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大部分的时候一样,阿扬没道理对她生气,对吧?
前几天,报纸又出现他和大陆女星的绯闻,两个人都否认,可是否认得很暧昧。
他说:「我们只是很谈得来的朋友。」
谈得来,「只是」朋友吗?那他们谈了十几年,也「只是朋友」?心酸酸的,几百只不知死活的猴子在她胸口乱跳,搞得她头晕脑胀。
才几天,她就瘦了、黑了,头发开始打结。
阿扬说得对,要当长发气质美少女,必须比别人花更多的时间经营,心一乱,她就顾不上了。
前天,她打电话给小方,听到广播器里传出台北捷运的报站声,她高兴的问:「阿扬回台湾了,对不对?」
小方好像受到惊吓,连忙否认。
他说阿扬还留在大陆,他是因为一些私人事情才会回台湾。骗鬼啊,他们两个人是焦孟不离的好不好?
符昀不信。她传给阿扬——今晚七点,光头伯家,不见不散。
她从六点就在光头伯家门口等,八点、十二点、两点……当早起的太阳照在她脸上,她才发觉,自己等了整整一夜。
阿扬如果在台湾,没道理不出现,但如果,他存心躲她呢?
她抓狂了,居然去偷病人的花。
刚开始,她嫌麻烦,偷的是香水百合,这样子,她只要念几次「阿扬在台湾、阿扬不在台湾」就会得到答案。
可是,后来她觉得这么容易就得到的答案,正确度值得商榷。
于是,她进一步偷玛格丽特,再进化,偷玫瑰,再进化……她开始考虑要不要去临时灵堂偷菊花。
她的注意力越来越不集中,脑袋里的每个细胞都在念着孙阿扬,臭臭的脸上挤不出笑容,大姊头的豪气弱了七八分。
早上,她被阿长叫去骂,说她再继续这样下去,就要给她休无薪假。
她哪有怎样?了不起是408b的病人又来找碴,用自己的生命威胁她说:「我不要吃药,不要待在这里让你们穿白衣服的折磨,大不了一死,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她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说:「我敬佩你是条好汉,说不吃就不吃。」然后,把他的药丢进垃圾桶。
符昀的举止太反常,每天让她恐吓的病人突然不被威胁了,反应会是什么?当然是以为自己没救了,连大姊头护士都不理他,他存活的机率一定没有了。
于是他下床,可怜兮兮地到垃圾桶里把药翻出来吃,这个举动好死不死被巡房医师看见,到阿长那里告了她一状。
唉,做人难、难做人、人难做。
于是,不必骗阿长家里谁死掉,她就能无条件休假,一个人傻傻地漫步街头,用容量不多的脑浆认真思考,阿扬为什么突然搞失踪?
她在阿扬的手机里留下好几个「不见不散」,他都没理她,连「你耍白痴哦,我那么忙哪有时间去光头伯家」的简讯都没回。
她打三百通电话给小方,他仍然睁眼说瞎话,说阿扬留在大陆拍电影。
屁咧,报纸新闻登了那么大一篇,说他为金马奖盛会特地返台,照片里,他一样笑得色迷迷,一手摸在女明星的裸背上,爽到不行。
阿扬不见了,他只出现在那些粉丝、摄影媒体前面,独独选择在符昀的生命里面不见。
他在躲她!经过这么多天,她推论出这个不争的事实。
想通这点,像被点穴般,她定住,在人行道上呆若木鸡。
阿扬躲她,为什么?
因为她恐吓他,要把他的皮剥下来,把肉切成一块一块泡盐酸,把他的肝挖下来腌泡菜吗?
那又不是真的,认识她那么多年,他还不知道,她仗义执「力」的青春年少已经过去了,她很久没拿球棒k人了啊。
因为她不够漂亮、不够聪明,气质差、流氓味重,拿来当女朋友是自讨苦吃,拿来当普通朋友又太辛苦,他觉得太累,所以决定逃跑?
