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夜班。
    值夜班是从一天的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所以白天的时间春晓可以用来睡觉,也可以用来和苏朝打牌,也可以用来出门社交。
    原本换上了衣柜里比较体面的一条连衣裙,这是她大学的时候,兼职一个活动,场方因为她穿得太合适了,直接送给她的。
    换完裙子,春晓又觉得没必要这么正式,毕竟她从前在班上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穷鬼,现在也是个默默无闻的贫穷社畜,她应该穿符合自己人设的衣服。
    这样子,就不会有人靠衣服来含沙射影她打肿脸充胖子,春晓在心里回顾了一番自己看过的小说里同学聚会的场景,为数不多的描写同学聚会小说里,似乎出彩的都是光鲜亮丽的女主角和女配角。
    春晓这辈子只是个注定走向捡破烂为生的炮灰,不打算搞什么逆袭。
    换上了市场里打折买的一套白T恤和黑裤子。
    T恤是男式的断码款,很大,但是便宜。裤子是老太爱穿的耐脏款,宽松舒服,再蹬上一双黑色低帮帆布鞋,春晓觉得自己有点酷。
    到底是人长得好看,这个世界也用得她本人的身体数据。
    乌眸粉腮雪肤花貌,春晓觉得自己拯救了这套look,但又怕自己还是抢风头,于是掏了一顶上个月出去大太阳下发传单戴的帽子,一顶印着火锅店标志的黑色鸭舌帽。
    “我出门了。”春晓看着在收拾牌桌的苏朝。
    他今天又换了身衣服,玄色里衣,罩着浅金色外袍,金丝勾绣着日月风鸟,整个人贵气难言,鸦黑的长睫轻扇,似初登帝位的年轻陛下。
    苏朝修长的指骨摁着纸牌,目光落在她的帽子上。
    他摸着袖子走过来,摸了半天,摸出一只塑料小蝴蝶,粉粉嫩嫩。
    他轻轻揭开春晓头上的鸭舌帽,黑色的长发哗啦啦淌下来。
    笨拙地理了理她凌乱的头发,苏朝将幼稚的小蝴蝶发卡,卡在了春晓的头发上。
    “不要邋遢。”他说。
    欣赏那只展翅的小蝴蝶,他继续说:“你邋遢,懒惰,不太聪明……”
    春晓一口打断他,“日子要不要过了?”
    苏朝揣着袖子,不说话了。
    春晓到镜子前,左左右右看着脑袋上这个蝴蝶发卡,劣质的芭比粉塑料,壳子有些地方都糊在一起,看起来便很廉价,“你花多少钱买的?”
    别的现代风俗文化,苏朝还在适应,但是钱还是会数有几个零的。
    他道:“一万。”
    春晓豁了一声。
    先是惊叹了一把苏大公子的财力,接着又觉得头上这个小蝴蝶,真是低调奢华上档次,丝毫没有廉价的感觉,每一处设计都恰到好处地展现了一只小蝴蝶破茧的活力与生命力,简直完美!
