先生默默意淫一番罢了。即便同样的情节,翻来覆去说了好几回,谁都没有提出听腻了、要换其他情节的意见。

    如果没有亲自和白瀛楚打过交道,躺在狭窄房间里休息的程倚天,必然想不出那位此刻正身处遥远天都得鹰王,其实是个怎样的模样。什么颜一倩、虞红绡,什么龙湘婷,程倚天相信,她们都是和冷香儿一眼,听起来传奇,事实上都真实存在的女子。冷香儿,他就见过,真的柔美无比。另外几个女子,自然各有各的魅力,坊间这些传说只有未能诠释的嫌疑,而绝无夸张之处。可是,这些又怎么样呢?

    说书的那个先生,他必然从未见识过黑风剑阵的厉害,也从未和鹰王本人正面结交过。做了其中一样,这个说书先生都不会有这样的勇气,无所畏惧肆意传播着鹰王白瀛楚和那些女人的故事。

    这样想,鸿运酒楼那里,程倚天去的次数越来越少。只偶尔有一次,听到的,居然还是“白瀛楚和他第一次相遇的女孩”这样的情节,程倚天泛起一阵恶心,推开吃了一半的茶点,起身便走。

    刚走到门口,却见一伙气势汹汹的人涌进酒楼来。程倚天两步迈出门,转过身,只看见一个穿着紫色长袍的中年人把手一挥,随同前来的那些气势汹汹、又都十分健壮的汉子,抡起斧锤棍棒,“七里咔嚓”“稀里哗啦”,猛敲猛砸。

    鸿运楼的老板吓得缩在柜台里一动不敢动。说书的先生呆在台子上,好半天,方才想起逃跑。可是,紫袍人跳上说书台,一把抓住他。说书先生帽子掉了,嘴上黑黑的胡须神奇掉下来半拉。还没离开的程倚天闪目一瞧,只见那个说书先生露出了一张稚嫩的脸,黑溜溜的眼睛里全是畏惧和恐慌。

    紫袍人提溜着他,把他扔下台子。已经打砸结束的彪形大汉们,其中一个接住说书先生。一行人浩浩荡荡来,浩浩荡荡走。鸿运楼的老板从柜台里爬出来,自认倒霉,让伙计们一起出来,收拾残局。

    且说那个紫袍人,率人走到启昌府的东大门。马夫牵马正在那里等候,紫袍人上马,尔后冷哼一声,才对拦在自己马前一个陌生人说:“不认识本老爷吗?竟然胆大包天,拦本老爷的去路。”

    程倚天冷笑:“不管你是谁,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带人砸酒楼东西不算,还把说书人抓走,这就不应该。”

    胡子完全掉了、稚气全露出来的那个“说书先生”,趴在随从马上大声喊起来:“是啊是啊,这位英雄,我就是本份说书的艺人,我不能和这些人走的,和他们走了,就看不见明天升起的太阳。”最后一个句话,被随从翻手扇来的巴掌打散,只变成了“呜呜呜”的呜咽。

    程倚天捏着拳头,吸了一口长长的气,睁开眼,对紫袍人说:“放人!”

    “凭什么?”紫袍人根本不买账。

    “我说我见过你家主子,你家主子,绝不允许你这样欺凌乡里,这个理由,够不够?”

    “你——”紫袍人面皮一紧,紫胀之后变成雪白,“不是不认得我吗?”

    “紫荆岛现在归天都管辖,除非是天都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有胆子在岛上打砸抢?”