不对,那些通通是藉口,他就是讨厌她了,他就是找到比她可爱一千倍的女人,就是不想和她继续交陪……
暂停的两条腿继续往前行,符昀紧咬住嘴唇,打死不让眼泪落下。
她上了捷运,眼睛瞪得很凶恶,吓得和她对视的人纷纷别开头去。她没恶意,只是在恐吓泪水乖乖停留在泪腺里。
她下捷运,走了十二分钟的路,把头仰得很高,逼泪水从喉咙落入胃壁。
她压下杜家的门铃,在佣人来开门时,努力让哽咽的嗓子发声,「我要找阿权。」
然后,往杜煜权的房间直奔。
当她打开房门,看见他的那刻,所有的压抑通通解放,泪水落入江湖,但她仍然坚持不哭。
行李收到一半的杜煜权猛然回头,看见她还在死命哭。
「小昀?」他轻唤。
她二话不说的投入他怀里,全身肌肉紧绷,她不对泪水服输。
「怎么了?谁欺负你?」
「死阿扬不理我了啦。」
她用愤怒取代哀痛,她气得捶胸顿足,气到肠子打肝脏、胃拉心、胆扯肝,五腑六脏全部轧在一起,她好想翻白眼,直接给他死掉算了。
「好好说,为什么阿扬不理你?」他把她拉到床边,温声问。
她吞下泪水鼻水,不准自己狼狈。「他、他怕我给他剥皮啦。」
「不会,阿扬不怕,以前你要给他耳朵灌水银、叫拖拉库给他来回辗十次,再用水泥把他封在铁桶里,他都没怕过。」
「可是他就是躲我啊,他不接我电话、不回我的email。也不去光头伯家找我,我已经赊帐赊到光头伯不给我可乐喝了啦……」
她气到一口气上不来,死阿扬、烂阿扬,也不想想她对他那么好,小时候男生在背后说他坏话,她不怕被学校记警告,用美工刀去划人家脚踏车轮胎。
「可能是误会吧,我帮你找到阿扬问清楚,好不好?」他安抚道。
她吸鼻子,明明没哭,说话却一吸一抽。「如果他说我很烂,不想跟我在一起咧?」
「那我陪你去把他抓起来、喂摇头丸,再叫记者去拍他。」
「还要把他脱光光,把他变成欲照男主角。」
「这么狠?」
「他再不悔改,我就把他抓起来吊在台北火车站,让轰天雷劈死他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烧焦以后再把他放下来,做成人肉乾,割成一条一条卖给他的粉丝。」
「好,没问题,我的力气比你大,这个工作就交给我。」
他笑着揉揉她的头发,抚平她的怒气,慢慢地,她情绪缓和了,幸好她不是要脾气的女生,气来得快消得也快。
她喝光他倒给她的水,抑下怒气。「阿权,谢谢你。」
「谢我什么?」
从小到大,他为她做的事情可多喽,他不知道她要谢哪一条。
「谢谢你这么关心我,我还以为你只会关心自己的关节要不要上油。」
「你真的以为我是机器人啊。」可怜,他的关心她从来就视而不见。
「你是啊,哪个国家制造的机器人都没有你好用。」
「这算夸奖吗?」
「对啊。」
「谢谢你喽。」杜煜权笑着揽过她,从衣柜里面找出一套宽松睡衣和大毛巾,把她带到浴室旁。「去洗个澡,符叔叔和符妈妈不在家,你今天晚上睡在这里吧。」
「好。」
「我去让人给你做晚餐?」
「好,我要吃辣炒年糕和酸辣汤。」
「知道了,偏食鬼,早晚你的胃会喊救命。」
他把符昀推进浴室里,走出房间,瞄了孙家扬的房间一眼,一个念头在心底翻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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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六点三十分。
两个高大的男人就杵在房门口,谁也没有先开口的意思。
杜煜权一身笔挺西装,冷冽的气息一如以往,符昀老说他是北极牌机器人,如果用不惯副热带台湾的电,一定要提早说,万一弄坏掉,她找不到爱斯基摩人来修。
孙家扬还是习惯性地穿着新潮时尚的衣服,外套是他创立的品牌新款,很受年轻人的欢迎。
他双手横胸,眨也不眨的看着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
杜煜权很久没认真的注意这个弟弟了,他在演艺圈闯荡多年,已脱去稚气莽撞的外衣,深沉的眸子里有了和自己相似的沉稳与深度,什么样的环境自然会养出什么样的人,无关血缘亲情。
他们对视着,许久,孙家扬斜扯了一下嘴唇。
「转告杜叔,这一季的新款化妆品,我会拨出几天时间代言,请他把宣传活动安排得密集一些。」
「知道了。」他回答。
微点头,孙家扬站直身子,准备离开。
「阿扬。」杜煜权叫住他。
「有事?」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小昀昨天来找你。」
「我知道。」抿直唇,他早料到她想不到办法之后,会找上阿权帮忙。
「你知道她要怎么对付你?」
杜煜权很清楚,昨晚他就在隔壁,不出声、不出现,证明了符昀说的不是空穴来风,阿扬是真的在躲她。