    见春晓爱不释手,苏朝也伸手摸了摸小蝴蝶,他也觉得他的眼光真不错。
    这只蝴蝶一只卖叁毛钱,十块钱可以买一大袋子,一袋子里面有一百只。
    但是苏朝只需要一只,又没有叁毛钱,他手里最低面额就是一万元。
    买菜的时候,他都是直接用一万元去卖,他打算下次让苏大宝的父母多烧一些一万元,他的一万元不够用了,十万元都不多了,再不烧,就只能用一百万去买菜了。
    丢下一万元不用找,苏朝悄无声息捡走了一只小蝴蝶。
    春晓搂住苏朝的面颊,在他的脑门上亲了响亮的一口,“您可真是个财大气粗,腰缠万贯的有钱鬼。”
    苏朝谦虚地抿着唇,“只算有几分薄财。”
    春晓没有在蝴蝶上找到品牌logo,便想着这应该是私人订制,于是放心地梳了梳头发。
    她要戴着一只价值一万元的发卡去参加同学聚会,低调地展现财不露白的富有。
    想一想,春晓就被扮猪吃老虎的感觉爽到了。
    “我走了。”她说。她已经迫不及待出去展现小蝴蝶的美了。
    “你喜欢,吾会多多买给你。”
    事实上,苏朝看中了很多东西,但他有些苦恼自己两千年前的眼力挑出来的礼物,她会不会喜欢,就没有贸贸然将它们买回来。
    经过投石问路,他放心了。
    他与她的目光是一致的,他们完美契合彼此。
    送春晓儿走后,苏朝在家里坐了坐,在窗口张望了一下,便提着衣袖朝着一个方向飘了过去。
    要是春晓还在,肯定能够发现,在那个方向,有个一座,市内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
    苏朝要赶紧去将自己之前看中的一条手链买下来,它美极了,他担心已经被别人抢占了……
    ……
    春晓坐公交到达站点后,还要再走叁百米,才能到达聚会的酒店。
    此时酒店门外已经聚满了来往的人群,豪车和非豪车不断地往地下车库开。
    春晓走得一头汗,路上买了个杨梅冰棍,只吃了一点开开胃,打算一会多吃点海鲜,把肚子撑满。
    那个两千年前的老鬼,都不知道海鲜是什么,她打算再打包一些回家,供奉在他香炉前面,让那个死鬼尝尝鲜。
    看着微信里赵敏敏发的消息,春晓按下了四楼的电梯。
    这是一幢很奢华的酒店大楼,春晓一身简单,还夹着个塑料发卡,和周围西装革履或者小礼裙格格不入。
    她只是个来干饭的无情机器。
    而此时,四楼407号包厢已经开始了半个小时,一群人从多年不见的尴尬到酒酣胸胆尚开张,逐渐熟悉热络了起来,有几对男女已经隔着桌子对上了视线。
    赵敏敏给春晓发的消息迟了半个小时。
    她一直很不喜欢那个叫春晓的女孩子。
    市一高是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有名的学府,他还有自己的初中部,也是同样优秀出名,市一高的很多学生都是从初中部升进去的,所以他们很多同学都是从初中开始早已认识的。
    市一高初中部属于义务教育的直升区域,所以附近的学区房价格炒到奇高,直接导致入学的学子非富即贵,相似的家庭背景也让他们聊的更来,玩到一起去。
    甚至有的家长鼓励孩子们在高中便开始为将来做准备,不光规划好将来的大学和工作,连同丈夫或是妻子都一并找好,毕竟这个社会的大多数家庭,尤其是中产家庭,十分看重门当户对。
    赵敏敏便有这样对一个中产家庭的父母。
    单靠自己实现阶级跃迁,除了拥有过人的智力,便只有拥有上一阶层的配偶这一条路。
    赵敏敏从初中开始,便将目标锁定了学校里十几个男孩子,他们都是家境殷实到需要她仰望,一旦她离开学校在社会里碰到都没有资格上前讲话的少爷,可是在学校里,他们是平等的同学。
    初中正是男女同学青春懵懂,各方面好奇跃跃欲试的暧昧期,凭借着自己甜美的外貌,以及爽朗的性格,她拥有了许多朋友。
    就在她以为自己能一直这样顺利下去的时候,在高一那年,出现了她平坦的前半生最大的变数。
    那个女孩子穿着旧旧的青色裙子,背着似乎手工缝制的书包,扎着最黑黑的马尾,在学校门口和保安聊天。
    一个刚进大城市,找不到路的土包子。
    就是这样一个土包子,徐梦朝打球路过的时候,却目不转睛地盯着,直到不看路狠狠摔了一跤。
    一串男孩子跟着栽倒了。
    她当时就站在二楼,朝下看。
    太漂亮了……
    就像是,一朵遭雨水淋湿,柔弱地亭亭着青色花梗的雏蔷薇,日光下带着水汽的脆弱……
    (今天下午1点还有一更,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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