    说书先生不甘寂寞,又嚷起来:“这位大哥,你说得一点儿也没错。打砸酒楼,又带人抓我的这个男人,是天都鹰王委派在这儿的簪花士……”刚说到这儿,喉咙就被随从掐住。说书先生“啊”叫了一声,迅速没了言语,只有“呵呵呵”垂死的挣扎。

    程倚天冲上前,拼命想要绕过紫袍人的马,绕不过,又气又急,皱眉大叫:“死了这个人,我上天入地也要再见到白瀛楚。到时候,说了你的恶行,必然会叫你得到比今天加诸于旁人身上手段更残酷的报应。”

    紫袍人大震,举起手,示意后面:“先把薛藻放下来。”

    “扑通”,说书先生被扔在地。

    程倚天连忙跑过去,把他扶起来。

    紫袍人脸色苍白,气喘急速,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圈马返身,对程倚天说:“你有种。”又转目说书先生:“薛藻,殿下恩赐你可以偏安于这里,提供你吃喝穿住,并不是许你得了这许多空闲,在书场说书编排和殿下有关的故事,叫我们这些身为臣子的人脸上无光,心中不快。”

    “呸!”说书先生冲着地面狠狠啐了一口,叉着腰道:“我就是要说,怎么啦?你们主子做的那些事情,你们统统都当看不见,不代表全蓬莱洲的人听在耳里都受得下去!”

    紫袍人的眉毛竖起来,中间两个眉头差点打成了一个结。

    薛藻还在聒噪:“天都战乱,连上邪夫人都被幽禁,这事儿,全洲上下谁人不知?有点见识的,都知道你们主子弑师。至于先城主和你们主子到底有怎样的龃龉,你们主子又是如何顺利将先城主杀死,内中曲折,大家为什么不能一起来听一听。”

    “当!”一声响亮,紫袍人再也忍不住,把刀抽出来。随从们见状,“当当当当……”一连串声音响,个个亮出兵刃。紫袍人狞笑:“薛藻,给你生路你不要,来年的今日,就给你做忌日吧。”白光一闪,刀向对面横削而去。

    薛藻大吃一惊,合身扑到。但是随从们的刀随后便到。但见刀光赫赫,薛藻吓得抱住头,放声惊叫。满地爬行、翻滚,最后,他缩在一棵树下,浑身衣服都烂了,整个人蜷成一团,瑟瑟发抖。

    程倚天空有一身武艺,这会儿才找到机会奔到旁边。检查薛藻,没发现他身上有伤,回首怒视紫袍人。紫袍人还刀入鞘,睥睨道:“你竟然直呼我家主上名讳,若非初犯,必取你首级。”又对薛藻说:“胡说八道也要有底线,再有类似情况,也定斩不饶。”

    程倚天把薛藻扶起来。薛藻惨白的脸上微微恢复些血色,程倚天问:“你感觉怎么样?”薛藻长嘘一口气,突然使力,把他推在旁边:“不是说认识白瀛楚吗?认识白瀛楚的人,怎么连个簪花士也打不过?”

    转头看到紫袍人带着随从走远,程倚天不禁又好气又好笑,对薛藻说:“刚才,一直都是我帮你唉。”顿了顿,问:“簪花士是什么?”

    薛藻黑着一张脸,转过身一言不发往回走。回到鸿运酒楼,他对程倚天说:“你问我簪花士是谁,我告诉你,你能把他怎么样?没有本事的话,我和你有缘,到此也该结束。”

    程倚天说:“我真认识白瀛楚。”

    薛藻“哈哈”一笑:“整个蓬莱洲,有几个人不知道黑翼鹰王白瀛楚?就是认识他,也没什么了不起。但问题是,他认识你吗?”眼神中的轻蔑,让程倚天明明可以点头,这头,最终也点不下去。

    “黑翼鹰王白瀛楚——他,是不是很厉害?”程倚天问。

    “你说呢?”薛藻冷笑着,别过脸:“蓬莱洲上跺跺脚,所有地方都要颤三颤的,也只有他了吧。”

    程倚天便更加要跟上他:“你有办法带我去天都吗?”

    “去天都?”薛藻上一眼下一眼打量他:“为什么?”