「人肉乾还是欲照男主角?」他自嘲道。
「你听见了,怎么不出现?」杜煜权叹气。「你躲她,为什么?」
「她二十岁了。」
他早下定决心,在她二十岁之后,和她渐行渐远,那么等到二十五岁,她真的变成他的嫂嫂,两个人之间就不至于太尴尬。
他深信,感觉会随着时光变淡。
「你说过,当她是妹妹?」杜煜权问。
「是,是妹妹。」孙家扬加重语调。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躲她?没有任何一个哥哥会躲着妹妹。」
「问题不在我身上,在于她,我不希望她有错误的联想。」
孙家扬说谎,他也有问题,他的问题是越陷越深,是抹不去心头的伤痕,他不想把局面弄得不可收拾,更不想悲剧在他们三人当中发生。
因此,最好的做法是快刀斩乱麻。
杜煜权望着他,他们都心知肚明,明白符昀想要的是什么。
「真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追问道,他从来就不想要阿扬退让,如果爱情也像他手中的商业市场,他乐意公平竞争。
孙家扬横在胸口的拳头掐紧,他逼自己回应,「是。」
「很好,那我不会放手了。」
「你从来就没想过要对符昀放手,不是?」即使对手是他这个弟弟。
杜煜权自信一笑,「我会带给小昀幸福的。」
「我相信。」
再不会有人比阿权更宠符昀了,从小到大,都是阿权在收拾她捅下的楼子。她被记过,他收买邮差把信送到自己手上;她打了人,他当家长、买礼物亲自去道歉;她考试不及格,他去跟老师求情,给她补考机会……没有人比阿扬更清楚明白,阿权为符昀做过什么。
「可是你的做法不对,突然消失,会害她适应不良。」
孙家扬沉思,用力点头。「我懂了,我会找她把话说清楚。」
「那就好,我要去公司了。」
杜煜权站直身,这段日子他忙得不可开交,忙着念书事宜,忙着把公司的业务告个段落,还要忙着把符昀的事情处理妥当,他是那种要把每件事情都做到一百分,不容许半点差错的男人,包括感情也是。
在他们擦身的同时,孙家扬唤住他,「哥。」
「怎样?」
「符昀只是一只纸老虎,常常夸大其词,其实,她没有自己说的这么厉害。」他还是忍不住提醒。
「我知道。」
「为了假装自己很强,她老是把难过压在心里,却告诉所有人,她没关系。」
「我知道。」
「她会受伤,只不过她习惯躲起来自己舔伤口,她不习惯对人示弱。」
「我知道。」
「那……就好。」孙家扬郑重点头,先他一步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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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七点四十九分。
理智可以控制得了许多东西,但也有它无能为力的部分,比方,它就控制不了孙家扬的双脚。
他戴了鸭舌帽和眼镜,夜市牌t恤和牛仔裤,外面罩上四百九一件的宽版外套,斜靠在医院外头的大柱子旁。
这里是符昀工作的医院。
听说她发了疯,连续值好几个日班加夜班;听说她不吃饭、不睡觉,圆润的手臂爬上青筋;听说她老是做错事,快被阿长骂死了;更听说她很久没帮人乔事情了……
这些听说,都是小方探听出来的,他一面听着这些「听说」时,心滴入柠檬汁。
他讨厌柠檬,那种酸得让人皱眉头的东西,他和符昀一样,喜欢甜入心的巨无霸冰淇淋;他们都不喜欢喝酒,可是符昀的酒量比他好得多,他不到三杯就会醉,她可以灌下一瓶威士忌。
他们都喜欢爬高高,从很高的山上往山谷吼叫,比赛谁的回音比较响,他们都讨厌逛百货公司,都爱蹲在马路边看街头艺人表演……
他们喜欢和不喜欢的东西经常性重叠,不是故意的,是自然而然形成,他们一起交心、一起长大,他们都没想过,两人之间会发展成现在这样,更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之间会变成难题。
退出三人行,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他很清楚,比起自己,阿权更适合符昀,符昀表面上看起来粗枝大叶,却有一颗细腻的心,也只有细心体贴的阿权懂得她需要呵护。
阿权有头脑、有能力,成功是他必然的途径,他供得起符昀最好的生活,而他,孙家扬,一个靠脸吃饭的家伙,不知道未来在哪里,更不知道哪天粉丝集体迷上别的男人,他马上成为过气男明星,卖点转眼变成零。
更何况,他连经常陪在符昀身边都做不到。
从他决定当很多女人的梦中情人那天起;在他不断闹出绯闻,符昀欲言又止间;在他连合理解释都给不起、在很早很早以前,他就明白自己不适合她。
他的决定是对的,所以他退出,不能迟疑!