    “找黑翼鹰王白瀛楚。”

    “哈!”薛藻乐完这一声,扭头便走。程倚天追在后面,解释:“我不是蓬莱人,我是从很远的熙朝来的。熙朝,你听过没有?我需要坐船回去,可是,我了解过这里,没有一艘船能够到达远离海岛五百海里以外。黑翼鹰王有舰队,我必须找他,让他送我离开。”

    薛藻看疯子一样看他,过了一会儿说:“你现在回去睡觉。”

    “啊?”程倚天不懂。

    “睡着了,你想见谁都可以啊。但是醒着呢,你能见到的,也就是我这样的。去天都?你知道从这里去天都,得花多大代价?”说着,薛藻伸出一根手指头:“十两。五两船钱,五两出关公文办理费。紫荆和本岛一衣带水,出入并不困难。但是,你要去天都,出入都要获得天都驻紫荆使节驿的盖章公文。不然,你一入天都管辖之下十八州的边界,就会被当成入侵者给抓起来。轻者被驱逐。严重的话,煎炒烹炸,悉听抓你的人方便。”冷笑一声,接下去:“还想见黑翼鹰王?你有这么大面子?或者这么好运气吗?”

    随后几天,穿紫袍的簪花士都莅临鸿运酒楼。老板不敢有丝毫得罪,亲自好吃好喝伺候着。薛藻也不讲天都王的轶事,转而讲些妖女鬼怪。如书生深夜行走,进入一户大户人家,受到热情款待后,夜夜都去。不料被一名道士戳穿,白天前往,看到的,只是荒凉坟滩。而他常交往的那名女子坟墓旁边,一座新坟已经高起有好几寸。一开始,大家听得兴致勃勃,时间长了,发现故事内容大差不差,模式都差不多,便有人提出,书场该换个说书先生。

    薛藻就此失业!

    这天,程倚天给朱家粮铺扛包,扛完一车,瞧见有人在街的对面冲他招手。程倚天和老板说了下,得空跑过来,一看,正是薛藻。

    隔了近一个月没有去鸿运酒楼,薛藻的变化叫人吃惊。本来虽贴着胡子装老成,但脸白白嫩嫩,一双眼睛黑黢黢湛然有神,是个很精神的男孩子,今日一见,却是头发蓬乱,面黄肌瘦,是个没了小胡子、也像个小老头似的落魄男。

    程倚天拍拍身上米灰,嘻嘻笑:“怎么,好几天没吃饭啦?”这一句,问中了。旋即,就在薛藻的央求下,程倚天出了十文钱,替他在路边摊买了碗面给他吃。

    薛藻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吃完一碗,可怜巴巴又要一碗。程倚天心善,又给了十文钱。两碗面吃完,薛藻打了个饱嗝,这才恢复了往日神采奕奕的模样。

    后来聊天,程倚天才知道:这个在书场说书的家伙今年才十六岁。而十六岁的薛藻,靠着说书,已经在这个地方混过来两年。两年时间,他舌灿莲花,给自己挣到了丰衣足食。只是如今,这好境遇没有了。

    “真的是食客们都厌倦了你的故事吗?”程倚天问。

    薛藻冲着地面狠狠吐了一口口水:“我听我爹讲了这么多年的故事,从来没觉得厌倦过。还不是刘梦琪那个家伙恼我编排他的主子,明着整治不了,就使暗招。书场上听书的,十个里面八个半都是他雇来的人,等于包了鸿运楼的书场。他说我的故事讲得不好,其他人当然也这样起哄。”

    “堂堂簪花士,真的欺负你这样一个小民?”

    薛藻猛然转头,疑惑看他:“你已经知道‘簪花士’是什么了?”

    程倚天苦笑:“我做了半年的苦力,启昌府里是个什么情形,多多少少,我还是有了了解。”

    簪花士,天都王白瀛楚近侍的别称,文士肩头绣水莲,武士肩头绣白梅,好像身上戴花一样,是以叫作“簪花士”。簪花士有内外之分,内侍就呆在白瀛楚的身边,外侍便得到派遣,一般会被委任为和天都交好的城邦中使节驿的驿丞。

    紫袍簪花士刘梦琪,便是外侍中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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