符昀出来了,在很远的距离时,他就看见她。
她双眼无神,熊猫眼挂在脸上,她无精打采地踩着步伐,大大的背包压在背上,像被压在石头山下的孙悟空。
他早就告诉过她,没事不要背那个包包,那叫登山包,没人会拿它当上下班的随身包,可是她没把他的话听进去。
那个背包是他公司的产品,产量有限,网站上有人喊到两万块还买不到,符昀初看到包包时不觉得怎样,没想到背到医院上班,惹来好几个年轻小护士尖叫,才知道这个包很了不起。
那天她在值夜班,想也没想就拨电话给他,他拍了一整天的戏好不容易才睡着,被她一闹忍不住想发飙。
终究,他还是没发飙,因为他明白,宠她,只能宠到二十岁生日那天,所以他再累,还是乖乖给她弄来了五个包包,让她这个大姊头很有面子。
宠她,只能宠到二十岁……他开始痛恨这个决定。
她的手擦腰,四根手指头不知不觉地揉压腹部,胃又痛了吧?爱吃辣、三餐不正常,铁胃也会被她搞坏掉。
他叹气,这丫头,永远记不住要吞胃药。
有同事跟她打招呼,她傻呼呼的没回应,他知道,她心不在焉。
过马路,她没注意绿灯没亮就过了马路,他来不及大叫,就让一声惊天动地的喇叭声吓掉半条魂。
只差一步,她再走一步,就会上社会新闻,报纸会从大卡车轮胎下取景,标题写着——轮胎下破碎的头颅。
符昀也吓到了,她猛然后退,脚跟撞到人行道的石块,唉一声,跌坐在红砖上头。
这个时候,理智又管不住孙家扬的双脚了,那两条不受控的家伙大步跑到她身边,还没扶起她,头往后仰的符昀视线先接触到他。
她忍不住尖叫,忍不住笑得像白痴,一跃身,忘记自己的屁股很可怜,忘记手掌磨破了皮,她眼底耳里心里通通只存在三个字——孙、家、扬。
动作还那么快,表示没事?
错,她不是那种笑着就代表快乐的女生,也不是不哭就代表不痛的女人。
她想也不想,跃身跳到他身上,像无尾熊那样,紧紧攀着尤加利树,硬要找出她和无尾熊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她的手脚比较长。
「阿扬、阿扬、阿扬……」她连番叫着,叫了三百声以后,才肯满足。
他也没阻止,就直直站着当柱子,让她一直叫、一直喊,喊到她爽,喊到她肯放手为止。
他不管有没有人会认出自己,会不会有眼尖的记者拍下他们,眼前,她高兴比什么都重要。
总是这样,她在眼前,他就忍不住想多宠她,这是坏习惯,但他控制不了自己。
「你跑到什么地方去?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我哪里惹到你?你不爽我要剥你的皮可以说啊,了不起以后我温柔一点就好了……」
她手脚并用,踢着捶着,却没真正弄痛他。她啊,是个虚张声势的家伙。
她要温柔?不可能,她有豪气、大方、乐观、热情……什么都有,就是缺少温柔这一块。
她摸摸他的脸,拉下他的眼镜、帽子,再次确定自己没认错人,再把装备一一套回去,笑得满脸花痴。
「噢,阿扬……」
她拉住他的手掌,牢牢的握住,那种失而复得的快乐满满地塞住了她全身每个细胞。
孙家扬没回答,从口袋里面掏出两个白色小药片,塞进她的嘴巴里,再抓下她的包包,从里面找出一瓶矿泉水,先让她把胃药吞掉。
「阿扬,你到底跑去哪里?我找你都快找疯了,我写了快要五十封的信,手指头都长茧了,你都不回我。」
她说得可怜兮兮,但符昀就是让人很难和可怜这类形容词挂在一起。
孙家扬半句话都不回应,他抓起她的手掌,看着上面磨破皮的地方,没好气地又去翻她的包包,用矿泉水冲过、用面纸擦乾,再用ok绷贴好。她的包包和哆啦 a梦的口袋一样,什么东西都有。
「阿扬,你要不要换助理啊,我去应征好不好?我保证一定做得比你那个笨小方还要好,至少我会量血压和心跳。」
自从小方诓她阿扬不在台湾之后,他们两个就结仇结大了。
「阿扬……」
她还有满肚子话要说,可是他手一拉,没有征求她的意愿,就把她往自己的车子里带。
她有没有因此而不爽?才没咧,阿扬又回来了,这才是重点,现在就算天塌下来,她都不会不爽的啦!
前几天,报纸又出现他和大陆女星的绯闻,两个人都否认,可是否认得很暧昧。
他说:「我们只是很谈得来的朋友。」
谈得来,「只是」朋友吗?那他们谈了十几年,也「只是朋友」?心酸酸的,几百只不知死活的猴子在她胸口乱跳,搞得她头晕脑胀。
才几天,她就瘦了、黑了,头发开始打结。
阿扬说得对,要当长发气质美少女,必须比别人花更多的时间经营,心一乱,她就顾不上了。
前天,她打电话给小方,听到广播器里传出台北捷运的报站声,她高兴的问:「阿扬回台湾了,对不对?」
小方好像受到惊吓,连忙否认。
他说阿扬还留在大陆,他是因为一些私人事情才会回台湾。骗鬼啊,他们两个人是焦孟不离的好不好?
符昀不信。她传给阿扬——今晚七点,光头伯家,不见不散。
她从六点就在光头伯家门口等,八点、十二点、两点……当早起的太阳照在她脸上,她才发觉,自己等了整整一夜。
阿扬如果在台湾,没道理不出现,但如果,他存心躲她呢?
她抓狂了,居然去偷病人的花。
刚开始,她嫌麻烦,偷的是香水百合,这样子,她只要念几次「阿扬在台湾、阿扬不在台湾」就会得到答案。
可是,后来她觉得这么容易就得到的答案,正确度值得商榷。
于是,她进一步偷玛格丽特,再进化,偷玫瑰,再进化……她开始考虑要不要去临时灵堂偷菊花。
她的注意力越来越不集中,脑袋里的每个细胞都在念着孙阿扬,臭臭的脸上挤不出笑容,大姊头的豪气弱了七八分。
早上,她被阿长叫去骂,说她再继续这样下去,就要给她休无薪假。
她哪有怎样?了不起是408b的病人又来找碴,用自己的生命威胁她说:「我不要吃药,不要待在这里让你们穿白衣服的折磨,大不了一死,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她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说:「我敬佩你是条好汉,说不吃就不吃。」然后,把他的药丢进垃圾桶。
符昀的举止太反常,每天让她恐吓的病人突然不被威胁了,反应会是什么?当然是以为自己没救了,连大姊头护士都不理他,他存活的机率一定没有了。
于是他下床,可怜兮兮地到垃圾桶里把药翻出来吃,这个举动好死不死被巡房医师看见,到阿长那里告了她一状。
唉,做人难、难做人、人难做。
于是,不必骗阿长家里谁死掉,她就能无条件休假,一个人傻傻地漫步街头,用容量不多的脑浆认真思考,阿扬为什么突然搞失踪?
她在阿扬的手机里留下好几个「不见不散」,他都没理她,连「你耍白痴哦,我那么忙哪有时间去光头伯家」的简讯都没回。
她打三百通电话给小方,他仍然睁眼说瞎话,说阿扬留在大陆拍电影。
屁咧,报纸新闻登了那么大一篇,说他为金马奖盛会特地返台,照片里,他一样笑得色迷迷,一手摸在女明星的裸背上,爽到不行。
阿扬不见了,他只出现在那些粉丝、摄影媒体前面,独独选择在符昀的生命里面不见。
他在躲她!经过这么多天,她推论出这个不争的事实。
想通这点,像被点穴般,她定住,在人行道上呆若木鸡。
阿扬躲她,为什么?
因为她恐吓他,要把他的皮剥下来,把肉切成一块一块泡盐酸,把他的肝挖下来腌泡菜吗?
那又不是真的,认识她那么多年,他还不知道,她仗义执「力」的青春年少已经过去了,她很久没拿球棒k人了啊。
因为她不够漂亮、不够聪明,气质差、流氓味重,拿来当女朋友是自讨苦吃,拿来当普通朋友又太辛苦,他觉得太累,所以决定逃跑?
不对,那些通通是藉口,他就是讨厌她了,他就是找到比她可爱一千倍的女人,就是不想和她继续交陪……
暂停的两条腿继续往前行,符昀紧咬住嘴唇,打死不让眼泪落下。
她上了捷运,眼睛瞪得很凶恶,吓得和她对视的人纷纷别开头去。她没恶意,只是在恐吓泪水乖乖停留在泪腺里。
她下捷运,走了十二分钟的路,把头仰得很高,逼泪水从喉咙落入胃壁。
她压下杜家的门铃,在佣人来开门时,努力让哽咽的嗓子发声,「我要找阿权。」
然后,往杜煜权的房间直奔。
当她打开房门,看见他的那刻,所有的压抑通通解放,泪水落入江湖,但她仍然坚持不哭。
行李收到一半的杜煜权猛然回头,看见她还在死命哭。
「小昀?」他轻唤。
她二话不说的投入他怀里,全身肌肉紧绷,她不对泪水服输。
「怎么了?谁欺负你?」
「死阿扬不理我了啦。」
她用愤怒取代哀痛,她气得捶胸顿足,气到肠子打肝脏、胃拉心、胆扯肝,五腑六脏全部轧在一起,她好想翻白眼,直接给他死掉算了。
「好好说,为什么阿扬不理你?」他把她拉到床边,温声问。
她吞下泪水鼻水,不准自己狼狈。「他、他怕我给他剥皮啦。」
「不会,阿扬不怕,以前你要给他耳朵灌水银、叫拖拉库给他来回辗十次,再用水泥把他封在铁桶里,他都没怕过。」
「可是他就是躲我啊,他不接我电话、不回我的email。也不去光头伯家找我,我已经赊帐赊到光头伯不给我可乐喝了啦……」
她气到一口气上不来,死阿扬、烂阿扬,也不想想她对他那么好,小时候男生在背后说他坏话,她不怕被学校记警告,用美工刀去划人家脚踏车轮胎。
「可能是误会吧,我帮你找到阿扬问清楚,好不好?」他安抚道。
她吸鼻子,明明没哭,说话却一吸一抽。「如果他说我很烂,不想跟我在一起咧?」
「那我陪你去把他抓起来、喂摇头丸,再叫记者去拍他。」
「还要把他脱光光,把他变成欲照男主角。」
「这么狠?」
「他再不悔改,我就把他抓起来吊在台北火车站,让轰天雷劈死他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烧焦以后再把他放下来,做成人肉乾,割成一条一条卖给他的粉丝。」
「好,没问题,我的力气比你大,这个工作就交给我。」
他笑着揉揉她的头发,抚平她的怒气,慢慢地,她情绪缓和了,幸好她不是要脾气的女生,气来得快消得也快。
她喝光他倒给她的水,抑下怒气。「阿权,谢谢你。」
「谢我什么?」
从小到大,他为她做的事情可多喽,他不知道她要谢哪一条。
「谢谢你这么关心我,我还以为你只会关心自己的关节要不要上油。」
「你真的以为我是机器人啊。」可怜,他的关心她从来就视而不见。
「你是啊,哪个国家制造的机器人都没有你好用。」
「这算夸奖吗?」
「对啊。」
「谢谢你喽。」杜煜权笑着揽过她,从衣柜里面找出一套宽松睡衣和大毛巾,把她带到浴室旁。「去洗个澡,符叔叔和符妈妈不在家,你今天晚上睡在这里吧。」
「好。」
「我去让人给你做晚餐?」
「好,我要吃辣炒年糕和酸辣汤。」
「知道了,偏食鬼,早晚你的胃会喊救命。」
他把符昀推进浴室里,走出房间,瞄了孙家扬的房间一眼,一个念头在心底翻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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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高大的男人就杵在房门口,谁也没有先开口的意思。
杜煜权一身笔挺西装,冷冽的气息一如以往,符昀老说他是北极牌机器人,如果用不惯副热带台湾的电,一定要提早说,万一弄坏掉,她找不到爱斯基摩人来修。
孙家扬还是习惯性地穿着新潮时尚的衣服,外套是他创立的品牌新款,很受年轻人的欢迎。
他双手横胸,眨也不眨的看着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
杜煜权很久没认真的注意这个弟弟了,他在演艺圈闯荡多年,已脱去稚气莽撞的外衣,深沉的眸子里有了和自己相似的沉稳与深度,什么样的环境自然会养出什么样的人,无关血缘亲情。
他们对视着,许久,孙家扬斜扯了一下嘴唇。
「转告杜叔,这一季的新款化妆品,我会拨出几天时间代言,请他把宣传活动安排得密集一些。」
「知道了。」他回答。
微点头,孙家扬站直身子,准备离开。
「阿扬。」杜煜权叫住他。
「有事?」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小昀昨天来找你。」
「我知道。」抿直唇,他早料到她想不到办法之后,会找上阿权帮忙。
「你知道她要怎么对付你?」
杜煜权很清楚,昨晚他就在隔壁,不出声、不出现,证明了符昀说的不是空穴来风,阿扬是真的在躲她。
「人肉乾还是欲照男主角?」他自嘲道。
「你听见了,怎么不出现?」杜煜权叹气。「你躲她,为什么?」
「她二十岁了。」
他早下定决心,在她二十岁之后,和她渐行渐远,那么等到二十五岁,她真的变成他的嫂嫂,两个人之间就不至于太尴尬。
他深信,感觉会随着时光变淡。
「你说过,当她是妹妹?」杜煜权问。
「是,是妹妹。」孙家扬加重语调。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躲她?没有任何一个哥哥会躲着妹妹。」
「问题不在我身上,在于她,我不希望她有错误的联想。」
孙家扬说谎,他也有问题,他的问题是越陷越深,是抹不去心头的伤痕,他不想把局面弄得不可收拾,更不想悲剧在他们三人当中发生。
因此,最好的做法是快刀斩乱麻。
杜煜权望着他,他们都心知肚明,明白符昀想要的是什么。
「真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追问道,他从来就不想要阿扬退让,如果爱情也像他手中的商业市场,他乐意公平竞争。
孙家扬横在胸口的拳头掐紧,他逼自己回应,「是。」
「很好,那我不会放手了。」
「你从来就没想过要对符昀放手,不是?」即使对手是他这个弟弟。
杜煜权自信一笑,「我会带给小昀幸福的。」
「我相信。」
再不会有人比阿权更宠符昀了,从小到大,都是阿权在收拾她捅下的楼子。她被记过,他收买邮差把信送到自己手上;她打了人,他当家长、买礼物亲自去道歉;她考试不及格,他去跟老师求情,给她补考机会……没有人比阿扬更清楚明白,阿权为符昀做过什么。
「可是你的做法不对,突然消失,会害她适应不良。」
孙家扬沉思,用力点头。「我懂了,我会找她把话说清楚。」
「那就好,我要去公司了。」
杜煜权站直身,这段日子他忙得不可开交,忙着念书事宜,忙着把公司的业务告个段落,还要忙着把符昀的事情处理妥当,他是那种要把每件事情都做到一百分,不容许半点差错的男人,包括感情也是。
在他们擦身的同时,孙家扬唤住他,「哥。」
「怎样?」
「符昀只是一只纸老虎,常常夸大其词,其实,她没有自己说的这么厉害。」他还是忍不住提醒。
「我知道。」
「为了假装自己很强,她老是把难过压在心里,却告诉所有人,她没关系。」
「我知道。」
「她会受伤,只不过她习惯躲起来自己舔伤口,她不习惯对人示弱。」
「我知道。」
「那……就好。」孙家扬郑重点头,先他一步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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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七点四十九分。
理智可以控制得了许多东西,但也有它无能为力的部分,比方,它就控制不了孙家扬的双脚。
他戴了鸭舌帽和眼镜,夜市牌t恤和牛仔裤,外面罩上四百九一件的宽版外套,斜靠在医院外头的大柱子旁。
这里是符昀工作的医院。
听说她发了疯,连续值好几个日班加夜班;听说她不吃饭、不睡觉,圆润的手臂爬上青筋;听说她老是做错事,快被阿长骂死了;更听说她很久没帮人乔事情了……
这些听说,都是小方探听出来的,他一面听着这些「听说」时,心滴入柠檬汁。
他讨厌柠檬,那种酸得让人皱眉头的东西,他和符昀一样,喜欢甜入心的巨无霸冰淇淋;他们都不喜欢喝酒,可是符昀的酒量比他好得多,他不到三杯就会醉,她可以灌下一瓶威士忌。
他们都喜欢爬高高,从很高的山上往山谷吼叫,比赛谁的回音比较响,他们都讨厌逛百货公司,都爱蹲在马路边看街头艺人表演……
他们喜欢和不喜欢的东西经常性重叠,不是故意的,是自然而然形成,他们一起交心、一起长大,他们都没想过,两人之间会发展成现在这样,更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之间会变成难题。
退出三人行,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他很清楚,比起自己,阿权更适合符昀,符昀表面上看起来粗枝大叶,却有一颗细腻的心,也只有细心体贴的阿权懂得她需要呵护。
阿权有头脑、有能力,成功是他必然的途径,他供得起符昀最好的生活,而他,孙家扬,一个靠脸吃饭的家伙,不知道未来在哪里,更不知道哪天粉丝集体迷上别的男人,他马上成为过气男明星,卖点转眼变成零。
更何况,他连经常陪在符昀身边都做不到。
从他决定当很多女人的梦中情人那天起;在他不断闹出绯闻,符昀欲言又止间;在他连合理解释都给不起、在很早很早以前,他就明白自己不适合她。
他的决定是对的,所以他退出,不能迟疑!
符昀出来了,在很远的距离时,他就看见她。
她双眼无神,熊猫眼挂在脸上,她无精打采地踩着步伐,大大的背包压在背上,像被压在石头山下的孙悟空。
他早就告诉过她,没事不要背那个包包,那叫登山包,没人会拿它当上下班的随身包,可是她没把他的话听进去。
那个背包是他公司的产品,产量有限,网站上有人喊到两万块还买不到,符昀初看到包包时不觉得怎样,没想到背到医院上班,惹来好几个年轻小护士尖叫,才知道这个包很了不起。
那天她在值夜班,想也没想就拨电话给他,他拍了一整天的戏好不容易才睡着,被她一闹忍不住想发飙。
终究,他还是没发飙,因为他明白,宠她,只能宠到二十岁生日那天,所以他再累,还是乖乖给她弄来了五个包包,让她这个大姊头很有面子。
宠她,只能宠到二十岁……他开始痛恨这个决定。
她的手擦腰,四根手指头不知不觉地揉压腹部,胃又痛了吧?爱吃辣、三餐不正常,铁胃也会被她搞坏掉。
他叹气,这丫头,永远记不住要吞胃药。
有同事跟她打招呼,她傻呼呼的没回应,他知道,她心不在焉。
过马路,她没注意绿灯没亮就过了马路,他来不及大叫,就让一声惊天动地的喇叭声吓掉半条魂。
只差一步,她再走一步,就会上社会新闻,报纸会从大卡车轮胎下取景,标题写着——轮胎下破碎的头颅。
符昀也吓到了,她猛然后退,脚跟撞到人行道的石块,唉一声,跌坐在红砖上头。
这个时候,理智又管不住孙家扬的双脚了,那两条不受控的家伙大步跑到她身边,还没扶起她,头往后仰的符昀视线先接触到他。
她忍不住尖叫,忍不住笑得像白痴,一跃身,忘记自己的屁股很可怜,忘记手掌磨破了皮,她眼底耳里心里通通只存在三个字——孙、家、扬。
动作还那么快,表示没事?
错,她不是那种笑着就代表快乐的女生,也不是不哭就代表不痛的女人。
她想也不想,跃身跳到他身上,像无尾熊那样,紧紧攀着尤加利树,硬要找出她和无尾熊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她的手脚比较长。
「阿扬、阿扬、阿扬……」她连番叫着,叫了三百声以后,才肯满足。
他也没阻止,就直直站着当柱子,让她一直叫、一直喊,喊到她爽,喊到她肯放手为止。
他不管有没有人会认出自己,会不会有眼尖的记者拍下他们,眼前,她高兴比什么都重要。
总是这样,她在眼前,他就忍不住想多宠她,这是坏习惯,但他控制不了自己。
「你跑到什么地方去?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我哪里惹到你?你不爽我要剥你的皮可以说啊,了不起以后我温柔一点就好了……」
她手脚并用,踢着捶着,却没真正弄痛他。她啊,是个虚张声势的家伙。
她要温柔?不可能,她有豪气、大方、乐观、热情……什么都有,就是缺少温柔这一块。
她摸摸他的脸,拉下他的眼镜、帽子,再次确定自己没认错人,再把装备一一套回去,笑得满脸花痴。
「噢,阿扬……」
她拉住他的手掌,牢牢的握住,那种失而复得的快乐满满地塞住了她全身每个细胞。
孙家扬没回答,从口袋里面掏出两个白色小药片,塞进她的嘴巴里,再抓下她的包包,从里面找出一瓶矿泉水,先让她把胃药吞掉。
「阿扬,你到底跑去哪里?我找你都快找疯了,我写了快要五十封的信,手指头都长茧了,你都不回我。」
她说得可怜兮兮,但符昀就是让人很难和可怜这类形容词挂在一起。
孙家扬半句话都不回应,他抓起她的手掌,看着上面磨破皮的地方,没好气地又去翻她的包包,用矿泉水冲过、用面纸擦乾,再用ok绷贴好。她的包包和哆啦 a梦的口袋一样,什么东西都有。
「阿扬,你要不要换助理啊,我去应征好不好?我保证一定做得比你那个笨小方还要好,至少我会量血压和心跳。」
自从小方诓她阿扬不在台湾之后,他们两个就结仇结大了。
「阿扬……」
她还有满肚子话要说,可是他手一拉,没有征求她的意愿,就把她往自己的车子里带。
她有没有因此而不爽?才没咧,阿扬又回来了,这才是重点,现在就算天塌下来,她都不会不爽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